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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司法实践评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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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寒雪
秦瑞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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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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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天津法学》
2019年第2期41-47,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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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法律选择协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CLS(2017)D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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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的规定使'干涉性法规'在我国立法中崭露头角,但由于该条规定过于笼统模糊,'干渉性法规'在学术研究层面尚存若干争议,在条文认定方面始终难有统一标准,亦导致实践中法官对该制度的理解莫衷一是。通过案例评析解读单边冲突规范与干涉性法规的差异之处,为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规与《证券法》规范的定性提供依据,并对《海商法》第四章是否属于'干涉性法规'深入分析,为该制度与法律规避、公共秩序保留适用混淆现状提供解决途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司法实践中对'干涉性法规'制度适用不当之种种状况,为解决当前该制度存在的桎梏提供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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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干涉性法规
单边冲突规范
公共秩序保留
法律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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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ingffsnormen
the article iv of law of the application of law for foreign-related civil relations
unilateral conflict norms
chapter iv of the maritim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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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7.3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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