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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汉语“兹”用为“使”说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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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小力 《语言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658-663,共6页
新出战国时期清华简《越公其事》中的"兹"可以用为致使之"使",利用这一新的用字现象,可以确认传世古书和出土文献中旧时难以解释的"兹"字也应该用为"使",这是利用新出楚简揭示的用字方法,来解... 新出战国时期清华简《越公其事》中的"兹"可以用为致使之"使",利用这一新的用字现象,可以确认传世古书和出土文献中旧时难以解释的"兹"字也应该用为"使",这是利用新出楚简揭示的用字方法,来解读先秦古籍和其他出土文献疑难问题的一个典型例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上古汉语 使《越公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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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竹书训诂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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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祺 《励耘语言学刊》 CSSCI 2018年第1期247-254,共8页
本文对清华竹书《命训》、《赵简子》以及《越公其事》三篇中的部分字词进行新的解释。结合学界研究成果,认为清华简本《命训》篇“弋其上”之“弋”当读为“试”,训为“尝试”,今本《命训》之“诫”字当为“试”之讹字。对《赵简子》... 本文对清华竹书《命训》、《赵简子》以及《越公其事》三篇中的部分字词进行新的解释。结合学界研究成果,认为清华简本《命训》篇“弋其上”之“弋”当读为“试”,训为“尝试”,今本《命训》之“诫”字当为“试”之讹字。对《赵简子》篇两处“将”字作了新的解释,认为“将子之咎”之“将”当训为“乃”;“将不可以不戒巳(已)”之“将”当训为“其”。《越公其事》篇“不咎不忌”之“咎”当读为“仇”,训为“怨”,与“忌”同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命训》 《赵简子》 《越公其事》 训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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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清华简《越公其事》中的“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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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新俊 《出土文献》 CSSCI 2022年第1期61-68,75,156,共10页
清华简《越公其事》简74中有"天加祸于吴邦,不在前后,丁伇孤身"一段文字,可以与传世文献《国语》对读。但简文中的"伇"字该如何理解,学术界迄今没有定论。从楚文字中用作偏旁的"殳""支"每多相... 清华简《越公其事》简74中有"天加祸于吴邦,不在前后,丁伇孤身"一段文字,可以与传世文献《国语》对读。但简文中的"伇"字该如何理解,学术界迄今没有定论。从楚文字中用作偏旁的"殳""支"每多相通来看,所谓的"役"可以看作是从"支"的"■"字的异构。从上博简中"汲""伋"的异文从"支"来看,"■"应当释作"伋"字,在简文中读作"及"。传世文献中"及"经常与"祸""难""灾"等词连用,表示"遭遇灾祸"一类的消极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越公其事》 及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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