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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若干思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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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同爱 胡春冬 《时代法学》 2003年第1期94-101,共8页
本文结合我国现行的有关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EIA)的法律法规,参照国外有关公众参与的法律文件和国际条约,运用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权利、义务等基本法理,论述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特殊内涵,对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的权利义务... 本文结合我国现行的有关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EIA)的法律法规,参照国外有关公众参与的法律文件和国际条约,运用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权利、义务等基本法理,论述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特殊内涵,对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初步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如何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制度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 特殊内涵 权利义务 现状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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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商事代理条例》与英国商事代理的权利和义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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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玉兰 《河北法学》 2003年第4期128-130,共3页
《1993商事代理条例》[the Commercial Agents(Counci Directive)Regulations 1993]颁布前,代理人 与委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通过合同条款和英国公法调整。《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对英 国商事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产生了很大影响,尤... 《1993商事代理条例》[the Commercial Agents(Counci Directive)Regulations 1993]颁布前,代理人 与委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通过合同条款和英国公法调整。《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对英 国商事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产生了很大影响,尤其在合同终止后的获赔权方面,给商事代理人提 供了更好的法律保护。但《条例》中的某些条款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了 对商事代理人的保护力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1993商事代理条例》 英国 商事代理制度 商事代理人 获赔权 民商法 民事权利 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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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原告资格关系之辨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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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宇骁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08-125,共18页
在我国,行政法学理论与实务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原告资格关系的认识存在混淆。就受案范围来说,从行为作出结果出发判断是否“实际影响权利义务”,从而界定行为属性的做法,既是循环论证,也是受案范围容易与原告资格混淆的根本原因。正... 在我国,行政法学理论与实务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原告资格关系的认识存在混淆。就受案范围来说,从行为作出结果出发判断是否“实际影响权利义务”,从而界定行为属性的做法,既是循环论证,也是受案范围容易与原告资格混淆的根本原因。正确的逻辑应当是从构成要件出发判断行为属性,“实际影响权利义务”是一个行为属于行政行为之后的当然结果。就原告资格来说,相对人受到行政行为法律效果侵害,遵从行为不法的逻辑,受案范围满足即意味着原告资格的满足。其他利害关系人受到行政行为事实效果侵害,遵从结果不法的逻辑,原告资格判断需要另行从损害结果出发归责行为违法性。受案范围与原告资格纠缠形成的牵连性阶段体系表明,应当探索在终局行为前阶段构建定分止争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起诉条件 受案范围 原告资格 行政行为法律效果 实际影响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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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的行政行为何以不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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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砚涛 陈希国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74-83,共10页
不成立的行政行为不一定不可诉,法律拟制不成立、欠缺要式等背景下同样可以成就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成立不是行政行为的可诉标准,也非可诉时点。阶段性行为的可诉性不以最终行为成立为前提,作为可诉标准之“权利义务实际影响”并非必须... 不成立的行政行为不一定不可诉,法律拟制不成立、欠缺要式等背景下同样可以成就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成立不是行政行为的可诉标准,也非可诉时点。阶段性行为的可诉性不以最终行为成立为前提,作为可诉标准之“权利义务实际影响”并非必须系于最终行为和以四要件齐备为前提。一个行政行为过程并非只有最终行为一次成立,成立也不系于四要件齐备背景下的法律效果要素,其他成立要件同样可以具有外部性、处理性和权利义务实际影响功能,并可以单独成就阶段性行为的可诉性。应以动态的“行政过程运行+权利义务实际影响”而非静态的“最终行为成立+权利义务实际影响”模式来析出可诉行政行为,如此才能拓展可诉行为范围和前移可诉时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行为成立 可诉性 可诉时点 权利义务实际影响 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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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权利义务实际影响”条款的应然范围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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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砚涛 原浩洋 《人权研究(辑刊)》 2021年第1期385-413,522,523,共31页
为穷尽“权利义务实际影响”条款应然范围,必须将“权利义务实际影响”置于“行政过程+权利义务实际影响”而非“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实际影响”模式,彻底消除一些理论观点和司法个案强加于条款之上的最终性、实体性、确定性、已然性、直... 为穷尽“权利义务实际影响”条款应然范围,必须将“权利义务实际影响”置于“行政过程+权利义务实际影响”而非“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实际影响”模式,彻底消除一些理论观点和司法个案强加于条款之上的最终性、实体性、确定性、已然性、直接性、显明性等“法外要求”,并在其与受案范围、原告主体资格之间保持应然一致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义务实际影响 受案范围 原告资格标准 应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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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健康权保护立法研究(上)——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为样本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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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鲍冠一 刘鑫 《中国卫生法制》 2018年第3期7-13,共7页
2017年12月26日,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入分组审议阶段,并于12月29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草案》明确了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 2017年12月26日,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入分组审议阶段,并于12月29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草案》明确了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并首次在法律层面上直接提出健康是人的基本权益,将健康权明确入法,推动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本文将以《草案》为素材反思当今中国健康权的理论基础与实际保障力度,就法律如何更好地保障公民健康提出相应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健康权 国家义务 社会保护 实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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