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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话语、体系与研究方法的演进与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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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劳凯声 吕伟艳 马暄皓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0期1-12,共12页
学科演进的动力并非简单地存在于学科内部,同时也要基于其所处的外部社会环境变化。社会与法律的互变造就了一系列横跨公、私法的新型法律关系,如何防止单纯按公法标准来要求教育管理中的人和事,建立一种兼顾公、私法特征的法律体系,成... 学科演进的动力并非简单地存在于学科内部,同时也要基于其所处的外部社会环境变化。社会与法律的互变造就了一系列横跨公、私法的新型法律关系,如何防止单纯按公法标准来要求教育管理中的人和事,建立一种兼顾公、私法特征的法律体系,成为教育法发展必须面对的挑战。教育法学经过对自身的元理论研究,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行政法学,从话语、体系到研究方法都开始具有了跨界的性质,为新学科形态的产生积累了充分的可能性。教育法学的发展应在合理借鉴中西教育学、法学及其他相关学科成果的基础上,概括和提炼教育实践经验,从知识层面对教育法学的话语、体系与研究方法进行诠释和创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学 学科话语 学科体系 研究方法 跨部门法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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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法典化“双重否定说”的解析与反思——与陈景辉教授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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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勇 《南大法学》 2024年第5期87-103,共17页
行政法法典化有无可能、是否应当?行政法学者大多持肯定态度。但法理学者陈景辉教授认为,源于民法典编纂经验的法典一般理论有不足之处,进而主张部门法法典化的唯一根据是独立自足性完备价值;作为部门法的行政法一旦法典化,它就必定具... 行政法法典化有无可能、是否应当?行政法学者大多持肯定态度。但法理学者陈景辉教授认为,源于民法典编纂经验的法典一般理论有不足之处,进而主张部门法法典化的唯一根据是独立自足性完备价值;作为部门法的行政法一旦法典化,它就必定具有完备价值,就将成为不受宪法控制的独立自足王国,所以在行政法隶属于宪法之下时,行政法的法典化绝无可能、也不应当。这种“双重否定说”更新了法典一般理论,关于法典完备性的观点等多有可取之处。但其基础概念不牢靠,前提不足以成立,推论含有滑坡谬误等瑕疵。一方面,价值没有独立自在性,纵然完备价值也仅是法典化助益条件,并非法典化唯一根据;只要某个行政法规范群体(如行政程序法)的构造功能完备且调整规模够大,即可将其编纂成典。另一方面,宪法本质上并不完全控制行政法,而是既限制又容许行政法裁量规定,所以依宪推进行政法法典化,不会侵犯宪法正当性,反而能保障宪法实施,推进依法治国。总之,行政法法典化不但可能,而且应当积极推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典编纂 宪法实施 部门法 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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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改革初步——法理学研究范围初探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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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东华 潘志瀛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157-160,共4页
在法理学教学过程中我们逐渐发现学生们不爱学法理学。追根溯源,是法理学本身存在问题,如过分关注部门法中的具体问题,法理学自身的体系不科学等。法理学要想重新获得尊重,必须解决这些问题。
关键词 法理学 改革 部门法理学 万能法理学 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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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法理论革新论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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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文杰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99-106,共8页
部门法的划分在坚持主客观一致的基础上,还有必要强调主观的先导性。同时法要以人的行为为调整对象,要实现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与部门法体系的高度契合一致,具体做法就是将部门法界定为调整人们特定领域的社会行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 部门法的划分在坚持主客观一致的基础上,还有必要强调主观的先导性。同时法要以人的行为为调整对象,要实现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与部门法体系的高度契合一致,具体做法就是将部门法界定为调整人们特定领域的社会行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除了以法所特有的功能与作用、立法宗旨、法所调整的人们从事社会行为的特定范围、法的调整方法作为部门法划分的实质性标准外,还要把法的调整原则、对应的集中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法典、对应的程序法、法的调整机制等作为部门法划分的参考标准。另外,部门法的划分还要遵循法律逻辑学中的相应相称、子项外延互相排斥、划分的层次清楚、按同一标准进行划分的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部门法 规范性法律文件 立法宗旨 划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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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高校收费立法的评析 被引量:2
5
作者 侯仰坤 刘婧 吴建民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6期96-99,共4页
我国高校的收费问题是一个社会难点问题,普通百姓的反映一直很强烈,政府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难见成效。通过调查和分析研究,我们发现其中的原因除了我国当前的教育政策影响以外,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当前有关高校收费的法律... 我国高校的收费问题是一个社会难点问题,普通百姓的反映一直很强烈,政府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难见成效。通过调查和分析研究,我们发现其中的原因除了我国当前的教育政策影响以外,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当前有关高校收费的法律制度本身不健全;现有的法律制度主要由政府部门制订的部门规章组成,法律位节比较低,而且政出多门难以统一。要想改变和完善我国高校收费的现状,应该首先从建立和完善教育收费立法入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校收费 部门规章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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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文明建设中刑法与环境法的协调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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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焦艳鹏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36-141,共6页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对包括刑法与环境法在内的现代法治手段具有内在需求。分析表明,中国刑事司法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贡献率较为有限,其根本原因在于刑法与环境法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导致两者协调性较差的原因有:(1)环境政策与刑事政策在一定...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对包括刑法与环境法在内的现代法治手段具有内在需求。分析表明,中国刑事司法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贡献率较为有限,其根本原因在于刑法与环境法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导致两者协调性较差的原因有:(1)环境政策与刑事政策在一定时期呈现出价值分离的状态;(2)生态法益没有成为环境犯罪判定的核心指标;(3)环境执法的难点问题并没有转化为环境司法的重点。提升现阶段中国刑法与环境法协调性的主要进路有:(1)实现环境政策与刑事政策的紧密结合;(2)逐步实现刑事立法的生态化,促进生态法益的刑事保护;(3)加强环境刑事司法过程中生态法益的识别与度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文明 刑法 环境法 部门法协调 环境刑事立法 环境刑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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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正案)》评述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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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维俭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88-96,共9页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正案)》。该立法修正案具有相当程度的进步意义,但其仍然未能实质性地弥补《未成年人保护法》素有的缺陷,也未能对其关键机制进行系统...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正案)》。该立法修正案具有相当程度的进步意义,但其仍然未能实质性地弥补《未成年人保护法》素有的缺陷,也未能对其关键机制进行系统的完善,更未能实现立法理念提升的目标。因此,针对现存的问题,应当放弃边缘修补的保守思路,将少年法律规范予以系统整合,构建具有独立部门法地位的“少年法”,时机成熟时可以制定“少年法典”,这会为未成年人法治事业的建设提供系统的方案和最优的方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保护法 边缘修补 系统整合 少年法典 独立部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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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部门法理学建构 被引量:21
8
作者 张继恒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80-90,共11页
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在基础知识领域的互通交融印证了经济法法理学命题的正当性和合法性。部门法哲理化思潮的涌现与经济法的时代转型为开展经济法法理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建构经济法法理学体系,首先需要探寻经济法部... 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在基础知识领域的互通交融印证了经济法法理学命题的正当性和合法性。部门法哲理化思潮的涌现与经济法的时代转型为开展经济法法理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建构经济法法理学体系,首先需要探寻经济法部门的存在基础。在具体的研究实践中,则需要以调整对象问题的探索为视点,着力从经济法的法律关系理论出发,以"主体—行为—责任"范式框架为基本路径,完成经济法的部门法理学建构。考察经济法之存在基础与经济法法理学命题之间的内在关联可以看出,未来的经济法法理学研究,正在由宏大叙事向微观论证转变,由追求体系独特性向探索哲理化之路靠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法 部门法理学 经济法法理学 法(哲)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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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体育法的部门法地位 被引量:6
9
作者 田雨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58-62,共5页
对体育法地位的科学界定,是体育法最基本的理论问题。传统部门法的划分标准忽视了以增进公众福利为价值目标的体育法的社会性趋向,以致体育法的部门法地位的合理性被怀疑。体育法调整对象的确定性、二元规则的调整模式以及调整方法的激... 对体育法地位的科学界定,是体育法最基本的理论问题。传统部门法的划分标准忽视了以增进公众福利为价值目标的体育法的社会性趋向,以致体育法的部门法地位的合理性被怀疑。体育法调整对象的确定性、二元规则的调整模式以及调整方法的激励性特点说明,独立部门体育法有其存在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法 部门法 调整对象 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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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二元划分的意义与功用——对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关系的深层省思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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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拥军 侯明明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62-72,174,共12页
通过对法学界关于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关系研究图谱的类型化爬梳可以看出,对于"法理学与部门法学是何关系"这一问题的回答,之所以出现等级指导型、等级互促型、平等互促型、单向批判型、开放存疑型等不同答案,是因为法学界尚未... 通过对法学界关于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关系研究图谱的类型化爬梳可以看出,对于"法理学与部门法学是何关系"这一问题的回答,之所以出现等级指导型、等级互促型、平等互促型、单向批判型、开放存疑型等不同答案,是因为法学界尚未形成讨论"法理学与部门法学是何关系"这一问题的前提性共识——何谓法理学,最终造成了法理学的单一语词表达与内涵理解的多元分歧之尴尬局面。理论法理学与工程法理学二元划分的出场重构了回答这一问题的前提性共识,从宏观上消解了法理学内部的分歧,同时又保留了法理学的多元可能。理论法理学面向的是思想本身,其注重的是纯粹思想本身的演绎与推理,并未追求实践可适用的效果;而工程法理学则以实践需求为导引,把法律实践的适用作为自身的指归。理论法理学通过思想启蒙的作用机制对部门法学产生间接的意义,而工程法理学则通过直接知识适用的方式对部门法学产生直接的功用效益。在此境遇下,部门法学对法理学不能再抱有传统的机械整体式的一元功用期待,而是对理论法理学和工程法理学理应给予不同的角色期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理学 部门法学 二元划分 理论法理学 工程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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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理性视阈下的环境法哲学体系 被引量:7
11
作者 苟正金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86-193,共8页
环境法作为新兴法律部门,尤其需要对其部门法哲学体系展开研究。环境法的生命力不在于单纯的"理论理性"及概念思辨,而是不断保持对现实世界的开放性与互动性;实践理性是环境法哲学的基本立场。实践面向的环境法学认识论,需要... 环境法作为新兴法律部门,尤其需要对其部门法哲学体系展开研究。环境法的生命力不在于单纯的"理论理性"及概念思辨,而是不断保持对现实世界的开放性与互动性;实践理性是环境法哲学的基本立场。实践面向的环境法学认识论,需要摆脱生态中心与人类中心、"主客一体"与"主客二分"的二元对立,通过可持续发展伦理观的履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实践面向的环境法学价值论,需要在遵循"价值"和"法的价值"一般性原理的基础上,根据环境保护实践的需要,适当地对传统法律价值观予以突破和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法哲学 部门法哲学 实践理性 可持续发展伦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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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刑法:实现刑法参与国家治理的有效形式 被引量:21
12
作者 童德华 《时代法学》 2020年第1期1-8,共8页
目前我国立法机关存在将有关行政法等部门法律直接引向犯罪的趋势。这不仅导致了附属刑法的弱化,甚至使附属刑法的作用被忽视,还对我国司法实务的操作造成了不便,将本不该由刑法规制的行为错误地划分为犯罪。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学者开... 目前我国立法机关存在将有关行政法等部门法律直接引向犯罪的趋势。这不仅导致了附属刑法的弱化,甚至使附属刑法的作用被忽视,还对我国司法实务的操作造成了不便,将本不该由刑法规制的行为错误地划分为犯罪。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学者开始关注我国并不存在的附属刑法。附属刑法本身具有实现维系刑法典稳定、衔接刑法与各部门法、为刑法提供持续性保证的功能。其具有实在内容、又以刑法典为基础和本源,故附属刑法是可以修正刑法典并达到刑法对社会治理作用的有效形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附属刑法虚化 刑法典 社会治理 部门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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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程序本位”理念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被引量:4
13
作者 陆平辉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46-51,共6页
程序本位理念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坚持以诉讼过程 ,而不是以诉讼结果为出发点和评价标准的理念。这个理念依据于程序自身的独立价值和过程本身对结果的有用性和有效性。之所以要在我国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树立程序本位的理念 ,是因为程... 程序本位理念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坚持以诉讼过程 ,而不是以诉讼结果为出发点和评价标准的理念。这个理念依据于程序自身的独立价值和过程本身对结果的有用性和有效性。之所以要在我国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树立程序本位的理念 ,是因为程序法治是现代法治的核心 ,程序本位连接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 ;且有针砭时弊之效。当前坚持程序本位理念不仅具有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 ,引进和传播程序过程、程序正义观念的理论意义 ,而且具有强调现代程序与现代法治之间的必然联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理论意义 实践意义 程序 程序本位 诉讼法 司法改革 法院 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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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法典总则与部门行政法及其成典的关系 被引量:6
14
作者 关保英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55-65,共11页
行政法成典已经在学界和实务界形成普遍共识和相应构型,而学界和实务界对一些部门行政法也有成典的主张,这使得行政法典总则既要对部门行政法作出回应,又要理顺与其的关系。行政法典总则与部门行政法典之间是控权性与规管性、高端性与... 行政法成典已经在学界和实务界形成普遍共识和相应构型,而学界和实务界对一些部门行政法也有成典的主张,这使得行政法典总则既要对部门行政法作出回应,又要理顺与其的关系。行政法典总则与部门行政法典之间是控权性与规管性、高端性与基础性、整体性与局部性、个别性与一般性的关系。行政法典总则优先成典是更为理性的选择,通过成典,能够构造行政法体系、统摄部门行政法、完善部门行政法的理念和原则、形成部门行政法的执法体系和理顺部门行政法的适用。部门行政法成典则是相对有限的,要受行政法典总则体系、称谓、行文表述和适用规则的限缩。为了使部门行政法成典与行政法典总则保持逻辑自洽,应当避免概念使用雷同、规制对象重合、内容构造交叉、规范表述重复和调控手段错位等情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法典总则 部门行政法 整体性 结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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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沁的法典编纂思想与实践——以其《民法典原理》为中心 被引量:3
15
作者 徐国栋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36-45,共10页
本文首先介绍了边沁的法典编纂思想的产生条件、内容和影响,然后从一般到具体,分析了边沁的《民法典原理》的基本内容和结构,概括出它的两大特点:物文主义与权利义务对位法,继而分析了边沁的这些主张的局限和影响,尤其是对当代中国的影响。
关键词 法典编纂 民法典 物文主义 权利义务对位法 部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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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与体系建构——以海事行政法为视角 被引量:11
16
作者 王世涛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20年第4期3-13,共11页
行政法学出离于民法学,部门行政法则脱胎于行政法;而海事行政法却有着从陆域(适用普通行政法)到海域(适用海事行政法)的独特发展轨迹。部门行政法的存在价值在于其独特个性,并具有对普通行政法的反哺功能。不同于确立部门行政法的综合标... 行政法学出离于民法学,部门行政法则脱胎于行政法;而海事行政法却有着从陆域(适用普通行政法)到海域(适用海事行政法)的独特发展轨迹。部门行政法的存在价值在于其独特个性,并具有对普通行政法的反哺功能。不同于确立部门行政法的综合标准,行政职能标准更便于识别,更有利于特定行政法部门的系统化、规范化。而且这一标准能够使部门行政法的研究与现实的行政部门直接对接,易于为行政部门法的实践所接受。部门行政法不仅局限于行政作用法,还应当覆盖行政组织法和行政救济法。部门行政法的研究不只是在行政法体系内的循环解释,而是需要关照社会现实。即便运用解释的方法,这一解释方法也不应当仅仅局限于对实定法的规范解释,而需要进行法政策学的思考和目的性解释。由于与民法、刑法普遍存在法典不同,行政法不存在总则意义上的法典,因此,普通行政法与部门行政法之间缺乏相互解释的规范基础。部门行政法的体系构建应当体现的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基于此,海事行政法的体系应当分为普通海事行政法和特别海事行政法,前者从行政法的共性出发找寻海事行政法的个性,后者从海事行政法的个性出发反观行政法的共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部门行政法 海事行政法 理论基础 体系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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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协同法治化:定位、困境与进路 被引量:9
17
作者 彭贵才 娄金炜 《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18-126,共9页
随着跨部门协同实践不断在更深的治理层次展开,协同规则不完善、利益协调规则缺位、法律关系不明晰等一系列法治困境愈发成为导致协同失灵、影响协同效率与效果的关键因素,需要我们从法学的规范视角出发,在明确其制度定位的基础上,有的... 随着跨部门协同实践不断在更深的治理层次展开,协同规则不完善、利益协调规则缺位、法律关系不明晰等一系列法治困境愈发成为导致协同失灵、影响协同效率与效果的关键因素,需要我们从法学的规范视角出发,在明确其制度定位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探索跨部门协同的法治路径。应紧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语境,从完善跨部门协同的组织法律依据、程序法律依据、利益协调规则以及构建信任规则等方面入手,创新、优化协同治理机制,推进跨部门协同法治化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部门协同 组织法 程序法 利益分配 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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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生态宪法学的体系构建 被引量:9
18
作者 张震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0-20,共11页
为更好服务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实践,形成有助于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生态法治话语体系,有必要提出生态宪法学的概念。作为一门新的子学科,生态宪法学应确定自己的学科定位与基本范畴。生态宪法学属于部门宪法学,与环境法学、生态... 为更好服务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实践,形成有助于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生态法治话语体系,有必要提出生态宪法学的概念。作为一门新的子学科,生态宪法学应确定自己的学科定位与基本范畴。生态宪法学属于部门宪法学,与环境法学、生态法学等形成交叉学科。生态人、生态权利与义务、生态行为以及生态制度构成了生态宪法学的四大基本范畴。当前,生态宪法学研究的现实意义在于为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宪法和法律保障综合方案,理论意义在于为生态文明法治提供适足的理论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时代 生态宪法学 部门宪法 生态人 生态权利与义务 生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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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的性质定位:认知焦虑、理性回归及归位效应 被引量:2
19
作者 方印 王明东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2期61-77,共17页
以调整对象及调整方法的部门法划分为标准,形成了"行政法说""经济法说""社会法说""独立部门法说"等有关环境法性质定位的传统学说,造成了环境法的性质定位认知焦虑。基于对传统部门法理论下环... 以调整对象及调整方法的部门法划分为标准,形成了"行政法说""经济法说""社会法说""独立部门法说"等有关环境法性质定位的传统学说,造成了环境法的性质定位认知焦虑。基于对传统部门法理论下环境法性质定位困局的反思,又形成了"行业法说""边缘法说""交叉法说"等有关环境法性质定位的新兴学说,同样给环境法的性质定位造成了认知焦虑。其中,"领域法说"提出的"领域法"概念则为纾解环境法性质定位的认知焦虑提供了必要而妥适的解决思路,从而使得环境法的性质定位认知有了真正的理性回归。对环境法的领域法性质定位之归位效应的思察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环境法作为领域法的性质定位对生态文明时代的环境法学体系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构建一个全方位、宽领域、多要素的"三位一体"的环境法学体系,从而为我国环境法学之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发展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环境法作为领域法的性质定位对生态文明时代的环境法治体系产生重大影响,主要体现在统合环境立法、综合环境执法、集合环境司法、全民环境守法等多个环境法治环节,进而影响我国"多元共治与多规范协同"的、"四位一体"的环境法治体系工程建设与发展的基本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法 性质定位 传统部门法 新兴领域法 环境法学体系 环境法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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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 被引量:1
20
作者 江合宁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3期95-100,共6页
本文从经济法和商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产生发展等方面讨论了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笔者认为 ,1 9世纪的商法就是 2 0世纪的经济法 。
关键词 经济法 商法 法律关系 概念 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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