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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liminary Study on Crime Prevention of Left-behind Children in Rural China
1
作者 Lei ZHANG 《Asian Agricultural Research》 2017年第7期88-89,92,共3页
In the proc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China,there appears the inevitable problem of crime of left-behind children.Extensive researches and disputes prove that it is,to a greater extent,a social phenomen... In the proc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China,there appears the inevitable problem of crime of left-behind children.Extensive researches and disputes prove that it is,to a greater extent,a social phenomenon resulted from social factors. It is recommended to improve the treatment of migrant workers and solve the problem of school admission for their children,provide effective legal education for those left-behind children whose problem can not be solved in a short term,and supplement the guardianship role to control the crime rate of leftbehind children. Another more effective method is to resume effective control of people's social life through the rural cultural tradition,to fundamentally prevent crime of left-behind children. 展开更多
关键词 Rural China Left-behind children crime PREV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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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of Buying Abducted Women or Children: The Human Dignity Perspective
2
作者 张勇 CHANG Guohua(译) 《The Journal of Human Rights》 2022年第5期934-959,共26页
Buying and selling abducted women or children are symmetrical crimes, but the “the same punishment for the same crime” is not applied. The focus of the criminal punishment for buying abducted women or children is no... Buying and selling abducted women or children are symmetrical crimes, but the “the same punishment for the same crime” is not applied. The focus of the criminal punishment for buying abducted women or children is not about increasing the statutory sentence, but strengthening judicial and law enforcement, to increase the prosecution rate and impose combined punishment for several crimes including the buying of abducted women or children and other subsequent crimes, so as to demonstrate the inevitability of criminal punishment. Human dignity is the core legal interest violated by the crime of buying abducted women or children. The specific legal interest is that humans are not for sale, which should be valued and protected independently in criminal law. This crime is a type of behavioral offense rather than a crime of circumstances. Under normal circumstances,neither the consent of the victim nor the goodwill of the purchaser excludes conviction of the crime. Compared with the crime of abducting and trafficking women or children, buying abducted women or children is not necessarily a serious crime, and the basic statutory punishment of less than three years is reasonable. However, it is possible to appropriately raise the sentence to less than five years in legislation.Where subsequent behaviors do not constitute a crime, they can be used as aggravating circumstances for the crime, and an aggravated statutory sentence can be configured to connect with the statutory punishments for the crime of abducting and trafficking women or children. 展开更多
关键词 same punishment for same crime buying abducted women or children human dignity statutory sent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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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幼女规定的体系性思考
3
作者 陈家林 王成星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4年第5期45-57,共13页
刑法仅在强奸罪和引诱幼女卖淫罪中使用“幼女”这一特定措辞,幼女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近年来,理论关于幼女规范体系的不同解读,造成法律条文相矛盾的局面。有赖于基于规范文本的体系化思考,使刑法条文相协调。幼女保护年龄法定区... 刑法仅在强奸罪和引诱幼女卖淫罪中使用“幼女”这一特定措辞,幼女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近年来,理论关于幼女规范体系的不同解读,造成法律条文相矛盾的局面。有赖于基于规范文本的体系化思考,使刑法条文相协调。幼女保护年龄法定区间的划分,既量化了法律后果,也蕴含着相应的法律价值和政策考量。相较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幼女无性同意能力具有绝对性。刑法中的幼女与妇女具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将妇女解释为包含幼女属于类推解释,可能招致错释一条进而错释一片的严重后果,奸淫被拐卖的幼女应以拐卖儿童罪和强奸罪并罚。废除嫖宿幼女罪与保留引诱幼女卖淫罪并不冲突,卖淫幼女污名化的话语体系应被推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幼女 性同意年龄 强奸罪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幼女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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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地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整体性治理研究 被引量:2
4
作者 郑海 向发佳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3年第3期128-142,共15页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是一种具有浓厚历史印迹的国际性犯罪。在我国乡村尤其是贫困地区以及人口流动地区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态势依然不容小觑。虽然我国持续展开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对策主要以公安机...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是一种具有浓厚历史印迹的国际性犯罪。在我国乡村尤其是贫困地区以及人口流动地区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态势依然不容小觑。虽然我国持续展开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对策主要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为轴心展开,缺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社会治理要素整合。应当运用整合性治理思维,从社会现状与政府管理的利益平衡、政府管理机制、犯罪产业链以及法律监督与社会监督等方面构建乡村地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整体治理体系,从而有效遏制乡村地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犯罪治理述评 情境剖析 整体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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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义学视角下猥亵儿童罪与强制猥亵罪的界分
5
作者 刘文莉 张超 《南阳理工学院学报》 2023年第1期20-23,共4页
从罪名设置的字面含义和立法本意两方面进行价值衡平,以部分重合说解释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罪之间的关系更为合理。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儿童未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行为人成立强制猥亵罪的加重犯和猥亵儿童罪的基本犯,应当按照... 从罪名设置的字面含义和立法本意两方面进行价值衡平,以部分重合说解释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罪之间的关系更为合理。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儿童未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行为人成立强制猥亵罪的加重犯和猥亵儿童罪的基本犯,应当按照强制猥亵罪的加重犯科处刑罚,才符合罪刑均衡原则的内在要求。强制猥亵罪与猥亵儿童罪的实质差异在于罪名背后保护的法益不同,前者保护的法益为他人的性羞耻心和人身自由权,后者保护的法益为儿童的性的不可侵犯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教义学 猥亵儿童罪 强制猥亵罪 法益 加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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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猥亵犯罪的理论建构与刑法适用 被引量:1
6
作者 谢铠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3年第5期95-110,共16页
网络猥亵已成为司法实践中频发的新型犯罪,而对此类犯罪司法实践与刑法理论间存在罅隙亟待弥合。理论上,应当将网络猥亵界定为行为人通过网络媒介猥亵他人的不法行为,涵摄网络隔空猥亵与网络直播猥亵两种类型。通过对“猥亵”文义分析... 网络猥亵已成为司法实践中频发的新型犯罪,而对此类犯罪司法实践与刑法理论间存在罅隙亟待弥合。理论上,应当将网络猥亵界定为行为人通过网络媒介猥亵他人的不法行为,涵摄网络隔空猥亵与网络直播猥亵两种类型。通过对“猥亵”文义分析及进行范畴学、类型学检讨,“网络猥亵”并未超越“猥亵”的文义射程,以此贯通以既有罪名规制网络猥亵行为的理论通道。在罪刑法定的框架内规制网络猥亵犯罪主要适用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应当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入罪时注意“被害人年龄层次的刑法差异适用”“‘在公共场所当众’的认定”“行为样态差异化入罪与加重情节作用变更”三个特殊问题实现合法入罪,并建构“年龄差规则”“刑法法定出罪规则”“非犯罪标签化制裁优先规则”三大规则实现合理出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猥亵 刑法适用 强制猥亵罪 猥亵儿童罪 未成年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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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中隔空猥亵的刑法认定 被引量:4
7
作者 刘宇涵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64-73,共10页
猥亵是客观上能刺激或满足性欲、有伤风化、有损他人性心理,并对他人身体产生直接或间接性意义影响的行为。元宇宙初级阶段,扩展现实技术的运用并未改变其是网络游戏或社交媒体的本质属性,猥亵虚拟角色最多符合“性骚扰”范畴;元宇宙终... 猥亵是客观上能刺激或满足性欲、有伤风化、有损他人性心理,并对他人身体产生直接或间接性意义影响的行为。元宇宙初级阶段,扩展现实技术的运用并未改变其是网络游戏或社交媒体的本质属性,猥亵虚拟角色最多符合“性骚扰”范畴;元宇宙终极阶段,通过便携设备或直接通过人脑信号实现感知体验,猥亵虚拟角色不属于现阶段社会对“猥亵”理解的语义范围,超出公民预测可能性。终极元宇宙下越过身体媒介直接实现意识控制与感知,将颠覆思想需以身体为媒介的认知,应根据社会发展单独对精神权益进行刑法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元宇宙 网络犯罪 强制猥亵罪 猥亵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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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法定刑之应然调试 被引量:1
8
作者 洒爽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22-25,共4页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法定刑的设置存在刑不制罪、内外不协调、预防效果不佳等问题,易引发社会价值冲突与争议,应改进该罪名刑罚设置的直观形式标准,在借鉴域外立法的背景下,通过分级制裁、增设罚金等措施提升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法定刑的设置存在刑不制罪、内外不协调、预防效果不佳等问题,易引发社会价值冲突与争议,应改进该罪名刑罚设置的直观形式标准,在借鉴域外立法的背景下,通过分级制裁、增设罚金等措施提升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法定刑 刑罚设置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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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刑罚配置及其有效治理 被引量:1
9
作者 杨蕴智 张广超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 2023年第1期48-55,共8页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社会问题由来已久,长期以来未能得到有效遏制。从整个刑法体系的罪刑设置来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过低,既与我国其它罪名的刑罚设置不相协调,也未能与其他发达国家地区以及国际上重视人性尊严和弱...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社会问题由来已久,长期以来未能得到有效遏制。从整个刑法体系的罪刑设置来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过低,既与我国其它罪名的刑罚设置不相协调,也未能与其他发达国家地区以及国际上重视人性尊严和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理念相接轨。从司法运行中的刑罚适用情况来看,对于收买方的处罚不力以及礼制传统观念在思想层面的推波助澜均是造成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治理困境的现实成因。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有效治理,需要在刑事法律内外进行立体化与综合性的施策应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问题的有效化解,需要回归犯罪生成的社会机理层面进行对症下药,通过事前堵截与综合施策的方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此类行为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 法定刑 刑事政策 犯罪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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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之法定刑配置研究——基于罪刑关系二元论视角
10
作者 陆显旺 章雪松 张蕾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第9期21-28,共8页
立法层面上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过低的不法评价和过低的法定刑配置,是司法实务频密地纵容此类收买行为的根源。罪刑关系二元论是报应主义与功利主义的统一,是理解刑罚理念的关键所在。故此,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维度上... 立法层面上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过低的不法评价和过低的法定刑配置,是司法实务频密地纵容此类收买行为的根源。罪刑关系二元论是报应主义与功利主义的统一,是理解刑罚理念的关键所在。故此,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维度上,正确理解了该罪背后的理念价值与相关法理,才能对其罪刑关系作出正确认识,从而能够合理合法地设置与该罪相适应的法定刑。一方面,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出发,应当提高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以提高刑法的一般预防效果。另一方面,站在报应主义的立场,应以相当的否定价值为尺度,厘清收买犯罪所侵害的法益,确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定刑,即收买犯罪的法定刑的提高程度要以其不法程度为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罪刑均衡原则 不法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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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法益审视
11
作者 孙濠江 《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57-63,共7页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我国刑法在拐卖人口类型犯罪下的独特罪名设置,区别于统一的拐卖人口罪的设置方式,我国刑法区别处理这两种犯罪行为,并在法定刑的设置上有所不同。部分严重的收买案件被媒体报道后,民众对法定刑设置有许多质...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我国刑法在拐卖人口类型犯罪下的独特罪名设置,区别于统一的拐卖人口罪的设置方式,我国刑法区别处理这两种犯罪行为,并在法定刑的设置上有所不同。部分严重的收买案件被媒体报道后,民众对法定刑设置有许多质疑。事实上,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本质是法益层面的,由于罪名设立时并没有正确认识法益,从而造成法定刑面临割裂等问题,因此,应重新梳理本罪的保护法益,从而解决实践中面临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对向犯 法益 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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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刑罚完善
12
作者 张德权 《天中学刊》 2023年第2期32-38,共7页
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处罚,我国立法还存在着法定刑偏低、刑罚种类单一、从宽条款不明确等问题。围绕应否提高本罪的法定刑,不少学者从体系解释、刑罚目的以及法律社会学等多个角度展开讨论,并提出各自的意见。为有效实现保... 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处罚,我国立法还存在着法定刑偏低、刑罚种类单一、从宽条款不明确等问题。围绕应否提高本罪的法定刑,不少学者从体系解释、刑罚目的以及法律社会学等多个角度展开讨论,并提出各自的意见。为有效实现保护被害妇女、儿童法益的目的,应当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用原则的前提下,基于预防和打击收买妇女儿童犯罪的现实需求,同时合理借鉴域外的相关规定,以法定刑的提升为切入点,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处罚进行立法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司法实践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法益保护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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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立法完善研究
13
作者 马路瑶 王晓杰 +2 位作者 龚欣慧 叶畅 王颖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121-128,共8页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的法定刑设置存在很大争议。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案件大规模适用从宽处罚情节且大量案件适用缓刑,打击力度过低,反映出立法存在问题。对本罪所侵犯的法益进行重新定位后可知,本罪不仅侵害了儿童的人身不可买卖的权利,更...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的法定刑设置存在很大争议。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案件大规模适用从宽处罚情节且大量案件适用缓刑,打击力度过低,反映出立法存在问题。对本罪所侵犯的法益进行重新定位后可知,本罪不仅侵害了儿童的人身不可买卖的权利,更侵害了儿童的人格权、父母的亲权。本罪法定刑的设置,难以准确评价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从对向犯理论、刑法对于买卖动植物案件刑罚的设置、结果正义的要求来看,提高本罪的法定刑有其必要性。就以立法修改的方式提高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而言,“预备犯理论”“提高刑罚可能适得其反”“刑罚无用论”等理论障碍完全能够克服。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的立法完善,可从提高本罪的基本法定刑、设置法定加重情节以应对特殊情况两方面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 法益 法定刑 立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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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法定刑配置之反思与展望——以人格权法益为视角
14
作者 杨艳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44-48,共5页
人格权是以民事主体全部人格利益为标的的概括性权利。通过交易的方式把“人”作为“物”买卖,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民事主体作为人的人格尊严的要求,且基于收买行为形成的各种依附或婚配等关系又侵害了人格权的价值... 人格权是以民事主体全部人格利益为标的的概括性权利。通过交易的方式把“人”作为“物”买卖,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民事主体作为人的人格尊严的要求,且基于收买行为形成的各种依附或婚配等关系又侵害了人格权的价值内涵。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保护法益确定为人格权更精准符合法教义学对本罪条文的解释。本罪的法定刑配置偏低和轻缓问题,使得现有刑罚设置既不能正确评价本罪所保护之法益,又造成了《刑法》体例上的矛盾和混乱,无法发挥立法对司法和执法活动的指引作用。3年以下的基本法定刑设置可适当提升至5年以下,同时配置加重法定刑,以期有效遏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这一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人格权 法定刑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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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追诉时效困境及其破解
15
作者 陈小彪 刘柏宏 《犯罪研究》 2023年第5期38-49,共12页
在打击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时,观念偏差、对刑法规范的误读、刑法追诉时效制度存在立法漏洞、该类案件自身特点等因素共同导致面临追诉时效困境。应加强法治宣传与纠偏,通过严格司法减少积案;收买者教唆他人拐卖妇女、儿童后卖给... 在打击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时,观念偏差、对刑法规范的误读、刑法追诉时效制度存在立法漏洞、该类案件自身特点等因素共同导致面临追诉时效困境。应加强法治宣传与纠偏,通过严格司法减少积案;收买者教唆他人拐卖妇女、儿童后卖给自己的,既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也与拐卖者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应数罪并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行为是对亲情关系的破坏,是对亲属合法权益的侵害,被收买者的亲属亦是被害人;行为人实施收买行为后,又实施非法拘禁行为或拐骗儿童行为的,前罪追诉期限应该从非法拘禁行为或拐骗儿童行为终了后开始重新计算;在非法拘禁行为或拐骗儿童行为延续期内,收买行为的追诉时效当然不结束;基于社会稳定、子女抚养、个人意愿等因素,在“打拐”过程中应考虑当事人的情感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追诉期限 追诉时效延长制度 追诉时效中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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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探析 被引量:15
16
作者 郭津 衣晶 朱宏斌 《中国农学通报》 CSCD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1期363-366,共4页
严重的留守儿童犯罪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分析了农村留守儿童易发多发的犯罪现象的原因,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特点、成因,提出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治理体系,从而有效的预防和减少留守儿童犯罪,... 严重的留守儿童犯罪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分析了农村留守儿童易发多发的犯罪现象的原因,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特点、成因,提出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治理体系,从而有效的预防和减少留守儿童犯罪,切实维护这类特殊群体的生存权、教育权、发展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留守儿童 未成年人 犯罪问题 儿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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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幼女罪之罪刑辨析 被引量:16
17
作者 彭文华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152-155,共4页
嫖宿幼女罪,是指以支付报酬为代价,不违背幼女意志,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嫖宿幼女罪是妨碍社会风尚的犯罪,是拟制的法定犯。嫖宿幼女罪之弊端:抛弃了对幼女身心健康的重点保护原则,赋予了幼女的性意思能力与意志能力,为对幼女的性犯... 嫖宿幼女罪,是指以支付报酬为代价,不违背幼女意志,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嫖宿幼女罪是妨碍社会风尚的犯罪,是拟制的法定犯。嫖宿幼女罪之弊端:抛弃了对幼女身心健康的重点保护原则,赋予了幼女的性意思能力与意志能力,为对幼女的性犯罪提供了减免罪责的借口,致使猥亵幼女的犯罪形同虚设,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难以界定。刑罚适度化与轻刑化是嫖宿幼女罪的法定刑完善的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嫖宿幼女罪 自然犯 法定犯 强奸罪 猥亵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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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视野下强奸罪的扩张:侵入性猥亵儿童的定性 被引量:13
18
作者 高艳东 郭培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SSCI 2021年第2期126-137,共12页
我国刑法坚持“阴茎插入阴道”才能构成强奸罪,其他性侵方式均按猥亵型犯罪定罪量刑,导致恶劣猥亵行为的量刑过轻。根据已有判决,猥亵儿童罪量刑远低于强奸罪(奸淫幼女),即使口交、肛交这种恶劣猥亵行为的平均量刑也只有二至三年有期徒... 我国刑法坚持“阴茎插入阴道”才能构成强奸罪,其他性侵方式均按猥亵型犯罪定罪量刑,导致恶劣猥亵行为的量刑过轻。根据已有判决,猥亵儿童罪量刑远低于强奸罪(奸淫幼女),即使口交、肛交这种恶劣猥亵行为的平均量刑也只有二至三年有期徒刑,个别案件只有六个月有期徒刑。过轻量刑难以遏制猥亵儿童不断蔓延的势头,更难以慰藉受害人及亲属的心灵创伤。为保护儿童身心健康,刑法应打破强奸与猥亵的僵硬划分,把对儿童的侵入性猥亵解释为性交,将口交、肛交或异物插入肛门或阴道等侵入儿童身体的行为,扩张解释为“奸淫幼女”。在立法修改时,应将强奸罪中的“奸淫幼女”改为“奸淫儿童”,以平等保护男女儿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猥亵儿童罪 强奸罪 奸淫 猥亵 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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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及相关犯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被引量:9
19
作者 欧锦雄 李岚 +2 位作者 覃祖文 刘元华 吴大县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1年第2期19-22,共4页
拐卖妇女、儿童罪及相关犯罪主要包括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以及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妇女、儿童罪等。当前 ,拐卖人口犯罪屡禁不止且异常猖獗 ,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新《刑法》所规定的这些犯罪仍存在着立法缺陷。文章... 拐卖妇女、儿童罪及相关犯罪主要包括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以及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妇女、儿童罪等。当前 ,拐卖人口犯罪屡禁不止且异常猖獗 ,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新《刑法》所规定的这些犯罪仍存在着立法缺陷。文章阐述了拐卖妇女、儿童罪及相关犯罪的立法缺陷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拐卖妇女罪 拐卖儿童罪 立法缺陷 拐卖人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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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失与完善:男性性权利刑法保护之尴尬境地 被引量:8
20
作者 刘箭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137-140,共4页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强奸罪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及猥亵儿童罪,对女性和儿童的性权利给予了充分的保护。但是对14周岁以上的男性性权利保护问题,刑法却存在盲点。通过具体案例,对男性性权利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并针对现行刑法的缺失,...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强奸罪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及猥亵儿童罪,对女性和儿童的性权利给予了充分的保护。但是对14周岁以上的男性性权利保护问题,刑法却存在盲点。通过具体案例,对男性性权利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并针对现行刑法的缺失,提出两种模式的完善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奸 强制猥亵 男性性权利 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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