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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得利的违约损害赔偿之规范构造——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62条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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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清新 《时代法学》 2024年第5期76-85,共10页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62条将违约方获益作为可得利益难以确定时损害赔偿计算的考量因素,但其制裁牟利性违约行为的价值却未引起关注。违约获益剥夺的正当性基础,在于发挥行为制裁与损害填补的双重功能。违约获益剥夺的规...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62条将违约方获益作为可得利益难以确定时损害赔偿计算的考量因素,但其制裁牟利性违约行为的价值却未引起关注。违约获益剥夺的正当性基础,在于发挥行为制裁与损害填补的双重功能。违约获益剥夺的规范路径为,通过揭示违约损害可预见性规则的风险分配功能,对《民法典》第584条第2分句进行目的性扩张,将违约方实施违约行为时作为违约损害可预见性判断时点,以损害赔偿的方式剥夺违约获益。违约获益剥夺在体系上仅能作为违约责任的例外,故通过类型建构的客观限制、违约方恶意违约与守约方并无过错的主观限制,廓清违约获益剥夺的适用限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获益剥夺 正当基础 规范路径 适用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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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民事救济之合同责任——以英美法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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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少侠 罗曦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63-172,共10页
场外金融衍生产品是金融创新的重要成果,在套期保值、促进资本流通、控制融资成本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其高风险、高利润的特性,交易纠纷一直不断,当事人通过诉讼寻求司法救济已成为解决交易纠纷的重要途径。本文... 场外金融衍生产品是金融创新的重要成果,在套期保值、促进资本流通、控制融资成本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其高风险、高利润的特性,交易纠纷一直不断,当事人通过诉讼寻求司法救济已成为解决交易纠纷的重要途径。本文以金融市场发展和相关立法均较为发达和完善的英美国家为研究重点,从合同责任的角度探讨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纠纷的解决途径,结合典型案例总结出了主张合同无效和追究违约责任两类主要救济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场外金融衍生产品 合同责任 合同无效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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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及其损害赔偿范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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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俊岩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59-62,72,共5页
违约责任产生于合同债务的不履行,其本质是法律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所保护的利益包括期待利益和信赖利益。随着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的发展,尤其是附随义务的产生,违约责任的保护范围呈不断扩张的趋势,违约损害赔偿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违约责任产生于合同债务的不履行,其本质是法律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所保护的利益包括期待利益和信赖利益。随着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的发展,尤其是附随义务的产生,违约责任的保护范围呈不断扩张的趋势,违约损害赔偿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这种发展趋势应在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予以关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责任 利益 损害赔偿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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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真正利益第三人合同中第三人的违约救济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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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重阳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51-160,共10页
真正利益第三人合同中第三人的权利来自于合同当事人的约定,第三人的违约救济方式也受当事人约定的限制。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第三人不享有基于违约而生的解除权,但可以通过放弃权利从债之关系中脱身。对于当事人约定的惩罚性违约金... 真正利益第三人合同中第三人的权利来自于合同当事人的约定,第三人的违约救济方式也受当事人约定的限制。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第三人不享有基于违约而生的解除权,但可以通过放弃权利从债之关系中脱身。对于当事人约定的惩罚性违约金,如无特别约定,第三人不享有主张的权利;对于赔偿性违约金,第三人应当受该违约金条款的拘束,不得请求赔偿实际损失。在第三人与债权人分别主张强制履行与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责任时,两者的请求可能发生冲突。此时,第三人选择强制履行的责任形式应当优先于债权人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的请求,而债权人主张强制履行的请求则优先于第三人选择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请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利益第三人合同 违约责任 第三人救济 民法典 违约救济 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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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设工程合同违约的预期利益损害赔偿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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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继鹏 《福建工程学院学报》 CAS 2021年第5期476-483,共8页
预期利益和可得利益基本上可作同义词使用,预期利益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基础,在建设工程合同因发包人违约而被解除的情形下亦存在适用空间。对于建设工程合同中因发包人违约而产生的预期利益损失的具体数额,理论和实践中... 预期利益和可得利益基本上可作同义词使用,预期利益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基础,在建设工程合同因发包人违约而被解除的情形下亦存在适用空间。对于建设工程合同中因发包人违约而产生的预期利益损失的具体数额,理论和实践中存在鉴定法、类比法、差额法、估算法和酌定法等多种计算方法,在适用上各有利弊。对于不同的建设工程,应以案件事实为基础,在可预见性的范围之内,选择符合违约损害赔偿目的的方法确定预期利益损害的具体数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 发包人违约 预期利益 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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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精神利益合同的违约救济途径——基于《民法典》第996条解释的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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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铭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第1期78-85,共8页
对于期待利益中包含精神利益的合同而言,一方违约使对方精神利益遭受损失时,受害方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尚存争议。基于合同的特征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衡量,该类合同中受害人能否主张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不能一概而论。只有当债权人的正... 对于期待利益中包含精神利益的合同而言,一方违约使对方精神利益遭受损失时,受害方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尚存争议。基于合同的特征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衡量,该类合同中受害人能否主张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不能一概而论。只有当债权人的正当期待利益为纯粹精神利益时,该精神利益始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996条中的“人格权”应当包含一般人格利益,债权人所期待的纯粹的精神利益应当纳入其中。故在纯粹精神利益合同中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精神损害的,受害方可依照《民法典》第996条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精神利益合同 纯粹精神利益 《民法典》第996条 违约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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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合同违约中的效率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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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永刚 《山西建筑》 2008年第21期191-192,共2页
从经济学的效率观念出发,介绍了效率违约理论的内容,在分析效率违约理论成立条件的基础上,研究了效率违约制度的可行性,为更好的规制和发展效率违约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 效率违约 合同 效益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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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视域下的违约利润剥夺责任——以《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2条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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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冉克平 田格 《北方法学》 CSSCI 2024年第1期90-106,共17页
《民法典》并未规定违约利润剥夺责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2条虽有所涉及,但仅笼统规定将违约方所获利益作为可得利益的计算标准,其具体的适用性仍显不足。在解释论上,应当以该条为基础明确违约利润剥夺责任的体系定位。违约利润剥夺... 《民法典》并未规定违约利润剥夺责任,《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2条虽有所涉及,但仅笼统规定将违约方所获利益作为可得利益的计算标准,其具体的适用性仍显不足。在解释论上,应当以该条为基础明确违约利润剥夺责任的体系定位。违约利润剥夺责任具有惩罚、预防和安抚功能,在适用上具有补充性与可选择性,是违约责任体系的有益补充。违约利润剥夺责任的适用范围应当限定为违反特定不作为义务合同与营业性违约两种情形,以过错推定为归责原则,其构成要件包括违约方是否获得利益、违约方的主观状态、违约方获得的利益与违约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可得利益赔偿是否充分,计算利润范围时应从积极利润与消极利润两方面提炼利润计算范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责任 利润剥夺 可得利益损失 合同编通则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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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中的信赖利益赔偿 被引量:32
9
作者 王利明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120-130,共11页
违约中信赖利益赔偿制度的产生是合同法的新发展。信赖利益赔偿的理论基础在于,充分救济非违约方的损失,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协作关系,并保护交易安全。违约中的信赖利益赔偿主要适用于履行利益模糊难以计算、一方不履行直接造成信赖利益... 违约中信赖利益赔偿制度的产生是合同法的新发展。信赖利益赔偿的理论基础在于,充分救济非违约方的损失,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协作关系,并保护交易安全。违约中的信赖利益赔偿主要适用于履行利益模糊难以计算、一方不履行直接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因违约方的欺诈导致非违约方的信赖利益损失超出了履行利益的损失等案件。在期待利益和信赖利益并存时,二者不能得到同时赔偿,而只能择一主张,且信赖利益赔偿原则上不能超过履行利益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赖利益 履行利益 违约救济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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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获益交出责任的正当性与独立性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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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国喆 长文昕娉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11-129,共19页
违约获益是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从第三人处获得的具体而确定的利益,其实现不是通过守约方的给付或者其他的价值移转形式。违约获益交出责任在于让违约方将其不法所得的全部利益交出,而不在于弥补守约方的损失。违约获益交出责任有特定... 违约获益是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从第三人处获得的具体而确定的利益,其实现不是通过守约方的给付或者其他的价值移转形式。违约获益交出责任在于让违约方将其不法所得的全部利益交出,而不在于弥补守约方的损失。违约获益交出责任有特定的构成要件,特别是关于主观故意和因果关系的要求,还需要注意其适用的例外情形。其正当性论证首先需要排除效率违约的适用,其次可以从理念和原则以及排除民事收缴的适用两个视角展开。违约获益交出无法通过损害赔偿或不当得利返还来实现,与其他类似制度之间也存在一系列重要区别。违约获益交出责任无法纳入现有规则体系,承认其独立性就成为必然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责任 违约获益 违约获益交出 损害赔偿 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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