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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s civil law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 up in 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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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明 易军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09年第1期83-99,共17页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 up were launched in 1978, China's civil law has made progress in terms of both values and systems. Specifically, the status of the individual as the subject of private law has been gradually ...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 up were launched in 1978, China's civil law has made progress in terms of both values and systems. Specifically, the status of the individual as the subject of private law has been gradually established, the autonomy of private law as the cornerstone of civil law has been laid down, private interests and rights have been recognized and genuinely guaranteed, and the scientific nature of civil law has developed rapidly. However, there is still some room for improvement in degree of formal rationality of current civil law. Upholding the autonomy and formal and rational development of civil law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Chinese society. At the same time, it is necessary to preserve a certain degree of openness in civil law in order to overcome some inherent defects in formal rational law.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ivil law formal rationality CODIFICATION OPEN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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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理性与民法典——论中国民法典起草思路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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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茂年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5期83-90,共8页
民法典是民法形式理性的必然 ,它应当体现民法的价值理性。我国民法典的编纂 ,要做到符合民法的价值理性 ,在体例上应采改良的“现实主义” ,即基本采用现实主义体例 ,但又要汲取理想主义的思想 ,强调人格权的保护 ,以理性的民法典充分... 民法典是民法形式理性的必然 ,它应当体现民法的价值理性。我国民法典的编纂 ,要做到符合民法的价值理性 ,在体例上应采改良的“现实主义” ,即基本采用现实主义体例 ,但又要汲取理想主义的思想 ,强调人格权的保护 ,以理性的民法典充分体现民法的私权神圣、意思自治的灵魂 ,实现对人的终极关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民法典 形式理性 价值理性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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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之外的“理”——古今比较下的清代“盗贼自首”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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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晶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28-40,共13页
当代东亚各国的刑事自首制度均来自于我国古代,但因经过了法制现代化的洗礼,又与我国古代有较大差别。以《大清律例》为代表的我国古代法典,对自首之盗贼采取较当代各国更为宽容的处理方式。在自首后果上,大幅度减免刑罚;在自首主体方面... 当代东亚各国的刑事自首制度均来自于我国古代,但因经过了法制现代化的洗礼,又与我国古代有较大差别。以《大清律例》为代表的我国古代法典,对自首之盗贼采取较当代各国更为宽容的处理方式。在自首后果上,大幅度减免刑罚;在自首主体方面,"遣人代首"及"亲属首告"均等同于犯罪人本人自首;在自首的对象处,除官府外,亦可于事主处"首服";此外,明列一些"不准首"的项目。从表面上看,这一制度的具体规则似乎常常不符合形式逻辑,但在实质上,它却符合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中国人心中的情理、伦理,体现出一种超越逻辑并高于逻辑的独特法律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律例 盗律 自首 形式逻辑 法律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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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的特征与优势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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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佳友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08年第2期103-108,共6页
从民法典的内在构造和外在功能两个角度,可以将民法典的特征分为内在特征和外在特征两个层面。民法典的内生性优势包括法律容易为普通人所知晓、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灵活性三个层面。民法典的外在优势有法律渊源方面的开放性、双方权... 从民法典的内在构造和外在功能两个角度,可以将民法典的特征分为内在特征和外在特征两个层面。民法典的内生性优势包括法律容易为普通人所知晓、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灵活性三个层面。民法典的外在优势有法律渊源方面的开放性、双方权利义务平衡性和争端解决方面的经济性。因此,从中国近代以来的传统和当前的现实出发,法典化是当代中国实现法治目标的最优选择;而中国民法典在未来的最终出台也必将为中国法体系的"质地"增添现代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法律理性化 法律渊源 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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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未来民法典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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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费宏达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3期266-269,共4页
对于物权变动模式,中国《物权法》采取的是以债权形式主义为原则、以债权意思主义为例外的二元化立法模式。二元化立法模式将给未来中国民法典的协调性和一致性带来障碍,因而有必要建立一元化的物权变动模式。在保障交易安全和交易效率... 对于物权变动模式,中国《物权法》采取的是以债权形式主义为原则、以债权意思主义为例外的二元化立法模式。二元化立法模式将给未来中国民法典的协调性和一致性带来障碍,因而有必要建立一元化的物权变动模式。在保障交易安全和交易效率两个立法价值的视角下评析目前世界上3种主要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优劣,认为债权形式主义能更好地兼顾交易安全和效率,建议未来的中国民法典应当采取一元化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物权法 物权变动模式 物权形式主义 债权形式主义 债权意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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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本位在中国民法典制定中的定位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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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礼强 汪文珍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06年第5期12-17,共6页
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民法文化的逐渐生成孕育了对民法典的强烈需求。民法典为市民社会抵抗公权力不当侵入提供有力的武器。中国民法典当在坚持私主体权利本位的前提下,虑及社会及自然的和谐。在私主体权利本位价值取向的指导下,为中国... 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民法文化的逐渐生成孕育了对民法典的强烈需求。民法典为市民社会抵抗公权力不当侵入提供有力的武器。中国民法典当在坚持私主体权利本位的前提下,虑及社会及自然的和谐。在私主体权利本位价值取向的指导下,为中国民法典遴选原则、制度和具体规范。在民法典的总则编确认私主体权利本位性的私法自治原则,这是在民法典中实现自由价值的逻辑必然。以私主体权利本位兼顾社会的价值取向构设中国民法典体系是进化的理性的必然。中国民法典可由总则、权利、权利的保护三编构成,如此规定,不仅民法典层次清楚,逻辑了然,且与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论特别契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民法本位 私主体权利本位 进化的 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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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法法典化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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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蓓 黄硕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1期88-90,共3页
本文根据现阶段我们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还没有成型的分析,即一些学者提出的转型时期的具体情况,我们应对我国的民法法典化持冷静的思考。
关键词 民法典 法治 演进理性主义 建构理性主义 法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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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的形式、价值与中国民法典
8
作者 贾盛荣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4年第2期55-60,72,共7页
民法典是大陆法系国家民事法律系统化的传统,其表现为形式上的合理性,内容上储藏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以自由、平等为其基本要素,并以此规制着人类的社会秩序。中国一向缺乏私法传统,而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使民法典的制定成为客观上... 民法典是大陆法系国家民事法律系统化的传统,其表现为形式上的合理性,内容上储藏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以自由、平等为其基本要素,并以此规制着人类的社会秩序。中国一向缺乏私法传统,而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使民法典的制定成为客观上的需求。面对民法价值模式的变迁,确定我们的民法价值观的选择,以实现中国民法典目的和理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理性 内在价值 中国的社会背景 民汉模式 法典的使命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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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9
作者 殷炳华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第6期1-4,共4页
涉法涉诉信访是一种颇具中国特色的权利行为,之所以"问题化",甚至冲击司法机关的权威,确有其深层次的文化原因,包括政法文化传统对形式理性的排斥、民间法文化的深刻影响、实用理性主义的价值取向等等。探析这些原因并在此基... 涉法涉诉信访是一种颇具中国特色的权利行为,之所以"问题化",甚至冲击司法机关的权威,确有其深层次的文化原因,包括政法文化传统对形式理性的排斥、民间法文化的深刻影响、实用理性主义的价值取向等等。探析这些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对之策,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法涉诉信访 形式理性 民间法文化 实用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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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的去政策化和经济法的政策先行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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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绍伟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3期70-74,81,共6页
经济法奉行"政策先行",而《民法典》却取消了国家政策的法源资格。民法部门之所以对国家政策的法源资格采取否定态度,除了主观不信任之外,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民事立法对"自动售货机式"的形式理性主义的过度诉求。... 经济法奉行"政策先行",而《民法典》却取消了国家政策的法源资格。民法部门之所以对国家政策的法源资格采取否定态度,除了主观不信任之外,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民事立法对"自动售货机式"的形式理性主义的过度诉求。在解构机械化的形式理性主义的基础之上,比较分析民法典去政策化和经济法政策先行的历史缘由,重识国家政策之法源地位的合理性。随着国家政策法治化的不断推进,合法性与规范性逐渐成为国家政策的应有之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政策 民法典 法源 形式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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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总则立法中的纳税人主义及其制度体现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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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伟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19-132,共14页
在分散立法、集中编纂的模式下,税法总则立法是税法法典化的重要环节,其意义不仅在于统合税法规范体系,更为重要的是提炼税法的原则和立场。在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中国,纳税人主义是税法之魂,也是税法现代化的动力源泉,其核心即在于纳税... 在分散立法、集中编纂的模式下,税法总则立法是税法法典化的重要环节,其意义不仅在于统合税法规范体系,更为重要的是提炼税法的原则和立场。在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中国,纳税人主义是税法之魂,也是税法现代化的动力源泉,其核心即在于纳税人权利保护。有志于此,税法总则不宜满足于规范细节,而应在整体架构上有更多作为,如在税法形式方面,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维护权力机关对税收的专属立法权,保障税法本身的合法性;在税法内容方面,坚持公平分配税收负担,防止政府课税过度,维护税收的实质正义;在征收管理方面,坚持正当法律程序,严格依法征税;在实施保障方面,建立专门的纳税人保护机构,完善税务复议制度,同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构筑立体化维权机制。明确基本立场之后,总则对税法体系的统领才不至于迷失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税法典 税法总则 纳税人主义 形式理性 实质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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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法典化:基于比较法的全景式观察 被引量:105
12
作者 石佳友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4-36,共23页
中国民法典的编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法典化的本质在于法律渊源的理性化,法典通常以完备性和体系性为特征;但二者之间存在张力。法典的体系性具有相对性,体系性受制于法典在特定时期的经济... 中国民法典的编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法典化的本质在于法律渊源的理性化,法典通常以完备性和体系性为特征;但二者之间存在张力。法典的体系性具有相对性,体系性受制于法典在特定时期的经济社会功能。法典颁布后并不能阻挡单行法的大量衍生,"解法典化"现象的根源在于现代社会的复杂性所导致的立法膨胀。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当代,经济生活对法律可预见性和交易安全需求的不断增加;过度强调民商合一的结果是民法的商法化,民法的公平职能衰减。法典化将重塑立法与司法的关系,但法典化对法律的塑造力其实是有限的;法典的前途将主要取决于司法。法典化需同时具备政治合法性和技术合法性,要求政治家群体与法学家群体的良好互动与合作;在技术官僚主导的法典化框架之下,法典的编纂者会天然地倾向于更为稳妥的方案。法典化的最初动因是法律民族主义;在全球化时代,法律本身成为供当事人挑选的"商品";为提升本国法律的国际竞争力,法典化主动拥抱与纳入全球性"共同法"。在这一进程中,民法典对民族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的承继,亦是法典化所不能回避的使命。当代社会经济条件的深刻变化,使得"重新定义"法典化成为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法典化 体系性 法律渊源 法律理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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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形式理性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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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涛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2003年第5期92-95,共4页
形式理性是大陆法系发达国家民法学者普遍关注的重要理论问题。它是强调法律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的结果 ,也是使民法典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 ,形式理性作为一种科学的方法论对民法典内容与结构的设置具有决定意义。
关键词 民法典 形式理性 大陆法系 民法体系 立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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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不断,理还乱:民法典制定中民法与商法关系的再思考 被引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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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凯湘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07-125,共19页
民商分立或民商合一只能是形式意义上的划分,而非实质意义上的划分。就实质意义上的划分而言,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均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民商合一立法例,而只有民商分立的立法例。不同的立法例各有千秋,利弊互见,但就法律之于一... 民商分立或民商合一只能是形式意义上的划分,而非实质意义上的划分。就实质意义上的划分而言,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均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民商合一立法例,而只有民商分立的立法例。不同的立法例各有千秋,利弊互见,但就法律之于一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而言,仍然可得出孰优孰劣的判断。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制定有罗马法的基础,其形式理性都有相对确定的历史借鉴与传承依据,而商法典不同,它仅仅是社会现实需求的产物,是法律因应和解决社会问题的自然结果,而不是理性考量与逻辑推理的结果。迄今为止我国的立法机关并未明确采纳何种立法例,而已有的立法现象和事实并不能得出我国属于民商合一的立法例。尽快制定我国商事通则的目的在于解决商事单行法律群龙无首、互不协调的窘境,尽可能地在民法与商法之间建立通畅的互补关系,进而科学地、理性地区分民法与商法,提高商法的适用效率与效益,完善我国的私法法治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商分立 民商合一 商事通则 立法目的 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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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编纂的自然法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中心
15
作者 陈记平 《理论界》 2016年第5期90-99,共10页
《法国民法典》是以近代理性自然法为基础的法典,自然法的理论理性的思维方式和实践理性的自然法原则对法典的编纂产生了深刻影响。法典的自然法基础并不全是政治革命的结果,它离不开第三等级的支持、法学教育的准备和现实的社会需求。... 《法国民法典》是以近代理性自然法为基础的法典,自然法的理论理性的思维方式和实践理性的自然法原则对法典的编纂产生了深刻影响。法典的自然法基础并不全是政治革命的结果,它离不开第三等级的支持、法学教育的准备和现实的社会需求。法典的自然法化过程并不是只发生于启蒙时代,它是一个渐进发展的历史过程,最终在启蒙运动和大革命中得以完成。本文通过讨论法国民法典的自然法基础,揭示其对我国当前的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启示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国民法典 理性自然法 第三等级 自然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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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违约的侵权法规制——理性立场及其在《民法典》中的制度展开
16
作者 宫栋良 《西南法律评论》 2017年第1期129-152,共24页
引诱违约是民商事领域的一种重要侵权形态,侵权法介入该行为的规制,源于加强债权保护和维系市场伦理底线的双重考量。从内在合理性抑或外部功用性来看,侵权法对引诱违约的规制都应当保持谦抑品性。我国学界对此尚未有充分认知,各版民法... 引诱违约是民商事领域的一种重要侵权形态,侵权法介入该行为的规制,源于加强债权保护和维系市场伦理底线的双重考量。从内在合理性抑或外部功用性来看,侵权法对引诱违约的规制都应当保持谦抑品性。我国学界对此尚未有充分认知,各版民法典草案对该规定的设置也有疏漏。应通过引诱违约的区分机制、周延可行的免责条款以及能保证侵权法和合同法恰适衔接的责任设置,在制度构建中实践这一理性立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引诱违约 侵权法规制 理性立场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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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涅瓦的猫头鹰应该这样再次起飞——写在2021年第十四届海关法论坛征文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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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晖 《海关法评论》 2022年第1期I0001-I0009,561,共10页
海关法是国家实现更高水平开放的重要法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特别是自由贸易港、一带一路建设、口岸开放等,须臾离不开海关法,一部统一的海关法典有助于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 海关法是国家实现更高水平开放的重要法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特别是自由贸易港、一带一路建设、口岸开放等,须臾离不开海关法,一部统一的海关法典有助于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需要,海关法典不仅有利于总结我国海关法律成功经验和做法,扩大我国海关法的国际影响,保护国家的经济利益,也有利于域外认识我国海关法律制度,进一步扩大开放。海关法的法典化可充分借鉴《民法典》编纂的思路和步骤,将海关法法典化的基本思路界定为编订纂修式性质的法典编纂,是基于现行海关法律法规体系的整合,是介于起草和汇编之间的立法活动。这一基本思路维持了现有海关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也能在短时间内实现海关法的法典化,将海关法治的现代化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将海关法律制度创新和变革通过渐进的方式在未来逐步加以实现。海关法法典化的步骤更可复制《民法典》的步骤:第一步,制定海关法总则,作为未来海关法典的总则编;第二步,编纂海关法典各分编,及纂修现行《海关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食品安全法》,与海关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海关法典。这里最为困难的当是如何编纂一部海关法典总则编,其要害是找到海关法典编纂的“潘德克顿式”方法,这也是对海关法法典化的最大挑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关法 法典化 民法典 理性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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