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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犯概念的理论选择与规范建构——兼论对主犯条款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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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嘉轩 《南大法学》 2024年第4期48-70,共23页
明确各行为人的定罪根据、实现刑罚的个别化是共同犯罪理论的两个基本问题,对二者的回答集中反映在正犯概念的建构方法上。扩张的正犯概念在形式层面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存在激烈冲突,在规范层面误将自然和自由予以等同对待,在实践层面... 明确各行为人的定罪根据、实现刑罚的个别化是共同犯罪理论的两个基本问题,对二者的回答集中反映在正犯概念的建构方法上。扩张的正犯概念在形式层面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存在激烈冲突,在规范层面误将自然和自由予以等同对待,在实践层面不当地扩张了处罚范围,因而并不可取。形式的正犯概念的两大基点是纯粹因果的不法体系和“正犯定性、主犯定量”的分析框架,但这两大基点均不牢靠。有必要继续坚守规范的正犯概念,并以规范地充足构成要件作为正犯建构的指导原则,以此诠释“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这一主犯特征。正犯建构的核心是行为归责。行为归责的原理包括对实行行为的决断和决定性塑造。由此,可以将正犯概念及主犯条款予以类型化,并为有组织犯罪中首要分子的主犯责任提供法理说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扩张的正犯概念 形式客观说 规范的正犯概念 行为归责 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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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正犯的中国命运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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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根林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50-65,共16页
间接正犯是德国刑法确认的犯罪参与类型,也是我国刑法理论接纳甚至约定俗成的理论概念。但是,立足于我国犯罪成立理论转向阶层犯罪论体系与双层制犯罪参与体系的语境,根据行为共同说、限制从属性说、不法共犯论(因果共犯论)、限制正犯... 间接正犯是德国刑法确认的犯罪参与类型,也是我国刑法理论接纳甚至约定俗成的理论概念。但是,立足于我国犯罪成立理论转向阶层犯罪论体系与双层制犯罪参与体系的语境,根据行为共同说、限制从属性说、不法共犯论(因果共犯论)、限制正犯等概念、学说与逻辑,直接正犯、共同正犯、共犯(教唆犯、帮助犯)等概念,已经足以适当解决直接实施、共同实施、利用操纵、教唆、帮助他人实施犯罪等犯罪参与形态的定罪与处罚,间接正犯概念仅剩学术史考察和比较法研究的价值,其原初用以填补刑罚处罚空隙的功能已经丧失殆尽。因此,间接正犯概念应当在中国刑法教义学中寿终正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正犯 犯罪参与体系 犯罪参与本质 共犯性质 共犯处罚根据 正犯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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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制犯罪参与体系与“规范的形式客观说”正犯标准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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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开骏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56-69,176-177,共14页
当今中外刑法中存在单一正犯和限制正犯这两个对应的概念,前者倾向于不区分正犯和共犯,而后者倾向于区分。与之相关的共犯理论体系,则为单一制犯罪参与体系或单一正犯理论、区分制犯罪参与体系或限制正犯理论。单一制存在根本缺陷,区分... 当今中外刑法中存在单一正犯和限制正犯这两个对应的概念,前者倾向于不区分正犯和共犯,而后者倾向于区分。与之相关的共犯理论体系,则为单一制犯罪参与体系或单一正犯理论、区分制犯罪参与体系或限制正犯理论。单一制存在根本缺陷,区分制具有优越性。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参与体系可以解释为区分制。刑法学中应坚持"规范的形式客观说"的正犯标准,即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标准,但应对其进行规范性的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组织犯属于独立于教唆犯和帮助犯的第三种狭义共犯类型,其犯罪成立和处罚范围需遵循共犯从属性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参与体系 正犯概念 区分制 单一制 规范的形式客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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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犯后正犯”与犯罪参与理论研究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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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伟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43-56,176-177,共14页
在实质正犯理论视域下,"正犯后正犯"逐渐得到普遍认可。作为共动形态的"正犯后正犯",明确肯定了幕后参与者的犯罪支配及优越的犯罪支配,再次印证了共同犯罪仅系实现不法的方法类型,揭示了共动现象中各参与犯的不法... 在实质正犯理论视域下,"正犯后正犯"逐渐得到普遍认可。作为共动形态的"正犯后正犯",明确肯定了幕后参与者的犯罪支配及优越的犯罪支配,再次印证了共同犯罪仅系实现不法的方法类型,揭示了共动现象中各参与犯的不法评价应个别且独立进行。"正犯后正犯"在间接正犯的延长线上极度拓展了正犯的外延,根本上重塑着正犯的形象与内涵,也实质性地影响着犯罪参与理论的重构。"正犯后正犯"虽衍生于正犯与共犯区分制立法,却与限制的正犯概念及二元犯罪参与体系完全相悖,实质上走向了单一正犯概念与单一正犯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犯后正犯 犯罪支配 限制的正犯 单一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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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刑法中的单一正犯法律构造——教义学巨兽之批判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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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晰(译)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25-32,共8页
奥地利刑法中的单一正犯概念与体系有其特殊的成文法术语,即唆使正犯与协助正犯,但从法律后果角度上看,其与德国的狭义共犯并不存在实质差异。从教义学体系比较的层面来看,单一正犯存在概念建构方面的贫瘠困境。一方面,它忽略了在以预... 奥地利刑法中的单一正犯概念与体系有其特殊的成文法术语,即唆使正犯与协助正犯,但从法律后果角度上看,其与德国的狭义共犯并不存在实质差异。从教义学体系比较的层面来看,单一正犯存在概念建构方面的贫瘠困境。一方面,它忽略了在以预防性法益保护为核心的目的论刑法体系之下限定正犯范围的必要性,此外,刑法分则条文的行为规范的接受者也理应是狭义的正犯。另一方面,单一正犯不能发展出德国刑法教义学上关于间接正犯的精致分化,而这一分化主要由犯罪支配原则作为指导的法律理念结合以社会生活事实为内容的法律素材而展开。在具体案例探讨上,单一正犯与狭义的正犯相比也会导致平等原则相冲突的结论,一是单一正犯概念尤其是协助正犯过于扩张正犯的可罚性,二是单一正犯不在犯罪论而在量刑论中解决具体案件应罚性与需罚性的差异,潜藏着法官恣意量刑的危险。最后,单一正犯体系并不能简化法律适用,而精致分化的狭义正犯体系或许是中国正犯体系建构的最佳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一正犯概念 犯罪支配 目的论刑法体系 法律概念的具体化 法律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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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犯论中的区分制与单一制理论——折衷说之探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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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秋野 《荆楚法学》 2022年第2期103-119,共17页
在我国共犯论中存在着“区分制说”与“单一制说”的对立,但这两种学说均有不妥之处。一方面,“区分制说”不符合我国刑法典关于共犯体系的规定,其支持者主张的共同正犯概念及因果共犯论均存在较大疑问。而另一方面,尽管我国刑法典与意... 在我国共犯论中存在着“区分制说”与“单一制说”的对立,但这两种学说均有不妥之处。一方面,“区分制说”不符合我国刑法典关于共犯体系的规定,其支持者主张的共同正犯概念及因果共犯论均存在较大疑问。而另一方面,尽管我国刑法典与意大利、奥地利的共犯体系有相似之处,但却并没有采用单一正犯体系和扩张的正犯概念。对于我国共犯体系问题的解决,应当在区分制与单一制理论中开辟一条折衷的道路,即立足于限缩的正犯概念,将共同正犯排除出正犯领域,同时弱化各参与形式之间的区别,以犯罪的共同性,即通过谋议和分工行为降低犯罪风险、提高犯罪遂行可能性作为所有共犯形态成立的前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分制 单一制 扩张的正犯概念 限缩的正犯概念 共犯的处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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