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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晚唐两制草诏格局的形成及演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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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晓丰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29-42,共14页
中晚唐两制草诏的区别较鲜明地体现在用纸材质上,从学士院成立之初翰林学士张垍用黄麻写诏,到代宗大历年间以内制白麻任命李栖筠为御史大夫,是翰林学士院草诏制度的一大变化。在早期的白麻内制中,命相制书是最早且较稳定地归属学士院起... 中晚唐两制草诏的区别较鲜明地体现在用纸材质上,从学士院成立之初翰林学士张垍用黄麻写诏,到代宗大历年间以内制白麻任命李栖筠为御史大夫,是翰林学士院草诏制度的一大变化。在早期的白麻内制中,命相制书是最早且较稳定地归属学士院起草的文书类型。至德宗贞元时期,涉及节度使的除命以及赦文德音、招讨宣慰等重要政务处分的诏令起草,开始较为稳定地归属学士院。宪宗元和时期及其以后,通过对元稹、白居易文集等集部文献中所收诏敕予以归类,可大体展现此期两制分工的整体面貌,其中外制黄敕在各品级官僚群体的除授上皆有行用,而内制白麻的行用则大体被限定在常参官以及五品以上外官的除授范围之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晚唐 两制制度 白麻 黄敕 翰林学士 中书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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