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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义学视野下保理合同的规范要旨及裁判路径
1
作者 张文胜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22-26,70,共6页
作为非典型担保的一种形态,保理合同在《民法典》中以专章的形式加以规定,不仅为建立规范的保理合同裁判规则提供了法律支持,更是彰显了其在我国合同体系中的独立地位。在法教义学视野下对保理合同的规范要旨和裁判规则进行深入的探究,... 作为非典型担保的一种形态,保理合同在《民法典》中以专章的形式加以规定,不仅为建立规范的保理合同裁判规则提供了法律支持,更是彰显了其在我国合同体系中的独立地位。在法教义学视野下对保理合同的规范要旨和裁判规则进行深入的探究,既有利于在理论上厘清保理合同的法律属性和明晰其法律构造,更有利于在实务界建立统一的裁判规则,从而改善当前营商环境,以促进我国保理业的良性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理合同 应收账款 债权转让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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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理中应收账款多重转让的优先顺位——以《民法典》第768条为中心
2
作者 黄泽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论丛》 2024年第2期63-71,共9页
《民法典》第768条可适用于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二者发生权利竞存时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该条属于保理合同下应收账款多重让与清偿顺位的特殊规定,不能类推适用于一般的多重债权让与。该条之“登记”应采对抗主义,在与《担保... 《民法典》第768条可适用于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二者发生权利竞存时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该条属于保理合同下应收账款多重让与清偿顺位的特殊规定,不能类推适用于一般的多重债权让与。该条之“登记”应采对抗主义,在与《担保制度解释》第66条进行衔接时,应注意登记在一般债权让与、应收账款质押和保理中的不同效力。“通知”既属于应收账款债权让与对债务人发生效力的要件,也具备对抗第三人之效力。对于债权比例分割规则,可以从应收账款债权的本质,债权平等性原则,债务人的保护视角和保理人的地位视角寻找其正当性基础。债权比例分割规则应仅适用于保理场合下的债权让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应收账款转让 优先顺位 对抗要件 债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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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应收账款多重转让中的公示对抗问题——以《民法典》第768条为中心
3
作者 陈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论丛》 2023年第5期98-109,共12页
《民法典》第768条确立了应收账款多重转让的顺位规则,采取的是公示对抗主义。因保理在性质上均为债权让与,根据类似法律关系类似处理的原则,一般应收账款的多重转让也可类推适用《民法典》第768条的规定。公示对抗主义运用于应收账款... 《民法典》第768条确立了应收账款多重转让的顺位规则,采取的是公示对抗主义。因保理在性质上均为债权让与,根据类似法律关系类似处理的原则,一般应收账款的多重转让也可类推适用《民法典》第768条的规定。公示对抗主义运用于应收账款的多重转让可能产生与传统债权处分理论的矛盾,对此应区分现有应收账款和将有应收账款进行理论构造。现有应收账款于转让合同生效时移转于受让人,但后受让人可基于善意再次取得应收账款。因公示能够阻止后续善意取得的发生,故可作为顺位标准。将有应收账款于其实际产生时方移转于受让人,故数次转让在其实际产生时同时生效。公示优先的理据在于公示赋予了先受让人请求转让将有应收账款的债权以对抗力,能够否定后续处分的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理 债权让与 现有应收账款 将有应收账款 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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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际保理法律机制探究 被引量:6
4
作者 尹利剑 《经济经纬》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154-156,共3页
我国办理国际保理的规模尚小。国际保理业务的一些通行做法与我国国内法律环境“不兼容”是影响其发展的关键因素。笔者在探究了由我国《合同法》确立的商事债权让与制度的基础上,分析以此制度作为我国国际保理的法律规范不能完全适应... 我国办理国际保理的规模尚小。国际保理业务的一些通行做法与我国国内法律环境“不兼容”是影响其发展的关键因素。笔者在探究了由我国《合同法》确立的商事债权让与制度的基础上,分析以此制度作为我国国际保理的法律规范不能完全适应保理实务和国际惯例的要求。其中对未来发生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效力、禁转约定的抗辩、隐蔽性保理在我国法律体系下所遭遇的不适及就应收账转让引起的权利冲突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修正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保理 应收账款 债权让与 国际保理业务 法律机制 债权让与制度 债权转让 《合同法》 法律环境 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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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3
5
作者 向雅萍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3期41-44,共4页
目前,保理业务已取代信用证成为欧美国家间主要的贸易结算方式。发展国际保理有利于我国外贸的发展,有利于我国参与国际竞争。我国尚无有关保理业务的专门法,这是发展保理业务的法律障碍。完善我国保理业务的法律制度,一是要以《合同法... 目前,保理业务已取代信用证成为欧美国家间主要的贸易结算方式。发展国际保理有利于我国外贸的发展,有利于我国参与国际竞争。我国尚无有关保理业务的专门法,这是发展保理业务的法律障碍。完善我国保理业务的法律制度,一是要以《合同法》的债权转让为基础,制定保理的专门法;二是要加强对保理业务的监管;三是要完善配套法规,改善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法制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理 国际保理业务 债权让与 应收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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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中应收账款转让法律性质的重新定位——以UNCITRAL动产担保交易示范法及指南为视角 被引量:2
6
作者 王欣 吴学敏 《吉林金融研究》 2019年第6期66-72,共7页
我国保理业务蓬勃发展的同时,相关的保理业务纠纷案件数量也大幅增长,出现了很多司法实践疑难点。背后的重要原因在于对保理业务法律性质认识不清及相应的保理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界定模糊。通说将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转让一概认定为传统... 我国保理业务蓬勃发展的同时,相关的保理业务纠纷案件数量也大幅增长,出现了很多司法实践疑难点。背后的重要原因在于对保理业务法律性质认识不清及相应的保理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界定模糊。通说将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转让一概认定为传统民法中的债权转让,笔者认为对于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转让的法律性质应予重新定位。结合实践中保理业务的特征以及对涉及应收账款转让的最新国际规范性文件UNCITRAL动产担保交易示范法及其颁布指南的梳理与分析,笔者提出,根据卖方还是保理商最终承担应收账款收回的风险,可将保理区分为债权转让型保理(彻底转让)及债权让与担保型保理(担保性转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理 应收账款 UNCITRAL示范法 应收账款彻底转让 应收账款让与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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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的会计处理探讨
7
作者 刘枥铠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9年第4期75-77,共3页
对应收帐款证券化融资的应收账款让售和应收账款抵借两个方面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关键词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 应收账款让售 应收账款抵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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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应收账款”作为权利质权标的的合理性——兼与梁慧星先生关于“应收账款”质押问题的商榷 被引量:3
8
作者 龚晋 《北京教育学院学报》 2007年第4期64-69,共6页
本文从对权利质押行为的一般法理分析着手,针对物权法草案审议过程中关于是否将"应收账款"纳入权利质权标的范围这一问题,结合理论界之争鸣,国际、国内社会实践操作之现状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文还就梁慧星先生所作《是"... 本文从对权利质押行为的一般法理分析着手,针对物权法草案审议过程中关于是否将"应收账款"纳入权利质权标的范围这一问题,结合理论界之争鸣,国际、国内社会实践操作之现状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文还就梁慧星先生所作《是"债权转让",还是"权利质押"?》一文的主要观点进行了细致的理论分析,并通过与银行保理业务中对应收账款所做出的债权转让处理方式的对比,详尽论述了将企业"应收账款"作为权利质权标的这一立法举措的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质权 应收账款 债权转让 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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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理法律制度探究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2
9
作者 王勃晗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2期92-95,共4页
形成于上世纪60年代的保理在短短半个世纪里以十分迅猛的速度飞速发展,在发达国家,已经超过了信用证等传统结算工具的使用比例,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起草了《国际保理公约》来减少保理业务的国际化中产生的冲突。作为目前最大的保理业组织... 形成于上世纪60年代的保理在短短半个世纪里以十分迅猛的速度飞速发展,在发达国家,已经超过了信用证等传统结算工具的使用比例,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起草了《国际保理公约》来减少保理业务的国际化中产生的冲突。作为目前最大的保理业组织———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也制定了《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和《仲裁规则》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目前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拟定的《国际贸易中的应收帐款转让公约》也已经通过。这一切正向我们预示着,国际保理正在全球蔓延开来。作为贸易大国的中国,更应该吸收采纳这种金融服务产品。然而我国保理正处于起步阶段,为了推动我国保理的发展,了解国内发展的现状,建构我国的法律框架日益凸显重要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理 应收帐款 债权转让 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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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中应收账款让与之相关问题探析 被引量:6
10
作者 郑佳敏 《时代法学》 2018年第1期84-90,共7页
以应收账款让与为核心的商业保理是全球金融服务变革的主要推动者。商业保理作为信用金融的产物,其在商事交易领域中的实践需求与我国民法"债权让与"的基础规定存在冲突。主要体现为债权让与客体的定义狭窄、让与合同性质模... 以应收账款让与为核心的商业保理是全球金融服务变革的主要推动者。商业保理作为信用金融的产物,其在商事交易领域中的实践需求与我国民法"债权让与"的基础规定存在冲突。主要体现为债权让与客体的定义狭窄、让与合同性质模糊以及让与通知规定简陋等。从商事交易角度出发,如何完善"债权让与"制度便成为解决保理融资业务发展困境的首要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保理 应收账款 债权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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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比较法观点论债权让与之若干基本问题
11
作者 楊芳賢(Fang-Hsien Yang) 《臺大法學論叢》
本文对民法规定之债权让与之若干基本法律问题进行比较法之研究。本文分成四部分。首先导论部分,简要介绍债权让与之发展。其次,则说明一般债权之若干基本法律问题,包括民法第297条规定之债权让与通知之问题以及民法第299条规定之债... 本文对民法规定之债权让与之若干基本法律问题进行比较法之研究。本文分成四部分。首先导论部分,简要介绍债权让与之发展。其次,则说明一般债权之若干基本法律问题,包括民法第297条规定之债权让与通知之问题以及民法第299条规定之债权让与时,债务人得主张抗辩及抵销问题等。第三部分讨论将来债权让与之意义,并说明将来债权得为让与之标的之发展、将来债权让与之发生债权移转之时点、得通知将来债权让与之时点、将来债权让与与强制执行或破产程序之关系以及将来债权之重复让与之问题等。最後结论部分,总结本文若干观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將來之債權 將來之應收帳款 將來債權或應收帳款之讓與 讓與人 受讓人 債務人 將來債權讓與之通知 履行或清償 債務人之抗辯與抵銷 強制執行及破產程序 重複讓與時何一受讓人優先受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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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合同中应收账款多重转让规则的解释论 被引量:4
12
作者 潘运华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57-65,共9页
在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债权人就同一应收账款订立多个保理合同,致使多个保理人主张权利的,并不当然适用《民法典》第768条规定的优先顺位规则。若应收账款转让属于权利担保性的债权让与,则应根据《民法典》第768条的规定从解释论上认为... 在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债权人就同一应收账款订立多个保理合同,致使多个保理人主张权利的,并不当然适用《民法典》第768条规定的优先顺位规则。若应收账款转让属于权利担保性的债权让与,则应根据《民法典》第768条的规定从解释论上认为无需考虑保理人主观上的善意与否,在有登记的情形下由登记在先的保理人取得应收账款,在无登记但有通知的情形下由通知在先的保理人取得应收账款,在既无登记又无通知的情形下由不同保理人按照其提供的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的比例同等受偿。若应收账款转让属于权利移转性的债权让与,则应根据《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中债权让与的一般规范和法理逻辑由受让在先的保理人取得应收账款。对于债务人而言,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应收账款转让,均以通知作为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债务人无需考虑应收账款转让有无登记或者有无让与先后等因素,有权向通知在先的保理人为有效清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应收账款 多重转让 登记 通知 债务人 保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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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将来债权转让的规范基础与解释论构造 被引量:8
13
作者 赵申豪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45-155,共11页
《民法典》第761条的将来应收账款应当指将来债权,而非会计学上的将来应收账款。将来债权转让分为转让合同与转让行为。转让合同满足《民法典》第143条则有效,可期待性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过度转让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转让行为生... 《民法典》第761条的将来应收账款应当指将来债权,而非会计学上的将来应收账款。将来债权转让分为转让合同与转让行为。转让合同满足《民法典》第143条则有效,可期待性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过度转让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转让行为生效需满足“将来债权可特定”“登记公示”与“转让人有处分权”这三个要件。转让人虽然对于现实债权没有处分权,但对于将来债权具有处分权。基于交易安全之考量,将来债权转让行为的生效时间应采“溯及效果说”,溯及到登记时。转让人破产之时,受让人名义上享有将来债权,实际上享受不到破产保护效果,对此,受让人可以通过行使解除权来保护自身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将来应收账款 将来债权 债权转让 转让合同 转让行为 破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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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债权让与的法律分析 被引量:20
14
作者 黄斌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137-144,共8页
应收账款债权让与是国际保理业务法律关系的核心。对于国际保理中将来发生应收账款债权让与的效力,建议采取“折衷说”,即既需宽容对待保理中未来应收账款债权让与的效力,又非无条件地全部承认,而是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确认该种债权让与的... 应收账款债权让与是国际保理业务法律关系的核心。对于国际保理中将来发生应收账款债权让与的效力,建议采取“折衷说”,即既需宽容对待保理中未来应收账款债权让与的效力,又非无条件地全部承认,而是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确认该种债权让与的效力;对于限制转让之应收账款债权办理保理的法律后果,应区分一般民事债权让与和保理等特殊商事行为,对限制让与约定的对外效力做出不同规定。对于一般民事债权让与,该约定对于债权转让有约束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方。对于保理业务,则该限制性约定绝对不得对抗受让债权的保理商,保理商仍可获得有效债权;保理业务中保理商可能就同一应收账款债权与其他受让人、质权人等当事人发生权利冲突,建议建立应收账款债权让与及质押登记制度以解决权利冲突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保理 应收账效 债权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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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应收账款受让人与破产管理人的权利冲突
15
作者 谢菁菁 赵秀文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8期137-144,共8页
保理中的应收账款转让属于一般债权让与。在供应商破产的情况下,保理商对应收账款的权利与破产管理人的权利发生冲突。美国破产法和《统一商法典》对应收账款转让的调整值得我国破产法借鉴。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应收账款一般不应作为... 保理中的应收账款转让属于一般债权让与。在供应商破产的情况下,保理商对应收账款的权利与破产管理人的权利发生冲突。美国破产法和《统一商法典》对应收账款转让的调整值得我国破产法借鉴。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应收账款一般不应作为破产财团,破产管理人不应享有对保理合同的撤销权,保理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对该等权利清偿顺序的确定需要建立应收账款转让的适当公示程序,并应当进一步完善破产法中的相关规定,建立一般与例外以及对例外进行限定的完整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理 应收账款转让 破产 撤销权 抵销权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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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记但未通知的应收账款转让效力分析与法律续造 被引量:2
16
作者 杨丽美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60-172,共13页
区分原则是我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在应收帐款转让中,合同订立行为与应收帐款转让行为之间在成立要件和法律效果上存在着清晰的区分。作为处分行为之一种的应收帐款转让,无论是出于保障交易安全还是提高交易效率的需要,应... 区分原则是我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在应收帐款转让中,合同订立行为与应收帐款转让行为之间在成立要件和法律效果上存在着清晰的区分。作为处分行为之一种的应收帐款转让,无论是出于保障交易安全还是提高交易效率的需要,应当进行公示。通知的主要效力是“知悉”,因此通知不能作为应收帐款转让对第三人生效的要件。应追溯“应收账款”及其转让行为的性质本源,借鉴《民法典》区分原则下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生效主义,尊重法典编纂体系,以法律续造的形式解决已登记但未通知的应收账款转让效力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理 应收账款转让 登记 通知 法律续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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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债权叙作保理的法律规则之完善
17
作者 邹颖潇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9年第3期49-53,共5页
保理融资在金融实践中发展迅速,其中最核心的法律问题——将来债权之让与却一直有所争议,这在增加金融风险的同时亦无法全面保护保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完善将来债权叙作保理时的法律规则,首先要厘清与将来债权有关的概念,了解实践中... 保理融资在金融实践中发展迅速,其中最核心的法律问题——将来债权之让与却一直有所争议,这在增加金融风险的同时亦无法全面保护保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完善将来债权叙作保理时的法律规则,首先要厘清与将来债权有关的概念,了解实践中常见的以将来债权叙作保理的融资模型;其次需明确将来债权让与的法律前提,承认将来债权的可让与性;最后结合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在借鉴各国立法经验的情形下,针对将来债权叙作保理时遇到的特有的法律问题,逐一分析、各个击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将来债权 保理 债权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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