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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意义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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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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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工程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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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福建工程学院学报》
CAS
2003年第3期84-8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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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商品房认购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预约合同,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应在此后尽最大努力的诚信承担谈判义务,公平合理地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以缔结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有违反,应承担强制履行、恢复原状、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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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品房认购书
法律性质
法律效力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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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mmercial house subscribing-warrant
the nature of law
legal effect
legal li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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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8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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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析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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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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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黎明职业大学公共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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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武夷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21-26,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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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由于商品房认购书在法律上的性质、效力都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实践中产生许多问题。认购书是独立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种合同,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预约和本约的关系,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具有连续性,双方当事人都有以最大诚信和认购书中约定的条件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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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品房认购书
商品房买卖合同
性质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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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mmercial house subscribing- warrant
commodity house purchase and sales contract
nature
eff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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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8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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