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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规则评析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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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家元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08-116,共9页
我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则设计系在原有相关规则整合的基础上进行的制度创新。但是,“共债共签”原则的引入并不涵盖夫妻共同债务的所有情形;“事后追认”“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和“共同生产经营”之规定仍存在进一步探讨的... 我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则设计系在原有相关规则整合的基础上进行的制度创新。但是,“共债共签”原则的引入并不涵盖夫妻共同债务的所有情形;“事后追认”“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和“共同生产经营”之规定仍存在进一步探讨的必要。为弥补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规则原则性规定在司法适用中的不足,应对涉夫妻共同债务诉讼中债权人的举证责任进行细化规定,明确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因侵权、不当得利等所涉债务的认定,加强和完善法官在司法裁判中的自由心证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共债共签 家事代理权 自由心证 民法典 家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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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常家事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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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方红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04年第3期13-15,共3页
日常家事代理权是配偶权的一项派生权利。本文阐述了日常家事代理权的含义及性质、行使与限制以及滥用日常家事代理权的民事责任;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 日常家事代理权 配偶权 派生权利 民事责任 中国 《婚姻法》 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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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代理权管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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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升太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05年第6期145-146,共2页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明确夫妻对财产的管理及处分权限有着紧迫的现实意义,而其核心则在于明确夫妻之间的代理权。但我国婚姻法对此却未涉及,致使婚姻当事人处理夫妻财产关系时不知如何操作,法院裁决夫妻财产争议时...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明确夫妻对财产的管理及处分权限有着紧迫的现实意义,而其核心则在于明确夫妻之间的代理权。但我国婚姻法对此却未涉及,致使婚姻当事人处理夫妻财产关系时不知如何操作,法院裁决夫妻财产争议时也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事代理权 婚姻法 夫妻财产争议 表见代理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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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立法检视与制度反思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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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东 《学术探索》 2019年第11期106-112,共7页
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立法经历了“用途论”阶段、“时间论”阶段、“纠偏时间论”阶段、重回“用途论”等四个时期。以法释〔2018〕2号为分界点,确立了共签共债和举证责任设置等原则,体现了进步性,但并未能彻底解决夫妻债务的认定问题。... 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立法经历了“用途论”阶段、“时间论”阶段、“纠偏时间论”阶段、重回“用途论”等四个时期。以法释〔2018〕2号为分界点,确立了共签共债和举证责任设置等原则,体现了进步性,但并未能彻底解决夫妻债务的认定问题。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中的几个难点热点,即如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中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的二分模式是否存在缺陷;夫妻共同债务是否等同于夫妻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中原告和被告举证责任如何分担,日常家事代理制度不足之下可否使用表见代理等进行了分析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部关系 外部关系 连带责任 举证责任 日常家事代理 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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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检视与完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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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宇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59-62,共4页
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是基于夫妻间紧密的身份关系所形成的特别代理权,其对简化夫妻间代理行为所需要件、保护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等方面具有特殊意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首次明确规定了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这无疑是我国家事立法的... 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是基于夫妻间紧密的身份关系所形成的特别代理权,其对简化夫妻间代理行为所需要件、保护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等方面具有特殊意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首次明确规定了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这无疑是我国家事立法的巨大进步,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过于简单抽象,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行使原则、行使效力、效力范围等问题仍有待通过立法、司法、学理解释予以细化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事代理权 日常家事 行使主体 行使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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