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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ual Aspects of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 Diversified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1
作者 MEI Yang 《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Selected Publications from Chinese Universities》 2024年第1期79-97,共19页
The proposition of a diversified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is mainly to realize the reasonable diversion of cases and promote the substantive resolution of disputes.Under this framework,all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 The proposition of a diversified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is mainly to realize the reasonable diversion of cases and promote the substantive resolution of disputes.Under this framework,all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s must strictly follow the basic judicial principles and norms and abide by the bottom line of justice in the subjects and procedure of"dispute resolution"in order to gain the trust of the concerned parties.It is necessary to fully activate and give full play to their own characteristics and advantages and carry out the equal and orderly competition in the"diversified mechanism"to ensure that the concerned parties'right of free choice can be substantially expanded.As one of the components of the"diversified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the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system should have the dual aspects of judicialization and administerization.The two aspects are not in a diametric opposition or tradeoff relation,but rather,they merely differ in observation perspectives,zone of action and specific direction to such an extent without compromising their coexistence and reciprocal promotion.Only by the judicalization and administeriz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system can we get it out of the current dilemma and gradually turn it into the main channel to solve administrative dispute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diversified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JUDICIALIZATION administerization main chan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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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困境及功能优化 被引量:1
2
作者 王锡锌 俞祺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42-53,156,157,共14页
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但该制度在实践中呈现出当事人申请意愿低、复议机关抵触情绪大、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效果差等诸多问题。上述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包括审查主体定位不当、审查标准与行政诉讼趋同、审查机制与审查后... 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但该制度在实践中呈现出当事人申请意愿低、复议机关抵触情绪大、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效果差等诸多问题。上述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包括审查主体定位不当、审查标准与行政诉讼趋同、审查机制与审查后果不匹配等,而根本原因则在于该制度的功能定位偏离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定位。根据行政复议法,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的首要功能是预防和纠正不合法、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辅助行政争议的解决;同时,该制度还需兼顾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目标。这与行政诉讼中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以及备案审查制度的功能定位存在明显差异。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的功能应当与复议制度的整体功能保持协同。以此为指引,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主体应被限缩解释为对规范性文件有监督权的上级机关,审查标准应被扩张解释为广义合法性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应在考虑有效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作平衡性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功能 规范性文件审查 适当性审查 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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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复议的适当性审查 被引量:3
3
作者 章剑生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30-41,156,共13页
合法性审查、适当性审查是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被申请行政行为的两个审查标准。适当性审查与行政诉讼合理性审查表述不同但内容一致。合法性审查是形式合法性审查,适当性审查是实质合法性审查,因此,适当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构成了一种从“... 合法性审查、适当性审查是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被申请行政行为的两个审查标准。适当性审查与行政诉讼合理性审查表述不同但内容一致。合法性审查是形式合法性审查,适当性审查是实质合法性审查,因此,适当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构成了一种从“从形式违法到实质违法”的双阶审查方法。在形式合法性已经确认的前提下,针对被申请行政行为的内容,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从合目的性、结果可接受性和利益权衡三个面向作适当性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 适当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 利益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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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导向下行政复议的价值取向与完善路径
4
作者 陈书全 张珊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34-141,共8页
行政复议制度具备解决纠纷、救济权利、内部监督三项功能,其中权利救济体现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价值追求,以权利救济为首的多项功能共存,能够有效回应复议制度的实践需求,发挥主渠道作用。主渠道条款作为新行政复议法的... 行政复议制度具备解决纠纷、救济权利、内部监督三项功能,其中权利救济体现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价值追求,以权利救济为首的多项功能共存,能够有效回应复议制度的实践需求,发挥主渠道作用。主渠道条款作为新行政复议法的立法目的,对具体制度设计具有统筹作用。从整体性视角出发,行政复议制度相比于行政诉讼具有制度性优势,这种优势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的主渠道作用的基础。在制度修订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进一步改革行政复议管辖制度、扩大受案范围、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增强复议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 权利救济 纠纷解决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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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止制度检视与完善进路
5
作者 郭丽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4年第6期156-166,共11页
我国行政复议中止制度发轫于复议机关对行政行为依据的合法性审查;随着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纳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以及兼顾实质性化解纠纷的需要,复议中止事由不断增加,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成潜在威胁。通过对司法实践中相关案件... 我国行政复议中止制度发轫于复议机关对行政行为依据的合法性审查;随着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纳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以及兼顾实质性化解纠纷的需要,复议中止事由不断增加,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成潜在威胁。通过对司法实践中相关案件的整理发现,复议中止情形下的行政救济难题主要表现为复议中止时间畸长、复议中止之后恢复审理难,以及“其他情形下”的复议中止占比过高等问题。行政复议中止制度异化的原因在于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价值偏离、授权与控权的不平衡、监督机制不健全,以及权力主体的信息垄断便利等。基于此,可以通过分类限定复议中止的法定期限、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恢复复议审理的监督和救济、厘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限制兜底条款的适用等路径来完善行政复议中止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 复议中止 复议期限 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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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行政复议的制度实践与路径优化
6
作者 张健 王筱盈 《档案与建设》 2024年第10期44-50,共7页
通过对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后的1200起案件样本的讨论发现,行政复议作为与行政诉讼相比肩的化解档案行政争议的法律渠道,在促进档案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后的1200起案件样本的讨论发现,行政复议作为与行政诉讼相比肩的化解档案行政争议的法律渠道,在促进档案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前档案行政复议制度仍存在作为化解争议主渠道的作用有待提升、监督与纠错作用有限,以及档案馆的角色定位有待明确、档案开放申请人缠讼现象较为严重等问题。未来应当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为契机,多措并举,不断完善档案行政复议制度,充分发挥档案行政复议制度在化解档案行政争议中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档案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档案主管部门 权利救济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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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特色调解型行政复议模式
7
作者 章志远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07-115,共9页
调解原则载入总则规定之中,是《行政复议法》修改的一大亮点,预示着中国特色调解型行政复议模式的生成。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成为各级政府分内职责,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成为新兴政法话语,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地位的实现,共同构成了中国特... 调解原则载入总则规定之中,是《行政复议法》修改的一大亮点,预示着中国特色调解型行政复议模式的生成。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成为各级政府分内职责,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成为新兴政法话语,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地位的实现,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调解型行政复议模式的社会背景。就规范内涵而言,调解优先、应调尽调是新模式的基本特质,调解覆盖到各类型行政复议案件、贯穿于行政复议办理全过程、调解结案方式和效力多样化则是新模式的核心要义。中国特色调解型行政复议模式的有效运作,需要从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能力建设、建立科学考评体系和充分借助体制内外力量等方面予以保障。中国特色调解型行政复议模式的发展,将重塑行政争议化解整体格局,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调解型行政复议 行政争议 实质性解决争议 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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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多层次救济机制
8
作者 刘权 周天鹤 《南海法学》 2024年第4期46-59,共14页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结论对当事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否应当接受行政处罚,是否应当进行民事赔偿以及具体数额多少具有重要影响。目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归为“证据”,若对其认定结论不服只能向上一级...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结论对当事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否应当接受行政处罚,是否应当进行民事赔偿以及具体数额多少具有重要影响。目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归为“证据”,若对其认定结论不服只能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法院仅能从证据规则角度审查其是否具有相应证明效力。而在现实中,司法裁判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事实陈述和责任判定具有较强依赖性,但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完全符合证据特征,所能适用的证据规则十分有限,导致法院提供的司法救济具有较大局限性,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非常不利。因此应准确把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实质内容,即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属性,明确其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并以此为理论基础,形成一套公安内部复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全面多层次的独立救济机制,达到维护公平正义的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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痰热清注射液联合清燥救肺汤立体时相给药治疗放射性肺炎的临床研究
9
作者 王静 易宣洪 +1 位作者 汪萍 王志武 《世界中医药》 CAS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672-676,共5页
目的:观察痰热清注射液联合清燥救肺汤加减立体时相给药对放射性肺炎(RP)的治疗效果。方法:选择接受胸部三维适形放射治疗,同时中医辨证为痰热阻肺型的肺癌患者100例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50例。对照组患者采用单纯... 目的:观察痰热清注射液联合清燥救肺汤加减立体时相给药对放射性肺炎(RP)的治疗效果。方法:选择接受胸部三维适形放射治疗,同时中医辨证为痰热阻肺型的肺癌患者100例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50例。对照组患者采用单纯放疗,观察组在放疗基础上,给予痰热清静脉注射联合清燥救肺汤加减立体时相给药,于治疗结束后评估2组患者临床疗效及RP发生率,观察2组放疗前、中、后中医证候评分及血清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转化生长因子-β1(TGF-β1)、白细胞介素-6(IL-6)的水平变化,观察患者放疗前后肺功能指标卡诺夫斯凯计分(KPS)评分的变化。结果:观察组RP发生率较对照组明显降低,临床总有效率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2组中医证候评分及血清TNF-α、TGF-β1、IL-6水平于放疗后不同时期均明显降低(P<0.05),与对照组比较,观察组放疗后2个月、4个月及放疗结束时中医证候评分及血清TNF-α、TGF-β1、IL-6水平明显降低(P<0.05);观察组肺活量(VC)、用力肺活量(FVC)、第一秒用力呼气量(FEV1)、FEV1/FVC肺功能指标及KPS评分较对照组显著提高(P<0.05)。结论:痰热清注射液联合清燥救肺汤立体时相给药可有效减轻放射治疗所致的放射性肺炎,通过降低血清炎症介质水平,改善肺功能起到减毒增效作用,对提升患者生命质量,提高放疗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积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痰热清注射液 清燥救肺汤 立体时相给药 肺肿瘤 放射性肺炎 痰热壅肺 中医证候积分 炎症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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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复议中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适用
10
作者 庄汉 姚昕彤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125-133,共9页
行政复议中的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是指当申请人不服行政决定申请复议时,原则上复议机关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关于该原则的规定存在原则之间冲突、效力层级较低、适用范围不清、例外规定狭... 行政复议中的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是指当申请人不服行政决定申请复议时,原则上复议机关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关于该原则的规定存在原则之间冲突、效力层级较低、适用范围不清、例外规定狭窄和概念模糊等不足,导致其在司法适用上存在一定障碍。新《行政复议法》第63条第2款在一定程度上对以上问题作出了回应:将该原则提升至法律层级,进一步扩张其适用范围,明确了一定的例外情形。将来应进一步扩张其适用范围,不局限在当事人复议请求范围内,而将其适用于变更、撤销及撤销并重作决定,同时进一步明确该原则的适用限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 禁止不利益变更 行政争议 实质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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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循环:基层协作治理纠纷的逻辑——以J市S镇上锁纠纷为例
11
作者 宋惠芳 陶江南 《公共治理研究》 2024年第2期63-72,共10页
行政调解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就过程而言多为多元协作的渐进式调解。本研究基于Ansell和Gash的协作治理理论,建构本土化的渐进循环协作分析框架,以J市S镇上锁纠纷为例,探究渐进循环式行政调解的治理逻辑及所蕴含的... 行政调解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就过程而言多为多元协作的渐进式调解。本研究基于Ansell和Gash的协作治理理论,建构本土化的渐进循环协作分析框架,以J市S镇上锁纠纷为例,探究渐进循环式行政调解的治理逻辑及所蕴含的中国式解纷之道。研究发现,政府引导与民主决策、部际协作与分级治理、法理相助与情理相济是实现解纷目标的重要基础。同时,解纷过程中需注意:规范调解过程,将争吵关进制度的笼子;明确解题方案,针对问题实施有效调解;重视信任构建,提高协作的信任水平;加强群众自治,构建多级调解序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层治理 行政调解 渐进循环 协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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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功能定位和制度设想
12
作者 谢素珺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4年第11期84-89,共6页
目前,我国已有不少学者对行政争议诉前调解进行了探讨,但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机制上,当下的调解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从功能上看,它是行政诉讼繁简分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全国范围内的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是实现司法权和行政权... 目前,我国已有不少学者对行政争议诉前调解进行了探讨,但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机制上,当下的调解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从功能上看,它是行政诉讼繁简分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全国范围内的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是实现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平衡,也是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一种有效手段。就调解机制的构思而言,应从调解的主体、纠纷的适用范围和启动方式三个方面入手;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应考虑到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诉讼程序的衔接等问题,以期达到诉源治理与实质解决纠纷的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争议 诉前调解 功能定位 制度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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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复议机关调查取证的限度 被引量:1
13
作者 张旭勇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54-65,157,共13页
新《行政复议法》第45条规定复议机关有权调查取证,但是未明确可以调查收集哪些证据。依据《行诉法解释》第22条第1款和第135条第3款,复议机关可以为原行政行为补充调查取证,并据此作出维持复议决定。复议机关补充调查取证的实质是,把... 新《行政复议法》第45条规定复议机关有权调查取证,但是未明确可以调查收集哪些证据。依据《行诉法解释》第22条第1款和第135条第3款,复议机关可以为原行政行为补充调查取证,并据此作出维持复议决定。复议机关补充调查取证的实质是,把原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修复为符合法律规定,面临一系列难以化解的合法性质疑。“行政一体化”理论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理论主张复议机关全面调查取证,但前者颠覆了行政复议的性质,错误地把行政复议作为后续行政程序,后者仅以“未再启动新的法律程序”目的为基点,忽视行政复议的监督与救济功能。在监督行政与救济权利的视野下,即使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复议机关调查取证的范围也应当限于程序性事项、核实当事人证据三性、证明原行政行为违法或申请人实体诉求成立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 调查取证 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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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优先适用
14
作者 郑宗强 熊勇先 《南海法学》 2024年第5期56-67,共12页
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优先适用是指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时应先进行变更考察,不适合变更的,才考虑撤销等其他决定类型。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优先适用契合行政复议的立法目的,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激发复议机关复议能动性。其优先适用具有... 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优先适用是指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时应先进行变更考察,不适合变更的,才考虑撤销等其他决定类型。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优先适用契合行政复议的立法目的,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激发复议机关复议能动性。其优先适用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在逻辑上归因于行政复议制度的职权主义,在目标导向上指向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据此,为推动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后行政复议变更决定优先适用的制度建构,应厘清事证瑕疵类、事证明确类、违反法定程序类以及超越或滥用职权类下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适用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变更决定 职权主义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程序空转 优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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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伦理氛围在伦理支持体系与急诊分诊护士道德勇气关系中的中介作用
15
作者 康云 邵艳 +2 位作者 彭贵海 李龙倜 马菊华 《中华急危重症护理杂志》 CSCD 2024年第9期799-805,共7页
目的 探讨医院伦理氛围在伦理支持体系与急诊分诊护士道德勇气之间的中介作用,并为临床实践提供依据,以提升急诊分诊护士的伦理标准和决策能力。方法 于2023年10月-12月,通过便利抽样方法,在湖北省十堰市3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中选取396... 目的 探讨医院伦理氛围在伦理支持体系与急诊分诊护士道德勇气之间的中介作用,并为临床实践提供依据,以提升急诊分诊护士的伦理标准和决策能力。方法 于2023年10月-12月,通过便利抽样方法,在湖北省十堰市3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中选取396名急诊分诊护士作为研究对象。基于社会支持理论,假设医院伦理氛围在伦理支持体系对急诊分诊护士道德勇气的影响中起中介作用。采用一般资料调查表、急诊分诊护士伦理支持体系感受调查问卷、医院伦理氛围量表及护士道德勇气量表进行数据收集,并使用结构方程模型进行数据分析和假设验证。结果 描述性分析显示,急诊分诊护士的伦理支持体系感受、医院伦理氛围及道德勇气的评分分别为(83.35±10.01)分、(100.64±13.49)分、(81.52±10.56)分。相关性分析表示,伦理支持体系得分与医院伦理氛围得分(r=0.833,P<0.01)及道德勇气得分(r=0.820,P<0.01)之间均呈强正相关,医院伦理氛围得分与道德勇气得分(r=0.887,P<0.01)也显示出强正相关性。结构方程模型分析表明,各项拟合指标优良,医院伦理氛围在伦理支持体系感受与道德勇气之间具有显著的中介作用,间接效应值为0.492,95%CI为0.489~0.685,相对效应值为51.52%。结论 医院伦理氛围显著地中介了伦理支持体系与急诊分诊护士道德勇气之间的关系,强调了医院伦理氛围在提升护理职业道德标准中的关键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急诊分诊护士 伦理支持体系 医院伦理氛围 道德勇气 中介作用 护理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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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彝区“大调解”体系的现状及改进对策——以楚雄彝族自治州为例
16
作者 陈勇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14-26,共13页
西南彝区的“大调解”体系是一种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机制,是对“枫桥经验”的继承和发展。地处西南彝区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各县市在积极探索“大调解”体系的实践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做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共性层面和个... 西南彝区的“大调解”体系是一种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机制,是对“枫桥经验”的继承和发展。地处西南彝区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各县市在积极探索“大调解”体系的实践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做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共性层面和个性层面的不足,如全国性法律支持不足,与国家司法体系衔接不畅,习惯法与国家法存在冲突,资源配备不足,社会认同度不高,案件处理效率有待提高,“双语调解员”“双语法官”数量不够等。为此,西南彝区的“大调解”体系应与诉源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以便为西南彝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作出贡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西南彝区 “大调解”体系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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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公开内容的检视与完善
17
作者 王苏婉 《西部学刊》 2024年第18期88-91,共4页
新《行政复议法》第三条、第七十九条确立了行政复议决定公开制度。行政复议决定公开制度是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关系到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实现。新《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复议相关的法规并未就行政复议公开内容的范围... 新《行政复议法》第三条、第七十九条确立了行政复议决定公开制度。行政复议决定公开制度是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关系到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实现。新《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复议相关的法规并未就行政复议公开内容的范围进行详细规定,基于各地实践探索情况,行政复议决定公开内容目前主要存在公开内容款项、公开详细程度以及公开中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程度等问题,同时,行政复议中规范性文件审查结果和行政委员会的咨询意见,是否应纳入行政复议决定公开的范畴,亦是推进行政复议决定公开亟须解决的问题。为了更充分地发挥行政复议决定公开制度的功效,有必要规范行政复议决定公开的内容,并将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的结果和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咨询意见一并公开,以完善行政复议决定公开的法律依据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决定公开 行政复议决定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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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复议法》变更决定制度的功能导向及其规范展开
18
作者 黄涧秋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SSCI 2024年第3期1-11,共11页
新《行政复议法》中的变更决定制度包括三个功能导向,分别是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强化基于行政自制的内部监督。变更决定在否定原行政行为效力上与撤销决定存在质的区别;变更决定与部分撤销决定分别适用... 新《行政复议法》中的变更决定制度包括三个功能导向,分别是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强化基于行政自制的内部监督。变更决定在否定原行政行为效力上与撤销决定存在质的区别;变更决定与部分撤销决定分别适用于原行政行为不同的处理结果;变更决定与责令重作决定择一适用需考虑两个因素。变更决定的三种适用情形呈现出行政行为违法程度依次递进的格局,应从决定结果、法律适用、事实认定三个方面推动变更决定的适用空间扩容。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在变更决定制度中具有“安全阀”的作用,应避免变更决定的优先适用地位受到不当抑制,允许补充适用驳回复议申请决定。变更决定中心主义已经初现端倪,但其实效性仍然有待检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 变更决定 决定体系 禁止不利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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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网互嵌: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协同治理的逻辑理路和实践进路——以T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为例
19
作者 郝雅立 宋沂霏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65-74,共10页
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协同化解需要行政调解网络与社会调解网络的要素协作与功能耦合,双维网络的互嵌逻辑为破解矛盾纠纷调解障碍、实现协同治理增量提供新路径。矛盾纠纷协同治理的生成理路包括三大核心节点:重组协同治理理论要件,追踪... 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协同化解需要行政调解网络与社会调解网络的要素协作与功能耦合,双维网络的互嵌逻辑为破解矛盾纠纷调解障碍、实现协同治理增量提供新路径。矛盾纠纷协同治理的生成理路包括三大核心节点:重组协同治理理论要件,追踪挖掘矛盾纠纷化解多元模式的实践行动与运行机制,以及形成社会矛盾纠纷协同治理共同体。协同调解网络的互嵌融合有赖于共识塑造、制度设计、能力建构、条块结合等治理要素的共同作用,矛盾纠纷的多元调解机制及运行模式推动治理方式优化、网络关系重塑与多维空间缔结,激活并优化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协同调解体系。互嵌化的思维和行动方式为重建协同秩序、畅通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与协同治理的融合通道提供了新的实践进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矛盾纠纷 行政调解网络 社会调解网络 双网互嵌 矛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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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济法视域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研究
20
作者 商思刚 《经贸法律评论》 2024年第5期142-158,共17页
从私主体权利救济的视角观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检察监督分别位于行政争议法治化解决渠道的前端、中端和后端,三者共同构建起我国行政救济法框架下的行政争议正式解决路径。综合考察三种法定制度下的两种实质解纷模式,发现存在... 从私主体权利救济的视角观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检察监督分别位于行政争议法治化解决渠道的前端、中端和后端,三者共同构建起我国行政救济法框架下的行政争议正式解决路径。综合考察三种法定制度下的两种实质解纷模式,发现存在着行政主体自行纠错机制缺失、行政复议调解机制不完善、法院实质解纷整体效能有限、检察机关实质解纷依据不明确等问题。为此,应当在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组织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域立法、完善各项具体工作机制,使行政主体、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能够找准各自定位、依法尽职履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争议 行政救济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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