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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层犯罪论本土化改造的缺憾与要阶论的提倡
1
作者 雍自元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5期107-115,共9页
阶层犯罪论中要件功能失衡、逻辑关系错乱、故意和过失的体系定位不明、出罪链条长、核心概念内涵艰涩。虽然国内阶层论者对该理论进行了改造,但都是在阶层论体系之内进行的修补与调整,无法解决阶层论固有的问题。吸收阶层论和要件论优... 阶层犯罪论中要件功能失衡、逻辑关系错乱、故意和过失的体系定位不明、出罪链条长、核心概念内涵艰涩。虽然国内阶层论者对该理论进行了改造,但都是在阶层论体系之内进行的修补与调整,无法解决阶层论固有的问题。吸收阶层论和要件论优长并克服二者缺陷的要阶论将违法、主体与责任作为犯罪构成的要件,各要件入罪联合,出罪独立,要件内部成罪要素和出罪要素两两观照。要阶论契合先客观后主观的认识规律,符合本国话语体系与思维习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构成 阶层论 要阶论 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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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之再反思 被引量:1
2
作者 姚建龙 刘兆炀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3年第4期63-80,共18页
对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批评与质疑由来已久,但是,自我国刑法学界引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以后,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才真正地迎来危机与挑战。无可否认,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确实为提升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逻辑性与精细化作出了不少贡献,但也... 对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批评与质疑由来已久,但是,自我国刑法学界引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以后,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才真正地迎来危机与挑战。无可否认,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确实为提升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逻辑性与精细化作出了不少贡献,但也存在着脱离中国语境、与理论发展和司法实践相割裂的问题。世界上绝不可能存在十全十美的犯罪构成理论,冷静下来深入思考不难发现,坚持我国现有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历史必然性仍在延续,其不仅获得了司法实践的充分肯定,而且是经过本土化改造所发展的理论。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与“三大体系”建设的时代课题下,是否有必要进行“推倒重来式”变革,在今天更有反思的意义。理性的路径应当是在继承与借鉴的基础上,坚持发展能够解决实践疑难问题且更加本土化的犯罪构成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努力提升中国刑法学的国际学术话语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构成理论 “三大体系” 本土化 四要件说 三阶层犯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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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无价值初论 被引量:10
3
作者 钊作俊 李勇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47-54,共8页
立足于规范评价的行为无价值与奠基于法益判断的结果无价值的对立及其争执,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不仅关系着违法性的评判,而且对犯罪论体系的建构亦具基础性价值,甚至已然超越了违法性领域,嵌入到整个刑法体系、刑法规范及刑法理念之中... 立足于规范评价的行为无价值与奠基于法益判断的结果无价值的对立及其争执,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不仅关系着违法性的评判,而且对犯罪论体系的建构亦具基础性价值,甚至已然超越了违法性领域,嵌入到整个刑法体系、刑法规范及刑法理念之中。中国学界急需在引介评鉴的基础之上进行深入研究。在全球化趋势及当今中国法治化征程中,结果无价值的提倡对于力避刑法中的泛道德主义倾向、有效平衡人权保障和社会保护机能,以及重构中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都具有相当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犯罪构成 犯罪论体系 价值 社会保护机能 犯罪构成理论 刑法理论 全球化趋势 泛道德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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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客观处罚条件刍议 被引量:20
4
作者 刘士心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67-73,共7页
客观处罚条件 ,是指犯罪成立之后 ,国家对犯罪进行刑罚处罚必须具备的某种客观事实条件 ,其实质是以某种客观条件的具备与否来限制国家刑罚权的发动。我国刑法应当引入客观处罚条件的概念 ,以完善犯罪构成 ,消除目前理论中的混乱。我国... 客观处罚条件 ,是指犯罪成立之后 ,国家对犯罪进行刑罚处罚必须具备的某种客观事实条件 ,其实质是以某种客观条件的具备与否来限制国家刑罚权的发动。我国刑法应当引入客观处罚条件的概念 ,以完善犯罪构成 ,消除目前理论中的混乱。我国刑法引入客观处罚条件的概念应当解决四个理论问题 :1 .客观处罚条件与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关系 ;2 .客观处罚条件与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关系 ;3.客观处罚条件与过失犯罪中危害结果的关系 ;4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 客观处罚条件 犯罪构成 理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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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改造研究的现场叙事——兼对一种改良论主张的若干评论 被引量:8
5
作者 付立庆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63-68,共6页
对于现行的犯罪构成理论,我国刑法学界存在维持论(维持现状)、改良论(修修补补)和重构论(推倒重来)三种倾向。"维持论"者在理论和实践上可能存在着"两头轻"问题,此种观点首先需要摒弃。改良论尽管较之维持论具有一... 对于现行的犯罪构成理论,我国刑法学界存在维持论(维持现状)、改良论(修修补补)和重构论(推倒重来)三种倾向。"维持论"者在理论和实践上可能存在着"两头轻"问题,此种观点首先需要摒弃。改良论尽管较之维持论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在立场上是不彻底的。事实上,改良论者的两点改良建议已经分别从外观和内容上具有了重构现有犯罪构成理论的朦胧韵味,应该将改良论的主张再向前推进一步,直接导入德日的阶层式体系作为我国重构犯罪论体系的目标。也就是说,应当坚持激进的重构论的主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构成 改良 重构 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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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次四要件犯罪构成论——兼议正当化行为的体系地位 被引量:16
6
作者 许发民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120-131,共12页
以解决正当化行为在犯罪论体系中地位不定,及其与犯罪构成关系不明为突破口;以反映定罪过程、权力与权利的平衡以及对抗制的诉讼程序特点为价值立场;兼顾中国已有的理论与实务情况,主张在我国犯罪构成论的应有结构为两层次四要件犯罪构... 以解决正当化行为在犯罪论体系中地位不定,及其与犯罪构成关系不明为突破口;以反映定罪过程、权力与权利的平衡以及对抗制的诉讼程序特点为价值立场;兼顾中国已有的理论与实务情况,主张在我国犯罪构成论的应有结构为两层次四要件犯罪构成结构。此即:第一层次,三个要件,依次为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第二层次为犯罪客体一个要件,其中,正当化行为等作为排除犯罪客体的事由在此纳入犯罪构成要件之中。无此事由,犯罪即告成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构成论 二层次 四要件 正当化行为 关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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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完善探略 被引量:8
7
作者 陈建清 《法律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73-80,共8页
 定罪乃判定某一危害行为构成犯罪与否的认识活动,应当合乎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在这一认识活动中,危害行为是认识的客体,犯罪构成是认识的中介。传统犯罪构成理论将危害行为视为犯罪构成客观要件之一,混淆了认识客体和认识中介之间的界...  定罪乃判定某一危害行为构成犯罪与否的认识活动,应当合乎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在这一认识活动中,危害行为是认识的客体,犯罪构成是认识的中介。传统犯罪构成理论将危害行为视为犯罪构成客观要件之一,混淆了认识客体和认识中介之间的界限。期待可能性成为犯罪构成主观要件之一具有理论和实践的根据;犯罪目的是希望意志的核心,不是独立的主观要件;犯罪动机是独立于罪过心理而存在的选择性主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形成了犯罪构成系统的基本构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构成体系 中国 犯罪行为 犯罪特点 犯罪目的 犯罪主体 客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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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附民赔偿影响量刑之正当性——和谐司法视角下的被害人谅解制度 被引量:6
8
作者 葛治华 潘才敏 《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2期198-203,共6页
被害人谅解制度在实体和程序理论上有其依托。承认被害人的法益是其谅解得以影响量刑的根本。被害人谅解制度也呼应了恢复性司法的浪潮,有助于修复和维持和谐的社会关系,弥补犯罪行为给各方带来的损害;并由于其行使的自由性、主动性和... 被害人谅解制度在实体和程序理论上有其依托。承认被害人的法益是其谅解得以影响量刑的根本。被害人谅解制度也呼应了恢复性司法的浪潮,有助于修复和维持和谐的社会关系,弥补犯罪行为给各方带来的损害;并由于其行使的自由性、主动性和作用的有限性,利于被害人得到足额的物质赔偿或补偿,削弱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及其重返社会的障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恢复性司法 犯罪构成 法益说 被害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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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在大陆法系犯罪构成论体系中的地位 被引量:1
9
作者 张亚平 郑永川 《天津法学》 2014年第1期25-30,共6页
在大陆法系犯罪构成论中,麦耶的三阶层(又称三要件)犯罪构成论体系影响最为深远,是一个较为科学和完善的理论体系。故以麦耶体系为框架,探讨故意的地位,实则是探讨故意在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要件中的地位。然而,故意的地位... 在大陆法系犯罪构成论中,麦耶的三阶层(又称三要件)犯罪构成论体系影响最为深远,是一个较为科学和完善的理论体系。故以麦耶体系为框架,探讨故意的地位,实则是探讨故意在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要件中的地位。然而,故意的地位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学者们的观点也莫衷一是,所以有必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梳理。以三要件之间的特殊关系为视角,可以得出故意不仅属于责任要素,也属于构成要件要素和主观违法性要素的结论。但是,故意在三要件中的内涵存有差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故意 犯罪构成论 构成要件 违法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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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与反思:犯罪构成理论和犯罪构成体系的机制分析再探 被引量:1
10
作者 彭辉 王志勇 《宜宾学院学报》 2004年第4期27-30,共4页
犯罪构成理论和犯罪构成体系是近年来刑法学犯罪论部分研究的基准与核心 ,被视为罪刑法定主义客观、具体的再现。本文从犯罪构成理论出发 ,从构成要件和要素 ,对刑罚权的制约等方面对犯罪构成体系学说和犯罪构成理论作了一些比较和考察 ... 犯罪构成理论和犯罪构成体系是近年来刑法学犯罪论部分研究的基准与核心 ,被视为罪刑法定主义客观、具体的再现。本文从犯罪构成理论出发 ,从构成要件和要素 ,对刑罚权的制约等方面对犯罪构成体系学说和犯罪构成理论作了一些比较和考察 ,反思了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存在的一些问题。借鉴大陆法系犯罪体系学说的合理精神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构成体系 犯罪构成理论 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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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事责任根据到刑事归责体系的知识迁移 被引量:4
11
作者 孙道萃 《时代法学》 2016年第6期57-66,共10页
我国确立了"犯罪构成是刑事责任的唯一(法律)根据"论断,并形成了刑事责任根据中心论的研究范式,但却"静态有余而动态不足"。面临罪责关系的虚无化、刑事责任动态研究薄弱、体系性认识混乱等现实困局,研究刑事责任... 我国确立了"犯罪构成是刑事责任的唯一(法律)根据"论断,并形成了刑事责任根据中心论的研究范式,但却"静态有余而动态不足"。面临罪责关系的虚无化、刑事责任动态研究薄弱、体系性认识混乱等现实困局,研究刑事责任动态归责成为必然。从刑事责任根据论到动态刑事责任归责体系的理论突围是刑事责任范畴实现知识转型的必由之路,应以罪责关系为理论原点,遵循静态研究与动态研究并重,导入刑事一体化理念及方法,整合协调正当化事由的体系定位与刑事责任归责体系的理论建构,突出正当化事由的归责意义与功能,建立由犯罪构成与正当化事由构成的刑事责任归责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责任根据 犯罪构成 正当化事由 刑事责任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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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理论若干问题梳理——兼论刑法知识的“地方性” 被引量:1
12
作者 卢建平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10年第6期80-84,共5页
犯罪是法律对于此类复杂社会现象的高度抽象,而刑法学、犯罪学和刑事司法又试图尽力将其还原成复杂的社会现实。在此高度抽象和复杂具象之间,产生了无数的理论和概念。无论是从历史发展的纵向还是从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和国际刑法的横向... 犯罪是法律对于此类复杂社会现象的高度抽象,而刑法学、犯罪学和刑事司法又试图尽力将其还原成复杂的社会现实。在此高度抽象和复杂具象之间,产生了无数的理论和概念。无论是从历史发展的纵向还是从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和国际刑法的横向比较,关于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或犯罪成立的理论从来就没有统一过,而是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态势。这也再次印证了法律连同其理论,都只是一种"地方性"和"限时性"的知识。任何理论总是对应着一定的问题,而问题的产生又跳不出具体的物质、文化、法律和制度条件的制约,跳不出特定的时空。制约不同,制度不同,时空不同,问题也不同,解决之道也有差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 构成理论 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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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学好刑法——法教义学视角下的刑法规范的逻辑 被引量:2
13
作者 杨春然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4期90-98,共9页
学好刑法学首先要掌握刑法法规内在的逻辑结构,这种结构既是规范的,也是实证的,其是法条本身演绎的结果,所反应的是实证法自身的思维。这种思维建构的基础就是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的分裂、违法与责任的分裂、法与禁止的分裂、正当化事由... 学好刑法学首先要掌握刑法法规内在的逻辑结构,这种结构既是规范的,也是实证的,其是法条本身演绎的结果,所反应的是实证法自身的思维。这种思维建构的基础就是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的分裂、违法与责任的分裂、法与禁止的分裂、正当化事由与免责事由的分裂,尽管这种分裂可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对绝大多数刑罚法规而言,这种分裂是没有问题的。概念是刑法规范的外衣,表达着刑法规范的内涵与外延,这样刑法就会与民法发生联系,处理这种联系的路径直接关系到刑法的适用结果。因此,熟记概念永远是学习好刑法的前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规范逻辑 三阶层犯罪论体系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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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犯罪论体系的流变及其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启示 被引量:2
14
作者 徐凯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09年第6期42-51,共10页
德国的犯罪论体系经过了漫长的孕育和演化过程,其间经历了古典犯罪论体系、新古典犯罪论体系、目的论体系、新古典暨目的论综合体系、目的理性体系。从学说史的角度来看,价值与体系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单向关系。不同的体系可以实现同... 德国的犯罪论体系经过了漫长的孕育和演化过程,其间经历了古典犯罪论体系、新古典犯罪论体系、目的论体系、新古典暨目的论综合体系、目的理性体系。从学说史的角度来看,价值与体系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单向关系。不同的体系可以实现同样的功能,相同的体系也可以为不同的价值目标服务。但是体系的不同也影响价值实现的效果。我国现有的犯罪构成理论已经无法很好地满足法治时代的价值需求,因此有除旧革新的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论体系 阶层 犯罪构成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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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竞合犯罪数评价标准的检讨与重构
15
作者 陈小彪 王玲 邹大宽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2期52-58,共7页
通说对于罪数评价标准采"犯罪构成说",而对想象竞合犯进行罪数评价时却偏向"行为说",标准相左的罪数评价导致混乱且有悖于罪刑法定原则和罪数的全面评价原则。改变理论困境须在罪数评价上真正坚持"犯罪构成说&... 通说对于罪数评价标准采"犯罪构成说",而对想象竞合犯进行罪数评价时却偏向"行为说",标准相左的罪数评价导致混乱且有悖于罪刑法定原则和罪数的全面评价原则。改变理论困境须在罪数评价上真正坚持"犯罪构成说":在法无特殊规定时,保持评价罪数与处断罪数的一致性,即对想象竞合犯评价为数罪,除刑法和司法解释例外规定需要"从一重罪处断"的情形,均应实行数罪并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想象竞合犯 罪数评价标准 数罪并罚 犯罪构成说 行为说 全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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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日刑法中“构成要件”内涵的解读
16
作者 李永升 陈元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3期55-60,共6页
自德日刑法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引进我国以来,我国传统的"平面式"的构成要件理论就开始遭到各方刑法学者的批判,更有甚者认为应该直接引进德日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取而代之。但是德日刑法中的"构成要件"与我国刑法... 自德日刑法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引进我国以来,我国传统的"平面式"的构成要件理论就开始遭到各方刑法学者的批判,更有甚者认为应该直接引进德日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取而代之。但是德日刑法中的"构成要件"与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都不能脱离刑法分则条文,只有这样才能完成犯罪类型化的任务,并进一步指导司法实践。所以德日刑法中的"构成要件"与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必然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在内涵上也不会有太大的区别,因此也没有必要采取"拿来主义",直接引进德日的犯罪构成理论来取代我国现有的犯罪构成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日刑法 构成要件 违法性 有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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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论与犯罪论关系论纲
17
作者 王充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69-73,共5页
从行为论与犯罪论的关系角度分析,中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是作为行为论的犯罪论,由于行为论被包括在犯罪构成理论中因而不具有独立的体系性地位,从而导致中国的犯罪构成理论难以充分实现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人权保障机能;而日本的犯罪论则... 从行为论与犯罪论的关系角度分析,中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是作为行为论的犯罪论,由于行为论被包括在犯罪构成理论中因而不具有独立的体系性地位,从而导致中国的犯罪构成理论难以充分实现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人权保障机能;而日本的犯罪论则是作为行为属性论的犯罪论,虽然犯罪论与行为论相互分离,但是由于现存的行为论难以实现它本应具有的理论和实践的机能,从而导致行为论的体系性地位低下。本文从中日犯罪论体系互补的立场出发,尝试对两国的行为论以及犯罪论体系进行了重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为论 犯罪论 犯罪构成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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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平民仁道”还是“精英霸道”——现代民主法治视野下犯罪构成理论的理性选择 被引量:1
18
作者 欧锦雄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第6期76-79,共4页
犯罪构成四要件说和德日犯罪三阶层论的学术对垒已成为目前我国刑法学界的主要争鸣态势。刑事审判的民主性决定了犯罪构成理论应具有通俗化、大众化的特性。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说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体现了民主法治的精神。德日犯罪成立... 犯罪构成四要件说和德日犯罪三阶层论的学术对垒已成为目前我国刑法学界的主要争鸣态势。刑事审判的民主性决定了犯罪构成理论应具有通俗化、大众化的特性。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说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体现了民主法治的精神。德日犯罪成立理论有着复杂深奥、晦涩难懂的品性,广大民众对这一理论难以理解,是一种与现代民主法治相违背的理论。现代民主法治呼唤大众化、平民化的犯罪构成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构成四要件说 德日犯罪三阶层论 现代民主法治 平民 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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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得逞”新议
19
作者 张永江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4期50-56,共7页
关于我国刑法典第23条第1款所规定的犯罪"未得逞"的含义,我国刑法学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即犯罪结果说、犯罪目的说和犯罪构成要件说。这三种观点都有片面性,难以解释所有犯罪的未遂犯。应该用"犯罪客体说"阐释犯罪&... 关于我国刑法典第23条第1款所规定的犯罪"未得逞"的含义,我国刑法学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即犯罪结果说、犯罪目的说和犯罪构成要件说。这三种观点都有片面性,难以解释所有犯罪的未遂犯。应该用"犯罪客体说"阐释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实行行为没有侵害到而只是威胁到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说"能对我国刑法学界通说所概括的四种犯罪既遂形态类型作出合理的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得逞 犯罪结果说 犯罪目的说 犯罪构成要件说 犯罪客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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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的历史分析
20
作者 许桂敏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4期57-62,共6页
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已不是移植的舶来品,而是本土化的核心理论。它在普及我国法学教育、指导司法实践活动、引导司法考试等方面做出了巨大历史贡献。但,任何一套犯罪成立理论体系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我们对待传统理论的瑕疵,应该以历... 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已不是移植的舶来品,而是本土化的核心理论。它在普及我国法学教育、指导司法实践活动、引导司法考试等方面做出了巨大历史贡献。但,任何一套犯罪成立理论体系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我们对待传统理论的瑕疵,应该以历史发展的眼光包容并完善它,而不是漠视其存在的历史前提,推倒重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构成 四要件理论 三阶层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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