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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违法抑或行政违法——一起非法采伐枯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的理性反思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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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兰香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0年第1期48-53,共6页
村民宁翔浩在已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但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了一棵已经枯死10年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樟树,被江西婺源县人民法院认定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而被判处了... 村民宁翔浩在已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但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了一棵已经枯死10年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樟树,被江西婺源县人民法院认定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而被判处了刑罚。本文认为,枯死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已失去了重点保护价值,不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范畴;宁翔浩非法采伐枯死樟树的行为没有侵犯刑法所保护的利益;宁翔浩的行为属于滥伐林木,不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而应属于违反行政许可的行政违法行为,只需对之进行行政处罚即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非法采伐 刑事违法 行政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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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实证研究——以中国裁判文书网305份裁判文书为样本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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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晋海 吕黄佳 《林业调查规划》 2018年第2期78-85,93,共9页
为保护我国的珍贵植物资源,对305份裁判文书进行统计与分析,结果表明: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多发生在林业资源丰富且经济水平比较低下的西南偏远地区;犯罪主体多为农民和无业人员,文化程度主要是初中以下,多为自然人犯罪... 为保护我国的珍贵植物资源,对305份裁判文书进行统计与分析,结果表明: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多发生在林业资源丰富且经济水平比较低下的西南偏远地区;犯罪主体多为农民和无业人员,文化程度主要是初中以下,多为自然人犯罪;犯罪动机主要是营利和自用;犯罪行为多是在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的采伐和毁坏行为;各地对犯罪对象范围的鉴定机构和鉴定标准存在不统一性;犯罪刑罚力度偏轻,缓刑适用率高,对罚金数额确定多由各地法院自由裁量,非刑罚措施适用较少,仅以树木的数量市场价值量刑,忽视了生态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实证研究 裁判文书 犯罪行为 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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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之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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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文燕 李聪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20年第5期129-132,共4页
我国《刑法》对国家重点保护的树木设置了单独罪名,体现了刑法领域对重点保护森林的保护。正是由于重点保护植物的特殊性,导致国家司法机关对行为人主观认定难,裁判结果出现争议,司法公正性受到质疑。因此,笔者从现实案例出发,以分析现... 我国《刑法》对国家重点保护的树木设置了单独罪名,体现了刑法领域对重点保护森林的保护。正是由于重点保护植物的特殊性,导致国家司法机关对行为人主观认定难,裁判结果出现争议,司法公正性受到质疑。因此,笔者从现实案例出发,以分析现行刑法中对故意的规定为基础,提出当行为人知道或者很有可能知道自己实施的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期望或者放任这种行为的产生,主观上就构成了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故意 认知因素 意志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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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司法认定及治理对策研究——基于200个判例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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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晓睿 《中国林业经济》 2018年第4期121-126,共6页
为更好地保护环境资源,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行为,通过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收集的5年间20个省200件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统计与分析。研究结果表明:近5年间,我国非法采伐、毁坏... 为更好地保护环境资源,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行为,通过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收集的5年间20个省200件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统计与分析。研究结果表明:近5年间,我国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数量呈大波浪式发展,案件发生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且以中年男性个人犯罪为主,销售树木牟取暴利为主要的犯罪动机;审判机关办案质量高,上诉率、再审率低,但存在"补植复绿"等量刑情节考虑不充分等问题。针对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审理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特点,提出应不断提高民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明确鉴定机构及鉴定标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建立和完善预防机制的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采伐 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行为特征 司法认定 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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