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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形式、特重内质:“高逸”的诗学审美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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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景牧 《中国文艺评论》 2024年第7期78-90,I0003,I0004,共15页
作为中国传统艺术的一个重要概念与范畴,“高逸”在中古时期的多元学术思潮互渗的文化场域中产生发展、演进演化,以老庄、玄学的审美理念为本,汲纳了儒学与佛学之审美理念,整合了自然与名教之审美,彰显出高远飘逸、气韵生动、不涉俗韵... 作为中国传统艺术的一个重要概念与范畴,“高逸”在中古时期的多元学术思潮互渗的文化场域中产生发展、演进演化,以老庄、玄学的审美理念为本,汲纳了儒学与佛学之审美理念,整合了自然与名教之审美,彰显出高远飘逸、气韵生动、不涉俗韵的审美内蕴,体现出中国传统文艺的审美取向及独特精神。高逸范畴由起初的人物品鉴及书画批评术语逐渐浸入古代文论场域,成为古代诗学的一个重要审美范畴和观念,体现出文质并茂的审美特质,亦表现出尚文与尚质的双维审美取向。从本质上看,中国古代诗学中的高逸观念的审美特质是文质并茂的,既重视形式,又超越形式,更重内在精神与气韵,而这种审美特质的形成,一方面是缘于高逸范畴自身的学理逻辑,另一方面则是缘于中古文论中的文质观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逸 诗学 文质并茂 尚质 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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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视域下“双高”建设院校工匠精神的培育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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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启红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第2期101-103,共3页
基于"课程思政"培养"德技并重"人才的育人理念,以深化"双高"建设院校课程改革为目标,通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统筹校政企德育资源、搭建互联网+"课程思政"深度融合新平台、实施"... 基于"课程思政"培养"德技并重"人才的育人理念,以深化"双高"建设院校课程改革为目标,通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统筹校政企德育资源、搭建互联网+"课程思政"深度融合新平台、实施"8字螺旋"课程诊改等举措,探究"双高"建设院校培育"大国工匠"的有效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课程思政 双高 工匠精神 德技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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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艺术设计“艺匠并重”模式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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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驰 《景德镇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36-39,共4页
“艺匠并重”是基于陶瓷艺术设计自身特点与时代因素适时提出的,在艺术性与工艺性相结合,面向实践、面向市场,应用陶瓷科技成果等方面有着显著优势,具有提升整体水平,促进可行性与创新性和转变观念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 艺匠并重 陶瓷艺术设计 工匠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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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散之画论的审美理念及儒道释互融的思想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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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慧茹 《美术观察》 北大核心 2024年第8期84-87,共4页
林散之是近现代诗书画兼善的艺术大家,尤以草书闻名于世。然正如他自言“诗一,画二,字老三”,事实上,林散之的绘画成就亦是斐然可观。他自幼习画,后师从黄宾虹,一生游览了众多名山大川,这为其艺术创作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灵感。与此同时,... 林散之是近现代诗书画兼善的艺术大家,尤以草书闻名于世。然正如他自言“诗一,画二,字老三”,事实上,林散之的绘画成就亦是斐然可观。他自幼习画,后师从黄宾虹,一生游览了众多名山大川,这为其艺术创作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灵感。与此同时,他对绘画理论也有诸多探讨,留下了不少谈画言论和论画诗。在这些言论和论画诗中,蕴涵了林散之师古与师造化并行的创新理念,以及形神并重的审美思想和儒、道、释互融的倾向。林散之的画学,既是他绘画实践的理论总结,更是他能于近现代众多书画家中脱颖而出并影响至今的原因所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林散之 画学思想 形神并重 儒道释互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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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体例中商法规则的编内与编外安排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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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健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26-134,共9页
民法规定私法领域的基本制度,商法在民法基本规则之上形成了独特的商法规范体系;同属私法的民法和商法存在互动衔接、互动交融。无论一国在立法体例上采取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在民法和商法具有统一适用规则的场合,作为提供基础制度的... 民法规定私法领域的基本制度,商法在民法基本规则之上形成了独特的商法规范体系;同属私法的民法和商法存在互动衔接、互动交融。无论一国在立法体例上采取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在民法和商法具有统一适用规则的场合,作为提供基础制度的民法基于法律的体系性,需要对民商法规则作出一体安排,即构成民法对商法规则的编内安排;在民法和商法不具有统一适用规则的场合,则需要在民法体例之外另行立法安排,即构成民法对商法规则的编外安排,商法典及大量商事单行法属此情形。因立法例的差异,民法与商法互动存有程度上的不同。民事立法编内安排商事规则应当以私法统一规则需求为前提基础,以具有法律适用意义为必要条件,以保持民法的"纯洁性"为核心。以该标准审视我国的《民法总则(草案)》,该草案对商事规则的安排存在"详略不当"的问题,需要及时修正以使民法为商事制度创新留有充分的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商法规则 民商分立 编内安排 编外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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