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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金融商品交易规制与处罚的新发展
被引量:
3
1
作者
张淼
《现代日本经济》
CSSCI
2010年第4期23-27,共5页
2006年,日本通过修改以及整合的方式,将证券等金融商品及交易行为的规制统一纳入《金融商品交易法》之中。这部《金融商品交易法》具有横贯性、弹性化、透明化和严格化的显著特征,不仅反映了日本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与成果,同时也以法律...
2006年,日本通过修改以及整合的方式,将证券等金融商品及交易行为的规制统一纳入《金融商品交易法》之中。这部《金融商品交易法》具有横贯性、弹性化、透明化和严格化的显著特征,不仅反映了日本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与成果,同时也以法律的形式对金融商品及其交易行为进行了约束,其后,又于2008年和2009年两次对该法律进行了修改。相比较原来的《证券交易法》等法律对相关犯罪的处罚,本次修法也表现出一定的新特点,也出现了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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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日本
金融商品
证券交易法
金融体制改革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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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日本应对高频交易的规制及启示
被引量:
2
2
作者
樊纪伟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7期65-70,共6页
日本高频交易起步很晚,但近年发展较快。为应对信息技术进步对日本金融及资本市场带来的影响、健全高频交易制度规范,2017年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引入高频交易规制。从具体内容看,日本版高频交易规制主要从强制...
日本高频交易起步很晚,但近年发展较快。为应对信息技术进步对日本金融及资本市场带来的影响、健全高频交易制度规范,2017年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引入高频交易规制。从具体内容看,日本版高频交易规制主要从强制登记制度、风险业务管理规制、强化监管等方面强化对高频交易行为的管制,以期减少高频交易负面影响。我国在构建高频交易规则时,可借鉴日本版高频交易规制,与我国高频交易情况相适的相应规制,包括高频交易行为人登记制度、风险业务管理体制,并强化对高频交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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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
高频交易行为
法律规制
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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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日本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经验与借鉴
被引量:
2
3
作者
胡经生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7期4-6,共3页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实施后,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规定更加清晰明确。日本通过对股份公司向50名以上的一般投资者发行或转让股票且金额超过1亿日元的行为,以及最近5年内达到资本金5亿日元及1000名以上股东人数的公司纳入监管等规定,来...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实施后,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规定更加清晰明确。日本通过对股份公司向50名以上的一般投资者发行或转让股票且金额超过1亿日元的行为,以及最近5年内达到资本金5亿日元及1000名以上股东人数的公司纳入监管等规定,来实施对1000家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日本的相关做法对我国探索建立非上市公众公司适度监管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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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上市公众公司
金融商品交易法
公开转让
适度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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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日本对欧盟金融商品投资者区分制度的借鉴与发展
4
作者
庄玉友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6期107-116,共10页
原来证券法制不区分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对其一体保护的做法,越来越不适应放松证券市场管制和加强投资者保护的趋势。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首先导入投资者区分制度,将投资者分为专业顾客、零售顾客和适格对方手,对不同投资者适...
原来证券法制不区分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对其一体保护的做法,越来越不适应放松证券市场管制和加强投资者保护的趋势。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首先导入投资者区分制度,将投资者分为专业顾客、零售顾客和适格对方手,对不同投资者适用不同的行为规制。日本在2006年《证券交易法》修改时参考欧盟的相关规定,也导入了该项制度并有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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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投资者区分
欧盟
金融工具市场指令
日本
金融商品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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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日本金商法对面向专业投资者市场的规制
5
作者
庄玉友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2期118-128,共11页
为了应对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日本金融厅提出了"金融、资本市场竞争力强化计划"。为了将此金融政策上升为法律,2008年3月4日,日本金融厅向国会提交了《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草案,对2006年刚刚修订的证券交易法并更名为金融商...
为了应对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日本金融厅提出了"金融、资本市场竞争力强化计划"。为了将此金融政策上升为法律,2008年3月4日,日本金融厅向国会提交了《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草案,对2006年刚刚修订的证券交易法并更名为金融商品交易法的相关金融法制进行修改,2008年6月6日,国会通过《部分修改金融商品交易法的法律案》。该法案为创设面向专业投资者的市场提供了法律依据,东京证券交易所据此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合作开设了TOKYO AIM市场,其相关的市场运作方式与法律框架对我国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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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日本
金融商品交易法
面向专业投资者市场
TOKYO
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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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法益视角下证券内幕交易罪主体范围的规范构造
被引量:
20
6
作者
赵姗姗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0期43-56,共14页
我国证券内幕交易罪的主体范围尚不清晰,现行法上数量繁多的规范采用了不同的主体识别标准,造成了实务中法律适用的难题。关于如何重构该罪主体的范围,当前我国学界存在"知悉"标准与"信义"标准之争,但实质依旧未摆...
我国证券内幕交易罪的主体范围尚不清晰,现行法上数量繁多的规范采用了不同的主体识别标准,造成了实务中法律适用的难题。关于如何重构该罪主体的范围,当前我国学界存在"知悉"标准与"信义"标准之争,但实质依旧未摆脱美国的模式。因中美两国法律传统的差异,美国诸多理论并不适合我国的司法实务。应当从我国犯罪论体系出发,从行为所侵害的法益(客体)角度划定证券内幕交易罪主体的外延。同时,应选择性地借鉴同样以法益视角划定主体范围的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的立法经验,尝试对我国证券内幕交易罪的主体范围进行规范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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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证券内幕交易罪
知情人
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日本法
金融商品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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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证券虚假陈述中因果关系认定与损害赔偿数额计算的日本模式——以东芝案为例
被引量:
3
7
作者
朱大明
《财经法学》
CSSCI
2022年第6期18-34,共17页
在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中,因果关系的认定与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是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我国法制度中的基本立场是严格区分交易因果关系与损失因果关系,力求精确计算损害赔偿数额。但是由于虚假陈述本身所具有的高度复杂性,从结果上来说...
在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中,因果关系的认定与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是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我国法制度中的基本立场是严格区分交易因果关系与损失因果关系,力求精确计算损害赔偿数额。但是由于虚假陈述本身所具有的高度复杂性,从结果上来说事实上存在许多的不确定性。日本法从理念上与我国存在巨大不同,在因果关系的认定以及具体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上大量采用了推定的方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说牺牲了精确性、提高了制度的效率。发生在2015年的东芝虚假陈述案是日本近年来发生的一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2022年3月福冈地方法院对东芝公司虚假陈述案做出的判决非常立体地呈现出日本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的立法理念与具体的法制度,为我国在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相关问题的处理上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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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虚假陈述
因果关系认定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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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日本对金融商品交易规制与处罚的新发展
被引量:
3
1
作者
张淼
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现代日本经济》
CSSCI
2010年第4期23-27,共5页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通过民事诉讼追回资产问题研究"(07JA820016)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国内立法问题比较研究"(09SFB2053)
文摘
2006年,日本通过修改以及整合的方式,将证券等金融商品及交易行为的规制统一纳入《金融商品交易法》之中。这部《金融商品交易法》具有横贯性、弹性化、透明化和严格化的显著特征,不仅反映了日本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与成果,同时也以法律的形式对金融商品及其交易行为进行了约束,其后,又于2008年和2009年两次对该法律进行了修改。相比较原来的《证券交易法》等法律对相关犯罪的处罚,本次修法也表现出一定的新特点,也出现了新的发展。
关键词
日本
金融商品
证券交易法
金融体制改革
立法
Keywords
japan
financial
instrument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Law
financial
reform
Legislation
分类号
F833.313.2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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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日本应对高频交易的规制及启示
被引量:
2
2
作者
樊纪伟
机构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出处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7期65-70,共6页
基金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课题"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法律规范与监管研究"(TJFX17-001)
文摘
日本高频交易起步很晚,但近年发展较快。为应对信息技术进步对日本金融及资本市场带来的影响、健全高频交易制度规范,2017年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引入高频交易规制。从具体内容看,日本版高频交易规制主要从强制登记制度、风险业务管理规制、强化监管等方面强化对高频交易行为的管制,以期减少高频交易负面影响。我国在构建高频交易规则时,可借鉴日本版高频交易规制,与我国高频交易情况相适的相应规制,包括高频交易行为人登记制度、风险业务管理体制,并强化对高频交易监管。
关键词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
高频交易行为
法律规制
登记制度
Keywords
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act of japan
high frequency trading
legal regulation
registration system
分类号
DF438.7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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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日本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经验与借鉴
被引量:
2
3
作者
胡经生
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处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7期4-6,共3页
文摘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实施后,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规定更加清晰明确。日本通过对股份公司向50名以上的一般投资者发行或转让股票且金额超过1亿日元的行为,以及最近5年内达到资本金5亿日元及1000名以上股东人数的公司纳入监管等规定,来实施对1000家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日本的相关做法对我国探索建立非上市公众公司适度监管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
非上市公众公司
金融商品交易法
公开转让
适度监管
Keywords
non-listed public companies
financial
instrument
and
exchange
act
public transferring
moderate regulation
分类号
F279.246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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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日本对欧盟金融商品投资者区分制度的借鉴与发展
4
作者
庄玉友
机构
温州大学金融研究院
出处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6期107-116,共10页
文摘
原来证券法制不区分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对其一体保护的做法,越来越不适应放松证券市场管制和加强投资者保护的趋势。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首先导入投资者区分制度,将投资者分为专业顾客、零售顾客和适格对方手,对不同投资者适用不同的行为规制。日本在2006年《证券交易法》修改时参考欧盟的相关规定,也导入了该项制度并有所发展。
关键词
投资者区分
欧盟
金融工具市场指令
日本
金融商品交易法
Keywords
Classification
of
the investors
EU
MiFID
japan
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s
act
分类号
D996.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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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日本金商法对面向专业投资者市场的规制
5
作者
庄玉友
机构
温州大学金融研究院
出处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2期118-128,共11页
基金
2009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09JZD0021):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经济秩序重构与中国的法律对策研究之子课题"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货币金融体制的变革及中国的法律对策"(李国安教授主持)
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09&ZD032):促进与保护我国海外投资的法律体制研究之子课题"促进中国海外投资的金融法律制度研究"(李国安教授主持)
文摘
为了应对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日本金融厅提出了"金融、资本市场竞争力强化计划"。为了将此金融政策上升为法律,2008年3月4日,日本金融厅向国会提交了《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草案,对2006年刚刚修订的证券交易法并更名为金融商品交易法的相关金融法制进行修改,2008年6月6日,国会通过《部分修改金融商品交易法的法律案》。该法案为创设面向专业投资者的市场提供了法律依据,东京证券交易所据此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合作开设了TOKYO AIM市场,其相关的市场运作方式与法律框架对我国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日本
金融商品交易法
面向专业投资者市场
TOKYO
AIM
Keywords
japan
ese,
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act
, Market Designed for Pr
of
essional Investors TOKYO AIM
分类号
DF438.7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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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法益视角下证券内幕交易罪主体范围的规范构造
被引量:
20
6
作者
赵姗姗
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0期43-56,共14页
基金
本文系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项目“中国资本市场刑法保护研究”(项目编号:17SFB2018)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我国证券内幕交易罪的主体范围尚不清晰,现行法上数量繁多的规范采用了不同的主体识别标准,造成了实务中法律适用的难题。关于如何重构该罪主体的范围,当前我国学界存在"知悉"标准与"信义"标准之争,但实质依旧未摆脱美国的模式。因中美两国法律传统的差异,美国诸多理论并不适合我国的司法实务。应当从我国犯罪论体系出发,从行为所侵害的法益(客体)角度划定证券内幕交易罪主体的外延。同时,应选择性地借鉴同样以法益视角划定主体范围的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的立法经验,尝试对我国证券内幕交易罪的主体范围进行规范重构。
关键词
证券内幕交易罪
知情人
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日本法
金融商品交易法
Keywords
The Crime
of
Insider Trading
Insider
Person Illegally Obtaining Insider Information
the Law
of
japan
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Law
分类号
DF62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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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证券虚假陈述中因果关系认定与损害赔偿数额计算的日本模式——以东芝案为例
被引量:
3
7
作者
朱大明
机构
东京大学法学政治学研究科
出处
《财经法学》
CSSCI
2022年第6期18-34,共17页
文摘
在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中,因果关系的认定与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是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我国法制度中的基本立场是严格区分交易因果关系与损失因果关系,力求精确计算损害赔偿数额。但是由于虚假陈述本身所具有的高度复杂性,从结果上来说事实上存在许多的不确定性。日本法从理念上与我国存在巨大不同,在因果关系的认定以及具体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上大量采用了推定的方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说牺牲了精确性、提高了制度的效率。发生在2015年的东芝虚假陈述案是日本近年来发生的一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2022年3月福冈地方法院对东芝公司虚假陈述案做出的判决非常立体地呈现出日本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的立法理念与具体的法制度,为我国在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相关问题的处理上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
关键词
虚假陈述
因果关系认定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
Keywords
false statement
determination
of
causation
japan
ese
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act
分类号
D922.287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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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日本对金融商品交易规制与处罚的新发展
张淼
《现代日本经济》
CSSCI
2010
3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日本应对高频交易的规制及启示
樊纪伟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
2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日本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经验与借鉴
胡经生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
2
下载PDF
职称材料
4
日本对欧盟金融商品投资者区分制度的借鉴与发展
庄玉友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5
日本金商法对面向专业投资者市场的规制
庄玉友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6
法益视角下证券内幕交易罪主体范围的规范构造
赵姗姗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
2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7
证券虚假陈述中因果关系认定与损害赔偿数额计算的日本模式——以东芝案为例
朱大明
《财经法学》
CSSCI
202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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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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