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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仲裁员资格条件的完善探讨
被引量: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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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广辉
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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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汕头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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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方职业教育学刊》
2013年第5期7-11,57,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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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仲裁员对于纠纷的解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是仲裁制度的灵魂所在。仲裁的质量直接取决于仲裁员的素质。自1995年仲裁法实施以来,我国仲裁事业在近20年的时间里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然而,近年来仲裁员制度特别是仲裁员资格条件的缺陷及运行失范日渐凸显。问题主要表现在:品德条件难以被量化操作;立法用语模糊不清,聘任条款弹性过大,漏洞较大;法律规定可操作性差,留下诸多空白地带等三个方面。这些问题亟待改革与改善,可采取的措施为:在增加消极资格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放宽仲裁员的资格条件;制定具体的仲裁员职业操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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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仲裁员资格
立法缺陷
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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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rbitrator qualifications
legislation drawbacks
improvement sugges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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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7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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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治理工程转包、挂靠与违法分包问题的思考
被引量: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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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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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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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工程建设与设计》
2011年第12期132-13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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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不能满足建筑市场进一步细分的要求,再加上工程招投标中"资质高消费"的普遍存在,导致一大部分资质等级低的企业不能通过招投标直接从招标人手中承接业务,这就为工程转包、挂靠与违法分包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因此治理工程转包、挂靠与违法分包问题需要从资质管理的角度通过解决建筑市场的"混合竞争"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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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程
转包
挂靠
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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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ngineering
the overall transfer of engineering contract
loan qualification
subcontrac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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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84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TU723.2
[建筑科学—建筑技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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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谈工程分包存在的弊端及解决对策
被引量: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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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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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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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城市建筑》
2013年第7期141-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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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建设领域的各项制度也不断完善。特别是招投标制度施行以来,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将绝大多数专业工程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专业施工队,总包单位以包代管等问题突出。导致工程管理层次复杂,业主和监理的指令不能得到彻底落实,工程费用层层盘剥,造成质量和安全隐患。本文从目前存在的分包现象入手,深刻分析其原因,并提出部分对策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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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分包
弊端
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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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ubcontracting, drawback, qual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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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426.92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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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执业弊端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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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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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火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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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3年第4期43-4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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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城市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法律工作者执业存在许多弊端。法律工作者立足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法律服务,在我国因律师少而无法顾及的地域起拾遗补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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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基层法律工作者
弊端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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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grass-roots law workers without lawyer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
drawback
restri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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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6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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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大型水电工程规范化分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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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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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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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云南水力发电》
2022年第8期305-31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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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通过10+a来在大型水电工程现场业主分包管理的具体实践,对工程分包的定义、分类、条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对目前水电工程建设领域工程分包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对目前所在建的TB大型水电工程建设现场业主分包管理主要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效进行了简要介绍;对工程建设领域长期存在或将继续存在并难以在短时期内彻底解决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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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型水电工程
规范化
分包管理
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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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arge-scale hydropower project
standardization
subcontract management
qual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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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V741
[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F284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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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取印到报捐:清代乾嘉时期的河工投效
被引量: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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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剑
殷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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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历史系
吉林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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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74-184,239,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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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乾隆五年,针对主动进入河工效力的候选、候补及捐职等外缺人员,吏部奏请设立投效章程,以期进一步规范投效行为。然章程出台后,由于治河形势的变化,逐渐偏离章程设立初衷。乾隆四十八年(1783),因运河工段绵长,清廷允许候补、候选、捐职、降革等人员捐资承办,投效方式由取印投效变为报捐投效。嘉庆朝南河大工频兴,援照运河投效捐案,收录大量捐投人员,导致由部拣发陷入停滞,投效人员冒滥严重,河工投效由自发效力之举沦为夤缘请托之途,成为一项河工弊政,折射出清代河政乃至清代国家治理转向的重要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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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代河务
取印投效
报捐投效
投效章程
河工积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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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iver affairs in Qing Dynasty
getting qualification through gaining official certificate to offer one’s contribution
paying money for the qualification to offer’s contribution
river regulation
the drawbacks of regulation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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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9.3
[历史地理—中国史]
F129
[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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