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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某科技公司诉上海某货代、美国某货运公司无单放货司法管辖权案评析
1
作者 董湘灵 《中国海事》 2024年第7期56-58,共3页
原告永康某科技公司系托运人,上海某货代、美国某货运公司分别为货代、货运公司。原告永康某科技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两被告以提单中存在纽约仲裁条款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一审法院认为该仲裁条款属于格式合同,提单上的相关仲... 原告永康某科技公司系托运人,上海某货代、美国某货运公司分别为货代、货运公司。原告永康某科技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两被告以提单中存在纽约仲裁条款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一审法院认为该仲裁条款属于格式合同,提单上的相关仲裁条款事实上排除了永康某科技公司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权,遂裁定案涉仲裁条款无效或至少不构成合同内容。但是,提单多为格式条款,滥用否定提单格式条款效力的理由会削减我国司法公信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单放货 仲裁条款 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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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单放货法律性质之法理分析与救济途径选择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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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纪荣泰 王楠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90-93,共4页
无单放货的问题虽然历来就有,但近年来此类案件在我国海运实践中日渐增多。从提单的主要功能入手,分析无单放货的法律性质,并提出无单放货相应的救济途径,冀期为提单持有人保护其权益提供选择的方法。
关键词 无单放货 提单功能 法律性质 救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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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特丹规则》对无单放货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影响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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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祁欢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56-62,共7页
无论是现有国际公约,还是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一般都认为凭正本提单交货是承运人执行运输合同的一种强制性义务。但是,由于船速提高等方面的原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一直是困扰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主要问题之一。《鹿特丹规则》试图设计... 无论是现有国际公约,还是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一般都认为凭正本提单交货是承运人执行运输合同的一种强制性义务。但是,由于船速提高等方面的原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一直是困扰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主要问题之一。《鹿特丹规则》试图设计一套合理的制度使无单放货合法化,但其无单放货的规定与当前航运实践中的习惯做法是根本不同的,也会对中国《海商法》的修订产生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鹿特丹规则 无单放货 提单 可转让运输单证 不可转让运输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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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单放货的立法尝试——评《UNCITRAL运输法草案》有关无单放货的规定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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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司玉琢 蒋跃川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3年第1期1-18,共18页
无单放货包含许多具体的问题需要解决 ,如记名提单下存不存在无单放货问题 ,签发可转让运输单证时是否允许、在什么条件下允许承运人无单放货 ,等等。这些问题也正是联合国贸法会目前正在审议的《运输法草案》所面临和必需解决的。本文... 无单放货包含许多具体的问题需要解决 ,如记名提单下存不存在无单放货问题 ,签发可转让运输单证时是否允许、在什么条件下允许承运人无单放货 ,等等。这些问题也正是联合国贸法会目前正在审议的《运输法草案》所面临和必需解决的。本文即结合草案的现有案文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单放货 运输法 运输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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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单放货的法律问题 被引量:4
5
作者 陈宪民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66-68,79,共4页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的重要单证。随国际贸易和航运事业的不断发展,提单也从一般托运收据发展成为物权凭证。提单作为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可以通过背书转让或抵押,它已具备了一种有价证券的性质。提单的内容、条款以及调整提单的法律...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的重要单证。随国际贸易和航运事业的不断发展,提单也从一般托运收据发展成为物权凭证。提单作为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可以通过背书转让或抵押,它已具备了一种有价证券的性质。提单的内容、条款以及调整提单的法律也随现代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而日趋详细和完善。但是,近些年由于航运的变化,无正本提单提货的现象频繁发生,这种行为的产生对传统的航运制度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很大。无单放货问题在司法实践和航运实践都引起重视,对这一现象进行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提单 无单放货 法律竞合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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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单放货引起提单物权性的争论 被引量:13
6
作者 司玉琢 初北平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5年第1期1-11,共11页
介绍了司法实践中关于无单放货的定性的发展历程以及当前关于提单物权性的不同观点,用间接占有的理论对提单的物权属性进行诠释,进而提出间接提单功能的阶段论说。最后运用间接占有的理论对无单放货的性质进行解释。
关键词 提单的功能 间接占有 物权 无单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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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名提单托运人货物控制权与收货人提货权研究 被引量:2
7
作者 周燡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3年第4期3-8,33,共7页
记名提单作为提单的一种,在海上货物运输环节具有至关重要的功能和作用。从记名提单托运人货物控制权与收货人提货权这一新视角切入,在中国海上货物运输法律框架下,解读相关法律要素,还原记名提单应有的法定特征及功能,得出记名提单承... 记名提单作为提单的一种,在海上货物运输环节具有至关重要的功能和作用。从记名提单托运人货物控制权与收货人提货权这一新视角切入,在中国海上货物运输法律框架下,解读相关法律要素,还原记名提单应有的法定特征及功能,得出记名提单承运人需凭正本记名提单放货的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提单 记名提单 货物控制权 提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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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上承运人凭正本提单交货的责任 被引量:1
8
作者 肖健民 《上海海事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73-77,共5页
从英国海事判例法的角度对凭正本提单交货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承运人凭正本提单交货的严格责任原则,并对其影响、适用和发展进行研究,明确承运人凭正本提单交货的责任.
关键词 承运人 正本提单 交货 海事判例法 严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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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名提单的性质与放货 被引量:3
9
作者 王立志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3期23-27,共5页
通过对Document of Title的涵义的分析,指出记名提单就其性质而言,是货物占有与授权凭证,记名提单与海运单的本质区别也在于此,论述了记名提单作为Document of Title应当凭单交货。
关键词 海商法 记名提单 货物占有与授权凭证 凭单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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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提货凭证信用维护之法律机制研究——兼评《鹿特丹规则》下的无单放货机制 被引量:1
10
作者 陈芳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2年第4期5-11,共7页
"无单放货"泛化对现有提单制度的冲击是其对"凭单交货"法定义务的违反,动摇了提单提货凭证信用。在正视"无单放货"行为合理性与正当性之余,如何维护提单提货凭证信用,是提单制度能否适应航运业发展的现... "无单放货"泛化对现有提单制度的冲击是其对"凭单交货"法定义务的违反,动摇了提单提货凭证信用。在正视"无单放货"行为合理性与正当性之余,如何维护提单提货凭证信用,是提单制度能否适应航运业发展的现实而完成自我变革的关键。国际国内提单制度以不同的立法进路所形成的事后救济及事先授权的两种法律机制,殊途同归,为应对此种冲突提供了可解之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凭单交货 提单提货凭证信用 无单放货 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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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视角下FOB卖方的无单放货风险防范 被引量:3
11
作者 周凯丽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2期50-54,共5页
无单放货是FOB卖方时刻面临的风险,正确识别无单放货的责任主体对实践中FOB卖方如何应对无单放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无单提货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等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与无单放货行为的关系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就... 无单放货是FOB卖方时刻面临的风险,正确识别无单放货的责任主体对实践中FOB卖方如何应对无单放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无单提货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等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与无单放货行为的关系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就责任主体而言,无单放货主要是承运人的责任,但特殊情况下的承运人不用承担责任;对于承运人承担无单放货责任的,无单提货人应承担连带责任;货运代理人由于身份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是否需要承担无单放货责任关键在于其与无单放货行为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单放货 责任主体 FOB卖方 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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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不同主体情况下无单放货的法律性质 被引量:1
12
作者 刘俊 《北方论丛》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145-149,共5页
对于无单放货的法律属性,我国海商法理论和实务界一直众说纷纭,现有的研究成果多从承运人应承担何种责任的角度进行研究。事实上,承运人、代理人及其他相关人都可能实行无单放货行为,而不同主体情况下无单放货的法律性质和责任主体均不... 对于无单放货的法律属性,我国海商法理论和实务界一直众说纷纭,现有的研究成果多从承运人应承担何种责任的角度进行研究。事实上,承运人、代理人及其他相关人都可能实行无单放货行为,而不同主体情况下无单放货的法律性质和责任主体均不完全一致。承运人本人实行无单放货行为,有可能构成侵权,也可能构成违约,甚至要因欺诈而承担刑事责任;在代理人无单放货时,则要根据代理人是否获得授权而确定责任主体和性质,对无单放货的法律属性应根据主体的不同作出整体性的考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单放货 法律属性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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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视野下海运承运人无单放货责任之法理变迁 被引量:1
13
作者 徐峰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2期102-112,共11页
海运承运人无单放货行为作为航运业务的常态是产生众多法律纠纷的根源所在,这种“合理但不合法”现象可归结为于业内对其法理内涵的认识不清以及海商法相关制度存在缺失。站在民法的视角梳理无单放货责任的法理变迁,就归责原则而言,该... 海运承运人无单放货行为作为航运业务的常态是产生众多法律纠纷的根源所在,这种“合理但不合法”现象可归结为于业内对其法理内涵的认识不清以及海商法相关制度存在缺失。站在民法的视角梳理无单放货责任的法理变迁,就归责原则而言,该行为在经历了多个阶段之后被认定属于“违约性侵权”;在免责事由方面,该行为在司法实践、航运实务与相关法律规定中均无法脱离民法基础,如意思自治原则、善意第三人与中途停运权制度等。无单放货的频繁发生也加剧了关于提单存废的争议,对传统提单的质疑推动了提单电子化进程,促使电子提单与合同电子数据制度逐步趋同。我国《海商法》的修改也应当遵循这种历史流变与法理变迁,考虑航运业的特殊性,在借鉴民法制度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提升海上运输的效率性与公平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单放货 归责原则 免责事由 《海商法》修改 效率 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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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被引量:11
14
作者 刘寿杰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9年第3期21-27,共7页
在中国海事审判中,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关于提单以及提单项下货物交付的规定比较原则,造成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纠纷法律适用方面的困难。为解决海事审判中出现的法律适用方面问... 在中国海事审判中,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关于提单以及提单项下货物交付的规定比较原则,造成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纠纷法律适用方面的困难。为解决海事审判中出现的法律适用方面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总结中国海事审判经验,参照国际海运惯例、国际海事公约,借鉴国际海事司法的通常做法,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2009年3月5日起施行。从规定适用的提单范围,承运人无单放货的责任,承运人无单放货是否可以享有责任限制,承运人提单审查的风险责任,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可否免除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可否免除承运人交付货物的责任,对记名提单持有人所享有权利的限制,免除承运人交货义务,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连带责任,实际交付货物的托运人可否有索赔权,正本提单持有人的索赔权以及正本提单持有人索赔的诉讼时效等方面对规定加以阐述和说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提单 货物交付 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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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无单放货中的法律问题 被引量:3
15
作者 戴美萍 《嘉兴学院学报》 2004年第1期126-129,共4页
无单放货现象在国际贸易中大量存在。该文通过对无单放货法律性质的分析 ,为提单持有人的法律救济提供参考 ,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几点设想。
关键词 无单放货 法律性质 法律救济 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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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单放货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被引量:5
16
作者 胡正良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5年第1期12-24,共13页
针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长期存在的无单放货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问题,以我国《海商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为依据,结合《汉堡规则》的规定和国际航运实践做法,分析承运人、实际承运人及其代理人、港口经营人承担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害赔... 针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长期存在的无单放货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问题,以我国《海商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为依据,结合《汉堡规则》的规定和国际航运实践做法,分析承运人、实际承运人及其代理人、港口经营人承担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责任种类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单放货 提单 损害赔偿 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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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鹿特丹规则》对无单放货之规定 被引量:7
17
作者 王堉苓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9年第3期9-14,共6页
无单放货一直是航运实务操作上经常发生之问题,就承运人而言,其对无单放货究竟应当负担何种责任?实务上对于经常发生无单放货之类型又为何?经2008年12月联合国大会第六十三届大会第六十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联合国全程或者部分国际... 无单放货一直是航运实务操作上经常发生之问题,就承运人而言,其对无单放货究竟应当负担何种责任?实务上对于经常发生无单放货之类型又为何?经2008年12月联合国大会第六十三届大会第六十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联合国全程或者部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又称《鹿特丹规则》),对无单放货作出了新的规定。在界定无单放货概念的基础上,归纳航运实践中无单放货的几种模式,分析无单放货的法律性质,认为将无单放货定性为侵权与违约责任之竞合,允许提单持有人择一行使权利,对请求者而言,保护较为周延,同时介绍《鹿特丹规则》关于无单放货的规定,对其允许在一定条件下按照一定程序可不凭提单放货这一创举性规定进行评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单放货 《鹿特丹规则》 可转让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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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无单放货的风险与防范 被引量:3
18
作者 胡勇 《价值工程》 2010年第11期244-245,共2页
在出口贸易中,因为无单放货而导致出口企业货款两空的现象越来越多。本文对无单放货产生的原因、风险防范等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防范无单放货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 无单放货 提单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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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竞合 被引量:1
19
作者 董淳锷 《韶关学院学报》 2004年第1期36-38,共3页
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性质是海商法理论和实践中争议较多的一个问题,目前主要存在“违约说”、“侵权说”和 “竞合说”三种观点。从提单的本质属性来看,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关键词 无单放货 提单 法律责任竞合 中国 海商法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说 侵权说 竞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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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鹿特丹规则》中的无单放货问题 被引量:2
20
作者 李伯轩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2期118-120,共3页
在当前的海运实践中,无单放货现象普遍存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鹿特丹规则》改变了过去将凭单放货作为承运人一项强制性义务的做法,反而允许承运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无单放货并无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种新规定有其积极的意义,但也... 在当前的海运实践中,无单放货现象普遍存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鹿特丹规则》改变了过去将凭单放货作为承运人一项强制性义务的做法,反而允许承运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无单放货并无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种新规定有其积极的意义,但也存在着诸多不成熟和不完善之处。在这一问题上,我国应保持谨慎的态度,切不可盲目移植《鹿特丹规则》中的新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鹿特丹规则》 无单放货 新规定 动因 内容 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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