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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地方监察机关司法监督职能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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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鹏 《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 CSSCI 2018年第1期88-101,共14页
元代前所未有地建立了行御史台一肃正廉访司二级地方监察网络,其重要职能之一是对地方司法进行监督。举凡受理、检验、审理、判决、监禁等各个司法环节,皆在监察官员的监督范围内。通过录囚、刷卷、受理上诉、复核重刑以及对监狱的管理... 元代前所未有地建立了行御史台一肃正廉访司二级地方监察网络,其重要职能之一是对地方司法进行监督。举凡受理、检验、审理、判决、监禁等各个司法环节,皆在监察官员的监督范围内。通过录囚、刷卷、受理上诉、复核重刑以及对监狱的管理,监察官员对狱讼的违错和淹滞进行纠治和改正,同时对有过犯的司法官员进行惩处。相比前代,元代地方监察机关不仅在组织上更为严密,其司法监督的途径亦进一步拓展,司法与监察之间出现一定程度的分离。在地方司法与行政不分的情况下,元代通过地方监察机关的监督对地方官府的司法权力形成制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元代 行御史台 肃政廉访司 司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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