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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违约责任制度的亮点与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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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承韪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65-76,共12页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未固步自封、画地为牢,在解释之外也创新发展了《民法典》规则,尤其是违约方终止合同时点、替代交易、违约金酌减等违约责任制度呈现诸多亮点与盲点。在违约方终止合同时点问题上,司法部门犹若“摇晃的钟摆”,...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未固步自封、画地为牢,在解释之外也创新发展了《民法典》规则,尤其是违约方终止合同时点、替代交易、违约金酌减等违约责任制度呈现诸多亮点与盲点。在违约方终止合同时点问题上,司法部门犹若“摇晃的钟摆”,长期摇摆于通知解除与司法解除之间。解释的方案貌似折中调和,却违背违约方终止的司法解除性质,又产生与同属司法解除的情势变更规则不一致的“精神分裂症”。替代交易是“虚拟的强制履行”,该规则不意味着替代交易行为只能在合同解除后实施。替代交易规则受到合理性规则限制和减损规则制约,但替代交易本身并非义务。解释“以旧瓶装新酒”,实现了对违约金酌减规则的升级再造。特别是在违约金不得调整约定之效力、违约金酌减的计算基础与考量因素、违约金不得酌减之情形等几个方面积极作为,虽尚有探讨斟酌之处,但进取创新精神仍值赞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方终止 替代交易 违约金酌减 恶意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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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违约方申请合同解除中解除时间的确定——兼评《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9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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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良国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27-39,共13页
最高人民法院在违约方申请合同解除中解除时间的规定上变化较大。整体而言,存在法院自由裁量说和确定日期说。从合同终止(解除)的功能目的、体系解释以及规则设计的内在逻辑看,确定日期说是能够实现效率、合乎规则体系以及任意性规则设... 最高人民法院在违约方申请合同解除中解除时间的规定上变化较大。整体而言,存在法院自由裁量说和确定日期说。从合同终止(解除)的功能目的、体系解释以及规则设计的内在逻辑看,确定日期说是能够实现效率、合乎规则体系以及任意性规则设计等更优的和理想的选择。自由裁量说虽然描述了法院的多数实际做法,但其原理内核仍然只能是确定日期说。这一分析能够为法院在违约方申请合同解除中解除时间点确定上的一般情况与例外情况提供更好的指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方申请解除合同 解除时间 确定日期说 自由裁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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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违约方合同解除权
3
作者 宋凌宇 贾柠宁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103-109,128,共8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明确规定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后,应摒弃对该内容的相关争议,关注法律的合理解释与适用。基于诚实信用和公平正义原则,在合同严守制度之下,违约方合同解除权利大于弊。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部门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明确规定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后,应摒弃对该内容的相关争议,关注法律的合理解释与适用。基于诚实信用和公平正义原则,在合同严守制度之下,违约方合同解除权利大于弊。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部门适用时应严格审查是否有恶意违约、利益失衡、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等事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僵局 违约方 合同解除权 履行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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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规则的细化完善与司法适用
4
作者 陈龙业 《财经法学》 2024年第4期15-28,共14页
《合同编通则解释》就合同解除领域中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几个问题,遵循意思自治原则与维护合同正义、实现纠纷的实质性解决的导向作了细化规定,明确了当事人主张行使解除权但不符合相应条件而对方同意解除等情形可以依法适用协议解除的规... 《合同编通则解释》就合同解除领域中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几个问题,遵循意思自治原则与维护合同正义、实现纠纷的实质性解决的导向作了细化规定,明确了当事人主张行使解除权但不符合相应条件而对方同意解除等情形可以依法适用协议解除的规则,强调了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应当对是否符合解除权行使的条件予以审查的规则,当事人撤诉后再次起诉主张解除合同的,原则上应当以再次起诉的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对于显著轻微违约时能否限制约定解除权行使的问题,虽然《合同编通则解释》最终没有规定,但在具体适用中可以参考本司法解释起草过程中的一些考虑,在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前提下,体系化适用《民法典》第132条关于权利滥用之禁止的规定,采用动态系统论的方法,对约定解除权的行使予以适当限制,同时通过让违约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来切实做好对守约方的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解除 协议解除 解除权 轻微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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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约定解除权行使限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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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士俐 徐君君 杨星玥 《嘉兴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99-104,共6页
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认为,法官有权以违约方违约程度显著轻微为由限制守约方行使约定解除权。此种观点值得商榷。守约方依约行使约定解除权的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法官对已实施的解约行为予以限制,本质上是确认解约行为无效。基于此,合... 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认为,法官有权以违约方违约程度显著轻微为由限制守约方行使约定解除权。此种观点值得商榷。守约方依约行使约定解除权的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法官对已实施的解约行为予以限制,本质上是确认解约行为无效。基于此,合同目的、公平、诚实信用、禁止滥用权利等均不足以成为限制解约的充分理由,法官也不享有依违约程度限制解约的自由裁量权。约定解除权限制说将戕害契约自由精神、侵蚀法律行为效力原理、鼓励合同当事人失信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约定解除权行使 违约程度显著轻微 限制 单方法律行为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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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法律适用分析与完善进路 被引量:3
6
作者 赵馨冉 王竹青 《海南开放大学学报》 2023年第2期115-122,共8页
违约方解除合同作为解决合同僵局的新路径,是司法实践的产物。《民法典》对“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适用及其作用机制尚且未做出明确规定,学术界对该问题的争议较大。因此对合同僵局现有应对机制凸显的困境进行反思,对适用“违约方合同... 违约方解除合同作为解决合同僵局的新路径,是司法实践的产物。《民法典》对“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适用及其作用机制尚且未做出明确规定,学术界对该问题的争议较大。因此对合同僵局现有应对机制凸显的困境进行反思,对适用“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学界观点进行分析,有助于厘清“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权利属性,进而推动“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作用机制在理论和实践中得到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方合同解除权 合同僵局 损害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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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解除合同法律问题的反思与完善——以“银龙案”判决为分析对象
7
作者 张晟炜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3年第4期26-31,共6页
对“银龙案”判决进行的分析表明,合同僵局在司法实践中面临定义界定不清、主观非恶意认定标准不明、唯结果论导致裁判要件适用不当等困境。合同僵局破解路径的优化可以从法官公开有关违约方主观状态心证过程、建立焦点情形专业评估机... 对“银龙案”判决进行的分析表明,合同僵局在司法实践中面临定义界定不清、主观非恶意认定标准不明、唯结果论导致裁判要件适用不当等困境。合同僵局破解路径的优化可以从法官公开有关违约方主观状态心证过程、建立焦点情形专业评估机制两个方面入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僵局 违约方合同解除 银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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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还是摒弃:违约方合同解除权之反思——基于相关裁判案例的实证研究 被引量:63
8
作者 蔡睿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52-168,共17页
我国《合同法》并无关于违约方解除权的明文规定,相关裁判以《合同法》第94条或第110条作为支持违约方解除合同的依据,均难谓妥当。考察相关裁判背后的实质动因,可以发现通过现有规则即可直接或间接达到目的,并无创设违约方解除权的必... 我国《合同法》并无关于违约方解除权的明文规定,相关裁判以《合同法》第94条或第110条作为支持违约方解除合同的依据,均难谓妥当。考察相关裁判背后的实质动因,可以发现通过现有规则即可直接或间接达到目的,并无创设违约方解除权的必要。为违约方解除权提供正当性支撑的效率违约理论,渊源于诞生地的特殊制度背景,其自身亦存在不少盲点,且与我国民事立法的价值取向及我国《合同法》设置的违约救济路径不相容。违约方解除权这一制度“创新”过分侵蚀合同拘束力,不符合当下中国的社会现实,应予以明确摒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方解除权 《合同法》第110条 实际履行 效率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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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任意解除与违约责任 被引量:31
9
作者 武腾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62-77,共16页
民法典中有关委托合同任意解除的规定,应吸收司法实践中的合理经验,对本质不同的有偿委托合同予以区别对待。存在特别信赖关系,且未社会化的有偿委托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一样,其中存在真正的任意解除权;双方当事人不需要任何理由即可随... 民法典中有关委托合同任意解除的规定,应吸收司法实践中的合理经验,对本质不同的有偿委托合同予以区别对待。存在特别信赖关系,且未社会化的有偿委托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一样,其中存在真正的任意解除权;双方当事人不需要任何理由即可随时解除合同,只有在因故意或过失导致解除时间不当时,才须承担违反附随义务的责任。在适用委托合同任意解除规定终止代理商合同时,有的人民法院补充"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期待"的要件,将该规定作为"有理由的随时解除权"的规范依据,此系超越法律的续造;代理商合同本应作为独立的典型合同,其中不存在真正任意解除权,而只能基于重大理由即时终止。不动产委托管理合同中的委托人系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业主,其任意解除权的行使须符合法定程序和书面通知的要求。以尽力完成特定工作为标的的委托合同,应类推适用承揽合同任意解除的规定。伴有债权让与的委托回收债权合同属于或类似于保理合同,并无真正任意解除权。所谓"委托也为受托人的利益",一般是指在委托合同的基础上授予代理权或让与债权后,代理人对代理权有利益或受让人对债权有利益,在有因说下应排除委托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委托合同 任意解除权 有理由的随时解除权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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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约定条款的效力认定规则 被引量:5
10
作者 陈景善 孙宝玲 《商业经济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86-96,共11页
破产约定条款的效力认定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与破产法目标实现之间矛盾关系的冲突点。破产解除条款与《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中的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具有功能上的一致性,为避免合同僵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上应认定有效,只有管理人确... 破产约定条款的效力认定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与破产法目标实现之间矛盾关系的冲突点。破产解除条款与《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中的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具有功能上的一致性,为避免合同僵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上应认定有效,只有管理人确认继续履行合同符合程序条件和实质标准时,才否定其效力。而破产变更条款会实质性阻碍破产法目标的实现,原则上应认定无效,只有在符合概括式豁免规则时,才认定有效。概括式豁免规则可参考英国破产法中的公允对价理论、瑕疵资产理论和善意的商业安排理论等进行规则设计。以破产解除条款与破产变更条款为一般模式,明晰破产约定条款的效力认定规则,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办理破产”便利化的有效举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约定条款 破产解除条款 违约方解除 破产变更条款 反剥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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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字内容合同的权利救济体系——以欧盟《数字内容合同指令议案》为中心 被引量:2
11
作者 孙新宽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6期27-33,共7页
欧盟为促进统一的欧洲数字化市场而颁布了《数字内容合同指令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对数字内容合同的适约性判断标准以及权利救济体系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救济体系包括补救履行、减价、赔偿损失和合同解除等措施。在数字内容提供... 欧盟为促进统一的欧洲数字化市场而颁布了《数字内容合同指令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对数字内容合同的适约性判断标准以及权利救济体系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救济体系包括补救履行、减价、赔偿损失和合同解除等措施。在数字内容提供者未能提供数字内容、提供的数字内容不适约以及在长期数字内容合同中,消费者均有可能获得解除权。《议案》对数字内容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也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考虑了数字内容不同于其他有体物的特性,并为构建契合于数字内容特性和数字化时代的发展的合同规则作出了有益尝试,值得中国将来在数字内容的合同规则建构上予以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内容合同 适约性标准 违约救济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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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三包责任制度的新发展
12
作者 杨立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72-79,共8页
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三包责任进行了全面修改,建立了全新的经营者质量违约的合同解除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制度。在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消费者享有法定或者约定的合同解除权,或者没有国家规定或者... 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三包责任进行了全面修改,建立了全新的经营者质量违约的合同解除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制度。在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消费者享有法定或者约定的合同解除权,或者没有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也享有合同解除权,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予以退货。在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经营者承担更换、修理等责任,或者没有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在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后,不符合合同解除权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主张经营者承担更换、修理等责任。消费者主张行使合同解除权或者违约责任请求权,可以自行行使,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行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者 经营者 质量违约 合同解除权 更换修理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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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违约情形下默示放弃解除权的认定
13
作者 张钦润 伊硕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2年第3期90-97,112,共9页
解除权作为一项基本民事权利,依权利可放弃等法学基本原理,解除权人自然可以放弃行使之。在法律实务中,解除权人明确放弃解除权自无争议,与明确放弃不同的是默示放弃行为因缺少相关法律规定致使解除权人以默示的行为方式放弃解除权颇具... 解除权作为一项基本民事权利,依权利可放弃等法学基本原理,解除权人自然可以放弃行使之。在法律实务中,解除权人明确放弃解除权自无争议,与明确放弃不同的是默示放弃行为因缺少相关法律规定致使解除权人以默示的行为方式放弃解除权颇具争议。依私人意思自治原则,解除权人以默示的行为放弃权利是可行的,但也并非在所有情形下均可视为解除权人放弃解除权的意思表示。解除权人不同的默示行为,以默示放弃解除权的可行性也不相同,当违约且存有补救可能时,接受违约方履行且履行能满足合同目的时可视为放弃解除权;违约且无补救可能时,接受违约方合同以外的履行亦可视为放弃解除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默示放弃 解除权 合理信赖利益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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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双务合同在先履行方利益保护机制
14
作者 徐吉平 《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6期39-43,共5页
在先履行方利益保护问题历来是双务合同中的一个大问题。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与英美法系的先期违约制度在保护双务合同在先履行方利益方面各有优缺点。我国《合同法》同时移植两种制度的做法是立法模式上的一个伟大创新,具有无比的优... 在先履行方利益保护问题历来是双务合同中的一个大问题。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与英美法系的先期违约制度在保护双务合同在先履行方利益方面各有优缺点。我国《合同法》同时移植两种制度的做法是立法模式上的一个伟大创新,具有无比的优越性。但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在先履行方利益保护机制也还存在某些明显的缺陷,需要适时的修正与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务合同 在先履行方利益保护机制 不安抗辩权 先期违约 比较 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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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适用研究
15
作者 程宗璋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1年第1期78-82,共5页
不安抗辩权是双务有偿合同中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一项自我补救权利,它在许多大陆法国家的民法或债务法中均有体现。我国新《合同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不安抗辩权制度及其适用条件,使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双务有偿合同中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一项自我补救权利,它在许多大陆法国家的民法或债务法中均有体现。我国新《合同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不安抗辩权制度及其适用条件,使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一同构成合同履行抗辩权,完善了我国的合同履行制度。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中止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但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切实注意其法律特征和适用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安抗辩权 丧失履行能力 确切证据 中止履行 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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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救济措施 被引量:1
16
作者 李亚娟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4期145-149,共5页
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责任的承担方式及范围因其行为方式、侵害权益的差异而不同于一般的侵权责任,而且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责任与债务人的违约责任的竞合亦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关键词 第三人 债权 责任 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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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5
17
作者 郑静春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1期86-90,共5页
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合同解除时首先应该允许当事人行使私力救济权,但在一定条件下合同解除权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混合性质。审查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应当将合同目的与违约后果有机结合,防止当事人在对方存在轻微违约行为时滥... 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合同解除时首先应该允许当事人行使私力救济权,但在一定条件下合同解除权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混合性质。审查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应当将合同目的与违约后果有机结合,防止当事人在对方存在轻微违约行为时滥用合同解除权。某些特殊情形下,应当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但要注意保护守约方,平衡双方的利益。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作为"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应继续有效。在当前形势下审理合同解除纠纷,应慎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解除 形成权 根本违约 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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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违约方解除权的教义学构造 被引量:21
18
作者 徐博翰 《南大法学》 CSSCI 2021年第1期64-84,共21页
违约方解除权本为我国司法实践和学说理论发展出的规则,而《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则是该规则的立法表达。违约方解除权是履行障碍抗辩制度的加重规则,其赋予债务人相较于抗辩权更为强力的救济即解除权。一方面,违约方解除权可以化解合... 违约方解除权本为我国司法实践和学说理论发展出的规则,而《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则是该规则的立法表达。违约方解除权是履行障碍抗辩制度的加重规则,其赋予债务人相较于抗辩权更为强力的救济即解除权。一方面,违约方解除权可以化解合同僵局,促进资源流通整合,体现了效率原则的要求;另一方面,它防止债权人利用合同僵局不正当地损害债务人利益,并鼓励双方善意合作,因此亦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之上。《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是关于违约方解除权的规定,其并非继续性合同重大事由终止规则。违约方解除权也应当与法定解除权截然区分。违约方解除权的适用一方面以履行障碍抗辩事由的存在为前提,另一方面则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债务人非恶意违约和债权人不解除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要件。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是合同进入返还清算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方解除权 法的续造 履行障碍抗辩 实际履行 效率原则 诚实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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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法理辨析与裁判规则——对赵某诉何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评析 被引量:14
19
作者 郭超 《天津法学》 2017年第2期92-98,共7页
关于违约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的问题,我国法律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正反两方面观点争锋相对,反对者以合同严守原则为理据,突出秩序维护,支持者则从经济利益出发,追求效率至上。笔者认为,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与合同严守原则并不矛盾,反... 关于违约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的问题,我国法律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正反两方面观点争锋相对,反对者以合同严守原则为理据,突出秩序维护,支持者则从经济利益出发,追求效率至上。笔者认为,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与合同严守原则并不矛盾,反而能更好的实现合同法自由、公平、秩序、效率价值在个案上的有机统一。但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绝不是无条件的、任意的,相反是严格的、谨慎的,应从适用条件、行使方式、违约责任承担、守约方利益保护等方面加以严格规范。当违约方请求解除合同,守约方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时,人民法院应在判定违约方主观形态,审查合同履行客观条件基础上,综合考虑合同目的、履行意愿、社会成本、利益衡量、损失填补等因素,在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之间作出判断,依法裁判合同是否解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方 合同解除权 继续履行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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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合同解除权之实体研究 被引量:5
20
作者 谈词镇 何丽敏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4期80-83,共4页
违约方在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定解除条件,也未能与守约方达成解除合同协议时,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在学界及实务界均颇有争议。基于合同主体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正义原则、合同效率价值以及节约社会资源要求,可赋予违约方以合同... 违约方在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定解除条件,也未能与守约方达成解除合同协议时,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在学界及实务界均颇有争议。基于合同主体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正义原则、合同效率价值以及节约社会资源要求,可赋予违约方以合同解除权。然基于契约严守原则,违约方解除合同应受到严格限制,缘于自由相对性及鼓励交易原则,如合同标的不可替代或者替代标的不具备现实性以及损失难以计算等,则不应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一旦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则须赔偿守约方的履行利益,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合同替代履行价格差额和合同替代履行费用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方 合同解除权 正当性 限制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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