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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双重代表诉讼程序的体系调适:兼评新《公司法》第189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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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娜 周逸鹏 《法治现代化研究》 CSSCI 2024年第3期179-189,共11页
新《公司法》第189条第4款正式引入股东双重代表诉讼制度,并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进行大幅完善,但相关规则的适用尚存在探讨空间。为实现规范体系与司法实践的协调,在原告持股标准方面,应考虑母子公司结构下换股交易后的“持续持有”标准... 新《公司法》第189条第4款正式引入股东双重代表诉讼制度,并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进行大幅完善,但相关规则的适用尚存在探讨空间。为实现规范体系与司法实践的协调,在原告持股标准方面,应考虑母子公司结构下换股交易后的“持续持有”标准和不当利益抗辩的“同时所有权”标准应用。在被告范围扩大方面,新法允许母公司股东起诉侵害全资子公司利益的“他人”,但需注意区分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并灵活认定全资子公司。在前置程序方面,被告范围扩大后应要求原告同时向母子公司提起诉前请求,同时尝试建构以利益冲突为核心的审查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法 股东双重代表诉讼制度 信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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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框架下引入双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理论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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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晟晗 《特区经济》 2024年第4期106-110,共5页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通过扩大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范围的方式对双重股东代表诉讼进行了规定。侧面反映出我国对该制度引入的趋向性。但在母子公司运营模式已经常态化的今天,在法律层面上...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通过扩大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范围的方式对双重股东代表诉讼进行了规定。侧面反映出我国对该制度引入的趋向性。但在母子公司运营模式已经常态化的今天,在法律层面上仍然缺乏与其匹配的制度,同样,在实务中也仍存在诸多法律适用的困境。因此,研究双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具有理论和实务上的意义。本文主要从引入双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已成为目前争议焦点为背景,进一步探讨如何构建本土化的双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以期待从制度层面上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母公司 子公司 股东 双重股东代表诉讼 少数股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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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实施中的双重代表诉讼制度确立与构建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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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樊纪伟 《天津法学》 2019年第2期15-21,共7页
我国现行公司法构建在传统公司法理论的基础之上,在公司集团化发展、母子公司架构普及的背景下,无法为母公司股东利益保护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面对母子公司化运营的常态现状,有效的双重代表诉讼机制能为母子公司各方权益平衡提供制度供... 我国现行公司法构建在传统公司法理论的基础之上,在公司集团化发展、母子公司架构普及的背景下,无法为母公司股东利益保护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面对母子公司化运营的常态现状,有效的双重代表诉讼机制能为母子公司各方权益平衡提供制度供给,也能够强化母子公司结构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为充分发挥双重代表诉讼功能,可从以下方面构建我国双重代表诉讼规则:能够提起双重代表诉讼的原告应为全资母公司的股东;我国的双重代表诉讼应与现有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现行规则保持协调;能够提起双重代表诉讼的原告股东以竭尽内部救济和外部救济为诉权行使前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重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 母公司 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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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架构下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问题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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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晓林 黄雪峰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4期36-42,共7页
随着母子公司运营模式的出现,我国以单一公司结构为基础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已无法满足实践的需要。立法的空白导致当子公司利益遭受损害,而母子公司均怠于起诉时,母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这类问题的出现对双重股东代... 随着母子公司运营模式的出现,我国以单一公司结构为基础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已无法满足实践的需要。立法的空白导致当子公司利益遭受损害,而母子公司均怠于起诉时,母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这类问题的出现对双重股东代表诉讼的设立提出了要求。对此,我国可以在吸收借鉴国外相关理论基础的情况下引进、发展双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同时立足本国国情,对该制度的前置程序、原告适格要件及被告范围等方面进行明确,以有效救济母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重股东代表诉讼 母子公司 前置程序 原告适格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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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股东双重代表诉讼制度——兼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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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莹 《湘江青年法学》 2016年第2期112-125,共14页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首次确认了双重代表诉讼制度,但并没有对该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相应设计。针对公司集团化趋势下,母公司股东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的情况,首先应该对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首次确认了双重代表诉讼制度,但并没有对该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相应设计。针对公司集团化趋势下,母公司股东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的情况,首先应该对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司法解释四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性质疑,并且结合我国司法实践适用不足的现状以及对域外经验进行分析与反思,进而就适格原告、被告范围、前置程序以及防止滥诉等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的双重代表诉讼制度的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双重代表诉讼 适格原告 被告范围 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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