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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释八二宪法中的受教育条款——一个历史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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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前红 罗世龙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4年第4期40-54,共15页
针对受教育条款的既有解释欠缺历史维度,未能实质性贯彻八二宪法是对五四宪法的继承性发展这一共识。只有在参考历史背景的基础上对受教育权和受教育义务予以联动解释,才能发现八二宪法受教育条款的真正意涵。回顾历史可知,新中国成立之... 针对受教育条款的既有解释欠缺历史维度,未能实质性贯彻八二宪法是对五四宪法的继承性发展这一共识。只有在参考历史背景的基础上对受教育权和受教育义务予以联动解释,才能发现八二宪法受教育条款的真正意涵。回顾历史可知,新中国成立之初,受五四宪法过渡性与权利保障现实性的影响,受教育义务没有入宪。当时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落实促使人们侧重受教育权的积极面向,认为公民受教育权只能且必须依托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创建的新中国方能实现。改革开放后,为展现国家复兴姿态,受教育义务得以入宪。这种规范变动以及当下的社会变迁共同引发受教育权积极面向的淡化及其消极面向的回归。于是,人们不再下意识地认为受教育权的实现必得依赖国家,而是将国家供应的义务教育视为一种满足基本需求的“底线教育”,并在此基础上转而寻求实现更高质量教育的多样化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受教育权 受教育义务 五四宪法 八二宪法 宪法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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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研究院文物数字资源版权问题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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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雪梅 陈港泉 +2 位作者 何红军 张婷 赵良 《中国博物馆》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93-102,131,共11页
文物数字资源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资源,但产权界定不清、归属不明、保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制约着文物数字资源的开放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敦煌研究院丰富的文物数字资源可被划分为九大... 文物数字资源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资源,但产权界定不清、归属不明、保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制约着文物数字资源的开放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敦煌研究院丰富的文物数字资源可被划分为九大类,在具有独创性的前提下,均受著作权法保护。目前,敦煌研究院已在文物数字资源版权的界定与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形成有效机制,同时也发现,还需出台相应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文博机构自身加强文物数字资源管理,方能更快更好地推动构建文物数字资源有效管理利用体系,为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贡献研究力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博物馆 文物数字资源 分类确权 版权与保护 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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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DCT特征点的感知图像Hash函数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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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振军 戴玉敏 +1 位作者 张显全 张师超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CAS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35-141,共7页
本文提出一种基于离散余弦变换(DCT)特征点的感知图像Hash函数算法。具体地说,先对输入图像预处理,生成规范化图像。在此基础上,将规范化图像分块并进行二维DCT处理,利用DCT交流系数构造特征点。最后计算特征点的重心,用特征点与重心的... 本文提出一种基于离散余弦变换(DCT)特征点的感知图像Hash函数算法。具体地说,先对输入图像预处理,生成规范化图像。在此基础上,将规范化图像分块并进行二维DCT处理,利用DCT交流系数构造特征点。最后计算特征点的重心,用特征点与重心的欧氏距离生成Hash。实验结果表明本文算法对正常数字处理稳健并具有良好的唯一性。接收机操作特性曲线对比发现,本文算法性能优于3种现有的算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图像HaSH HaSH函数 图像检索 拷贝检测 接收机操作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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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ection of the Right of Rural Girls to Receive an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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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海富 孟宪范 吴利娟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1996年第3期63-70,192,共9页
关键词 Protection of the right of Rural Girls to receive an Education
原文传递
云计算著作权问题探析——以SaaS模式为例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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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鲍征烨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9-15,161,共7页
传统的以计算机软件为对象的网络传播行为往往是软件被上传至服务器,用户下载软件后使用。SaaS模式是随着云计算的发展逐渐兴起的一种新的软件商用模式,用户无需下载软件即可使用运营商提供的软件服务。由于计算机软件"作品"... 传统的以计算机软件为对象的网络传播行为往往是软件被上传至服务器,用户下载软件后使用。SaaS模式是随着云计算的发展逐渐兴起的一种新的软件商用模式,用户无需下载软件即可使用运营商提供的软件服务。由于计算机软件"作品"和"工具"的双重属性,现行著作权制度中限制网络传播行为的专有权利在规制SaaS服务模式时具有局限性。SaaS模式提供软件服务具有"临时使用"的特点,其延伸内涵为再次租赁之可能性,与传统出租行为要件相符,适用出租权进行规制可以更好地调整其权利义务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云计算 SaaS 信息网络传播权 复制权 出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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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聚合APP中转码复制行为的版权例外——以“搜狐诉今日头条”案为例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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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菲菲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5期102-107,共6页
WAP转码技术是实现手机移动终端浏览PC端Web页面的必经程序。实现转码这一过程涉及的"临时复制",其本身只是作为技术实现的一部分且不产生独立的经济价值,因此不构成侵权。但刻意将转码后的网页存储于终端服务器进而向后续用... WAP转码技术是实现手机移动终端浏览PC端Web页面的必经程序。实现转码这一过程涉及的"临时复制",其本身只是作为技术实现的一部分且不产生独立的经济价值,因此不构成侵权。但刻意将转码后的网页存储于终端服务器进而向后续用户提供作品的行为,已突破"临时复制"的界限,构成直接侵权。基于新闻聚合平台的特殊性以及交易成本的考量,该聚合平台通过转码技术向用户"提供"作品的行为达到了等同于网络转载的效果,援引并完善版权法33条第2款关于"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规定不失为新闻聚合平台中的转码行为提供侵权解决之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转码行为 临时复制 复制权 利益平衡 法定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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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收益权担保规范构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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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鸣捷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62-176,共15页
不动产收益权是一项既非物权亦非债权的独立不动产权利,现行法将其纳入应收账款存在不当。对于不动产收益权担保的规范构造应予以重新审视。首先,就体系定位而言,不动产收益权担保应采取抵押构造,而非质押构造。其次,就设立要件而言,除... 不动产收益权是一项既非物权亦非债权的独立不动产权利,现行法将其纳入应收账款存在不当。对于不动产收益权担保的规范构造应予以重新审视。首先,就体系定位而言,不动产收益权担保应采取抵押构造,而非质押构造。其次,就设立要件而言,除一般要件外,不动产收益权担保的设立须满足“行政机关同意”这一特别要件。再次,就公示制度而言,不动产收益权担保的公示方式是登记,效力模式上应采取登记生效主义。最后,就实现进路而言,应优先执行账户内资金,并以变价收益权作为备选:一方面,“执行账户内资金”的性质是担保权益延伸,应于不动产收益权抵押登记栏目下设立“账户”项目,并于此登记账户信息。另一方面,“变价收益权”应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方式进行,且应准许分割期限转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收益权 应收账款 公示制度 担保权益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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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模型的数字水印技术研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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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钊均 李美玲 +4 位作者 周杨铭 彭万里 李晟 钱振兴 张新鹏 《网络空间安全科学学报》 2024年第1期13-39,共27页
人工智能(AI)正在改变世界,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是当前最前沿的技术之一。探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演变历程,介绍从AI到AIGC的技术变迁,讨论AIGC引发的相关问题和挑战以及应对策略。同时,关注全球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动向,分析不... 人工智能(AI)正在改变世界,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是当前最前沿的技术之一。探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演变历程,介绍从AI到AIGC的技术变迁,讨论AIGC引发的相关问题和挑战以及应对策略。同时,关注全球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动向,分析不同国家和组织在人工智能监管方面采取的举措,尤其是中国在全球AI治理中的贡献。着重介绍的是AIGC模型的数字水印(DigitalWatermarking)技术。数字水印已有多年发展的历史,在多媒体确权、防伪、认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AIGC的兴起,数字水印在模型保护、内容溯源、样本保护等方面又开始发挥新的作用。关于AIGC模型的数字水印技术研究进展的介绍,将为理解AIGC安全领域的发展提供新的视角维度,为研究AIGC领域的应用实践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水印 大模型安全 大模型版权保护 大模型水印 生成物版权保护 生成物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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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外国录音制作者的获酬权在我国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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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初亦周 《电子知识产权》 2024年第8期75-86,共12页
跨法域音乐版权交易涉及巨大的音乐产业利益,由此,外国录音制作者于我国拥有录音制品获酬权的实践需求已经产生。考察国际条约中关于录音制品获酬权的规定可知,我国没有强制性义务给予外国录音制作者获酬权。但是基于文化交流的必要,以... 跨法域音乐版权交易涉及巨大的音乐产业利益,由此,外国录音制作者于我国拥有录音制品获酬权的实践需求已经产生。考察国际条约中关于录音制品获酬权的规定可知,我国没有强制性义务给予外国录音制作者获酬权。但是基于文化交流的必要,以及对我国录音制作者的利益保障,我国可以在此议题中主动履行国民待遇义务,确立外国录音制作者于我国法域内的获酬权。我国无需立即撤回针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第15条提交的保留声明,给予外国录音制作者的获酬权的确不会违反保留声明的内容。当前,我国可以直接利用《著作权法》第45条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4条的规定将外国录音制作者的获酬权纳入我国音乐产业体系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录音制品 获酬权 外国录音制作者 国民待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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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收益权质押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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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国敏 《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74-76,共3页
在新型融资担保类型中,特许经营收益权质押在实践中逐渐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在我国,对于特许经营收益权质押的实践做法大都是基于最高法第53号判决,法学界关于特许经营收益权质押的讨论往往局限于已有的特许经营收益权类型,没有对特许... 在新型融资担保类型中,特许经营收益权质押在实践中逐渐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在我国,对于特许经营收益权质押的实践做法大都是基于最高法第53号判决,法学界关于特许经营收益权质押的讨论往往局限于已有的特许经营收益权类型,没有对特许经营收益权进行类型化分析与处理。如何在现有案例下,将涉及的特许经营收益权进行类型化处理,进而为特许经营收益权质押提供更好的实践路径是必由之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融资担保 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收益权质押 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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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BGAN的大型海洋浮标岸站接收系统设计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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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朋朋 赵士伟 +3 位作者 孙庆国 刘咏 杨健 陈文广 《中国测试》 CAS 北大核心 2014年第S1期94-98,共5页
设计基于BGAN的大型海洋浮标岸站接收系统,主要实现与浮标系统的通讯、采集数据的实时显示、存储、转发和部分数据的分析功能,以及对系统通讯参数、运行参数进行远程控制功能。该系统主要基于客户端/服务器模式,采用Visual C++语言,通过... 设计基于BGAN的大型海洋浮标岸站接收系统,主要实现与浮标系统的通讯、采集数据的实时显示、存储、转发和部分数据的分析功能,以及对系统通讯参数、运行参数进行远程控制功能。该系统主要基于客户端/服务器模式,采用Visual C++语言,通过CSocket网络编程方法和多线程技术,利用高速海事卫星实现基于TCP/IP协议的高速网络通信,解决大型浮标快速传输大容量数据的问题。该系统已经完成编写和测试,最终能够接收声阵列数据、声指纹数据和浮标状态数据,并预留开发了气象、水文要素数据接口,能够根据用户需求自行调整,达到项目设计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型海洋维权执法浮标 海事卫星 岸站接收系统 网络通信 TCP/IP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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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Napster的卷土重来看p2p版权及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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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梅华 王旭东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第2期43-46,共4页
P2p技术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相互博弈行为中存在一系列法律问题。彻底地解决p2p引发的版权及相关问题,只有将其商业化,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并完善相关版权法律制度。
关键词 P2P 版权 商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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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获取智能汽车数据的权利证成与规范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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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洁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91-102,共12页
赋予消费者获取智能汽车数据的权利,可解决消费者和汽车运营商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数据提供形式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具有规范基础和裁判先例,但因法律对知情权客体采用的“概括+列举式”规定,汽车数据可否作为法定知情对象存有争议。无... 赋予消费者获取智能汽车数据的权利,可解决消费者和汽车运营商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数据提供形式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具有规范基础和裁判先例,但因法律对知情权客体采用的“概括+列举式”规定,汽车数据可否作为法定知情对象存有争议。无论是采用文义解释、目的解释、体系解释抑或比较法解释,汽车数据都可被阐释为法定知情对象。消费者获取智能汽车数据的请求,可以通过汽车运营商履行法定义务、约定义务和自愿提供三种方式实现。汽车运营商履行数据提供义务,应当遵循适当性原则;必须依法提供的数据范围,应当以数据对汽车安全运行状态具有可解释性为限。在“保护法”模式下,国家负有保护消费者获取汽车数据权利的义务,要配套落实汽车数据法定提供内容、数据提供义务履行时效、数据接入政府监控平台等规则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能汽车数据 消费者知情权 副本获取权 访问权 国家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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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项下商业汇票债权凭证的法律效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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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慈拉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44-56,共13页
文章围绕商业汇票能否成为商业保理的标的这一命题进行了论证,认为商业汇票不能成为商业保理的标的资产(光票保理),但可成为商业保理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债权凭证。文章将现行商业保理以商业汇票与基础交易合同、销售发票、应付账款电子凭... 文章围绕商业汇票能否成为商业保理的标的这一命题进行了论证,认为商业汇票不能成为商业保理的标的资产(光票保理),但可成为商业保理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债权凭证。文章将现行商业保理以商业汇票与基础交易合同、销售发票、应付账款电子凭证等诸项债权凭证应用做了比较分析。商业保理作为实体经济的一项特殊融资模式,具有逆周期特点,当经济步入下行周期时企业对保理融资的需求将会增大,在应收账款票据化的发展趋势下,商业汇票以其法律关系明确,确权手续简便,便于保理后融资,保理商同时享有票据权利和应收账款权的优势,成为保理商在基础交易合同、销售发票、类票据等多项债权凭证中的占优选择。在厘清商业保理与商业汇票的依存关系基础上,文章对电子商业汇票在商业保理、银行保理的实际应用及保理后银行贴现、标准化票据发行提出了监管政策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保理 商业汇票 类票据 债权凭证 应收账款票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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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数字作品发行权用尽原则的适用 被引量:2
15
作者 李晓宇 《深圳社会科学》 2023年第5期103-114,共12页
肇始于传统线下有体物的发行权用尽原则,适用于NFT数字作品二手交易市场时遭受“无体物”“互联网环境”和“数字作品转售法律定性”的三重困境。学界对发行权用尽原则适用于数字作品存在肯定说、否定说和折中说等不同分歧。无论是从立... 肇始于传统线下有体物的发行权用尽原则,适用于NFT数字作品二手交易市场时遭受“无体物”“互联网环境”和“数字作品转售法律定性”的三重困境。学界对发行权用尽原则适用于数字作品存在肯定说、否定说和折中说等不同分歧。无论是从立法制度抑或司法实践,都无法得出NFT数字作品转售不适用发行权用尽原则的结论。从法律定性上看,NFT数字作品转售既不是转让债权,也并非法定许可,而应扩张性解释为发行行为。与前区块链时代的数字作品不同,NFT数字作品具备唯一性、去中心化、交易顺畅性等内在特征。从法律价值、立法制度、司法实践和公共政策目标等维度考量,NFT数字作品转售适用发行权用尽原则具备可行性和正当的法理基础。NFT数字作品转售适用发行权用尽原则,有助于保护购买者对NFT数字作品的使用、收益和处分的财产权益,激励知识信息传播、促进NFT数字作品二级市场的自由流通,推动新型数字产业的发展。NFT数字作品转售适用发行权用尽原则应遵循一定法律理念和权利限制。一方面,NFT数字作品转售适用发行权用尽原则,应秉持私法的法无禁止即自由原则,必要时在智能合约中引入追续权条款,调和著作权人、铸造者、平台和转售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另一方面,NFT数字作品转售适用发行权用尽原则,应避免造成对著作权人复制权、演绎权和向公众传播权等权利的侵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NFT数字作品 发行权用尽 追续权 复制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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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规范释义及制度建构 被引量:12
16
作者 蔡培如 《交大法学》 CSSCI 2023年第2期59-73,共15页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5条第3款所确立的个人信息转移权将信息传输关系限定在信息处理者之间,有必要对第45条第1、2款规定的复制权进行扩张解释,证立出可维护个人积极地位的个人信息接收权。个人信息转移权与个人信息接收权构成了完整...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5条第3款所确立的个人信息转移权将信息传输关系限定在信息处理者之间,有必要对第45条第1、2款规定的复制权进行扩张解释,证立出可维护个人积极地位的个人信息接收权。个人信息转移权与个人信息接收权构成了完整的个人信息可携带权。在权利内涵方面,应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整体法律制度安排和可携带权的创设意义,从权利主体、义务主体、权利客体、法律效果和行使条件等角度解释分析此权利。在制度体系建构方面,可携带权彰显了数据共享体系中的个人主体地位,其制度构建应当以场景为依托、以试验为理念不断完善和调整;其中,持续性携带模式和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对于权利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可携带权 复制权 互操作性 数据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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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债权转让中债务人的表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63条的解释论展开 被引量:2
17
作者 蔡睿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44-158,共1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63条规定的债务人表见责任以债务人具有可归责行为和保理人具有合理信赖为构成要素。不过,该条以债务人具有参与诈害保理人的意思这一高度可归责事由,减免了保理人的注意义务,从而显现出规范的特殊性。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63条规定的债务人表见责任以债务人具有可归责行为和保理人具有合理信赖为构成要素。不过,该条以债务人具有参与诈害保理人的意思这一高度可归责事由,减免了保理人的注意义务,从而显现出规范的特殊性。债务人承担表见责任,应在债务人不得对善意第三人主张虚伪行为无效或应收账款不存在的意义上理解其法律效果。对于转受让人,应采相对构成说,其为善意时方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表见责任。在责任范围上,应使信赖者处于其信赖的对象为真实时所处的地位,此时过失相抵规则亦有适用余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63条的文义射程较窄,对于文义范围外的案型只能求助于法律漏洞填补技术。受制于该条构成要素及法律效果的特殊性,对于不适用于个案类推的案型,需通过回溯至该条蕴含的一般法理予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63条在虚假债权转让中发挥着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基础性作用,但无必要将其扩张适用于物权领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虚构应收账款 债权让与 表见责任 信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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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青少年受教育权实现的差序性及其消解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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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佩航 《教育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3期57-64,共8页
新时代我国人民群众日益关注优质公平受教育权的实现。但长期以来,我国城乡教育发展呈现出显著的不均衡状态,乡村青少年受教育权的实现呈现出“差序”的特征。从中国本土的“差序格局”理论视角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乡村青少年受教育权实... 新时代我国人民群众日益关注优质公平受教育权的实现。但长期以来,我国城乡教育发展呈现出显著的不均衡状态,乡村青少年受教育权的实现呈现出“差序”的特征。从中国本土的“差序格局”理论视角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乡村青少年受教育权实现的差序性长期存在于历史发展之中,并体现为横向地缘间与纵向结构中的差序。基于新时代优质公平受教育权的追求,应激活乡村青少年受教育权保障的内生动力,破除乡村青少年受教育权实现的资源壁垒,消解乡村青少年受教育权实现的差序结构,以充分保障乡村青少年受教育权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村教育 乡村青少年 受教育权 差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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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智能设备的维修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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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静婷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23年第1期53-59,共7页
本文以智能设备的维修权为主要分析对象,重点关注并阐释智能设备的维修权立法实践中主要面临的两个与著作权相关的法律障碍,即软件复制件的归属问题和规避技术措施的合理性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揭示了消费者权利在数字经济时代遭遇的特殊... 本文以智能设备的维修权为主要分析对象,重点关注并阐释智能设备的维修权立法实践中主要面临的两个与著作权相关的法律障碍,即软件复制件的归属问题和规避技术措施的合理性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揭示了消费者权利在数字经济时代遭遇的特殊挑战。从著作权法的法理分析视角可以看出,既存的法律分析和适用实践需要挣脱形式法学的桎梏,聚焦于如何突出法律制度意欲实现的核心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维修权 软件复制件 技术措施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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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禁止转让债权为保理合同客体的法律问题研究
20
作者 王馨玮 李芳 《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56-62,共7页
《民法典》新设保理合同专章,但其中对于保理合同的规范却寥寥无几,仅在该章最后一条引致条款中说明,本章未规定则适用债权转让的相关规范。司法实务中,由于限制保理业务客体法律规则缺位导致的法律适用问题日益凸显。保理合同中应收账... 《民法典》新设保理合同专章,但其中对于保理合同的规范却寥寥无几,仅在该章最后一条引致条款中说明,本章未规定则适用债权转让的相关规范。司法实务中,由于限制保理业务客体法律规则缺位导致的法律适用问题日益凸显。保理合同中应收账款转让的性质为债权转让,因此可适用债权转让的相关规则。通过梳理法律规定的三类禁止转让的债权可知,基于基础关系不得转让及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或者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票据债权,在其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可以叙做保理业务;同时,在其叙做保理业务后也相应地具有保理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其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对于金钱债权的转让不得对抗任意第三人的规定,使得禁止转让的债权叙做保理业务后,保理人主观态度的善意与否不影响其对债务人的法律效力,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无效,且不能对抗保理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转让 禁止转让债权 保理合同 应收账款 债权转让通知对债务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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