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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状态”:卢梭政治设计的非历史性前提和结构主义愿景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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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包大为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4期49-54,共6页
在卢梭的政治哲学中,"自然状态"概念的政治伦理意义是基础性的。通过对人类从野蛮人到社会人的"自然历史"的叙述,卢梭试图在现代政治设计的框架中寻找"自然法"与善治的可能性。同时,通过划定"自然状... 在卢梭的政治哲学中,"自然状态"概念的政治伦理意义是基础性的。通过对人类从野蛮人到社会人的"自然历史"的叙述,卢梭试图在现代政治设计的框架中寻找"自然法"与善治的可能性。同时,通过划定"自然状态"概念的伦理外延,卢梭将人之自然的"异化"指认为"社会状态"和善恶区分的起点。但是,卢梭所定义的"自然状态"更多的是一个结构主义的概念,是人类政治生活本已有之的良善状态的可能性,而不是在线性历史层面"异化—生成"的状态。作为文明异化的结果,市民社会虽然与"自然状态"相对立,但是其内在结构和人性基础却足以提供人为建构新的"自然状态"的可能。当然,在卢梭哲学中,这一可能愿景的实现则需要通过基于社会契约的现代政治得到建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状态 异化 社会契约 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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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校学生评教中的“异化”现象及应对策略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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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玉琼 《教育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81-84,共4页
评教作为高校建设的重要内容,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随着评教制度的发展,技术化倾向也越发明显,这导致了评教作为工具异化为目的,导致作为评教主体的教师和学生合谋,形成"心理契约",不能反映真实的教学状况。制度创新是应对评... 评教作为高校建设的重要内容,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随着评教制度的发展,技术化倾向也越发明显,这导致了评教作为工具异化为目的,导致作为评教主体的教师和学生合谋,形成"心理契约",不能反映真实的教学状况。制度创新是应对评教异化的策略,应该坚持正确的评教观,引起立体的评教体系,推进教师教学的持续改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校评教 异化心理契约 评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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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激励与会计行为异化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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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光勇 陈若华 《财经论丛(浙江财经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42-47,共6页
有效的企业报酬契约应该既能反映企业的当期业绩,又能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相关,会计收益与股票价格的相结合便成为广为采用的管理层激励模式。代理人的自利动机、会计程序与方法的可选择性以及会计收益与股票价格的增量相关性,决定代理人... 有效的企业报酬契约应该既能反映企业的当期业绩,又能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相关,会计收益与股票价格的相结合便成为广为采用的管理层激励模式。代理人的自利动机、会计程序与方法的可选择性以及会计收益与股票价格的增量相关性,决定代理人可通过操纵会计行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在中国,内生于管理层控制权收益的自利需要具有较大的隐蔽性,使得会计行为异化尤为严重。如何有效缓解由管理动机变异引起的会计行为异化、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便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监管与会计行为优化的重要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管理激励 报酬契约 会计信息 会计行为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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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异化与文化重构:中国足球振兴进程中的契约精神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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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毅 孙科 熊双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36-40,55,共6页
中国足球的振兴是体育强国建设的当务之急和必然要求,而中国足球运动项目文化的修正与重塑又是中国足球振兴的关键。从足球文化出发,剖析长期以来中国足球存在的痼疾,并对契约精神的异化与重构进行探讨。研究认为,中国足球振兴的契约精... 中国足球的振兴是体育强国建设的当务之急和必然要求,而中国足球运动项目文化的修正与重塑又是中国足球振兴的关键。从足球文化出发,剖析长期以来中国足球存在的痼疾,并对契约精神的异化与重构进行探讨。研究认为,中国足球振兴的契约精神异化主要体现在自由精神、平等结构以及主体意识方面;中国足球振兴的契约精神重构需要宣扬正面行为,惩戒异化行为,鼓励多方联动,以此提升契约精神的认知度,树立契约精神的威信力,增强契约精神的统摄力,为中国足球运动项目文化的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足球 中国足球振兴 契约精神 竞技运动项目文化 异化 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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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酬契约与内生性会计行为异化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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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若华 刘慧龙 《广东商学院学报》 2006年第2期73-79,共7页
设计报酬契约以激发代理人的合意行为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而董事会及其相关的制度安排是报酬契约健康运行的关键。以我国2001年-2003年受到证监会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为代表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由于所有权的缺位和激励方式的单... 设计报酬契约以激发代理人的合意行为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而董事会及其相关的制度安排是报酬契约健康运行的关键。以我国2001年-2003年受到证监会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为代表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由于所有权的缺位和激励方式的单一,上市公司因会计行为异化而受公开谴责仅与上市公司的巨亏行为以及资产负债率正相关,而与报酬契约、董事会制度安排等的相关性则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报酬契约与公司会计行为的不相关性以及控制权收益的隐性,成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行为异化泛滥的重要原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报酬契约 公司治理 会计行为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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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法系中的律师与体育法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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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意弗朗切斯科·德尔芬尼 赵毅 钟旻桔(译) 《体育与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85-87,共3页
体育法是民法法系与普通法系在法律实践上融汇的领域。两大法系尽管存在着法律传统和法律思维上的差别,但法律实务的现实要求却跨过了这种隔阂。民法法系的体育法律师更需注意到这种两大法系的融汇趋势,从而在类似于体育赞助合同这样的... 体育法是民法法系与普通法系在法律实践上融汇的领域。两大法系尽管存在着法律传统和法律思维上的差别,但法律实务的现实要求却跨过了这种隔阂。民法法系的体育法律师更需注意到这种两大法系的融汇趋势,从而在类似于体育赞助合同这样的体育法实务操作中汲取普通法的经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法 民法 普通法 律师 意大利民法典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体育赞助合同 外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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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与担保性质与效力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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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5年第4期135-141,共7页
让与担保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担保权人之方式,实现债务担保之目的,系一种非典型担保,具有形式上的"让与"与目的上的"担保"之特征。在让与担保性质认定上,应透过其权利外观探求当事人真实表示意思;在其效力认定方面... 让与担保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担保权人之方式,实现债务担保之目的,系一种非典型担保,具有形式上的"让与"与目的上的"担保"之特征。在让与担保性质认定上,应透过其权利外观探求当事人真实表示意思;在其效力认定方面,应承认其物权合法性及契约有效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让与担保 意思表示 区分原则 物权法定 流质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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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禁止流质之规定的新发展及其解释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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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永强 《财经法学》 2020年第5期35-45,共11页
《民法典》第428条对禁止流质之规定作了一个重大变化,不再以"不得约定"之方式直接禁止流质,而是采用了法律后果模式。从禁止性的行为规范到技术性的法律后果模式,体现了中国《民法典》立法技术上的成熟和立法理念的更新。解... 《民法典》第428条对禁止流质之规定作了一个重大变化,不再以"不得约定"之方式直接禁止流质,而是采用了法律后果模式。从禁止性的行为规范到技术性的法律后果模式,体现了中国《民法典》立法技术上的成熟和立法理念的更新。解释论上,第428条可以看作是对禁止流质的缓和,并产生认可让与担保、股权让与担保、买卖型担保等新型担保类型的体系效应。让与担保、买卖型担保等不再能够以禁止流质为依据认定无效,从尊重自治的角度对这些担保类型予以认可,符合民事立法的精神,但在制度建构上应辅以清算义务作为配套规则,以确保债权额与标的物价值之间的利益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禁止流质 流质契约 让与担保 买卖型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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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契约视角下研究生导学关系异化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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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文新 刘晓彩 +1 位作者 余悦 刘明强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4期58-66,95,共10页
长期以来,围绕导学关系异化的极端案例层出不穷,引发社会舆论的同时也引发了学界对研究生导学关系问题的关注。基于心理契约视角,对251名研究生导师和692名研究生进行问卷调查,研究导学关系异化现象。发现(1)导师—研究生之间存在心理... 长期以来,围绕导学关系异化的极端案例层出不穷,引发社会舆论的同时也引发了学界对研究生导学关系问题的关注。基于心理契约视角,对251名研究生导师和692名研究生进行问卷调查,研究导学关系异化现象。发现(1)导师—研究生之间存在心理契约失衡,在对研究生群体的整体印象方面导师评价低于研究生评价,其中,双方在学习态度、未来规划维度评价存在显著性差异;(2)导师对学生学习的关心程度影响导师对研究生的心理契约满意度,导师在社会上是否获得尊重、导师的收入期望、导师对本校教师师德的评价也显著影响着导师对研究生的心理契约满意度;(3)研究生的成绩、上课不专注程度、是否有关系较好的老师、老师上课表现对研究生群体心理契约自评有显著影响。基于此,提出构建和谐的研究生导学关系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心理契约 研究生导学关系 导学关系异化 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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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与民间借贷搀合”案件的裁判类型化梳理——兼谈法释[2015]18号第24条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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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8年第A01期67-73,共7页
民间借贷与买卖合同搀合之新型样态复杂多样,对相关案件进行类型化的区分研究有助于廓清其中基础法律关系脉络。“民间借贷合同与买卖合同搀合”案件最难的并非是法律适用问题而是事实认定问题。立足案件基础法律关系,以案件事实认定... 民间借贷与买卖合同搀合之新型样态复杂多样,对相关案件进行类型化的区分研究有助于廓清其中基础法律关系脉络。“民间借贷合同与买卖合同搀合”案件最难的并非是法律适用问题而是事实认定问题。立足案件基础法律关系,以案件事实认定为类型化的判断依据,“买卖合同与借贷搀合”案件类型化可划分为基础法律关系为买卖、为借贷或为买卖与借贷并存的三大分型,且可得出“买卖合同型-让与担保型-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型-以物抵债协议型”之裁判审查顺位。在法释〔2015〕18号第24条出台之背景下,“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型与“以物抵债协议”型案件符合法释〔2015〕18号第24条之适用条件,可将其导入规范的适配中,而其他案型可综合考虑法律关系与证据进行裁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买卖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 让与担保 以物抵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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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设定的担保的法律属性与效力——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朱某与山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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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芬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101-108,共8页
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借款合同设定的担保,从形式上看类似让与担保,但其并非让与担保,而是当事人之间为规避物权法禁止流质约定的一种规避法律行为,因而并不能发生债权人取得商品房所有权的法律效力。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当事人确有以... 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借款合同设定的担保,从形式上看类似让与担保,但其并非让与担保,而是当事人之间为规避物权法禁止流质约定的一种规避法律行为,因而并不能发生债权人取得商品房所有权的法律效力。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当事人确有以商品房担保债权履行的效果意思,但由于未办理登记,根据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主义原则,即使在当事人之间也不能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债权人并不能主张就商品房获得优先受偿权。另外,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借款合同设定的担保形似让与担保,在实践中广泛存在,但我国立法仍没有设置与规范让与担保制度的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品房买卖(合同) 让与担保 流质条款 抵押 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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