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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商代王位继承制的特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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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勇
李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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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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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史学集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86-92,105,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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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多卷本《西周史》”(17ZDA1789)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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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商代自成汤始,三十帝十七世,弟及王位者十四人,其中九世为兄终弟及。殷王室在婚姻形态上虽有嫡庶之分,但并不彻底也不完备,未能进一步对继承王位的嫡子再分嫡庶,故无法形成具有区别大小宗的宗法制度。而子继作为弟及的中介和桥梁,起初主要是长兄之子,至小乙时转变为季弟之子,武乙以后又变为嫡长之子。子继者的亲属关系虽有变化,但在武乙之前基本上是兄终弟及的格局,从而显现出商代王位继承制的特质。周初承继了殷商末季的政治遗产,确立了更为严格的嫡长子继统法,遂成为后来百世不易的重要政治制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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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代
继统法
兄终弟及
周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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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shang dynasty
the succession law
the younger brother succeeding to the throne from the elder brother
Zhou Ji(周祭,worshiping ances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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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23
[历史地理—中国史]
D69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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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商代继统法新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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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詹鄞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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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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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文史哲》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22-2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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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商史领域,商王继统法一直局限在"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哪种为主的问题上。其实,"子继"和"弟及"都只是表面现象,而不是继统原则。父系氏族的血缘构成,决定了氏族家长后继者对前任者而言,不是子就是弟,不存在其他的可能性。真正核心的问题应该是,凭什么来决定继承人的确立。在氏族社会中,继承人的确立原则只能有两种可能性,要么论血缘的亲疏远近,要么论能力德行的大小贤不肖。如果按血缘原则来探求继统法则,不论作何种假设,都无法合理地解释商王传位的事实。但如果假设商王继承人是由选举决定的,则所有的疑问都可以迎刃而解。令后世不可思议的王权罢免现象,也反映了商王继统法的选举制性质。商代继统法是原始公社选举制发展到周代嫡庶制的过渡阶段,前期承前,后期启后。在文明程度较高的商代,选举制度必然伴随着王位的争夺,引发动乱。商王室的继统法不得不改造为王储制度,由此开启了周代嫡庶制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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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代继统法
选举制
罢免制
嫡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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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rone succession rule of shang dynasty
Election system
Dismissal system
Close descent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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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23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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