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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背景下电子商务的税法回应:美国判例与中国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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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商红明 《经贸法律评论》 2023年第1期39-53,共15页
网络技术的发展所引致的商业模式创新,以及随之而来的税收利益分配格局的变化,是否需要以及何种程度上需要税法调整,这是电子商务税收治理面临的核心问题。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电子商务的税法应对表现出了强烈的共时性,一定程度上预示着... 网络技术的发展所引致的商业模式创新,以及随之而来的税收利益分配格局的变化,是否需要以及何种程度上需要税法调整,这是电子商务税收治理面临的核心问题。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电子商务的税法应对表现出了强烈的共时性,一定程度上预示着电子商务税法规制新时代的来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南达科他州诉韦菲尔案中彻底推翻了其存在半个世纪之久的实体存在规则,从而开启了州对无实体存在的跨州电子商务征税的新时代;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亦是通过“无差别征税”条款对所有的电商企业统一征税,二者都可以看作是对电子商务形成挑战的一种回应。然而,这些是否都是好的回应,或者说我们如何才能做到好的回应,无疑需要综合考量政府汲取财政收入的需求、电商企业的发展、线上线下的公平竞争、民生权益保障,乃至国内国际税法规范的协调等问题。围绕实体存在规则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演变史及其背后动因的税法讨论,对完善数字经济背景下我国总分机构税款分配规则、《电子商务法》中的“无差别征税”条款和“平台的涉税信息报送义务”条款等都极具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经济 电子商务 韦菲尔案 实体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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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韦费尔案时代美国数字销售税改革经验对海南自贸港销售税设计的启示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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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越 《南海法学》 2021年第4期80-93,共14页
在海南自贸港进行税制改革,简并税费,开征销售税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销售税作为国内的新税种,其规则设计需要借鉴域外经验。美国在2018年最高法院判决韦费尔案中宣布州对于州外企业在一定条件下的管辖权合宪后,诸州迎来了销售税—... 在海南自贸港进行税制改革,简并税费,开征销售税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销售税作为国内的新税种,其规则设计需要借鉴域外经验。美国在2018年最高法院判决韦费尔案中宣布州对于州外企业在一定条件下的管辖权合宪后,诸州迎来了销售税——主要是对数字经济企业税收管理改革的高潮,但这些改革却饱受批评,被认为增加了中小企业和中低收入人群的负担,改革出现反复、停滞。随后,诸州也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包括提高管辖州外企业的门槛,要求大型电商为平台上中小企业进行税务合规管理等。海南自贸港销售税制度设计应当在一开始就要考虑税制对不同企业的合规负担,平衡好组织政府财政收入、优化营商环节等目标间的关系,避免重蹈美国各州的“覆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南自贸港 销售税 韦费尔案 数字经济 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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