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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企业行政责任主体双罚制分离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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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春华 吴霞云 《食品与机械》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8期70-75,98,共7页
研究以《食品安全法》第75条为基础,深入探讨了食品经营企业行政责任主体双罚制的分离构想。首先,分析现行行政责任主体双罚制的主要问题和挑战。然后,提出了3个创新的制度设计,包括科技驱动的监管、弹性罚款制度和负责任的供应链管理... 研究以《食品安全法》第75条为基础,深入探讨了食品经营企业行政责任主体双罚制的分离构想。首先,分析现行行政责任主体双罚制的主要问题和挑战。然后,提出了3个创新的制度设计,包括科技驱动的监管、弹性罚款制度和负责任的供应链管理。在科技驱动的监管部分,探索了如何利用大数据、AI和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实现更精确、及时和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在弹性罚款制度部分,设计一种罚款制度,其中罚款的大小与违规行为的严重性、企业的规模和财务状况等因素挂钩,以实现更公平和有效的惩罚。在负责任的供应链管理部分,强调了企业应建立全面的食品安全供应链管理制度,以防止供应链中的食品安全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法 行政责任主体双罚制 弹性罚款制度 科技驱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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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计罚中“拒不改正”的认定标准与适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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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倩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52-63,共12页
拒不改正作为按日计罚的关键构成要件,其认定标准在实践中并未达成统一。相比于客观结果标准,主客观相结合标准具有范围限定、精细灵活、利益平衡、过罚相当的优势。根据文义解释,拒不改正之“拒”有极强的主观意味,“不改正”则承载着... 拒不改正作为按日计罚的关键构成要件,其认定标准在实践中并未达成统一。相比于客观结果标准,主客观相结合标准具有范围限定、精细灵活、利益平衡、过罚相当的优势。根据文义解释,拒不改正之“拒”有极强的主观意味,“不改正”则承载着客观内容,二者相互渗透。拒不改正主客观相结合标准的具体适用可以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通过行为与结果、主观与客观的融贯,以层次化的认定体系细化成立拒不改正的正向认定标准;另一方面,区分排污者、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不成立拒不改正情形的认定,能够补强反向排除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按日计罚 拒不改正 主客观双重标准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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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卫生行政处罚责任主体问题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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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稷 王佩蓉 《中国卫生法制》 2015年第1期18-20,共3页
法律责任主体的认定是卫生行政处罚工作的首要问题和关键环节,行政执法实践中对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责任主体地位尚存不同认识。本文就卫生行政处罚中个体工商户法律责任主体的概念、特征、认定和相关注意事项作分析探讨。
关键词 卫生行政处罚 个体工商户 法律责任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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