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7篇文章
< 1 2 3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我国“高空抛坠物”侵权规则适用的三段证成——兼论《民法典》第1254条适用的司法范式
1
作者 郑志涛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1期142-150,共9页
通过检视现行立法规范和实务适用逻辑,针对司法范式缺陷与适用困境,结合民法解释学,在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段结构中论证“高空抛坠物”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有助于提升司法裁判的可预期性。“小前提”系侵权案件事实,“大前提”系《... 通过检视现行立法规范和实务适用逻辑,针对司法范式缺陷与适用困境,结合民法解释学,在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段结构中论证“高空抛坠物”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有助于提升司法裁判的可预期性。“小前提”系侵权案件事实,“大前提”系《民法典》第1254条之规定,“法律解释”系“大前提”和“小前提”之连结。将法律解释置于“大前提”和“小前提”之间,并推导“结论”的三段论证,有助正本溯源,统一类案之间法律适用。首先,由法律解释确定某法律规范是否适用;其次,通过法律解释规范“大前提”对“小前提”的理解和适用;最后,形成稳定的司法范式得出符合预期的“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坠物 侵权责任 公平责任
下载PDF
高空抛物救助基金的引入与制度构建——基于《民法典》第1254条的分析
2
作者 梁娜娜 《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03-110,共8页
在高空抛物致害案件中,如何救济受害人是舆论关注的焦点,但《民法典》第1254条的规定对受害人救济的回应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责任分担规则的不公正性导致了可能加害人的抵触,使受害人难以通过诉讼获得及时、有效的补偿;同时,侵权责... 在高空抛物致害案件中,如何救济受害人是舆论关注的焦点,但《民法典》第1254条的规定对受害人救济的回应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责任分担规则的不公正性导致了可能加害人的抵触,使受害人难以通过诉讼获得及时、有效的补偿;同时,侵权责任固有赔付结构的局限性也造成受害人救济方式单一。要实现对于受害人权利的保护,就要突破基于侵权人和受害人关系建构的赔付结构,按照社会化救济的理念构建高空抛物救助基金。当前,中国应当遵循补充性原则和因地制宜的原则构建高空抛物救助基金,针对人身权益严重受损的受害人或其遗属提供基本的物质帮助,同时建立基金的资金筹集和监督管理机制,以解决高空抛物案件中受害人权益救济的难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 权利救济 救助基金 《民法典》 社区治理
下载PDF
双层法益视角下高空抛物罪的教义学分析与规范适用
3
作者 廖兴存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121-131,共11页
高空抛物罪保护双层法益:公共秩序是“阻挡层法益”,人的生命、健康、财产等个人法益是“背后层法益”,在功能上,两者之间是手段与目的关系。高空抛物罪司法判断的关键在于以双层法益为指引对该罪构成要件进行合理解释,厘定处罚范围,为... 高空抛物罪保护双层法益:公共秩序是“阻挡层法益”,人的生命、健康、财产等个人法益是“背后层法益”,在功能上,两者之间是手段与目的关系。高空抛物罪司法判断的关键在于以双层法益为指引对该罪构成要件进行合理解释,厘定处罚范围,为高空抛物罪与其他罪名和民事侵权之间的界分提供依据。一方面,基于双层法益指引,对行为要件、高空、情节严重、主观故意等构成要件予以实质性解释。另一方面,将高空抛物罪第2款视为想象竞合,结合已有的立法与司法解释,理清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竞合关系与适用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罪 双层法益 情节严重 想象竞合 危险犯
下载PDF
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的提前介入职责
4
作者 刘佳欣 刘彩红 郭荷昕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60-64,共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高空抛物、坠物的民事责任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和分配,特别是创设了国家公安机关对于高空抛物、坠物侵权的调查权,明确了公安机关对于高空抛物、坠物在不存在行政或者刑事违法的情况下仍需参与和介入,突破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高空抛物、坠物的民事责任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和分配,特别是创设了国家公安机关对于高空抛物、坠物侵权的调查权,明确了公安机关对于高空抛物、坠物在不存在行政或者刑事违法的情况下仍需参与和介入,突破了过去高空抛物、坠物依靠私力救济的局限性。从高空抛物这一概念出发,探究民法典对于高空抛物、坠物民事责任的划分,深入探索该类案件中的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坠物 民事案件 民事责任 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
下载PDF
论积极刑法观下高空抛物的入罪及完善
5
作者 张亚飞 辛孟春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 2024年第5期20-33,共14页
在积极刑法观影响下,我国形成的预防性立法模式正推动着刑事立法的现代化,表现出了法益保护早期化的特征。高空抛物罪就是该立法背景下的产物,本文主要从实证分析角度,论证高空抛物罪的必要性。同时,高空抛物罪作为新增罪名,仅从高空抛... 在积极刑法观影响下,我国形成的预防性立法模式正推动着刑事立法的现代化,表现出了法益保护早期化的特征。高空抛物罪就是该立法背景下的产物,本文主要从实证分析角度,论证高空抛物罪的必要性。同时,高空抛物罪作为新增罪名,仅从高空抛物罪法条中了解高空抛物罪的内涵是远远不够的,具体规定亟待解决,尤其是对“情节严重”的相关规定,本文采用列举加兜底、反向排除的方法研究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可行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积极刑法观 高空抛物罪 情节严重
下载PDF
高空抛物罪的司法适用省思
6
作者 雷堂 庞博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59-64,共6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行为单独入罪,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的高度重视。司法实践中,认定高空抛物罪存在内涵和边界不够清晰明确的问题。一方面,对于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行为单独入罪,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的高度重视。司法实践中,认定高空抛物罪存在内涵和边界不够清晰明确的问题。一方面,对于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另一方面,要准确区分民事侵权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此罪与彼罪,避免过度适用,从而真正贯彻立法本意。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与宣传引导,防止泛化而成为“口袋罪名”,真正打击高空抛物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认定要点
下载PDF
论积极刑法观下高空抛物罪的扩张与限制
7
作者 张亚飞 辛孟春 《德州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23-29,共7页
积极刑法观主张刑法应对社会潜在危险作出提前预防,高空抛物罪就是积极刑法观指导下的立法,天然具有潜在的扩张风险,一旦扩张将会引发泛刑化问题,无形中还会虚化民法的力量,激化社会矛盾,造成非良性循环。为应对高空抛物罪潜在扩张风险... 积极刑法观主张刑法应对社会潜在危险作出提前预防,高空抛物罪就是积极刑法观指导下的立法,天然具有潜在的扩张风险,一旦扩张将会引发泛刑化问题,无形中还会虚化民法的力量,激化社会矛盾,造成非良性循环。为应对高空抛物罪潜在扩张风险,从程序法和实体法两个方向探索限制高空抛物罪扩张新路径:一是程序法方向的“高空抛物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二是实体法方向的“民刑行分层共治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积极刑法观 高空抛物罪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下载PDF
“其他危险方法”边缘类型的入罪化评析——以妨害安全驾驶、高空抛物为中心 被引量:4
8
作者 张弘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2年第1期124-137,共14页
犯罪认定本身系一种"归类"的过程,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归类判断中,争议主要集中于"其他危险方法"。伴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妨害安全驾驶、高空抛物行为已成为常发的、亟须厘清行为性质的"其他危险方... 犯罪认定本身系一种"归类"的过程,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归类判断中,争议主要集中于"其他危险方法"。伴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妨害安全驾驶、高空抛物行为已成为常发的、亟须厘清行为性质的"其他危险方法"的边缘类型。"公共"仅指不特定而与数量无关,不应以"公共安全"这一结果要素完全取代"其他危险方法"这一行为要素。类型化的"其他危险方法"是判断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键,该罪虽然属于典型的口袋罪,但不宜进行过度的扩张,尤其对于处在概念边缘的待规制行为类型,需要具体判断是否符合"相当性"的危险。《刑法修正案(十一)》集中应对妨害安全驾驶与高空抛物行为,显示了在风险社会中刑法顺应民众需求、遏制公共危险的积极态度。结合"其他危险方法"的实质内涵,对《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后的妨害安全驾驶罪和高空抛物罪有针对性地展开实证分析,以期检视司法理论与实务中可完善之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他危险方法 公共安全 妨害安全驾驶 高空抛物
下载PDF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救济规则研究——兼论《侵权责任法》第87条“社会本位”趋势 被引量:5
9
作者 凌捷 《行政与法》 2016年第8期114-121,共8页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救济规则,体现了我国侵权法"社会本位"的趋势。我国高空抛物的责任主体从"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及责任方式从"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救济规则,体现了我国侵权法"社会本位"的趋势。我国高空抛物的责任主体从"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及责任方式从"赔偿"到"补偿"的转变,突破了传统侵权法自己责任的个人本位,体现了法律优先"保护受害人利益"与"公众生活安宁"的社会本位趋势。人民法院在适用该规范时,应准确适用高空抛物损害责任构成要件,通过责任主体、免责事由、补偿责任三者间的平衡与限制,使平衡"人的行为自由"与"救济受害人损失"的侵权法法旨予以实现。为保证《侵权责任法》第87条立法目的实现,还需建构合适的法律与社会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本位 高空抛物 赔偿 补偿
下载PDF
“高空抛物”入罪的法教义学分析与方案选择 被引量:24
10
作者 李晓明 《天津法学》 2020年第4期56-63,共8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设置了"高空抛掷物品罪",与去年最高法《高空抛物意见》解释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相冲突,目前对是否设置该罪名争论甚久。文章主张可以设置该罪名,但法定刑既不是拘役,也不是3...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设置了"高空抛掷物品罪",与去年最高法《高空抛物意见》解释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相冲突,目前对是否设置该罪名争论甚久。文章主张可以设置该罪名,但法定刑既不是拘役,也不是3至10年有期徒刑,而应当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用法教义学来理性分析主观主义刑法观和客观主义民法观立场上的对立,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处理要做好刑民交叉的合理衔接,既充分发挥刑法的威慑、教育、预防功能,又动用民法对侵权后果进行建筑使用人"共同补偿"的救济效果,以达到惩处和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发生的最终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 “高空抛物”行为 刑法教义学 抽象危险犯
下载PDF
高空抛物刑事责任的类型化界定 被引量:1
11
作者 陆俊杰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74-182,共9页
面对屡禁不止的高空抛物现象,刑法应当及时跟进。相关司法意见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高空抛物罪的规定虽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社会的需求,但在认定高空抛物案件的刑事责任时仍须进行类型化判断。通常而言,日常生活中高空抛物侵害的... 面对屡禁不止的高空抛物现象,刑法应当及时跟进。相关司法意见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高空抛物罪的规定虽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社会的需求,但在认定高空抛物案件的刑事责任时仍须进行类型化判断。通常而言,日常生活中高空抛物侵害的法益并非完全相同,未必都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司法实践应当慎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基于类型化的分析,应当拓展有关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犯罪的适用,并善于用竞合论妥当评价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明确纵容者、房屋出租者、物业怠于履行防范义务等相关主体的刑事责任边界,形成系统的认定高空抛物的归责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 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
下载PDF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关联性罪名的司法适用 被引量:3
12
作者 陈珊珊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1年第5期52-64,共13页
关联性罪名的高频适用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的最大特色,作为关联性重罪袭警罪的适用,对"暴力"做相同理解的前提下,可以与妨害公务罪完全区隔,但是袭警罪的适用需要考虑警察执法的特殊性,在执法强度过当、执法程序重... 关联性罪名的高频适用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的最大特色,作为关联性重罪袭警罪的适用,对"暴力"做相同理解的前提下,可以与妨害公务罪完全区隔,但是袭警罪的适用需要考虑警察执法的特殊性,在执法强度过当、执法程序重大瑕疵的情况下,有可能排除袭警罪的适用。作为关联性轻罪名的高空抛物罪仍应包含对公共安全的破坏,否则将完全挤压了治安处罚的空间。妨害安全驾驶罪中对公共安全的理解应做具体危险的解释方向才能真正化解修法之前对此类行为定罪的批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 关联性罪名 袭警罪 高空抛物罪 妨害安全驾驶罪
下载PDF
积极立法观下高空抛物入刑的教义学解读 被引量:1
13
作者 刘夏 闫娇娇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22年第3期86-91,共6页
高空抛物入刑是积极立法观下刑事立法的产物,立法机关增设高空抛物罪是基于我国目前复杂的司法实践现状和人们社会生活条件的改变而做出的理性选择,是我国刑事立法活跃化与科学化的重要体现。在认定高空抛物罪时,应注意对高空抛物罪所... 高空抛物入刑是积极立法观下刑事立法的产物,立法机关增设高空抛物罪是基于我国目前复杂的司法实践现状和人们社会生活条件的改变而做出的理性选择,是我国刑事立法活跃化与科学化的重要体现。在认定高空抛物罪时,应注意对高空抛物罪所侵害法益的把握。从本质上而言,高空抛物罪是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属于抽象危险犯,即应从抽象危险犯的角度出发对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做出认定,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进行严格区分,旨在防止其不当扩张,沦为轻罪中的口袋罪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罪 积极立法观 抽象危险犯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下载PDF
2020年我国刑法适用要报 被引量:2
14
作者 康均心 庞万腾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5-23,共19页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爆发促使刑法对疫情防控作出及时反应,系列刑事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得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犯罪的法律体系逐步形成。《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高空抛物、疫情防控、冒名顶替上大学等社会...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爆发促使刑法对疫情防控作出及时反应,系列刑事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得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犯罪的法律体系逐步形成。《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高空抛物、疫情防控、冒名顶替上大学等社会现实关切的热点、疑点、难点等作出了积极回应。要报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展开: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规制,正当防卫的再检视,高空抛物行为的刑法规制,冒名顶替入学问题的刑法规制,突发公共事件的刑法规制,野生动物的刑法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适用 低龄未成年犯罪 正当防卫 高空抛物 冒名顶替入学 突发公共事件 野生动物 刑法保护
下载PDF
论高空抛物侵权中公安机关的调查权 被引量:1
15
作者 何白珣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19-28,共10页
公安机关在高空抛物侵权案件中行使调查权,有利于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具有正当性。该调查权属于公权力,具有协助性、程序性、范围特定性的特点。公安机关在行使调查权时,可能面临与其他调查权竞合、调查... 公安机关在高空抛物侵权案件中行使调查权,有利于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具有正当性。该调查权属于公权力,具有协助性、程序性、范围特定性的特点。公安机关在行使调查权时,可能面临与其他调查权竞合、调查内容不明确、法律效果规定模糊等困境。应严格区分公安机关的各类调查权,明晰公安机关调查权的内容,明确界定公安机关调查权的法律效果,完善公安机关调查权的保障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 调查权 民事侵权
下载PDF
高空抛物罪的司法适用探析
16
作者 聂立泽 梁熙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22年第4期59-67,共9页
高空抛物罪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高空”要素频繁被架空、对所抛掷物品的危险性要求过高、对行为“情节严重”说理不明等问题,本罪的保护法益不是公共安全,而是公共场所秩序。并且,对于“公共场所秩序”这一集体法益有必要还原为个人法... 高空抛物罪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高空”要素频繁被架空、对所抛掷物品的危险性要求过高、对行为“情节严重”说理不明等问题,本罪的保护法益不是公共安全,而是公共场所秩序。并且,对于“公共场所秩序”这一集体法益有必要还原为个人法益;本罪的归责模式既不是实害犯,也不是危险犯,而应是情节犯;本罪的构成要件亟需进一步明晰,包括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及“情节严重”的内涵。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罪数问题,应重点关注本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系,以及本罪与其他致人伤亡犯罪的想象竞合情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罪 保护法益 情节犯 构成要件 想象竞合
下载PDF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质疑——以连带责任制度为视角
17
作者 万雅琴 郑坤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4期91-93,共3页
连带责任制度,是《侵权责任法》将高空抛物行为定性为特殊侵权行为的重要依据。高空抛物侵权行为适用连带责任,在理论上缺乏正当性;在现实的利益权衡中,也不能实现利益均衡,不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属于一般侵权行... 连带责任制度,是《侵权责任法》将高空抛物行为定性为特殊侵权行为的重要依据。高空抛物侵权行为适用连带责任,在理论上缺乏正当性;在现实的利益权衡中,也不能实现利益均衡,不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中的一般规定,无须单独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侵权行为 连带责任 利益权衡
下载PDF
论高空掷物侵权责任认定
18
作者 沈雪蓓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3期51-54,共4页
高空掷物侵权作为民法中的特殊侵权行为,由于在司法实践中其行为主体的难确定性,导致对该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形态的认定存在较大的争议。通过对侵权责任形态的构成要件以及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界定,认为在该侵权行为的责任认定上... 高空掷物侵权作为民法中的特殊侵权行为,由于在司法实践中其行为主体的难确定性,导致对该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形态的认定存在较大的争议。通过对侵权责任形态的构成要件以及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界定,认为在该侵权行为的责任认定上,应当适用公平原则,由建筑物的相关使用人共同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责任形态为分担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掷物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形态
下载PDF
高空抛物罪的刑法教义学分析
19
作者 陈烨 李森 《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2期82-93,共12页
高空抛物罪是治理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手段之一,对于强化公安机关的侦查职责、消除相关定罪争议具有积极意义。高空抛物罪的保护法益是公共场所的安全,不同于公共安全以及公共场所的秩序。主观方面,高空抛物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客观方... 高空抛物罪是治理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手段之一,对于强化公安机关的侦查职责、消除相关定罪争议具有积极意义。高空抛物罪的保护法益是公共场所的安全,不同于公共安全以及公共场所的秩序。主观方面,高空抛物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客观方面,高空抛物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定罪,司法机关可以结合抛掷的物品、抛物的高度、抛掷的次数、物品掉落的环境、认罪态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定。高空抛物造成严重损害结果的,必须对此结果持放任态度才可能构成数罪。高空抛物案件的司法证明难题应当被正确看待,不宜过分强调。高空抛物罪的刑事责任与侵权人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两者并行不悖,公安等机关应当在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介入,查清真正责任人,侵权连带责任是解决高空抛物法律问题的最后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罪 刑法修正案 保护法益 司法适用
下载PDF
《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高空抛物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66
20
作者 彭文华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52-61,共10页
高空抛物入罪有其必要性。与最初规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相比,《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罪规定为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将对其构成特征认定产生重大影响。高空有其特定含义且不同于高处,但高空应当包含高处。高空抛物不同于高空坠物。... 高空抛物入罪有其必要性。与最初规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相比,《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罪规定为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将对其构成特征认定产生重大影响。高空有其特定含义且不同于高处,但高空应当包含高处。高空抛物不同于高空坠物。"物"的范畴不应做特别限制。高空抛物罪的"情节严重"有待司法解释明确。高空抛物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可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高空抛物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符合其他犯罪构成特征的,通常应以其他犯罪论处。高空抛物罪的竞合犯与牵连犯有所不同。在理解与适用高空抛物罪时,需要避免两个极端:一是沦为寻衅滋事罪的附庸;二是沦为"口袋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罪 公共安全 公共秩序 竞合犯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