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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中非学术标准的界分与适用——兼议《学位法》关于非学术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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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向和 张颂昀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70-76,共7页
随着学位制度的深入推进以及《学位法》的出台,学位授予非学术标准引发了新的理论问题与实务争议。从学位的社会价值、历史经验、道德期许、权利义务统一及国际惯例来看,学位授予考察除了学位申请人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等学术标准外,还... 随着学位制度的深入推进以及《学位法》的出台,学位授予非学术标准引发了新的理论问题与实务争议。从学位的社会价值、历史经验、道德期许、权利义务统一及国际惯例来看,学位授予考察除了学位申请人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等学术标准外,还应当包含政治标准、品行标准等在内的诸多非学术标准。学位授予非学术标准在适用中应当注意适用对象、方式和范围等现实问题,为完善《学位法》、出台相关配套规定以及编纂教育法典提供建设性意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学术标准 学位授予 《学位法》 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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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制定中的若干重要法律问题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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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湛中乐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41-50,共10页
2024年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是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其影响深远。《学位法》制定过程中涉及若干重要的法律问题:一是《学位法》在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024年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是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其影响深远。《学位法》制定过程中涉及若干重要的法律问题:一是《学位法》在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二是国家学位制度与大学学位制度的关系;三是《学位法》立法的目的、立法依据和适用范围;四是学位授予单位资格的取得和丧失的条件与程序;五是学位评定委员会与学术委员会的关系;六是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院系评定委员会分会与答辩委员会的关系;七是学位撤销的条件与程序;八是有关学位纠纷的法律解决;九是对国外大学学位的认证,等等。对以上法律问题的分析与思考,对理解和适用《学位法》至关重要。同时,作为教育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学位法》并没有穷尽所有细节,主要是确定了原则和框架,为学位工作的具体操作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总之,一部公正、透明、有利于学术发展的《学位法》对促进学术交流、提升教育质量、维护学位制度的权威性具有重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学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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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与重构:高校学位撤销的非学术标准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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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琦 《大学教育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71-79,共9页
学位撤销的非学术标准可划分为政治性标准、纪法性标准及品德性标准,具有与学术标准同等重要地位。《学位法》第37条欠缺可操作性,且非学术标准的设定权限与实施程序等问题暂付阙如,《学位法实施办法》应当依据非学术标准的类型,在行政... 学位撤销的非学术标准可划分为政治性标准、纪法性标准及品德性标准,具有与学术标准同等重要地位。《学位法》第37条欠缺可操作性,且非学术标准的设定权限与实施程序等问题暂付阙如,《学位法实施办法》应当依据非学术标准的类型,在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规范下将兜底条款转化为列举性条款。非学术标准的设定权限应符合法律保留原则,内容应契合比例原则,并依照正当程序原则保障学位获得者的程序性权利及救济渠道。高校应根据具体情节适用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并着力于制度保障和组织建设,采取法治化的学位纠纷解决方式。为强化对高校适用非学术标准的监督,可通过司法力量实现高校依法自主办学与学位获得者合法权益保障的动态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位撤销 非学术标准 学位法 学位纠纷 学位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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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法》拟立背景下职业本科学位授权与授予的法理基础及其制度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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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越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44-51,共8页
《学位法》拟立为职业本科学位设置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与全面的规范框架。学士学位制度是职业本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职业本科毕业生阶层再生产的必要条件。职业本科学位与普通本科学位价值等同、效用一致,并且已投入实践... 《学位法》拟立为职业本科学位设置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与全面的规范框架。学士学位制度是职业本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职业本科毕业生阶层再生产的必要条件。职业本科学位与普通本科学位价值等同、效用一致,并且已投入实践。其中,学位授权与授予分别是学位制度运行的逻辑起点与逻辑结果,二者合力保障职业本科学位授予质量,其背后分别蕴含着高校自主权与学生受教育权。基于高校自主权实施职业本科学位授权的许可化改造,需明确其行政许可法律性质、补足正当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基于学生受教育权实施职业本科学位授予的法治化改造,需明确授予标准制定的法律原则,优化授予标准的形式载体,规范学位授予的正当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位法》 职业本科 学士学位 学位授权 学位授予 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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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位法》实施背景下的学术规范基本内涵与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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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永涛 《时代法学》 2024年第4期56-62,共7页
近期通过的《学位法》标志着我国教育法治进入新阶段,该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学位授予条件,强调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强调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全过程管理。不过,我国在学术规范建设仍然存在着学术不端行为的持续存在、学术评价体系存在局... 近期通过的《学位法》标志着我国教育法治进入新阶段,该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学位授予条件,强调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强调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全过程管理。不过,我国在学术规范建设仍然存在着学术不端行为的持续存在、学术评价体系存在局限性以及AIGC技术带来新挑战等问题。为促进我国学术规范建设,保障《学位法》有效实施,需要在准确厘定学术规范基本内涵的基础上,从保障学术规范课程体系化、健全学术规范监督机制以及建立更完善的学术评价机制等方面予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位法》 学术规范 学术评价 AI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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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法》背景下本科论文写作教育问题研究——以法学本科教育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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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冲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4年第5期45-52,共8页
《学位法》对学位授予的条件作出了新的要求与规定,学位论文是学位授予的条件之一。论文写作体现着学生在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等学术研究和实践工作方面的能力。提高论文写作能力不仅有助于学生完成本科学位论文,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学生的... 《学位法》对学位授予的条件作出了新的要求与规定,学位论文是学位授予的条件之一。论文写作体现着学生在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等学术研究和实践工作方面的能力。提高论文写作能力不仅有助于学生完成本科学位论文,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实现从法律工匠人向合格法律人的转变。但现阶段法学学科学生论文教育存在起步晚,重形式、轻创新,受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不良影响等困境。困境形成的原因主要来自于法学学科定位、考核标准和激励机制三个方面。对此,需要从重塑学科定位、优化课程设置、减少形式考核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提高法学学科学生论文写作教育的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位法》 学位论文 ChatGPT 法学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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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法》制定的时代功能和关键任务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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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湛中乐 王岩 《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35-42,共8页
《学位条例》所确立的学位制度对我国过去四十多年间高层次人才培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伴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化和法律制度、教育制度的重大发展以及立法背景的深刻变革,《学位法》的制定也具有与时俱进的时代功能:... 《学位条例》所确立的学位制度对我国过去四十多年间高层次人才培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伴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化和法律制度、教育制度的重大发展以及立法背景的深刻变革,《学位法》的制定也具有与时俱进的时代功能:《学位法》的制定是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教育现代化转型的实践需求,是科教兴国战略下高水平人才培养战略转向的制度保障,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背景下高等教育法治化的关键环节。制定《学位法》应当关注以下关键问题,对《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其一,在学位形态的选择上,应当构建大学学位制度;其二,大学学位制度下高校对于学位授予条件具有自主权,国家为把控学位授予的基本质量,应设定学位授予的最低标准;其三,应当完善学位争议解决机制,包括学位授予单位与学位审批机关以及学位申请者与学位授予单位之间的争议处理;其四,完善学位正当程序制度,应当着重对学位听证制度、回避制度和公开制度进行建构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位法》 《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学位制度 学位形态 正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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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位立法的价值变迁与《学位法》的价值定位 被引量:8
8
作者 龚向和 《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25-34,共10页
立法价值为学位立法工作的开展明确价值遵循,属于立法推进中的核心范畴。立法价值对于《学位法》的制定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引导《学位法》确立科学合理的立法理念,并且推动着教育法制体系的不断健全,同时为学位制度的具体设计提供方向... 立法价值为学位立法工作的开展明确价值遵循,属于立法推进中的核心范畴。立法价值对于《学位法》的制定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引导《学位法》确立科学合理的立法理念,并且推动着教育法制体系的不断健全,同时为学位制度的具体设计提供方向性指引。我国学位立法在价值层面上经历了一定的发展变迁,具体体现在三个维度:一是从工具价值到人本价值;二是从社会价值到个人价值;三是从管理价值到教育价值。针对当下我国制定《学位法》的价值定位来看,在应然层面,应当以对学术自由权与受教育权的保障作为基本价值遵循。在实践层面,应当在《学位法》的具体章节中,将对学术自由权与受教育权的保障明确化、具体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位法》 立法价值 学术自由权 受教育权 价值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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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位立法的回顾与展望——兼评《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被引量:4
9
作者 湛中乐 《新文科教育研究》 2023年第2期77-89,142,143,共15页
《学位法》出台在即,对我国学位立法进行回顾与展望,可为我国《学位法》的出台提供指引。《学位法》的出台意在回应《学位条例》存在的不足,具体表现为名称不规范、学位形态不科学、学位类型不丰富、学位授权制度和救济方式不健全、学... 《学位法》出台在即,对我国学位立法进行回顾与展望,可为我国《学位法》的出台提供指引。《学位法》的出台意在回应《学位条例》存在的不足,具体表现为名称不规范、学位形态不科学、学位类型不丰富、学位授权制度和救济方式不健全、学位授予争议解决方式不完善、欠缺学位质量保障机制这六个方面。从《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看,其亮点是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学位条例》的不足,但尚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这表现为国家学位制度需转型,学位类型需继续扩充,学位授权中的监督、救济机制有待完善与健全,学位授予单位的标准制定权缺乏限制,法定学位授予条件相对复杂,学位授予中的程序性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学位法所涉主体和事项的运行规则不够完备。为补正《征求意见稿》的不足,增加有效的制度供给,未来《学位法》的出台应分别有针对性地削减学位授权中的行政管理属性、补充荣誉学位类型、明确学位授权活动中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学位委员会的职权和分工、完善学位授权中的救济制度、为学位授予单位的标准制定权设定实质性限制、简化学位授予条件、完善学位授予评定中的构架和规则以及完善学位争议处理中的程序性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学位形态 学位管理体制 学位授予 《学位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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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与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法律关系 被引量:3
10
作者 徐靖 陶文泰 《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43-51,共9页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与学位评定委员会是中国高校治理的法定构成要素。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是学位论文评价的权威组织,其针对学位论文作出的学术评价具有权威性;学位评定委员会是以学位管理为主要职责的复合型法定组织,有限行使学术权力...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与学位评定委员会是中国高校治理的法定构成要素。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是学位论文评价的权威组织,其针对学位论文作出的学术评价具有权威性;学位评定委员会是以学位管理为主要职责的复合型法定组织,有限行使学术权力。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所作的学位授予决议是学位评定委员会行使学位授予决定权的核心根据,学位评定委员会不宜直接否定学位授予决议。对二者法律关系有必要从程序与实体层面加以调整:以慎用“不记名投票”、禁止弃权票等方式对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权力加以程序性规制;充分发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功用,并进一步优化二者间的权责分配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位法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学位评定委员会 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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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本科学位制度的现实困境与立法进路
11
作者 王思杰 竺小缘 《高校教育管理》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62-76,共15页
职业本科学位是一种全新的学位制度,其设置需要遵循若干应然要求,即应明确职业本科学位的独立属性与特色,形成完善的框架与体系,与现有学位制度相匹配与融通,能够助力职业本科的发展。以此为参照,目前,我国职业本科学位制度面临性质定... 职业本科学位是一种全新的学位制度,其设置需要遵循若干应然要求,即应明确职业本科学位的独立属性与特色,形成完善的框架与体系,与现有学位制度相匹配与融通,能够助力职业本科的发展。以此为参照,目前,我国职业本科学位制度面临性质定位困难、规范缺失、管理和实施存在困扰等困境。在建构职业本科学位法律制度时,我们既要注意体现学术性与职业性的平衡,实现效益性与公信力双提升,树立开放性与国际化的理念,也应当注意新《职业教育法》等现行教育法律对其的制度保障以及法律之间的规范协调。在立法进路上,我国应当制定职业本科学位的基本法律规范,建立授予职业本科学位标准规范及职业本科新型资历框架规范,以实现职业本科学位制度的全面优化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业本科教育 学位制度 新《职业教育法》 学术性 职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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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同行评阅的法理检视:功能指向与模式选择 被引量:9
12
作者 董储超 《大学教育科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32-42,共11页
学位论文同行评阅是我国学位立法的重要内容,但现有研究欠缺对其实践模式的提炼,以及对学位申请人参与的关注。基于法治所内蕴的正当程序理念,同行评阅理应具备提升论文质量与增进权利保障的预设功能,这为申请人参与提供了坚实的正当性... 学位论文同行评阅是我国学位立法的重要内容,但现有研究欠缺对其实践模式的提炼,以及对学位申请人参与的关注。基于法治所内蕴的正当程序理念,同行评阅理应具备提升论文质量与增进权利保障的预设功能,这为申请人参与提供了坚实的正当性。依循前述角度,理论上可提炼出“实质参与”与“非实质参与”两类模式,后者在当下的实践中获得了广泛应用。“非实质参与”模式背离了法治保障权利的内核,在限制司法能动作用的同时,加剧了学位授予纠纷。而“实质参与”模式具备约束公权力的法理基础,能够发挥保障权利的功能,也契合客观的实践需求。未来应通过学位立法的调整,推动同行评阅迈向“实质参与”模式,具体的调整路径为:切实赋予申请人以提出回避的权利、合理设定申请人的异议权、将校规授权确立为二级学院制定更严标准的前提、允许申请人对同行评阅相关文件发表意见;同时,亦应明确同行评阅的可诉性,允许司法机关对相关纠纷进行形式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位法(草案)》 学位授予 同行评阅 正当程序 学位申请人 “实质参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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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位条例》到《学位法》:中国学位授权审核的法治化进路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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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荣 《高校教育管理》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54-67,共14页
长期以来,学位授权审核的法治化路径一直是学界和实务界关注的重要议题。为了化解学位授权审核“非法治化”的困境,学界形成了国家学位制度框架下的变革与调适以及从国家学位制度转向大学学位制度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理性务实的观点是... 长期以来,学位授权审核的法治化路径一直是学界和实务界关注的重要议题。为了化解学位授权审核“非法治化”的困境,学界形成了国家学位制度框架下的变革与调适以及从国家学位制度转向大学学位制度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理性务实的观点是在秉持国家学位制度的前提下汲取大学学位制度的价值,以彰显对学术自治的尊重。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许可化”改造有助于推动学位授权审批工作从“指标管制”向“许可法定”转变,以实现学术自治与行政监督的平衡。从法治政府建设的角度而言,我国学位授权审核的法治化亟待统筹规范主义与功能主义两种改革进路。前者聚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级学位委员会以及学位授予单位等法律主体行政法律关系的厘清,旨在明确学位授权审核中各方权利和义务的边界;后者基于受国家规制的学术自我规制原则,旨在构建基于风险与标准的新型监管机制,形塑学位授权审核的规制治理网络,以促进政府规制效能与学位授予单位自主治理能力的协同提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政府 国家学位制度 学位授权审核 行政许可 规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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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纠错功能定位下的学位撤销制度变革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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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伏创宇 《高校教育管理》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68-80,共13页
学位撤销制度属于《学位条例》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现行学位制度对学位撤销功能定位模糊,导致学位撤销行为定性与法律适用的认识分歧。我国学位撤销的功能应当是对学位授予决定的有限纠错,且不宜承载惩罚功能。以学位撤销的有限纠错功... 学位撤销制度属于《学位条例》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现行学位制度对学位撤销功能定位模糊,导致学位撤销行为定性与法律适用的认识分歧。我国学位撤销的功能应当是对学位授予决定的有限纠错,且不宜承载惩罚功能。以学位撤销的有限纠错功能为基础,学位撤销条件的依据、内容与时效应当受到限制,学位撤销程序应当受到内部程序与外部程序的双重限制。未来《学位法》不应将学位撤销条件设定依据扩大至法律以外的规范,基于学位成果质量进行学位撤销宜采用“明显不符合标准”,并增加学位撤销的时效要件。此外,《学位法》还应当明确学术撤销的正当程序原则,确立学位撤销遵循的基本程序,并建构类型化的学术撤销特殊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位撤销 学位授予 学位法 有限纠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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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上学历与学位制度的规范定位及实践功能 被引量:4
15
作者 侯嘉淳 《高校教育管理》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04-113,共10页
我国高等教育阶段存在学历与学位制度并存的现象。教育法上学历与学位制度并存的现象是由我国特定时期的本土实践发展形成。依据“原则-规则”模式的体系化方法,学历与学位制度的规范关系可通过内在价值原则关联与外在效力规则区分理顺... 我国高等教育阶段存在学历与学位制度并存的现象。教育法上学历与学位制度并存的现象是由我国特定时期的本土实践发展形成。依据“原则-规则”模式的体系化方法,学历与学位制度的规范关系可通过内在价值原则关联与外在效力规则区分理顺。从体系化的法理视角来看,合并学历与学位制度不符合我国教育法体系的构造,应在维持学历与学位制度并存的前提下确定两者的规范定位。在教育实践中,具有教育行政管理属性的学历制度可发挥竞争选拔、全过程培养、全面性评价等功能;具有学术自治属性的学位制度可发挥提升大学自治水平、推动教育形式多元化、完成能力水平认证等功能。明确学历与学位制度规范定位有助于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制度改革与创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 学历制度 学位制度 规范定位 实践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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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位撤销制度的功能重塑——兼评《学位法草案》相关条文 被引量:3
16
作者 黄涧秋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17-27,101,102,共13页
学位撤销与学位授予之间不是一体两面的关系,相对于不予授予学位具有制度独立性,适用的标准应当更加严格。通常情况下,学位撤销剥夺了申请人本来就不应当获得的学位,属于施加“旧的不利负担”。学位撤销在行为性质上属于高校对已经作出... 学位撤销与学位授予之间不是一体两面的关系,相对于不予授予学位具有制度独立性,适用的标准应当更加严格。通常情况下,学位撤销剥夺了申请人本来就不应当获得的学位,属于施加“旧的不利负担”。学位撤销在行为性质上属于高校对已经作出行为的纠错,必须遵循审慎处理原则。学位撤销旨在维护学术秩序,但应实现公益与个体权益的平衡。学位撤销不仅仅属于高校的自治范围,更是国家对学术自由之维护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所在。《学位法草案》着力于对学位撤销制度进行型式化的构建,但在立法体例、适用事由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校学位 撤销制度 学位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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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位评定委员会与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职权分配 被引量:1
17
作者 沈阳 王琦 《复旦教育论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39-46,共8页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作出学位授予终局决定的主体,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是评价学位申请人专业能力的主体,二者的职权由于存在交叉而引发分配困境。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属性不明,产生了职权不当扩张的风险;答辩委员会的决议效力缺乏保障,存在职...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作出学位授予终局决定的主体,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是评价学位申请人专业能力的主体,二者的职权由于存在交叉而引发分配困境。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属性不明,产生了职权不当扩张的风险;答辩委员会的决议效力缺乏保障,存在职权受到架空的可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定位模糊,引发了存废之争。未来《学位法》应明确: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法律属性为综合性学位管理机构,兼具行政管理职能与学术权力,对学位申请人是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作出综合性评定;答辩委员会的法律属性为论文评阅机构,负责对学位论文质量展开专业判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法律属性为学位资格的预先审查机构。并且,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答辩委员会之间应是平行关系,后者的决议是前者作出学位授予决定的基础,前者应对后者作出的建议性决议予以尊让,仅对申请人的学术能力作形式审查。当二者决议产生冲突时,应设立切实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位评定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职权分配 《学位条例》 《学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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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学位管理的法治转型 被引量:7
18
作者 刘恒 邱新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00-107,共8页
学位立法以提升学位质量为目标,促进人才培养和高等教育的发展。学位管理制度的转型应当树立从国家学位到大学学位的理念,构建行政许可模式下的学位授予权审核机制和开放多元化的学位质量监控体系,理顺学位管理行政体制,实现国家学位向... 学位立法以提升学位质量为目标,促进人才培养和高等教育的发展。学位管理制度的转型应当树立从国家学位到大学学位的理念,构建行政许可模式下的学位授予权审核机制和开放多元化的学位质量监控体系,理顺学位管理行政体制,实现国家学位向大学学位的制度转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位 学位法 学位立法 学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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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位法律制度修订完善的历史回顾与现实展望 被引量:20
19
作者 王大泉 《复旦教育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24-31,共8页
修订《学位条例》、制定《学位法》是中国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立法任务,是对学位制度改革进行的顶层设计。本文对《学位条例》实施40年以来的经验做法进行了回顾总结,对中国学位制度面临的发展形势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分析评价。同时,基于... 修订《学位条例》、制定《学位法》是中国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立法任务,是对学位制度改革进行的顶层设计。本文对《学位条例》实施40年以来的经验做法进行了回顾总结,对中国学位制度面临的发展形势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分析评价。同时,基于宏观背景和发展趋势,以及具体问题和现实需求,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制定《学位法》的原则方向与主要问题进行了论证、分析,以期推动法律修订取得实质进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位法》 学位制度 教育法体系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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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里兰大学的目标:为全美服务的开放大学——专访国际知名远程教育专家尤金·鲁宾博士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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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希建华 张秀梅 董秀华 《开放教育研究》 CSSCI 2004年第4期4-9,共6页
尤金·鲁宾(Eugene Rubin)博士,现任美国马里兰大学大学学院(University of Maryland University College,UMUC)管理和技术研究生院远程教育硕士教学计划主任。此前,他曾经在加拿大阿萨巴斯卡大学(Athabasca University)担任研究生... 尤金·鲁宾(Eugene Rubin)博士,现任美国马里兰大学大学学院(University of Maryland University College,UMUC)管理和技术研究生院远程教育硕士教学计划主任。此前,他曾经在加拿大阿萨巴斯卡大学(Athabasca University)担任研究生导师长达十二年之久。鲁宾博士在远程教育和培训、教育技术、教学设计和课程开发与实施等方面拥有宽厚的知识和经验。他负责主持的在线远程教育硕士学位教学计划已经赢得了多项荣誉奖励,其中包括2003年度远程教育实践界优秀教学计划UCEA奖(UCEA Award for Program of Excellencewithin the Distance Education Community of Practice)和2003年度斯隆-C(Sloan-C)最优异的在线教学项目奖(Sloan-C MostOutstanding Online Teaching &Learning Program)。马里兰大学大学学院也因此在2004年2月召开的国际开放与远程教育协会(ICDE)第21届世界大会上获得了成就突出机构奖(ICDE Prize of Excellence for Institution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远程教育 教育技术 教学设计 课程开发 硕士学位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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