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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模式、困境与整合改进 被引量: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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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贤鹏 《高校教育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44-50,共7页
按照"三角协调模型"的理论框架,学科专业动态调整可归纳为行政干预、市场调节和学术自治三种不同模式。实践运行中,这三种模式常常是复杂交织、密切联系的矛盾综合体,表现出某种程度的局限性。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高校学科... 按照"三角协调模型"的理论框架,学科专业动态调整可归纳为行政干预、市场调节和学术自治三种不同模式。实践运行中,这三种模式常常是复杂交织、密切联系的矛盾综合体,表现出某种程度的局限性。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高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日趋完善、结构布局日趋合理,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模式特征,但由于行政干预过度、市场调节失灵和学术自治缺位导致诸多共生性问题始终伴随其中。解决此类问题,需以整合思维重构政府、市场和高校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中的关系生态,优化改进各方主体职责权限,动态调整技术手段和决策依据的指标体系,继而使得各方主体都能够基于自身的不同利益诉求参与到调整的过程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科专业 市场调节 行政干预 学术自治 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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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内法规调整的具体特征及应坚持的原则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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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长秋 颜菠 《廉政文化研究》 2022年第6期33-42,F0002,共11页
作为一种制度调整,党内法规调整除了具有“由内及外”的整体特征外,还具有不同于国家法律调整及伦理道德调整等其他规范调整的一些具体特征,主要表现为:鲜明的政治性、依据的合法性、程序的合规性以及突出的义务优位性。在党内法规调整... 作为一种制度调整,党内法规调整除了具有“由内及外”的整体特征外,还具有不同于国家法律调整及伦理道德调整等其他规范调整的一些具体特征,主要表现为:鲜明的政治性、依据的合法性、程序的合规性以及突出的义务优位性。在党内法规调整党内关系的过程中必须以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为根本原则,以坚持底线思维与系统性思维为基本原则,以坚持务求实效为重要原则。这是正确发挥党内法规调整作用的客观需要。党内法规调整以助力并服务于国家法律调整为使命,强化党内法规对党内关系的调整是走好新征程的必然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内法规 党内法规调整 国家法律 伦理道德 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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