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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东南四省卫所裁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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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涛 《安顺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1-9,共9页
东南四省清初有57卫123所,康熙末有21卫41所,而雍正末只有8卫7所,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这一地区已无卫所存在。就卫所裁撤的省域次序看,康熙五年(1666年)福建卫所全部裁撤,而迟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广西境内已无卫所,到乾隆三年(1... 东南四省清初有57卫123所,康熙末有21卫41所,而雍正末只有8卫7所,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这一地区已无卫所存在。就卫所裁撤的省域次序看,康熙五年(1666年)福建卫所全部裁撤,而迟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广西境内已无卫所,到乾隆三年(1737年),广东卫所亦荡然无存。与上述三省不同的是,浙江境内卫所虽持续减少,但该省卫所因承担漕运职能,一直延续到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代东南四省卫所的裁撤主要由于明清易代、军事制度变化、卫所武官素质低下,其裁改归并的形式多种多样,既有卫所之间的归并,也有卫所与州县之间的归并,还有裁改为新县者。卫所与卫所,卫所与州县之间的裁改归并引发的社会变动有屯田归并、卫学裁撤、司法功能的替代和相关法律条文的修改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东南四省 卫所裁撤 社会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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