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6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私人场所所有人对进入者之安全保障义务
1
作者 杨垠红 李良雄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2期46-50,共5页
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忽视了私人场所所有人对进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此美国法上关于土地所有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合理注意义务却有可借鉴的规范,我国应汲取其精华之处,肯定私人场所所有人对非法进入者、被许可人及被邀请... 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忽视了私人场所所有人对进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此美国法上关于土地所有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合理注意义务却有可借鉴的规范,我国应汲取其精华之处,肯定私人场所所有人对非法进入者、被许可人及被邀请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人场所所有人 注意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
下载PDF
明朝登州海防建设概述 被引量:1
2
作者 董健 《南昌教育学院学报》 2012年第5期194-,196,共2页
登州位于山东北部,地理位置极其险峻,为历朝历代兵家的必争之地,其位置与辽东半岛形成掎角之势,成为巩固京师的重要地域。登州在明朝的的海防建设与此时倭寇的进犯有着直接的关系,倭寇在山东的抢掠行为日趋猖獗,大肆的烧杀抢掠使得明朝... 登州位于山东北部,地理位置极其险峻,为历朝历代兵家的必争之地,其位置与辽东半岛形成掎角之势,成为巩固京师的重要地域。登州在明朝的的海防建设与此时倭寇的进犯有着直接的关系,倭寇在山东的抢掠行为日趋猖獗,大肆的烧杀抢掠使得明朝政府不得不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登州的海防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登州 海禁 卫所 登州营
下载PDF
输电线路工程预应力灌注桩防蚀设计及施工工艺 被引量:4
3
作者 谈磊 宁帅朋 韩丽婷 《电力工程技术》 2017年第6期63-67,共5页
盐渍土地区地下水腐蚀作用会严重降低输电线路工程桩基的耐久性。预应力灌注桩通过桩身增设预应力筋,采用有粘结后张法施加预应力,显著地改善了结构的耐久性。通过算例发现预应力筋的增设可以有效提高桩身裂缝控制等级,减少基础材料用... 盐渍土地区地下水腐蚀作用会严重降低输电线路工程桩基的耐久性。预应力灌注桩通过桩身增设预应力筋,采用有粘结后张法施加预应力,显著地改善了结构的耐久性。通过算例发现预应力筋的增设可以有效提高桩身裂缝控制等级,减少基础材料用量。采用复合材料护筒代替钢护筒,降低了工程造价,减少了现场工作量。本文给出了预应力灌注桩的设计方法、施工流程以及预应力钢筋笼的制作和力筋的张拉与锚固两项关键工艺的施工要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灌注桩 强腐 预应力 玻璃钢护筒 施工工艺
下载PDF
岩溶地区钻孔灌注桩施工技术的研究 被引量:2
4
作者 李虎 王鹏书 《江苏建筑》 2019年第4期80-82,共3页
现代建筑理念设计对于房屋设计内容越来越广阔,使用新技术越来越广泛,但是在房建工程中,钻孔灌注桩的施工仍较为常见,其特点包括承载力高、适用性强、设备简单、效益较优等;但另一方面传统的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工期长、工艺复杂、质量... 现代建筑理念设计对于房屋设计内容越来越广阔,使用新技术越来越广泛,但是在房建工程中,钻孔灌注桩的施工仍较为常见,其特点包括承载力高、适用性强、设备简单、效益较优等;但另一方面传统的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工期长、工艺复杂、质量可靠性低、对环境影响大等缺点也给施工带来较大难度;尤其是遇到不良地质(岩溶地区),容易出现偏孔、塌孔、卡钻等问题,施工质量更是难以保证,针对这一特点,该工程以具体案例为对象,研究了钻孔灌注桩在岩溶地区的施工技术与质量控制的相关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钻孔灌注桩 护筒 岩溶 溶洞
下载PDF
填石层潜孔锤全护筒跟管钻孔灌注桩施工技术 被引量:11
5
作者 雷斌 尚增弟 宋明智 《施工技术》 CAS 北大核心 2013年第S1期100-103,共4页
中海石油深水天然气珠海高栏终端场地处于深厚填石区,其4 000m3丙烷储罐设计采用钻孔灌注桩。前期采用冲击成孔,出现了钻进困难、易坍孔、泥浆漏失、孔内事故多、综合施工费用高等难题。针对场地深厚填石层的特点,本项目利用超大风压为... 中海石油深水天然气珠海高栏终端场地处于深厚填石区,其4 000m3丙烷储罐设计采用钻孔灌注桩。前期采用冲击成孔,出现了钻进困难、易坍孔、泥浆漏失、孔内事故多、综合施工费用高等难题。针对场地深厚填石层的特点,本项目利用超大风压为动力,采用大直径潜孔锤破岩、全护筒跟管钻进技术,达到了成孔速度快、桩身质量可靠、施工成本低、现场文明施工条件好等效果,实践表明填石层潜孔锤全护筒跟管钻孔灌注桩技术是合理可行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下工程 深厚填石层 大直径潜孔锤 钻进 全护筒跟管护壁 钻孔灌注桩桩 施工技术
下载PDF
公共场所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之检视
6
作者 尹进辉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6年第4期104-105,121,共3页
《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对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关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予以放宽,在一定程度上与社会期望契合。但透过实践不难发现,对公共场所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关规定仍存有较多争议和缺憾,故有必要对现有... 《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对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关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予以放宽,在一定程度上与社会期望契合。但透过实践不难发现,对公共场所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关规定仍存有较多争议和缺憾,故有必要对现有立法予以检视,以期对完善公共场所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制度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 公共场所管理人 现有立法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