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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际实践视角下我国商事仲裁释明规则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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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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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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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经贸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90-105,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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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由于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其性质的争论以及仲裁规则中制度的缺失,我国仲裁释明的行使缺乏明确的指引,根本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通过对于国际仲裁法律原则以及主流仲裁机构规则的分析可以确定,仲裁庭释明的基础是源自仲裁庭本身的调查权以及裁判者知法原则的适用,因此应更多地解释为仲裁庭权利的范畴。释明的目的和效果与商事仲裁所追求的理念高度契合,因此在仲裁领域应有着更为广泛的适用空间。对于释明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则可以通过仲裁规则中特定程序的使用、当事人异议权的保障以及司法审查标准的明确等方式充分加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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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释明
ex
officio
Jura
Novit
Cu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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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ufklarungsreckt
ex officio
Jura Novit Cu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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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7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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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事诉讼模式与法官的释明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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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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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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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4期75-8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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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官的释明权虽然是法官职权行使的具体表现 ,但它却不是职权主义的表现。这是因为 ,作为厘定当事人和法院权利行使界限的释明权 ,在职权主义中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性。它也不是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的交错 ,而是当事人主义内在的有机的组成部分。对于正全面转向当事人主义的我国来说 ,就要转变对当事人主义的片面看法 ,建立完善释明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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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事诉讼模式
法官
释明权
当事人主义
职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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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ufklarungsreckt
adversary system
authority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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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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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建构我国释明制度之合理性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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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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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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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4期87-8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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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释明制度的核心是法官的释明权。法院行使释明权在一定程度内是法院的义务,从另一角度看则是权限,如果超过一定的限度则可能违法。在建立和运用释明权时关键是要把握好“度”的问题,否则在审判方式改革的过程中可能重又回到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中。释明权制度反映了在尊重当事人诉权的前提下以审判权给予当事人适度救济的司法理念,在性质上不同于将审判权置于诉权之上的职权干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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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释明权
合理性
释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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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ufklarungsreckt
reasonability
aufklarungsreckt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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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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