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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数据安全合规中的行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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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赖早兴 孙沁怡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38-145,共8页
企业数据安全合规包括行政合规与刑事合规,两者都存在行刑衔接问题。在企业数据安全行政合规中,要从实体和程序两个角度实现行刑衔接,突出数据行政主管机关的主导作用,同时发挥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防止以罚代刑,并解除行政人... 企业数据安全合规包括行政合规与刑事合规,两者都存在行刑衔接问题。在企业数据安全行政合规中,要从实体和程序两个角度实现行刑衔接,突出数据行政主管机关的主导作用,同时发挥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防止以罚代刑,并解除行政人员在合规处理中涉嫌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后顾之忧。对于企业数据安全的刑事合规,要在系统的企业刑事合规法律体系中建立行刑衔接制度,发挥数据主管行政机关在企业数据安全合规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并重视企业数据安全刑事合规建设失败后的行刑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安全 企业合规 引导与激励 行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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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涉罪企业合规的刑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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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云鹏 张啸天 +1 位作者 王娜 于沐卉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58-64,共7页
涉罪企业合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是企业合规预防违法犯罪功能得以完整实现的必然要求。企业合规刑行衔接关涉刑事合规整改监督评估衔接、合规不起诉后的接续监管衔接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合规建设衔接三个方面。为保障刑事合规... 涉罪企业合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是企业合规预防违法犯罪功能得以完整实现的必然要求。企业合规刑行衔接关涉刑事合规整改监督评估衔接、合规不起诉后的接续监管衔接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合规建设衔接三个方面。为保障刑事合规企业合规预防功能、激励功能的充分实现,检察机关需要与行政机关加强理念沟通、操作配合,优化刑行衔接机制,推动涉罪企业及关联企业、行业企业的合规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刑行衔接 行政机关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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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检衔接的逻辑与方法
3
作者 秦前红 《东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238-248,共11页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检衔接成为我国法治实践中的新课题。当前由于规范供给的粗疏与缺漏,监检衔接实践工作中存在监察中心主义的倾向,这造成少数监察活动的“非法”现象。在法治逻辑的审视之下,监察调查本质应还原为国家追诉职能的行...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检衔接成为我国法治实践中的新课题。当前由于规范供给的粗疏与缺漏,监检衔接实践工作中存在监察中心主义的倾向,这造成少数监察活动的“非法”现象。在法治逻辑的审视之下,监察调查本质应还原为国家追诉职能的行使,因此应重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一经典原则,推动监检衔接过程中审查起诉的实质化。在法律修改的时代背景下,基于“立法论-解释论-立法论”的研究范式转型趋势,监检衔接的关键方法可以归为几点:扩大检察侦查范围促进监检管辖衔接;以刑事审判为标准促进监检证据衔接;以保障合法权利为目标促进监检强制措施衔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监检审查起诉衔接;以审慎思维促进监检特别程序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检衔接 监察机关 检察机关 检察侦查 监察法 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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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4
作者 梅扬 王森弘 《湖湘法学评论》 2024年第1期121-132,共12页
环境犯罪具有行政从属性,是国家基于宏观政策对行政处罚与刑罚的整体考量,旨在用较小成本实现高效管理的同时,避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是为了实质性解决环境犯罪问题,在此过程中应遵循刑事优先原则,当行政... 环境犯罪具有行政从属性,是国家基于宏观政策对行政处罚与刑罚的整体考量,旨在用较小成本实现高效管理的同时,避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是为了实质性解决环境犯罪问题,在此过程中应遵循刑事优先原则,当行政手段无法起到充分评价其社会危害性和保护法益之效用时,适用震慑力更强的司法程序。在实践中,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仍存在标准不明确、证据转化难等问题,这些问题会导致案件移送不力、以罚代刑等现象长期存在。故而,在衔接过程中应明确移送案件的标准、完善证据转化制度以及加强检察监督,构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机制,更加充分地保护生态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犯罪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两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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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与程序双重视角下危险作业罪司法适用的限制研究
5
作者 宋振武 刘洋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87-94,共8页
危险作业罪作为积极刑法观背景下新增轻罪,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生产、作业中”的外延勘定不明、“现实危险”的认定因素混乱、类案刑种的选择与裁量偏差过大等问题。基于预防重罪机能与限制入罪机能的考量,适宜将危险作业罪认定为业... 危险作业罪作为积极刑法观背景下新增轻罪,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生产、作业中”的外延勘定不明、“现实危险”的认定因素混乱、类案刑种的选择与裁量偏差过大等问题。基于预防重罪机能与限制入罪机能的考量,适宜将危险作业罪认定为业务过失具体危险犯。立足于实体与程序协同的治理立场对该罪进行限制,一方面需要采取实质理性的刑法解释对该罪的三种危险行为(侵害类行为、不作为类行为、未经许可或批准类行为)与现实危险状态进行实体法维度的限制,另一方面需要创设既独立于当前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又区别于当前酌定不起诉制度的微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该罪运行进行程序法维度的过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质刑法观 危险作业罪 协同治理 微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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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交叉视域下居住权与抵押权的权利冲突与协调
6
作者 骆小春 王维茗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137-153,共17页
为尽可能避免居住权对抵押权实现的不利影响,部分不动产登记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前置条件及其消极法律后果。这类规则既缺乏上位法依据,亦难与既有民法体系兼容,甚至已僭越了行政权合理介入... 为尽可能避免居住权对抵押权实现的不利影响,部分不动产登记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前置条件及其消极法律后果。这类规则既缺乏上位法依据,亦难与既有民法体系兼容,甚至已僭越了行政权合理介入物权的权力半径,不具备增设限制性条款的可行性。考虑到抵押权人及行政机关的风险防范与特殊利益,居住权与抵押权的权利冲突与协调应回归民法的私益对抗范畴,排除与民法规范相悖的绝对限制性规则,允许当事人在相对限制的界限内自主分配各自所应承担的风险并在一定条件下赋予抵押权人防御性救济权,减少抵押权人对居住权的抵触心理。为了发挥当事人之约定应有的对抗性效力,需辅之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特殊约定记载义务与风险提示义务,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等机构的事前风险预警机制,从根本上消解居住权与抵押权的权利冲突状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行交叉 权利冲突与协调 居住权 限制性条款 公权干预 私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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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的刑行衔接制度构建
7
作者 卫跃宁 朱立璋 《萍乡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36-39,共4页
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在我国法治体系中的作用愈发显著。在此过程中,司法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分工配合尤为重要,行政机关一方面通过事前的监督与预防来促使企业建立完备的合规体系;另一方面能够与司法机关一起对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治理。然而,由... 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在我国法治体系中的作用愈发显著。在此过程中,司法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分工配合尤为重要,行政机关一方面通过事前的监督与预防来促使企业建立完备的合规体系;另一方面能够与司法机关一起对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治理。然而,由于当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二者在合规整改方面的适用标准有所差异,且二者并无隶属关系,分属不同系统,使得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刑行衔接在程序和实体部分均有所掣肘。鉴于此,有必要建立统一的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评估标准,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刑行衔接路径,使其更加规范和细致化,优化制度架构与营商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合规不起诉 刑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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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模式下保健食品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分析 被引量:1
8
作者 陈美芳 陈秀萍 《卫生软科学》 2024年第6期33-37,共5页
本文介绍了电商模式下保健食品市场存在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虚假宣传等市场乱象,表明保健食品市场仍然存在监管盲区。分析了电商模式下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如备案系统不完备、电商平台的审查体系不严密、经... 本文介绍了电商模式下保健食品市场存在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虚假宣传等市场乱象,表明保健食品市场仍然存在监管盲区。分析了电商模式下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如备案系统不完备、电商平台的审查体系不严密、经营者的安全责任难以落实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按功能类别与风险级别优化备案管理模式、搭建合作监管路径完善平台的审查体系、引入行政和解与衔接行刑责任落实商家的食品安全责任等建议,以期对现有的监管制度进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商模式 保健食品 食品安全 合作监管 行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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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法》实施下行刑衔接机制研究
9
作者 张瑾 《水利发展研究》 2024年第4期56-62,共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创设性提出多领域、跨区域、多部门联合执法的管理机制,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为最终司法保障,贯彻落实“最严”生态法治观。因此,行刑衔接是长江最严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创设性提出多领域、跨区域、多部门联合执法的管理机制,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为最终司法保障,贯彻落实“最严”生态法治观。因此,行刑衔接是长江最严保护中不可避免的一大难题。实体法层面,《长江保护法》与《刑法》设置罪名之间存在部分脱节、案件性质判断标准模糊空白。程序法层面,公安机关职能交叉混用、检察机关监督力度不足。通过对以上问题的分析,提出完善配套立法、强化公安机关的职能定位、设立跨行政区域检察制度等解决对策,从而保障《长江保护法》顺利实施,实现对长江流域的最严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刑衔接 长江保护法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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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衔接视角下公安机关参与企业合规建设路径分析
10
作者 王子睿 于小川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12-17,共6页
随着企业合规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行政合规的重要性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然而由于目前行政机关尚无配合刑事机关参与合规案件的法定义务,导致行刑衔接不畅成为合规建设完善过程中不可逃避的问题之一。对合规建设之路的有效探析,仅靠检... 随着企业合规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行政合规的重要性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然而由于目前行政机关尚无配合刑事机关参与合规案件的法定义务,导致行刑衔接不畅成为合规建设完善过程中不可逃避的问题之一。对合规建设之路的有效探析,仅靠检察机关合规前移的努力显然独木难支。从行刑衔接的视角出发,利用公安机关的双重属性,通过适度延伸参与行政合规,立足公安机关与企业、行政机关、社会及其自身队伍建设四个方面,进而探寻公安机关参与企业合规的有效路径,以适度参与行政合规举措完善刑事合规建设,实现行刑衔接机制的双向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刑衔接 公安机关 合规建设 路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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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背景下档案法规体系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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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强 郭朗睿 王芹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100-105,共6页
档案法规体系建设是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档、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施行标志着档案法规体系建设开启了新征程。现有档案法规体系存在地方性档案法规滞后于时代发展需求、档案行... 档案法规体系建设是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档、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施行标志着档案法规体系建设开启了新征程。现有档案法规体系存在地方性档案法规滞后于时代发展需求、档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存在大量空白、档案法规与刑事立法衔接不畅的缺陷,亟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修订老旧地方性档案法规、推进档案行政执法程序法治化、完善档案法规与刑事立法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档案法规体系 档案行政执法程序 地方性档案法规 行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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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治理中行刑反向衔接问题研究
12
作者 杨昭玲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4年第6期98-102,共5页
随着我国犯罪结构的变化,轻罪案件数量不断攀升,轻罪治理实质化不可忽视。轻罪治理不仅关联到司法机关,同样涉及到行政机关,因为轻罪治理并非一味地从宽处罚,罚当其罪是轻罪治理实现刑事司法现代化的根基。因此,行刑反向衔接属于联通行... 随着我国犯罪结构的变化,轻罪案件数量不断攀升,轻罪治理实质化不可忽视。轻罪治理不仅关联到司法机关,同样涉及到行政机关,因为轻罪治理并非一味地从宽处罚,罚当其罪是轻罪治理实现刑事司法现代化的根基。因此,行刑反向衔接属于联通行为人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桥梁。然而,行刑反向衔接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着行政机关该罚不罚、检察机关对行刑反向衔接的动力不足、检察意见精准度不够等问题。基于此,有必要以体系化视角实现轻罪治理、深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以及定期开展联席会议等方式化解以行刑反向衔接实现轻罪治理实质化的堵点与难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刑反向衔接 轻罪治理 行政处罚 刑事司法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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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行刑衔接数智化的困境与出路
13
作者 谈岭寒 刘琴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17-25,共9页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不畅问题在我国长期存在,用数智化路径解决知识产权行刑衔接问题是我国司法实务的探索方向,然而行刑衔接数字平台的低利用率现状映射了我国知识产权行刑衔接数智化路径存在困境,如何通过数智化路径有...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不畅问题在我国长期存在,用数智化路径解决知识产权行刑衔接问题是我国司法实务的探索方向,然而行刑衔接数字平台的低利用率现状映射了我国知识产权行刑衔接数智化路径存在困境,如何通过数智化路径有效畅通知识产权行刑衔接堵点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需在明晰数智化路径的辅助定位后,从信息平台数字化、法律规则标准化、平台功能智能化方向着手解决行刑衔接数智化难题,破除不同机关间的数据壁垒,并建立统一的法秩序顺畅案件在不同机关的移送路径,同时建立犯罪线索发现模型等平台智能化功能畅通知识产权行刑衔接的堵点,以期实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间的高效率、高质量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刑衔接 知识产权 数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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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刑衔接规范的类型化及其治理面向
14
作者 孙宇航 谭波 《南海法学》 2024年第2期112-124,共13页
行刑衔接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对行刑衔接规范进行类型化分析契合法治的需要。行刑衔接规范主体上可以分为“行刑衔接依据法规范”与“行刑衔接法规范”,前者主要指行刑衔接的依据法,是作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依据所在,... 行刑衔接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对行刑衔接规范进行类型化分析契合法治的需要。行刑衔接规范主体上可以分为“行刑衔接依据法规范”与“行刑衔接法规范”,前者主要指行刑衔接的依据法,是作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依据所在,而后者则呈现“衔接性”“指引性”的特征,吸收“附属刑法”“空白罪状”等现有机制,重在明确行刑衔接的标准、程序与功能。“行刑衔接法规范”本身具备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双重属性,而程序规范是行刑衔接法规范的核心。通过对行刑衔接规范的识别与归类,不难洞察“小规范”背后的“大治理”,即“全面治理”“精准治理”“及时治理”“系统治理”四个治理面向,并最终归结于“良法善治”的治理面向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刑衔接 行刑衔接法规范 治理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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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时代污染环境罪法益确定方法的新发展
15
作者 李文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4年第3期92-102,共11页
当前主要从“刑法之内”或“刑法之外”确定污染环境罪的法益,但这两种法益确定方法本身不冲突且应当综合运用。以“刑法之外”的方法确定本罪法益需要借助法益理论、宪法、刑法外的部门法。民法典时代有必要将确定本罪法益所借助的部... 当前主要从“刑法之内”或“刑法之外”确定污染环境罪的法益,但这两种法益确定方法本身不冲突且应当综合运用。以“刑法之外”的方法确定本罪法益需要借助法益理论、宪法、刑法外的部门法。民法典时代有必要将确定本罪法益所借助的部门法范围扩张到民法典,需要以法秩序统一原理来筛选、确定本罪法益。借助民法典的规定,可以确定本罪是一种阻挡层法益构造,既保护个人法益也保护生态环境法益,且阻挡层法益是生态环境法益,背后层法益是个人法益。污染环境严重侵害生态环境法益即构成本罪,通过侵害生态环境法益进而严重侵害个人法益也构成本罪,但没有侵害生态环境法益即使严重侵害了个人法益也不能构成本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污染环境罪 法益确定方法 阻挡层法益构造 民法典 民行刑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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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兽药”行为刑事认定释疑
16
作者 余越洋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4年第4期107-120,共14页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存在较大的立法差异,但在体系解释中又互相影响。刑法中“假兽药”的认定完全从属于前置法有违具体规范的独立价值以及罪名本身的立法精神。从构成要件层面、法益层面以及立法动向角度来看...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存在较大的立法差异,但在体系解释中又互相影响。刑法中“假兽药”的认定完全从属于前置法有违具体规范的独立价值以及罪名本身的立法精神。从构成要件层面、法益层面以及立法动向角度来看,“形式假兽药”并不属于刑法中的“假兽药”,“实质假兽药”也不必然属于刑法中的“假兽药”。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属于法条竞合中的交叉关系。产品犯罪普通法条兜底规则存在行为对象上的适用限制。一般生产、销售兽药违法行为不必然构成非法经营罪。参照妨害药品管理罪立法例增设妨害兽药管理罪既迎合了犯罪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符合罪名认定的现实需要。在现行刑法下,对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以及不符合产品犯罪普通法条兜底规则的一般生产、销售兽药违法行为应当以无罪论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假药 假兽药 伪劣产品 行刑衔接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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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四个衔接”机制强化施工船舶配员监管
17
作者 谢天亿 苏少涛 《中国海事》 2024年第6期65-67,共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海安法》)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母法。用《海安法》推动解决海事监管重点难点问题,是海事系统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以在施工船舶配员监管中构建《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海安法》)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母法。用《海安法》推动解决海事监管重点难点问题,是海事系统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以在施工船舶配员监管中构建《海安法》“四个衔接”机制为例,探索加强“法法衔接”,推动《海安法》落地落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法衔接 《海安法》 衔接适用 施工船舶配员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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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治理的刑行衔接:基本价值与运作模式 被引量:5
18
作者 李怀胜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99-111,共13页
在网络犯罪的深度社会化和产业链特征的双重加持下,网络犯罪成为严峻的社会挑战。在此背景下,网络犯罪案件的刑行衔接作为一种治理机制,契合对网络犯罪进行溯源治理、过程治理与协同治理的需求,反电信网络诈骗、个人信息保护、新业态的... 在网络犯罪的深度社会化和产业链特征的双重加持下,网络犯罪成为严峻的社会挑战。在此背景下,网络犯罪案件的刑行衔接作为一种治理机制,契合对网络犯罪进行溯源治理、过程治理与协同治理的需求,反电信网络诈骗、个人信息保护、新业态的风险管控等网络治理课题也需要贯通性的责任处置策略。网络犯罪刑行衔接的两种模式包括刑事判决生效后的“刑-行关联罚”以及未能实现有效刑事判决后再反向衔接的“行-刑补罚”,前者有助于实现法律责任的闭环而后者有助于司法解释中“多次行为入罪化”模式的实现。基于网络犯罪的产业链特征以及网络犯罪的协同治理需求,司法机关要对案件进行全链条审查,注重追究网络平台等犯罪案件“被害人”的行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犯罪 协同治理 刑行衔接 一体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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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争议问题的法律与经济分析 被引量:3
19
作者 陈灿平 温新宇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38-144,共7页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设立十一年来的法律实施效果存在争议。以法律经济学的视角看,单一注重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入罪标准可能导致针对醉酒驾驶的法律制裁效果落入非帕累托改进区。破解有关争议的关键不在于法律制裁的严厉程度,而在于其系统性...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设立十一年来的法律实施效果存在争议。以法律经济学的视角看,单一注重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入罪标准可能导致针对醉酒驾驶的法律制裁效果落入非帕累托改进区。破解有关争议的关键不在于法律制裁的严厉程度,而在于其系统性与合理性。醉驾入刑后,我国醉驾制裁体系至少出现了三个问题影响了其系统性与合理性,即严苛的“血液中酒精浓度值”醉驾测试方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刑法》的行刑衔接真空,以及醉驾制裁体系内生的隐性制裁打击失当。基于此,时机适当时宜修订关于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法条规定,构建更为科学的罪状标准;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在醉驾制裁方面的合理衔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瑞安模式”,尽快增设“前科消灭”制度,实现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真正微罪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 威慑理论 行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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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法法典化的限度控制、技术路径及启示 被引量:2
20
作者 姜瀛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3年第4期124-137,共14页
日本刑法立法呈现出刑法典、(狭义)特别刑法与行政刑法三足鼎立的“多元化”格局。相比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日本刑法典分则条文数量少且罪状内容简洁,所涉犯罪大多为自然犯,属于典型的“小型法典”体例,彰显出有限法典化立场。有... 日本刑法立法呈现出刑法典、(狭义)特别刑法与行政刑法三足鼎立的“多元化”格局。相比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日本刑法典分则条文数量少且罪状内容简洁,所涉犯罪大多为自然犯,属于典型的“小型法典”体例,彰显出有限法典化立场。有限法典化立场能够在刑法典之外保留充分的刑事立法空间,以(狭义)特别刑法或行政刑法及时回应社会发展中的刑法诉求,而刑法典的修改完善则多是以“小修小补”为主,整体上保持相对稳定。同时,(狭义)特别刑法可以将“程序、证据与犯罪预防”等多种内容融于一身,充分贯彻刑事一体化要求,行政刑法中的罪刑规范明确,不存在空白罪状指向模糊难题,也避免规范衔接负担,二者在立法技术上表现出相对优势。当然,由于日本在刑法典之外保留出大量刑事立法空间,犯罪圈高度扩张,因而司法上普遍采取程序出罪机制,且刑罚整体轻缓,由此实现立法积极与司法消极的整体平衡。日本刑法立法的有限法典化立场及其技术优势,对回应我国刑法法典化立场纷争以及确立刑法立法模式之未来走向具有启示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典 法典化 附属刑法 行政刑法 刑法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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