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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所得税的课税公平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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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磊 郭辉华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 1997年第1期30-33,共4页
实现税收制度的公平原则要以纳税人的支付能力为纳税依据。在反映支付能力诸因素中,唯有纳税人的收益最具客观代表性。所以,课以所得税在税收制度中最能发挥公平效应,从而实现税收的公平性。 一般来说,所得税收既能做到横向公平,也能体... 实现税收制度的公平原则要以纳税人的支付能力为纳税依据。在反映支付能力诸因素中,唯有纳税人的收益最具客观代表性。所以,课以所得税在税收制度中最能发挥公平效应,从而实现税收的公平性。 一般来说,所得税收既能做到横向公平,也能体现纵向公平。横向公平即指纳税条件相同的不同纳税人,其税收负担基本是相同的。纵向公平则指纳税条件不同的纳税人应得到不同的税收待遇,即所得多者多征税,所得少者少征税。 我国在征收所得税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未能充分发挥出所得税的课税公平效应。本文试就相关问题作概要的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所得税 公平效应 课税 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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