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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贪污案看间接正犯的实务认定
1
作者 李自刚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65-67,共3页
在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司法实践往往会根据“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理论一并按照《刑法》第26条的规定进行量刑处罚,而对于共同犯罪中是否存在间接正犯的问题在现实中却少有剥离和区分,导致判决罪责刑不相适应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据... 在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司法实践往往会根据“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理论一并按照《刑法》第26条的规定进行量刑处罚,而对于共同犯罪中是否存在间接正犯的问题在现实中却少有剥离和区分,导致判决罪责刑不相适应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据刑法的间接正犯理论,在利用者与被利用者共同参与的情况下,利用者利用被利用者的错误认识完成构成要件行为,被利用者存在事实认识错误,对利用者应认定为间接正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犯罪 部分行为全部责任 事实认识错误 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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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消极事实的模式化证明探析——以《民法典》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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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鸿飞 《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1期14-21,共8页
在我国《民法典》施行背景下,不难发现其中存在大量以“没有”或“无”为构成要件的民事消极事实。虽然理论界对消极事实早有探讨,并将其分为“描述性消极事实”和“评价性消极事实”,但目前民事消极事实仍存在界定标准模糊、证明模式... 在我国《民法典》施行背景下,不难发现其中存在大量以“没有”或“无”为构成要件的民事消极事实。虽然理论界对消极事实早有探讨,并将其分为“描述性消极事实”和“评价性消极事实”,但目前民事消极事实仍存在界定标准模糊、证明模式单一等困境。为了确保民事消极事实得以有效证明,应当打破消极事实不可证明的错误理念,以民事消极事实的特征为基准,将其类型区分为法定性消极事实和推定性消极事实,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的双重证明模式,以解决单一证明模式下的证明失灵;在法定性消极事实的基础上以是否需要转移证明责任为基准,探析直接性消极事实和间接性消极事实的证明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法定性消极事实 推定性消极事实 直接证明模式 间接证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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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电流间接控制的STATCOM系统仿真研究 被引量:8
3
作者 罗映红 张鹏 +1 位作者 周碧英 李俊贤 《现代电子技术》 2011年第12期154-156,共3页
静止同步补偿器(STATCOM)因具有无功补偿响应速度快、连续调节范围宽等优点,已经现代电力系统中重要的补偿设备之一。对不同控制策略STATCOM的补偿效果进行研究是该领域值得关注的关键问题。在此对STATCOM主电路进行四重化的结构优化,... 静止同步补偿器(STATCOM)因具有无功补偿响应速度快、连续调节范围宽等优点,已经现代电力系统中重要的补偿设备之一。对不同控制策略STATCOM的补偿效果进行研究是该领域值得关注的关键问题。在此对STATCOM主电路进行四重化的结构优化,有效降低谐波含量,控制策略上采用电流间接控制方法,在Matlab/Simulink平台上实现了补偿系统的建模和仿真,通过比较补偿前后系统功率因数的变化,验证了所采用控制策略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静止同步补偿器 电流间接控制 电流直接控制 柔性交流输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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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标准再探——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则第73条质疑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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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筱琦 段文波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70-76,共7页
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则的颁行,拉开了民事诉讼立法的序幕,似乎成为我们民事诉讼法制化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该规则却显露了我们在民事诉讼立法方面的重大缺漏。因而,试图借助证明标准,以小见大,透视我国民事诉讼立... 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则的颁行,拉开了民事诉讼立法的序幕,似乎成为我们民事诉讼法制化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该规则却显露了我们在民事诉讼立法方面的重大缺漏。因而,试图借助证明标准,以小见大,透视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中隐藏的、同时又是我们所熟视无睹的疾患,旨在提出一种重新解释第73条的思路,希望对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都有所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明标准 决定要素 要件事实 间接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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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COM的电流间接控制方法设计与实现 被引量:4
5
作者 尚宇 孙晓娟 高嵩 《微计算机信息》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6Z期156-158,共3页
本文介绍了基于数字信号处理(DSP)设计的静止无功发生器控制器的结构、功能、特点,具体分析了电流间接控制方法,详细介绍了控制方法及其编程实现,并通过仿真证明了电流间接控制方法的有效性。
关键词 柔性交流输电系 静止无功发生器 电流间接控制 数字信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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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静止无功发生器的控制方法设计与实现 被引量:1
6
作者 孙晓娟 冯晓华 郑长风 《西安工业大学学报》 CAS 2006年第6期526-528,532,共4页
为了提高静止无功发生器向电力系统输送无功功率的实时性与精确性,提出了一种基于数字信号处理(DSP)的电流间接控制方法,并利用这种方法设计了静止无功发生器的控制器.把采用该控制方法的静止无功发生器投入到一个出现故障的单机无穷大... 为了提高静止无功发生器向电力系统输送无功功率的实时性与精确性,提出了一种基于数字信号处理(DSP)的电流间接控制方法,并利用这种方法设计了静止无功发生器的控制器.把采用该控制方法的静止无功发生器投入到一个出现故障的单机无穷大系统进行分析和研究.仿真结果表明,这种电流间接控制方法可以在系统出现故障后大约6 s内快速、有效地改善电力系统的暂态稳定性,效果良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柔性交流输电 静止无功发生器 电流间接控制 数字信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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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静止无功发生器的控制方法研究 被引量:16
7
作者 杨晓萍 孙晓娟 《电机电器技术》 2004年第1期36-39,共4页
在新型静止无功发生器STATCOM基本原理与模型的基础上 ,理论分析了STATCOM的两类控制方法 :电流间接控制和电流直接控制 ,并且对这两种方法进行了基于TMS32 0F2 4 0DSP芯片的编程实现 ,从理论上得出不同控制方法的优缺点。
关键词 电力系统 静止无功发生器 控制方法 无功功率补偿 电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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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间接证据的四大认识误区及澄清 被引量:2
8
作者 刘英明 《学术探索》 CSSCI 2013年第12期65-68,共4页
我国诉讼法学界对间接证据的传统认识存在以下四点错误:间接证据的本质特点在于不独立和不直接;"运用间接证据证明"等同于"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间接推理等同于间接证明;"运用间接证据证明"和"事... 我国诉讼法学界对间接证据的传统认识存在以下四点错误:间接证据的本质特点在于不独立和不直接;"运用间接证据证明"等同于"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间接推理等同于间接证明;"运用间接证据证明"和"事实上推定"存在本质区别。正确的看法应该是:间接证据的本质特点在于需要运用逻辑进行推理;"运用间接证据证明"不等于"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间接推理不等于间接证明;"运用间接证据证明"和"事实上推定"不存在本质区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证据 间接推理 间接证明 事实上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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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要件的基本内涵及认定规则 被引量:10
9
作者 丁文杰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24-30,共7页
接触要件并非实质性相似的附随要件,而是为保障独立创作的自由而设立的,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要件。在司法实践中,主流的思考模式是将被告是否具有接触原告作品的可能性作为接触要件的具体内涵。然而,有无接触原告作品的可能性,仅仅是认... 接触要件并非实质性相似的附随要件,而是为保障独立创作的自由而设立的,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要件。在司法实践中,主流的思考模式是将被告是否具有接触原告作品的可能性作为接触要件的具体内涵。然而,有无接触原告作品的可能性,仅仅是认定接触要件的间接事实,而接触要件的具体内涵,应当理解为"将既存作品用于自身作品中"这一客观事实。关于接触要件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原告承担接触可能性以及证据性相似等间接事实的举证责任,而被告应当就是否独立创作承担举证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接触要件 独立创作 间接事实 接触可能性 证据性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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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事实推定与间接证据证明的关系 被引量:5
10
作者 沈晶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 2006年第2期38-42,共5页
文章探讨了事实推定与间接证据证明之间的关系,认为事实推定只不过是对于我们已经掌握的间接证据通过运用推理这种思维工具,将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联系起来,使间接证据能够起到证明案件事实某一环节的作用,即事实推定是法官在认证过程中... 文章探讨了事实推定与间接证据证明之间的关系,认为事实推定只不过是对于我们已经掌握的间接证据通过运用推理这种思维工具,将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联系起来,使间接证据能够起到证明案件事实某一环节的作用,即事实推定是法官在认证过程中的一种推理活动,事实推定就是一种间接证据证明;并进而说明事实推定不是一种降低了证明标准的间接证据证明,而且并非所有的间接证据证明都是事实推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实推定 间接证据 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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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院变更指控制度之构建
11
作者 顾彬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5期67-71,共5页
法院是拥有最终定罪权的唯一机关,其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变更也是应有之义,但径行的变更则触动了"不告不理"的基本诉讼理念。我国法院的变更指控立法和实践恰恰暴露了这一问题,要解决这一弊病可仿效大陆法系的程序性限制模式,... 法院是拥有最终定罪权的唯一机关,其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变更也是应有之义,但径行的变更则触动了"不告不理"的基本诉讼理念。我国法院的变更指控立法和实践恰恰暴露了这一问题,要解决这一弊病可仿效大陆法系的程序性限制模式,设置我国的"间接变更罪名程序",并辅之以"公诉事实同一"的前提性原则,构建出符合我国司法环境的法院变更指控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院变更指控 间接变更罪名程序 公诉事实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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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证据”在事实认定中的运用研究 被引量:2
12
作者 熊用坪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1年第5期61-71,共11页
情况证据作为英美法系中与直接证据对应的一个概念,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证据法意义上的间接证据相似,但英美法系中的事实类、背景类“情况证据”,在我国未能被正确认识,这类证据可依靠经验法则适用于辅助判定某类情形更加确信或者不可信... 情况证据作为英美法系中与直接证据对应的一个概念,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证据法意义上的间接证据相似,但英美法系中的事实类、背景类“情况证据”,在我国未能被正确认识,这类证据可依靠经验法则适用于辅助判定某类情形更加确信或者不可信。“情况证据”有内部微相型与外部环境型两大类表现形式。“情况证据”在事实认定中有验证、佐证及阐明背景的运用价值,“情况证据”具有证据材料与证据材料推论之事实的双重属性,通过证据到证据事实实现对待证事实的证明。“情况证据”在事实认定中的规范运用需遵循关联性、推论可反驳及排除合理怀疑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况证据 间接证据 证明机理 事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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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正犯的解读与完善——以规范障碍说为基点
13
作者 赵慧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6年第1期92-95,131,共5页
间接正犯相关理论问题本质上是为了解决刑事责任分配问题,即行为人与间接正犯之间的责任问题。犯罪事实支配说与实行行为说单纯立足于主观或客观的立场,各具片面性。规范障碍说在整合各种学说利弊基础上完善,更具进步性。传统的五种间... 间接正犯相关理论问题本质上是为了解决刑事责任分配问题,即行为人与间接正犯之间的责任问题。犯罪事实支配说与实行行为说单纯立足于主观或客观的立场,各具片面性。规范障碍说在整合各种学说利弊基础上完善,更具进步性。传统的五种间接正犯类型,除了利用非刑法的行为部分外,其余四种均可由规范障碍说作一解说。对于利用非刑法的行为中,规范障碍说不能合理解释的非规范行为部分当分流至共犯理论或犯罪构成理论予以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正犯 犯罪事实支配说 规范障碍说 违法构成要件 责任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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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为间接证据案件的审查
14
作者 纪晓慧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第3期133-134,共2页
全部为间接证据的案件往往表现为言词证据缺失或者言词证据表现为间接证据的案件。全部为间接证据的案件,是一种较特殊的案件,因而其证据的审查判断必须遵守特殊的规则,其中包括间接证据的属实性、一致性、完整性、排他性和合理性。通过... 全部为间接证据的案件往往表现为言词证据缺失或者言词证据表现为间接证据的案件。全部为间接证据的案件,是一种较特殊的案件,因而其证据的审查判断必须遵守特殊的规则,其中包括间接证据的属实性、一致性、完整性、排他性和合理性。通过"链接法"、"排除法"、"反证法"的运用,得出唯一的、排他的正确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证据 证据 审查 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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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推论认定事实的逻辑路径及其应用维度
15
作者 赵学军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82-86,共5页
根据间接证据进行的刑事推论,应当遵循溯因推理、归谬推理和演绎推理的路径。即利用溯因推理划定证据收集范围,利用归谬推理排除合理怀疑,利用演绎推理确定结论事实。经由该逻辑推理能够保证推论结论达到“排除合理怀疑”和“结论唯一... 根据间接证据进行的刑事推论,应当遵循溯因推理、归谬推理和演绎推理的路径。即利用溯因推理划定证据收集范围,利用归谬推理排除合理怀疑,利用演绎推理确定结论事实。经由该逻辑推理能够保证推论结论达到“排除合理怀疑”和“结论唯一性”的证明程度,所认定事实可作为刑事裁判的事实依据;刑事推论同时适用于客观结果事实、主观明知事实和行为主体事实的认定;但在经验法则可靠程度存在差异时,对间接证据类型的要求略有不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推论 事实认定 间接证据 逻辑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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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论原则适用的事实范围 被引量:8
16
作者 刘学在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62-71,共10页
在现行民事诉讼辩论原则之改造已逐渐成为民事诉讼法学界的共识之条件下,必须对其适用的事实范围予以探讨。事实有主要事实、间接事实和辅助事实之分。关于主要事实和间接事实的区分标准以及二者是否均应适用于辩论原则的问题,理论上和... 在现行民事诉讼辩论原则之改造已逐渐成为民事诉讼法学界的共识之条件下,必须对其适用的事实范围予以探讨。事实有主要事实、间接事实和辅助事实之分。关于主要事实和间接事实的区分标准以及二者是否均应适用于辩论原则的问题,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较多争论。鉴于主要事实和间接事实之区分的困难性、私权自治与程序公正观念的要求以及中国的实际情况,对主要事实与间接事实不必作严格区别而应统一适用于辩论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辩论原则 事实范围 民事诉讼 法律适用 主要事实 间接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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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反证的理论观照与适用机理 被引量:9
17
作者 包冰锋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20-132,共13页
滥觞于德国的间接反证理论,由罗森贝克教授基于公平原则与实质正义而创设。间接反证理论以对规范说进行补充和修正为逻辑起点,其认为运用间接证据进行间接反证的当事人亦应当对此间接反证事实承担证明责任。该论断致使间接反证理论自问... 滥觞于德国的间接反证理论,由罗森贝克教授基于公平原则与实质正义而创设。间接反证理论以对规范说进行补充和修正为逻辑起点,其认为运用间接证据进行间接反证的当事人亦应当对此间接反证事实承担证明责任。该论断致使间接反证理论自问世至今,便一直饱受争议,并引发了其他一系列相关联议题的论争。在法官通过事实推定对待证事实形成心证时,相对方可以通过证明别样间接事实进而颠覆先前形成的推定。即使相对方因未提出间接反证或反证不足而遭受败诉,亦与言辞辩论终结时因受证明责任规范指示而分配败诉风险的结果无涉。因此,间接反证理论并未引起证明责任的转换,实则属于自由心证的射程范围,由此才可以实现间接反证的理论自洽。间接反证理论经由反证不提出法则,与法院事实认定的素材——辩论全意旨发生关联,并间接地实现了减轻本证方当事人证明负担的目的。此外,在适用间接反证机理时,除了应当明确界分直接反证与间接反证之外,还应当基于典型事象经过与一般经验法则的盖然性要求不同而注意表见证明与间接证明的区辨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反证 间接事实 表见证明 反证不提出法则 辩论全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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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间接证明的机理证成与模型应用 被引量:8
18
作者 包冰锋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78-187,共10页
在民事诉讼中,利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往往是繁琐复杂的,法官对事实的重构也容易混杂主观随意性的因素。如何规制经验法则、逻辑推论在适用过程中出现的主观臆断性,如何证成间接证据之间具有同向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成为审... 在民事诉讼中,利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往往是繁琐复杂的,法官对事实的重构也容易混杂主观随意性的因素。如何规制经验法则、逻辑推论在适用过程中出现的主观臆断性,如何证成间接证据之间具有同向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成为审判实务的难点。在此背景下,间接证明模型的提出,一方面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抑制事实认定者的主观随意性,以规范间接证明方式的适用;另一方面,为当事人与法院的及时交流沟通提供可能,以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证明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证明模型 间接事实 自由心证 经验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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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主观事实的证明问题初探 被引量:11
19
作者 孙道萃 黄帅燕 《证据科学》 2011年第5期539-547,共9页
刑事主观事实的证明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仅靠口供等直接证据证明往往不够。间接证据证明和刑事推定是目前通行的两种有效方法,但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区分二者。间接证据体系的证明标准过高和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明主要案... 刑事主观事实的证明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仅靠口供等直接证据证明往往不够。间接证据证明和刑事推定是目前通行的两种有效方法,但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区分二者。间接证据体系的证明标准过高和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明主要案件事实共同导致间接证据证明的适用范围很有限,相应地可考虑降低证明标准和改变传统做法。刑事推定是另一种重要方法,严格克制适用则具有正当性,可以从刑事立法、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反驳程序等方面加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主观事实 间接证据证明 刑事推定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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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实与间接事实之界分 被引量:5
20
作者 包冰锋 张迪雅 《证据科学》 2020年第4期418-432,共15页
在辩论主义动态运行及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主要事实的认定作为诉讼运营中精妙的一环往往放射性联结着主张责任适用范围、自认拘束力客观范围、法官自由心证、当事人防御权保障等各方面问题。然而,对于主要事实与间接事实的界分却并非精准... 在辩论主义动态运行及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主要事实的认定作为诉讼运营中精妙的一环往往放射性联结着主张责任适用范围、自认拘束力客观范围、法官自由心证、当事人防御权保障等各方面问题。然而,对于主要事实与间接事实的界分却并非精准无误,而是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司法实践中已然出现诸多与事实认定相关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以一般条款的事实识别为首,若干议题的存在印证了旧界分基准下的主张责任适用极易致使当事人遭受突然袭击。因此,应当沿着"准主要事实说"与"主要事实、重要间接事实主张必要说"的学理脉络对事实界分基准进行再界分,在此基础上通过肯定间接事实的自认拘束力,同时强化法官的法律观点指出义务以实现缓和辩论主义与防止突袭裁判之间的再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辩论主义 主要事实 间接事实 自认的拘束力 自由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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