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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的刑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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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粤兴 王与萱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71-81,共11页
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在民商法中并不属于违法行为,但从刑法角度却常常被定性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从实践中来看,司法机关倾向于作出有罪判决,但不少学者持无罪的观点,因此引发争议。无罪说持股权转让自由,行... 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在民商法中并不属于违法行为,但从刑法角度却常常被定性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从实践中来看,司法机关倾向于作出有罪判决,但不少学者持无罪的观点,因此引发争议。无罪说持股权转让自由,行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论点,而有罪说主要以行为对国家土地管理秩序的破坏等作为入罪理由,进行实质解释。但二者对犯罪形式与实质的论述各有忽略,对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应当“一刀切”评价,应当在实质解释的基础上,对构成要件进行规范分析,作出类型化处理。而从立法角度而言,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违法所得数额的犯罪定量存在活性不够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权转让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实质解释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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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平台债权转让行为的刑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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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文涵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2023年第5期86-96,共11页
P2P网贷平台转让债权本属于民间借贷行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平台大多实质性地参与借贷法律关系,对债权金额与期限进行拆分,由此引发非法集资犯罪风险。债权转让行为的刑法定性应当以类型化为基础,将债权转让分为纯中介型债权转让、债... P2P网贷平台转让债权本属于民间借贷行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平台大多实质性地参与借贷法律关系,对债权金额与期限进行拆分,由此引发非法集资犯罪风险。债权转让行为的刑法定性应当以类型化为基础,将债权转让分为纯中介型债权转让、债权归集型转让和虚构债权转让三种类型,再综合考量资金池的形成原因、债权拆分行为的基本性质等关键因素。纯中介型债权转让模式中平台并未脱离信息中介机构的定位,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债权归集型转让中平台拆分、转让未到期债权的行为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而转让逾期债权则应具体判断;虚构债权进行转让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2P网贷 债权拆分转让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集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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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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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桂民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2期52-58,共7页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的罪名,并存在多个立法和司法解释。刑法学界对本罪的概念、犯罪客体、非法转让等存在不同争议。笔者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完整的概念,认为犯罪客体是简单客体,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表述,阐明...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的罪名,并存在多个立法和司法解释。刑法学界对本罪的概念、犯罪客体、非法转让等存在不同争议。笔者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完整的概念,认为犯罪客体是简单客体,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表述,阐明了非法转让与倒卖的关系,并提供了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最后笔者认为预防本罪应以解决我国现存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制度为着眼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转让 倒卖 土地使用权 预防 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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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制度目的探讨——以“法益”概念的发展趋势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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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三洋 朱孟超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17年第3期34-37,88,共5页
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罪是本次刑法修订新增的内容之一,其在刑法学界受到冷遇,在现实社会却大量涌现。关于该罪名的制度目的,也即其保护何种法益的问题,存在"文化传统论"与"社会制度论"的分歧。在法益发展的客... 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罪是本次刑法修订新增的内容之一,其在刑法学界受到冷遇,在现实社会却大量涌现。关于该罪名的制度目的,也即其保护何种法益的问题,存在"文化传统论"与"社会制度论"的分歧。在法益发展的客观化、个体化趋势下,以不特定个体的公平竞争权为基础的国家考试选拔机制,才是本罪的保护法益。维护这一机制,是本罪的制度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罪 法益 预防刑论 公平竞争权 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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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市场化背景下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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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胥宇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第5期29-33,共5页
市场经济和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土地使用权入市流转乃是大势所趋。刑法介入农村土地使用权的保护应以违反其他部门法为前提,惩治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违法行为应体现刑法的谦抑性。在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认定中,非法转让土地... 市场经济和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土地使用权入市流转乃是大势所趋。刑法介入农村土地使用权的保护应以违反其他部门法为前提,惩治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违法行为应体现刑法的谦抑性。在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认定中,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取得为前提,"非法"判断应当以土地管理法规的前置性判断为前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罪名应当调整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使用权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刑法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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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的司法认定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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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加明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51-63,共13页
以股权转让名义将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予以实质转让,该行为从公司法角度看是合法的,从刑法角度分析却可能符合我国《刑法》第228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从实践看,此类案件既有有罪判决,也有无罪甚至从... 以股权转让名义将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予以实质转让,该行为从公司法角度看是合法的,从刑法角度分析却可能符合我国《刑法》第228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从实践看,此类案件既有有罪判决,也有无罪甚至从民商角度认定为合法的判决,两者呈现明显冲突。从理论上看,无罪说主要以公司法中的"股权转让不同于公司财产转让"为依据,有罪说主要以"透过现象看本质"为基础,双方回避了争论焦点。刑法与民法冲突和刑法与商法冲突呈现诸多差异。在承认刑事实质违法相对独立于民商合法外观的前提下,对于民事和商事领域应有不同的考察规则,即与在刑民交叉领域认定刑事违法相比,在刑事与商事交叉领域,认定刑事违法应更为谨慎。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宜认定为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权转让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刑事实质 商事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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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倒卖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研究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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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光权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25-29,共5页
民事审判上的通行观念是公司股权转让与作为公司资产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系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现行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禁止房地产项目公司以股权转让形式实现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项目转让的目的。基于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在刑事司法上就不能... 民事审判上的通行观念是公司股权转让与作为公司资产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系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现行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禁止房地产项目公司以股权转让形式实现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项目转让的目的。基于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在刑事司法上就不能无视民法立场和公司法律制度,对于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能认定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本罪的适用范围必须严格限定为股权转让之外的、行政法规上严格禁止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从而对本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进行限制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股权转让 刑法解释 法秩序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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