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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法律人格探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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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晔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4年第3期126-131,共6页
随着国际组织日益成为国际关系的重要参与者 ,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得到了国际法的承认。国家在加入国际组织时往往对部分主权作出一定的让渡 ,但国家主权与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在根本上并不冲突 ,两者是相互统一、相互促进的。
关键词 国际组织 法律人格 暗含权利说 国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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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行政行为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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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严益州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27-146,共20页
要正确认定作为无效行政行为法定类型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需要改变其理论内核和实践方法。就理论内核而言,应当改造现有行政主体理论,实现国家人格与机关人格的共存,使国家权利能力与机关权利能力得到差异化处理。基于此,“不具... 要正确认定作为无效行政行为法定类型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需要改变其理论内核和实践方法。就理论内核而言,应当改造现有行政主体理论,实现国家人格与机关人格的共存,使国家权利能力与机关权利能力得到差异化处理。基于此,“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可被解释为实施主体不具有狭义行政主体的权利能力,但其不法行为可归责于作为广义行政主体的国家。对实施主体越权行为的违法性判断,本质上是对实施主体权利能力是否以及如何受限制的认定。就实践方法而言,应当摒弃机械的形式推理,考察真实的利益状态,确保瑕疵认定结果具有妥当性。具体而言,应当采用利益衡量的方法,实质判断系争行政行为在个案中是否构成无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效行政行为 行政法律关系 国家人格说 权利能力相对性 利益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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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人理论的重塑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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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世杰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21-134,共14页
为适应以人民主权原理为基础的宪法秩序,传统国家法人理论历经修正:不仅绝对的国家人格得以相对化,而且国家法人也被限定为法技术意义上的权利义务主体。这种重塑的国家法人理论既契合人民主权原理,也能够从法律上对国家整体进行把握。... 为适应以人民主权原理为基础的宪法秩序,传统国家法人理论历经修正:不仅绝对的国家人格得以相对化,而且国家法人也被限定为法技术意义上的权利义务主体。这种重塑的国家法人理论既契合人民主权原理,也能够从法律上对国家整体进行把握。根据国家法人理论,国家机关通常不具有人格,国家作为权利义务的最终归属主体,应对国家机关的行为承担责任。虽然原则上应否认机关人格,但基于权利能力的相对性,在国家内部领域也可依实定法有限地承认机关权利。我国民法与行政法中通行的机关法人理论既误解了私人与国家、国家法人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也不利于保护私人权益。有鉴于此,应当摈弃机关法人理论,重新确立国家的法人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法人理论 机关法人 公权利 行政主体 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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