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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职务代理制度的体系化阐释
1
作者 冉克平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77-86,共10页
职务代理系以团体组织中的职位为基础且持续产生代理行为的特殊委托代理,其价值体系由团体自治与交易安全共同塑造。职务代理的职权范围可以依据法律、章程和交易习惯从相应的职务进行推断。针对职务代理职权范围,《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 职务代理系以团体组织中的职位为基础且持续产生代理行为的特殊委托代理,其价值体系由团体自治与交易安全共同塑造。职务代理的职权范围可以依据法律、章程和交易习惯从相应的职务进行推断。针对职务代理职权范围,《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1条通过“以日常交易为原则”与“以重大交易为例外”的立法设置使职务代理权的权限最大化。《民法典》第170条第2款从属于第172条表见代理的情况,职务代理权人逾越职权范围而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承担的可归责性属于组织风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职务代理权限范围的限制可以分为法定限制、约定且公示限制与约定不公示限制三种类型。在效力上,法定限制可以对抗善意相对人,但是约定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务代理 职权范围 组织风险 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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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义务的“激活”与“过去时间的扶养费”的有限可追索性
2
作者 徐国栋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4年第1期27-36,共10页
古罗马皇帝哥尔迪安的敕答开创了过去时间的扶养费的法律地位问题,将之降等,允许其成为和解的对象。虢多弗雷多把这一问题改造成时间错位问题,形成不诉追过去时间的扶养费构成不需要此等经济支持的表面证据的推理,以此保护扶养义务人并... 古罗马皇帝哥尔迪安的敕答开创了过去时间的扶养费的法律地位问题,将之降等,允许其成为和解的对象。虢多弗雷多把这一问题改造成时间错位问题,形成不诉追过去时间的扶养费构成不需要此等经济支持的表面证据的推理,以此保护扶养义务人并鼓励权利人自力更生。波坦诺明确提出了过去时间的扶养费不受追诉的原则,被至少被10部现代民法典采用。其中,《德国民法典》对这一问题作了最明确细致的规定,它原则上不许追索过去时间的扶养费,但允许一定的例外。《意大利民法典》的德译者把父母与其未成年子女的生活保持关系排除作为过去时间的扶养费不受追索的适用对象,强调了抚养与扶养、赡养的不同,甚有道理。王利明教授负责起草的民法典学者建议稿也采用了这一规则。有了这些作为基础,我国应通过司法解释确立过去时间的扶养费不可无限追索的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扶养 过去时间的扶养费 催告 第三人扶养 禁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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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同侵权限制规则的适用研究——以中日比较为中心 被引量:1
3
作者 张鹏 《知识产权》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86-106,共21页
我国等同侵权的判断规则主要是通过司法不断依个案之裁判而积累产生,并在要件构成上借鉴了不同国家的经验混合而成。这与日本法上等同侵权规则的发展路径十分类似。但日本自1998年确立等同侵权的五要件后,通过司法的渐进性发展与学说的... 我国等同侵权的判断规则主要是通过司法不断依个案之裁判而积累产生,并在要件构成上借鉴了不同国家的经验混合而成。这与日本法上等同侵权规则的发展路径十分类似。但日本自1998年确立等同侵权的五要件后,通过司法的渐进性发展与学说的整合性解释,基本在等同侵权的适用上形成了较为稳定的预期。与此相对照,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通过司法实践引入等同侵权的理念之后,尽管通过司法解释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判断标准,但仍缺乏对各个规则之间关系的体系化梳理,使得相关规则的适用难免缺乏稳定的预期。特别是实践中对等同侵权限制规定的不同看法业已构成了中日两国间最为显著的区别。而这些等同侵权限制规则适用上的差异背后又潜藏着中日两国对等同侵权法理基础的不同理解。鉴于此,本文尝试在参照日本相关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基于三个类别将等同侵权的限制规则予以体系化,即与公开换取保护相关的限制规则、与专利制度特殊体制相关的限制规则以及与专利权人之意思相关的限制规则,并结合等同侵权制度的法理基础思考我国等同侵权限制规则的发展方向,以期实现规则的重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等同侵权的限制规则 全部构成要件规则 捐献规则 已知替换性 禁止反悔规则 特意排除规则 假想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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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32条(禁止权利滥用)评注 被引量:6
4
作者 茅少伟 《中国应用法学》 2023年第1期201-212,共12页
《民法典》第132条明确规定了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该条既是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遵循的原则,也可以帮助界定权利滥用行为(可充当其他规则的要件)的意义;但其最重要的功能是在既有具体规范之外,因应实践发展需要,孵化独立、具体的补充性... 《民法典》第132条明确规定了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该条既是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遵循的原则,也可以帮助界定权利滥用行为(可充当其他规则的要件)的意义;但其最重要的功能是在既有具体规范之外,因应实践发展需要,孵化独立、具体的补充性禁止权利滥用规则。判断是否构成权利滥用的核心考量因素可以概括为三项:行为人享有权利,且有行使权利的外观;权利人滥用权利,即其行使权利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或者违反公序良俗;权利滥用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其中,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在私法上最为重要,主要包括不合比例地过度行使权利、矛盾行为或者背信行为以及违反公序良俗行使权利等情形。补充性禁止权利滥用规则的一般法律效果是权利限制和权利丧失。在现行法下,权利失效问题基本上可以在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之下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禁止权利滥用 诚实信用 公序良俗 权利失效 漏洞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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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反悔原则研究
5
作者 陈健 《电子知识产权》 2023年第4期13-29,共17页
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为获得专利权目的,限制其相对广泛的权利要求,禁止反悔原则禁止专利权人重新获得放弃主题的保护。美国禁止反悔的相关经典案例说明美国禁止反悔理论越来越严格,从而可以使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公示功能得到最大... 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为获得专利权目的,限制其相对广泛的权利要求,禁止反悔原则禁止专利权人重新获得放弃主题的保护。美国禁止反悔的相关经典案例说明美国禁止反悔理论越来越严格,从而可以使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公示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完善。同时在法院判定禁止反悔的程序中,适用禁止反悔的理由主要包括与可专利性相关的修改,主动放弃权利要求和无法解释权利要求的修改三种情况。与此相对应,专利权人反驳适用禁止反悔的抗辩事由,主要包括不可预见的后发技术和表达性修改。我国禁止反悔的相关法律规定,应结合美国的禁止反悔理论,对我国禁止反悔理论进行补充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禁止反悔 专利 抗辩 等同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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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禁止反悔原则体系化解释——法律基础、定位与完善 被引量:2
6
作者 李洁琼 《知识产权》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0期98-125,共28页
专利禁止反悔原则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法理基础,在法律定位上属于等同侵权的限制原则。禁止反悔原则适用于限缩性修改或陈述,其适用的首要条件是存在技术方案放弃的客观事实。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对于技术方案的放弃在外观上应当满足明... 专利禁止反悔原则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法理基础,在法律定位上属于等同侵权的限制原则。禁止反悔原则适用于限缩性修改或陈述,其适用的首要条件是存在技术方案放弃的客观事实。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对于技术方案的放弃在外观上应当满足明确性要求,其标准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合理相信其通过修改或陈述放弃了某一技术方案。只有以满足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要求为目的的限缩性修改或陈述才能够适用禁止反悔原则,但该原则的适用不以限缩性修改或陈述与专利权授予或维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前提。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受到“明确否定”例外的限制,“明确否定”应当是裁判者对限缩性修改或陈述本身的明示性不予认可。我国司法实践中禁止反悔原则属于“弹性禁止规则”,对于专利审查过程中未被放弃的技术内容,专利权人仍可主张等同侵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禁止反悔原则 等同原则 明确否定 弹性禁止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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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和行使效力
7
作者 宋成诚 《镇江高专学报》 2023年第4期39-43,共5页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决定权利的行使方式与效力。将优先购买权定性为形成权,一经行使即可在转让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形成有效合同,易实现维护公司人合性的目的。赋予转让股东反悔权,不影响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定性。承认股权转让合同有效,...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决定权利的行使方式与效力。将优先购买权定性为形成权,一经行使即可在转让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形成有效合同,易实现维护公司人合性的目的。赋予转让股东反悔权,不影响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定性。承认股权转让合同有效,赋予股东优先购买权物权性效力,可以保护其他股东与公司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优先购买权 形成权 反悔权 物权性先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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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美国专利无效的双轨制 被引量:8
8
作者 左萌 孙方涛 郭风顺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92-97,共6页
在美国可以通过行政途径挑战专利权的有效性,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挑战专利权的有效性,专利无效的双轨制同时也引发了程序之间的冲突。在分析两个途径各自结果的效力以及相互间的制约关系的基础上,与我国的专利无效制度进行了比较。
关键词 无效再审 重审 争点排除 禁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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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表及其适用——兼评《合同法》第50条 被引量:25
9
作者 李建华 许中缘 《法律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6期75-82,共8页
表见代表是指法人代表的行为虽然超越了法人的代表权限 ,但善意相对人基于一定外观相信其有代表法人之权而与之从事交易行为 ,该代表行为有效的制度。我国立法对这一制度的规定仅仅是开始 ,仍有许多配套规定亟待完善。
关键词 表见代表 表见代理 善意第三人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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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合同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问题 被引量:18
10
作者 穆圣庭 徐亮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3期287-291,共5页
保险合同的特殊性衍生了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合同对于诚信原则的要求远远大于其他合同,这体现在对投保人与保险人的特殊要求。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的要求主要是如实告知与履行保证,对保险人的要求则主要是弃权与禁止反言,我国保险法上对... 保险合同的特殊性衍生了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合同对于诚信原则的要求远远大于其他合同,这体现在对投保人与保险人的特殊要求。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的要求主要是如实告知与履行保证,对保险人的要求则主要是弃权与禁止反言,我国保险法上对此均有一定的特殊反映,同时也存在不容忽视的立法缺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大诚信原则 如实告知 履行保证 弃权 禁止反言 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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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制度中第三人信赖合理性的判断及弹性化机制的应用 被引量:11
11
作者 吴国喆 张飞虎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90-96,共7页
表见代理制度中第三人的信赖合理性标准应界定为以合理错误为已足,而在具体判断时,则采用在斟酌具体情事的基础上比较一般理性行为人的行为方式来确定,因而具有法律判断的属性,这就必须综合多种因素,其结论必然是弹性化处理,这一方面体... 表见代理制度中第三人的信赖合理性标准应界定为以合理错误为已足,而在具体判断时,则采用在斟酌具体情事的基础上比较一般理性行为人的行为方式来确定,因而具有法律判断的属性,这就必须综合多种因素,其结论必然是弹性化处理,这一方面体现在生活事实的法律判断本身具有适度的弹性,另一方面体现在信赖合理性与可归责性之间相互影响,因而需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来调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表见代理制度 合理错误 信赖合理性 弹性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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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共同债务“时间”推定规则 被引量:4
12
作者 李霞 曹相见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44-52,共9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确立"时间"推定规则的司法效果极不统一:有的法院直接适用,但会导致对非举债方的不公平;有的法院间接拒绝,继而向其他认定标准回归;一、二审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确立"时间"推定规则的司法效果极不统一:有的法院直接适用,但会导致对非举债方的不公平;有的法院间接拒绝,继而向其他认定标准回归;一、二审法院也常常做出相反判决。就规范意义而言,"时间"推定规则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体系中的一环,是调整夫妻债务外部关系的规范,应适用于超越日常家事范围的情形。基于婚姻家庭法上人身规则的特性,"时间"推定规则原则上推定夫妻债务为共同债务,但排除婚前个人债务、专属于一方的债务以及无偿行为所生债务。在债权人非为善意时,适用推定过错规则,免除非举债方的举证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时间”推定规则 表见代理 日常家事代理 人身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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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券市场公开承诺的监管 被引量:3
13
作者 杨海静 万国华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64-78,共15页
证券市场公开承诺的监管应在类型化的前提下依对公众之单方允诺之法理逻辑展开。该类承诺究其本质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私的法律关系,却由于证券市场的特殊性,超越了相互制约和自主抗辩的私法自治理念,具有了外部监管和强制监管的正当性... 证券市场公开承诺的监管应在类型化的前提下依对公众之单方允诺之法理逻辑展开。该类承诺究其本质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私的法律关系,却由于证券市场的特殊性,超越了相互制约和自主抗辩的私法自治理念,具有了外部监管和强制监管的正当性。公开承诺的监管体系和制度承袭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特征,表现为政府监管强势,自律监管较弱。《证券法》修改在构建公开承诺的监管制度时,应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将有限的政府监管放在利用公开承诺实施欺诈交易的行为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开承诺 允诺禁反言 单方允诺 反欺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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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外观原则及其类型研究 被引量:21
14
作者 丁晓春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43-49,共7页
权利外观是指某一事实上不存在的权利在外部呈现出存在的表象。它是一个广泛涉及民法、商法等领域的法律概念。权利外观原则的意义和目的在于保护交易安全。它以研究信赖保护的前提要件为内容,发挥着法律解释和法律类推的作用,对法律续... 权利外观是指某一事实上不存在的权利在外部呈现出存在的表象。它是一个广泛涉及民法、商法等领域的法律概念。权利外观原则的意义和目的在于保护交易安全。它以研究信赖保护的前提要件为内容,发挥着法律解释和法律类推的作用,对法律续造也有着不容忽视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外观 信赖保护 善意取得 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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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体系构造探究 被引量:10
15
作者 张驰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127-138,共12页
表见代理是为维护善意相对人信赖利益而设计的广义无权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不同,其主要特点是允许相对人直接要求本人承担有权代理后果。表见代理虽有不同类型,但以信赖代理人享有或持续享有代理权或信赖本人有授权外观为基础,适用时除... 表见代理是为维护善意相对人信赖利益而设计的广义无权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不同,其主要特点是允许相对人直接要求本人承担有权代理后果。表见代理虽有不同类型,但以信赖代理人享有或持续享有代理权或信赖本人有授权外观为基础,适用时除了需要考察有代理外观而无实质授权的客观要件外,更需合理认定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这一主观要件,并应明确由本人负相对人非善意证明责任,相对人则需证明自己无过失,以充分兼顾和平衡各方利益,使表见代理制度的效用得到发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 善意相对人 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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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效控制原则在南沙群岛争端中的不可适用性 被引量:3
16
作者 周江 左雯洁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3年第2期60-66,共7页
有效控制原则是国际法院在解决各当事国所提交的领土争端的司法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项特定的裁判规则,其须满足两项要件———取得控制的意图和实际有效的控制行为。而且,该原则在适用上须优先考虑权利的合法所有者,严格排除非法占... 有效控制原则是国际法院在解决各当事国所提交的领土争端的司法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项特定的裁判规则,其须满足两项要件———取得控制的意图和实际有效的控制行为。而且,该原则在适用上须优先考虑权利的合法所有者,严格排除非法占领行为并结合禁止反言原则。结合上述条件,有效控制原则不能作为解决南沙群岛争端的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有效控制原则 适用条件 禁止反言原则 南沙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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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庭前会议制度的功能、程序及其改进 被引量:2
17
作者 刘根 习剑平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75-80,共6页
庭前会议制度是中国特色的刑事诉讼制度的创新。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开庭审理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控辩双方就与审判有关的问题举行会议,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现行庭前会议制度具有争点整理、争议解决、程序分流功能,但制度设计比较粗... 庭前会议制度是中国特色的刑事诉讼制度的创新。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开庭审理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控辩双方就与审判有关的问题举行会议,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现行庭前会议制度具有争点整理、争议解决、程序分流功能,但制度设计比较粗糙,故需要在立法上予以改造,坚持审判中心主义,处理好庭前会议与法庭审理的关系,建立证据开示制度,引入禁止反言原则,增加非法证据的排除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庭前会议 审判中心主义 证据开示 禁止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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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诺禁反言”原则研究 被引量:6
18
作者 陈融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0期132-136,共5页
"允诺禁反言"是英美契约法的独特内容,它以受诺人的"信赖损失"为基础而追究允诺人的法律责任。该原则兴起于19世纪末的司法实践,并在20世纪得以确立,美国《契约法重述》对该原则有明确的规定。英美两国契约法对&qu... "允诺禁反言"是英美契约法的独特内容,它以受诺人的"信赖损失"为基础而追究允诺人的法律责任。该原则兴起于19世纪末的司法实践,并在20世纪得以确立,美国《契约法重述》对该原则有明确的规定。英美两国契约法对"允诺禁反言"原则的适用不一样,对其法律性质的定位也不一样。"允诺禁反言"无疑是对约因法理的重要挑战,但它并不能完全取代"约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允诺禁反言 约因 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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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司担保中的无权代理--基于裁判分歧的展开和分析 被引量:6
19
作者 高圣平 《商业经济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57-68,共12页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作出。《公司法》第16条既是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限的法定限制,也是对代理人代理权限的法定限制。如此,担保代理权的外观就包括公司担保决议与代理权授予行为。代理人无权代理,...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作出。《公司法》第16条既是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限的法定限制,也是对代理人代理权限的法定限制。如此,担保代理权的外观就包括公司担保决议与代理权授予行为。代理人无权代理,以公司名义与相对人订立担保合同,未经公司以适格的公司担保决议追认,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不管担保合同是否有效,其法律后果均不由公司承受。此时,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无代理权,在主观上应属恶意,仅得向有过错的无权代理人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的法律后果应类推适用《民法典》第171条无权代理规则,公司享有追认与否的选择权。公司选择追认的,担保合同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拒绝追认的,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相对人按照各自的过错分担相对人所受损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担保 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审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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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的经济分析 被引量:6
20
作者 石必胜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108-113,共6页
表见代理的基本价值取向是效率,即以最小的预防成本预防表见代理纠纷的发生,从而促进交易并降低社会成本。表见代理是否成立,应当取决于相对人预防成本是否比本人的更大。相对人的善意无过失,可界定为相对人投入了不低于最佳预防的预防... 表见代理的基本价值取向是效率,即以最小的预防成本预防表见代理纠纷的发生,从而促进交易并降低社会成本。表见代理是否成立,应当取决于相对人预防成本是否比本人的更大。相对人的善意无过失,可界定为相对人投入了不低于最佳预防的预防成本。经济分析表明,表见代理的适用不以本人过失为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表见代理 经济分析 社会成本 预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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