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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涉罪企业合规的刑行衔接 被引量:1
1
作者 张云鹏 张啸天 +1 位作者 王娜 于沐卉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58-64,共7页
涉罪企业合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是企业合规预防违法犯罪功能得以完整实现的必然要求。企业合规刑行衔接关涉刑事合规整改监督评估衔接、合规不起诉后的接续监管衔接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合规建设衔接三个方面。为保障刑事合规... 涉罪企业合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是企业合规预防违法犯罪功能得以完整实现的必然要求。企业合规刑行衔接关涉刑事合规整改监督评估衔接、合规不起诉后的接续监管衔接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合规建设衔接三个方面。为保障刑事合规企业合规预防功能、激励功能的充分实现,检察机关需要与行政机关加强理念沟通、操作配合,优化刑行衔接机制,推动涉罪企业及关联企业、行业企业的合规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刑行衔接 行政机关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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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2
作者 梅扬 王森弘 《湖湘法学评论》 2024年第1期121-132,共12页
环境犯罪具有行政从属性,是国家基于宏观政策对行政处罚与刑罚的整体考量,旨在用较小成本实现高效管理的同时,避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是为了实质性解决环境犯罪问题,在此过程中应遵循刑事优先原则,当行政... 环境犯罪具有行政从属性,是国家基于宏观政策对行政处罚与刑罚的整体考量,旨在用较小成本实现高效管理的同时,避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是为了实质性解决环境犯罪问题,在此过程中应遵循刑事优先原则,当行政手段无法起到充分评价其社会危害性和保护法益之效用时,适用震慑力更强的司法程序。在实践中,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仍存在标准不明确、证据转化难等问题,这些问题会导致案件移送不力、以罚代刑等现象长期存在。故而,在衔接过程中应明确移送案件的标准、完善证据转化制度以及加强检察监督,构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机制,更加充分地保护生态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犯罪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两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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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模式下保健食品市场监管问题及对策分析 被引量:3
3
作者 陈美芳 陈秀萍 《卫生软科学》 2024年第6期33-37,共5页
本文介绍了电商模式下保健食品市场存在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虚假宣传等市场乱象,表明保健食品市场仍然存在监管盲区。分析了电商模式下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如备案系统不完备、电商平台的审查体系不严密、经... 本文介绍了电商模式下保健食品市场存在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虚假宣传等市场乱象,表明保健食品市场仍然存在监管盲区。分析了电商模式下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如备案系统不完备、电商平台的审查体系不严密、经营者的安全责任难以落实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按功能类别与风险级别优化备案管理模式、搭建合作监管路径完善平台的审查体系、引入行政和解与衔接行刑责任落实商家的食品安全责任等建议,以期对现有的监管制度进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商模式 保健食品 食品安全 合作监管 行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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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法》实施下行刑衔接机制研究
4
作者 张瑾 《水利发展研究》 2024年第4期56-62,共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创设性提出多领域、跨区域、多部门联合执法的管理机制,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为最终司法保障,贯彻落实“最严”生态法治观。因此,行刑衔接是长江最严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创设性提出多领域、跨区域、多部门联合执法的管理机制,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为最终司法保障,贯彻落实“最严”生态法治观。因此,行刑衔接是长江最严保护中不可避免的一大难题。实体法层面,《长江保护法》与《刑法》设置罪名之间存在部分脱节、案件性质判断标准模糊空白。程序法层面,公安机关职能交叉混用、检察机关监督力度不足。通过对以上问题的分析,提出完善配套立法、强化公安机关的职能定位、设立跨行政区域检察制度等解决对策,从而保障《长江保护法》顺利实施,实现对长江流域的最严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刑衔接 长江保护法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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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衔接视角下公安机关参与企业合规建设路径分析
5
作者 王子睿 于小川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12-17,共6页
随着企业合规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行政合规的重要性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然而由于目前行政机关尚无配合刑事机关参与合规案件的法定义务,导致行刑衔接不畅成为合规建设完善过程中不可逃避的问题之一。对合规建设之路的有效探析,仅靠检... 随着企业合规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行政合规的重要性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然而由于目前行政机关尚无配合刑事机关参与合规案件的法定义务,导致行刑衔接不畅成为合规建设完善过程中不可逃避的问题之一。对合规建设之路的有效探析,仅靠检察机关合规前移的努力显然独木难支。从行刑衔接的视角出发,利用公安机关的双重属性,通过适度延伸参与行政合规,立足公安机关与企业、行政机关、社会及其自身队伍建设四个方面,进而探寻公安机关参与企业合规的有效路径,以适度参与行政合规举措完善刑事合规建设,实现行刑衔接机制的双向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刑衔接 公安机关 合规建设 路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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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行刑衔接数智化的困境与出路
6
作者 谈岭寒 刘琴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17-25,共9页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不畅问题在我国长期存在,用数智化路径解决知识产权行刑衔接问题是我国司法实务的探索方向,然而行刑衔接数字平台的低利用率现状映射了我国知识产权行刑衔接数智化路径存在困境,如何通过数智化路径有...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不畅问题在我国长期存在,用数智化路径解决知识产权行刑衔接问题是我国司法实务的探索方向,然而行刑衔接数字平台的低利用率现状映射了我国知识产权行刑衔接数智化路径存在困境,如何通过数智化路径有效畅通知识产权行刑衔接堵点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需在明晰数智化路径的辅助定位后,从信息平台数字化、法律规则标准化、平台功能智能化方向着手解决行刑衔接数智化难题,破除不同机关间的数据壁垒,并建立统一的法秩序顺畅案件在不同机关的移送路径,同时建立犯罪线索发现模型等平台智能化功能畅通知识产权行刑衔接的堵点,以期实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间的高效率、高质量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刑衔接 知识产权 数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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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刑衔接中行政执法证据的使用 被引量:31
7
作者 董坤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54-62,共9页
新《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2款的规定打破了传统证据法学在证据合法性认定上必须有适格取证主体的硬性规定。为了限制大量行政证据无序进入刑事司法领域,立法从行政证据的准入范围和使用方式上进行了控制。然而实践中为了片面提高办案效... 新《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2款的规定打破了传统证据法学在证据合法性认定上必须有适格取证主体的硬性规定。为了限制大量行政证据无序进入刑事司法领域,立法从行政证据的准入范围和使用方式上进行了控制。然而实践中为了片面提高办案效率,办案人员仍通过各种渠道规避法律,将大量本应重新制作收集的言词类行政证据直接混入刑事证据体系来认定案情,给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带来较大风险。从完善我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长远未来出发,一方面应淡化行刑衔接中取证主体作为证据合法性必备要件的传统观念;另一方面应逐渐完善传闻法则、关联性法则以及合法性法则等证据规则,从证据能力(证据资格)方面提高行政证据进入刑事诉讼的门槛,实现行刑衔接的高效科学运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行刑衔接 行政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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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二元格局及其法治后果——以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经验为例 被引量:21
8
作者 刘杨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93-101,共9页
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之间存在两种迥异的互动关系,这种关系模式促成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践的合作-对立二元格局。部门间的组织合作体现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案前”联合,而部门间的组织对立则表现... 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之间存在两种迥异的互动关系,这种关系模式促成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践的合作-对立二元格局。部门间的组织合作体现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案前”联合,而部门间的组织对立则表现为人民检察院与执法部门的结构性冲突。上述二元格局的形成具有深刻的组织原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在目标责任制下容易达成共识,它们为完成相近的目标任务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人民检察院承担法律监督职能却缺乏监督手段,在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过程中容易与监督对象形成紧张关系。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二元格局产生了复杂的法治后果,形成了司法扩张和执法失范,并造成了法律监督失灵。研究表明,法律的运行会受到行政和司法体制机制的直接影响,体制中的跨部门合作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行刑衔接 组织合作 组织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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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若干法律问题 被引量:6
9
作者 秦前红 赵伟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62-67,共6页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机制自2001年建立以来,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有权机关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其实施的法规政策,也尝试建立了许多实施机制及措施。但是,法规政策的频繁出台,使得"...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机制自2001年建立以来,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有权机关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其实施的法规政策,也尝试建立了许多实施机制及措施。但是,法规政策的频繁出台,使得"两法衔接"机制陷入泥沼与混乱之中。如不对此进行修补,"两法衔接"机制极易异化为侵害公民权利的工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两法衔接 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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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资源有限视角下的行刑衔接程序问题研究 被引量:13
10
作者 张红 刘航 《行政管理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57-63,共7页
近年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受到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理论界的共同关注。行刑衔接程序分为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公安机关受理移送案件以及检察机关对案件移送的监督三个环节,均存在衔接不畅的问题。完善行刑衔接... 近年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受到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理论界的共同关注。行刑衔接程序分为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公安机关受理移送案件以及检察机关对案件移送的监督三个环节,均存在衔接不畅的问题。完善行刑衔接程序,应当遵守有限执法资源合理配置原则和"不法行为适度容忍"原则。具体制度方面,建议建立案件线索制,将行政机关的专业知识与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相结合,建立提前介入制度,建立行刑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衔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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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取证资格问题 被引量:8
11
作者 赵旭光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89-92,共4页
"两法衔接"不畅,行政执法主体不具备刑事诉讼的取证主体资格是一个重要因素,该问题放到具体的行政执法领域具体分析就会发现更多实际难题。在环境执法与环境刑事司法衔接领域即存在以下问题:从刑事取证司法垄断的逻辑上看环... "两法衔接"不畅,行政执法主体不具备刑事诉讼的取证主体资格是一个重要因素,该问题放到具体的行政执法领域具体分析就会发现更多实际难题。在环境执法与环境刑事司法衔接领域即存在以下问题:从刑事取证司法垄断的逻辑上看环境监察部门不是适格主体;从立案前取证的效力理论逻辑上看环境保护机关的取证资格亦不成立。从体制上看,要从根本上解决"两法衔接"难题有赖于打破集中式侦查权配置的格局,赋予行政执法机关以部分刑事侦查权。同时,在取证规范上也须做出修改,即所有行政执法中的取证行为都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取证规范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两法衔接 环境执法 刑事司法 取证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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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衔接”之功能与价值分析--基于法治中国建设全局视野下的考察 被引量:22
12
作者 闻志强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1期121-135,共15页
"两法衔接"的本质在于对我国宪法视野下的政治体制架构及其主导下的权力分配、运作机制做进一步权力划界、理顺和深层次调整,对我国现行权力运作实践、政治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建立和完善"... "两法衔接"的本质在于对我国宪法视野下的政治体制架构及其主导下的权力分配、运作机制做进一步权力划界、理顺和深层次调整,对我国现行权力运作实践、政治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建立和完善"两法衔接"在当下深入推进开展的法治中国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它为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执法领域"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这一执法顽症,有效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追诉提供"治本"方案;它具有对权力运作机制中的行政执法权和刑事司法权的双向规制作用,有助于准确厘清和合理确立打击违法行为向犯罪行为过渡、升格的"数量"与"质量",从而实现承载相异使命和追求不同目的的部门法之间兼顾社会保护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维护社会秩序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它符合人类社会认识事物的客观规律,有利于释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各自的优势和长处,提高执法效率,发挥"行刑合力",从而实现追求形式合理的效率与实质合理的公平正义之双重价值目标;它契合当下深入推进开展的司法体制、政治体制、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要求,顺应权力分立、制衡的权力运作理念,符合法治中国建设的国家法治战略目标。因此,应予肯定和坚持并逐步完善和深入推进两法衔接机制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两法衔接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法律监督 移送监督 检察监督 权力制约 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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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理性审视 被引量:11
13
作者 戢浩飞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89-97,共9页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事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对共同打击违法犯罪、推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价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是一直困扰我国执法实践的难题之一,如何构建一个合法、规范的两法衔接机制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研...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事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对共同打击违法犯罪、推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价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是一直困扰我国执法实践的难题之一,如何构建一个合法、规范的两法衔接机制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研究的现实问题。在回顾两法衔接的历程、梳理两法衔接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应当着眼于克服基础理论薄弱、立法衔接不足、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定位不准、衔接程序粗陋等障碍,进而有必要厘清基本理论、完善立法内容、明确职责定位、规范操作程序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衔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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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研究 被引量:8
14
作者 叶旺春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53-56,65,共5页
在我国,证券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并不畅顺,大部分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仅被处以行政处罚,造成违法成本的低廉。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刑事与行政证明标准的差异,证据转换的困难,专业知识上的阻隔,以及监督的缺位等。建议通... 在我国,证券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并不畅顺,大部分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仅被处以行政处罚,造成违法成本的低廉。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刑事与行政证明标准的差异,证据转换的困难,专业知识上的阻隔,以及监督的缺位等。建议通过推定方式转移公诉机关指控特殊类型证券犯罪的部分举证责任,减轻公诉机关的举证负担;根据不同证据的特点,完善行刑衔接证据转换规则;加强证券监管机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及工作交流机制;增强规范执行力,确立有效的案件移送监督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领域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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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环境“两法”衔接机制 被引量:18
15
作者 蒋云飞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18年第1期69-75,共7页
环境"两法"衔接机制是生态文明建设应有的内容与法治保障。但目前我国环境"两法"衔接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移案程序复杂、证据衔接不畅、检察监督乏力、信息共享低效等突出问题,极可能阻滞生态文明建设。应当以生... 环境"两法"衔接机制是生态文明建设应有的内容与法治保障。但目前我国环境"两法"衔接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移案程序复杂、证据衔接不畅、检察监督乏力、信息共享低效等突出问题,极可能阻滞生态文明建设。应当以生态保护优先、生态整体主义、环境协同治理为理论引领,通过实行环保警察制度、规范证据收集和转换、创建由检察机关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明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限度、搭建制度化的信息交互平台以健全环境"两法"衔接机制,提升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两法”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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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益刑事保护的提前化研究 被引量:20
16
作者 侯艳芳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11-120,共10页
环境法益刑事保护的提前化是刑法保护由个人法益向集合法益的转向,环境资源犯罪惩治既要摒弃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前绝对人类法益保护的指向,也要警惕割裂地强调与人类法益完全无涉的自然法益纯粹论。构建环境法益保护的二元防... 环境法益刑事保护的提前化是刑法保护由个人法益向集合法益的转向,环境资源犯罪惩治既要摒弃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前绝对人类法益保护的指向,也要警惕割裂地强调与人类法益完全无涉的自然法益纯粹论。构建环境法益保护的二元防范体系,要根据环境法益的集合法益特征,对人类法益与自然法益进行一体化保护,同时针对环境资源犯罪的特点充分运用累积犯理论解决对环境法益造成损害之临界点认定的难题,合理划定环境法益刑事保护提前化的界限。环境法益刑事保护提前化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节点进行了实质性改变,有必要对该节点标准和取证方式进行适时明确和调整。环境法益刑事保护提前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节点标准,应当主要从行为发生地、行为对象数量、污染物含量、行为方式和防治污染成本以及生态恢复可能性和资源再生能力方面考察。在环境法益刑事保护提前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取证方式中,环境数据的测定是关键,司法者审查的重点应当是环境数据的取样检测和条件分析过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法益 环境资源犯罪 集合法益 二元防范体系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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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论要 被引量:8
17
作者 杜菊 刘红 《保定学院学报》 2010年第4期38-43,共6页
食品安全关乎公众的生命和健康,食品安全问题是各国政府所共同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凸显,违法犯罪频发。然而,由于立法衔接不到位、以罚代刑、检察机关监督不力、执法者认识偏差等原因,阻碍了食品安全案件行政执... 食品安全关乎公众的生命和健康,食品安全问题是各国政府所共同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凸显,违法犯罪频发。然而,由于立法衔接不到位、以罚代刑、检察机关监督不力、执法者认识偏差等原因,阻碍了食品安全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对接,从而抑制了刑法的惩罚犯罪功能的发挥。维持和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必须从立法和制度两个层面展开,建立相应的完善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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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安全“两法衔接”若干重点问题探究 被引量:17
18
作者 李春雷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5-19,共15页
目前,食药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重不畅,十分有必要依法、妥善、高效处理好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证据转化、涉案物品检验鉴定、涉物品处置及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的判定等重要节点问题,以有效整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资源,... 目前,食药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重不畅,十分有必要依法、妥善、高效处理好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证据转化、涉案物品检验鉴定、涉物品处置及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的判定等重要节点问题,以有效整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资源,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药品安全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两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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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衔接机制中建立公安机关先行介入制度的探讨 被引量:2
19
作者 肖颖 郑云丹 +2 位作者 邓勇 印剑 朱英才 《中国动物检疫》 CAS 2020年第12期63-67,72,共6页
行刑衔接领域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之一,近年来国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对接,从单向衔接演变成双向衔接,行刑衔接机制愈加完善。在现有行刑衔接机制中,特别是当行政执法机关遇见以行政执法手段无法取得能... 行刑衔接领域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之一,近年来国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对接,从单向衔接演变成双向衔接,行刑衔接机制愈加完善。在现有行刑衔接机制中,特别是当行政执法机关遇见以行政执法手段无法取得能够证明该案件“涉嫌犯罪事实”时,目前并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定和解决。本文以“公安机关应先行介入”为主要论证方向,分析行刑交叉管辖中的立法空白和立案制度缺陷,探讨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的先行介入机制构建的正当性及其路径,得出在行刑衔接中公安机关应当起到积极作用,主动或提前介入案件的结论,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体制,提高执法监督效果,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双向机制 先行介入机制 监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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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两法”有效衔接之构建 被引量:8
20
作者 仝其宪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4期6-12,共7页
搭建环境安全"两法"有效衔接工作机制,有助于充分发挥环境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机关通力合作的作用,共同完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职责,保障环境安全。然而,近年来,环境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过程中,... 搭建环境安全"两法"有效衔接工作机制,有助于充分发挥环境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机关通力合作的作用,共同完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职责,保障环境安全。然而,近年来,环境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过程中,存在案件移送率过低、移送标准不明确、证据转换梗阻、检测鉴定难度大、网络信息共享平台不畅通等现象。因而有必要从建立考评机制、规范案件移送标准、明确证据转换规则、完善检测鉴定工作机制和建立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等五方面加强"两法"有效衔接,维护和谐的环境安全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安全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两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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