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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dmark Law Provides Equal Safeguards to Public,Private 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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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 XIN 《The Journal of Human Rights》 2007年第5期25-26,共2页
Atier more than a quarter-century of market-oriented economic policies and unprecedented economic growths, China on March 15, 2007enacted its first law that provides equal legal safeguards to both public and private p... Atier more than a quarter-century of market-oriented economic policies and unprecedented economic growths, China on March 15, 2007enacted its first law that provides equal legal safeguards to both public and private properties. The 247-articl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operty Law, which is due to come into effect as of October 1, 2007, stipulates that "the property of the State, the collecfive, the individual and other obligees shall be protected by law, and no units or individuals may infringe upon it". 展开更多
关键词 THAN more Landmark Law Provides Equal Safeguards to public private Property N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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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 safety regulatory systems in Europe and China:A study of how co-regulation can improve regulatory effectiveness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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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vin Chen WANG Xin-xin SONG Hai-ying 《Journal of Integrative Agriculture》 SCIE CAS CSCD 2015年第11期2203-2217,共15页
Food safety has received a great deal of attention in both developed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 in recent years. In China, the numerous food scandals and scares that have struck over the past decade have spurred signifi... Food safety has received a great deal of attention in both developed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 in recent years. In China, the numerous food scandals and scares that have struck over the past decade have spurred significant food safety regulatory reform, which has been increasingly oriented towards the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model adopted by the Europe Union's (EU) food safety regulatory system.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of both the EU's and China's food safety regu- latory systems, identifies the current challenges for China and additionally considers the role of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The success of co-regulation in the food regulatory system would bring significant benefits and opportunities for China. Finally, this paper recommends additional measures like training and grants to improve the private's sector effectiveness in co-regulating China's food safety issue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food safety co-regulation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Food Safety Law of China European Unio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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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l Block Chain Technique for Data Privacy and Access Anonymity in Smart Health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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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Priya C.Palanisamy 《Intelligent Automation & Soft Computing》 SCIE 2023年第1期243-259,共17页
The Internet of Things (IoT) and Cloud computing are gaining popularity due to their numerous advantages, including the efficient utilization of internetand computing resources. In recent years, many more IoT applicat... The Internet of Things (IoT) and Cloud computing are gaining popularity due to their numerous advantages, including the efficient utilization of internetand computing resources. In recent years, many more IoT applications have beenextensively used. For instance, Healthcare applications execute computations utilizing the user’s private data stored on cloud servers. However, the main obstaclesfaced by the extensive acceptance and usage of these emerging technologies aresecurity and privacy. Moreover, many healthcare data management system applications have emerged, offering solutions for distinct circumstances. But still, theexisting system has issues with specific security issues, privacy-preserving rate,information loss, etc. Hence, the overall system performance is reduced significantly. A unique blockchain-based technique is proposed to improve anonymityin terms of data access and data privacy to overcome the above-mentioned issues.Initially, the registration phase is done for the device and the user. After that, theGeo-Location and IP Address values collected during registration are convertedinto Hash values using Adler 32 hashing algorithm, and the private and publickeys are generated using the key generation centre. Then the authentication is performed through login. The user then submits a request to the blockchain server,which redirects the request to the associated IoT device in order to obtain thesensed IoT data. The detected data is anonymized in the device and stored inthe cloud server using the Linear Scaling based Rider Optimization algorithmwith integrated KL Anonymity (LSR-KLA) approach. After that, the Time-stamp-based Public and Private Key Schnorr Signature (TSPP-SS) mechanismis used to permit the authorized user to access the data, and the blockchain servertracks the entire transaction. The experimental findings showed that the proposedLSR-KLA and TSPP-SS technique provides better performance in terms of higherprivacy-preserving rate, lower information loss, execution time, and Central Processing Unit (CPU) usage than the existing techniques. Thus, the proposed method allows for better data privacy in the smart healthcare network. 展开更多
关键词 Adler 32 hashing algorithm linear scaling based rider optimization algorithm with integrated KL anonymity(LSR-KLA) timestamp-based public and private key schnorr signature(TSPP-SS) blockchain internet of things(IoT) health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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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融合”何以赋能农村集体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基于内生动力的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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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军 白欣宇 《安徽乡村振兴研究》 2024年第1期47-58,共12页
内生动力不足是困扰农村集体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的重要因素。文章以西安市长安区四皓村美丽乡村建设为例,分析“三治融合”如何激发内生动力进而赋能农村集体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首先,“三治融合”构成的农村“现代公共规则”与农村发... 内生动力不足是困扰农村集体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的重要因素。文章以西安市长安区四皓村美丽乡村建设为例,分析“三治融合”如何激发内生动力进而赋能农村集体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首先,“三治融合”构成的农村“现代公共规则”与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中的认同、参与、资源等基本要素相嵌合;其次,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机构,通过“三治融合”的治理模式,形成内外部力量的有效互动,构建不同价值的双重循环,搭建个体与集体间的利益关联,产生农村集体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中的内驱力;最后,乡村公共事务治理不能仅依赖外部力量的介入,内外力量的互动是农村发展过程中内生动力生成的逻辑前提,构建村民个体与村社共同体的关联和认同是关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公益设施 三治融合 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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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规范构造:要素缺失与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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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建湘 赵媛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12-120,共9页
强制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被分为效力性与管理性,这在相当程度上是为防范公法的不当干涉,实现管制与自治的平衡。该概念构造试图仅根据规范意旨将强制性规定一分为二,并对法律行为效力具有不同影响,充斥着公法管制思维,先验地肯定某一社... 强制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被分为效力性与管理性,这在相当程度上是为防范公法的不当干涉,实现管制与自治的平衡。该概念构造试图仅根据规范意旨将强制性规定一分为二,并对法律行为效力具有不同影响,充斥着公法管制思维,先验地肯定某一社会公共利益绝对高于所有个人利益,却忽略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多元性以及最终服务于个人利益,而且个人利益也会转化为社会公共利益,应当采取违法行为效力个案具体认定的私法思路。评价法律行为效力不能完全无视私主体主观因素,法律行为无效作为私法上最严厉的惩罚,如果绝对否定主客观相一致将会过度侵犯行为自由。商事营利追求和自由主义等特性也要求对商事交易行为的无效更为慎重。应当避免将合同生效、履行这一私法逻辑推论不当套用到公法规制当中,不顾其对于私法自治干预程度的巨大差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公共利益 个人利益 私人自治 公法管制 私法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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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卫生治理的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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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邢昕 《求是学刊》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13-123,共11页
多元共治时代,公共卫生治理中政府责任要打破基于行政任务进行责任配置的传统逻辑,将政府责任的厘定置于“公共任务公私合作”和“行政任务公私合作”的双重视域。公共卫生治理中行政机关作为公共任务公私合作的主导者和行政任务公私合... 多元共治时代,公共卫生治理中政府责任要打破基于行政任务进行责任配置的传统逻辑,将政府责任的厘定置于“公共任务公私合作”和“行政任务公私合作”的双重视域。公共卫生治理中行政机关作为公共任务公私合作的主导者和行政任务公私合作的责任方,在承担领导与促进责任、组织与动员责任、履行或担保责任、监督与救济责任之时,其内部构造差异明显。新时代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建构必须着眼于中国式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整体性视角,科学厘定公共卫生治理中政府责任的内部法律构造,统筹推动公共卫生治理法治化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卫生治理 政府责任 公私合作 行政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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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交融”背景下司法鉴定专门人才培养路径研究——以政法院校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发展为视角
7
作者 沈臻懿 杜志淳 《中国司法鉴定》 2024年第3期70-75,共6页
司法鉴定等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离不开专门人才的培养和支撑。司法部《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将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列入司法鉴定准入的相关专业,为政法院校前述专业的转型发展和人才培养优化注入了... 司法鉴定等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离不开专门人才的培养和支撑。司法部《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将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列入司法鉴定准入的相关专业,为政法院校前述专业的转型发展和人才培养优化注入了新的活力。鉴于司法鉴定兼具法学和自然科学技术的交叉属性,其在成为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职业导航新增长点的同时,需要处理好前述专业发展过程中的“法”“工”交叉融合,探寻契合司法鉴定行业所需的“法工交融”专门人才培养路径的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法律服务队伍 司法鉴定 人才培养 法工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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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的法治化构造
8
作者 黄锡生 毕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49-60,共12页
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是生态文明体制的改革重点。从基本属性、资源利用和表现形式三个方面廓清自然资源资产的概念内涵是建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的逻辑起点。在宏观层面,公权力规制失范与私权利保障失衡是阻滞自然资源资产实现... 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是生态文明体制的改革重点。从基本属性、资源利用和表现形式三个方面廓清自然资源资产的概念内涵是建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的逻辑起点。在宏观层面,公权力规制失范与私权利保障失衡是阻滞自然资源资产实现有偿使用的主要原因。在实践层面,价值核算体系混乱、使用范围模糊、使用方式粗放是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走向法治化道路的现实动因。以法治维度构造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应以“公权管制”与“私权自治”为中心,准确释明自然资源资产的法律概念;明确允许有偿使用的自然资源资产范围;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共享机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的程序性规则,为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和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制度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资产 有偿使用 公私法交融 法治化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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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立法进程下公益诉讼发展进路的系统检视
9
作者 丁宝同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40-55,共16页
我国公益诉讼的创制自始预设“公益维护”价值目标,其十多年显性发展历程包含四个“逻辑阶段”;德国团体诉讼的演进动力源于“公益属性”二阶进化,其百余年显性历程塑造立体化制度架构。制度功能的契合使未曾交集的两者暗含逻辑共性,发... 我国公益诉讼的创制自始预设“公益维护”价值目标,其十多年显性发展历程包含四个“逻辑阶段”;德国团体诉讼的演进动力源于“公益属性”二阶进化,其百余年显性历程塑造立体化制度架构。制度功能的契合使未曾交集的两者暗含逻辑共性,发展进路的差异使这种共性呈现“片段化”特征。“超激进实用主义”进路之下,检察行政公益诉讼创制由司法引领,立法和配套解释同步以确保制度不断齐备,从而迅速定型;民事公益诉讼创制却由立法先导,“超简化”立法未能确保“给付之诉”完整创设以持续其司法展开进程,陷入发展进路危机。未来,应立足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明确要求,依托已纳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之《检察公益诉讼法》(《公益诉讼法》一并考虑)立法进程,统合公益诉讼零散的制度规则。为此,检察行政公益诉讼固可安享“超激进实用主义”进路的红利,民事公益诉讼却须系统调适发展进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公益诉讼法 公益诉讼 团体诉讼 程序统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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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健康权作为法律权利的证成
10
作者 韩利琳 杨熹通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4年第4期46-56,共11页
环境健康权是以环境健康利益为核心的一项新兴权利,具有公法与私法属性,环境健康权与环境权以及健康权有着密切的关联。环境健康权优先性是证成环境健康权的逻辑前提,环境健康利益能够满足人格尊严需求,具有伦理道德基础,并形成社会普... 环境健康权是以环境健康利益为核心的一项新兴权利,具有公法与私法属性,环境健康权与环境权以及健康权有着密切的关联。环境健康权优先性是证成环境健康权的逻辑前提,环境健康利益能够满足人格尊严需求,具有伦理道德基础,并形成社会普遍的共识。环境健康权权利推定的合法性证成和权利创设的实践性证成将应然性的环境健康权利转化为实然性权利,可通过修订环境法律将环境健康权利内容予以明确规定。完善私法救济机制,法院在环境民事诉讼中应确立环境健康利益的优先地位,降低环境健康受害人的举证难度,发挥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损害填补功效。健全以环境行政部门管控环境健康风险为核心的公法制度,实施环境法律制度须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导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健康权 环境健康利益优位 权利推定 私法救济 公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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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私法进路--以人格利益保护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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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佳友 甄富坤 《医学与法学》 2024年第5期1-12,共12页
健康权概念的发展引发了各国对卫生健康法治进行重新整合的热潮,我国采取的是多元、全方位和基本医疗为主的大健康战略。私主体参与是医疗服务市场化改革和大健康理念引领的制度建设下,卫生健康治理去中心化的现实必然。为此,应发挥私... 健康权概念的发展引发了各国对卫生健康法治进行重新整合的热潮,我国采取的是多元、全方位和基本医疗为主的大健康战略。私主体参与是医疗服务市场化改革和大健康理念引领的制度建设下,卫生健康治理去中心化的现实必然。为此,应发挥私法的开放性,把握《民法典》的基础性定位,把人格权制度融入卫生健康法治体系中,以此弥补公法治理的法律滞后短板:健康权诉讼可调节社会活动对健康的影响,实现环境健康治理;就医歧视阻碍健康权实现并增加疾病防控难度,可从增加强制缔约、精神损害赔偿等救济途径加以应对;落实患者隐私权和健康信息权利可保护个人尊严和数据安全,长远推进医疗建设战略;根据具体医疗活动的风险细化知情同意的内容并倒置举证责任,可以促进医患沟通、降低医疗操作错误的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卫生健康 私法治理 人格利益 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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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交叉视域下居住权与抵押权的权利冲突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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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骆小春 王维茗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137-153,共17页
为尽可能避免居住权对抵押权实现的不利影响,部分不动产登记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前置条件及其消极法律后果。这类规则既缺乏上位法依据,亦难与既有民法体系兼容,甚至已僭越了行政权合理介入... 为尽可能避免居住权对抵押权实现的不利影响,部分不动产登记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前置条件及其消极法律后果。这类规则既缺乏上位法依据,亦难与既有民法体系兼容,甚至已僭越了行政权合理介入物权的权力半径,不具备增设限制性条款的可行性。考虑到抵押权人及行政机关的风险防范与特殊利益,居住权与抵押权的权利冲突与协调应回归民法的私益对抗范畴,排除与民法规范相悖的绝对限制性规则,允许当事人在相对限制的界限内自主分配各自所应承担的风险并在一定条件下赋予抵押权人防御性救济权,减少抵押权人对居住权的抵触心理。为了发挥当事人之约定应有的对抗性效力,需辅之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特殊约定记载义务与风险提示义务,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等机构的事前风险预警机制,从根本上消解居住权与抵押权的权利冲突状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行交叉 权利冲突与协调 居住权 限制性条款 公权干预 私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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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环境修复制度的法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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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世进 张春梅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87-93,99,共8页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制度法典化进程,不仅是生态环境修复制度体系化建设的现实需要,更是生态环境法典结构完整性的必然要求。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制度法典化,应在全面梳理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基本样态的基础上,揭示其现有法律规范难成体系、...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制度法典化进程,不仅是生态环境修复制度体系化建设的现实需要,更是生态环境法典结构完整性的必然要求。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制度法典化,应在全面梳理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基本样态的基础上,揭示其现有法律规范难成体系、现行制度尚欠成熟等问题,在生态环境修复制度体系化构造的基础上逐步完成法典化的转化,最终形成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中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基本定义条款、法权配置条款、核心措施条款、与其他制度相衔接的规范表达,以及生态环境法典分则编中生态环境修复制度污染防治编、自然生态保护编、法律责任编的规范构建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修复 公私法协同 修复责任 法典化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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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办与民办差异视角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评价研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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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园 董晶晶 +1 位作者 连楠楠 刘云 《中国全科医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822-828,共7页
背景近几年,关于我国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影响因素等的研究报道较多,但关于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的研究报道较少,且缺乏对不同类型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差异的比较研究。目的评价公办与民办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方法2020... 背景近几年,关于我国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影响因素等的研究报道较多,但关于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的研究报道较少,且缺乏对不同类型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差异的比较研究。目的评价公办与民办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方法2020年10月—2021年9月,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陕西省西安市、湖北省宜昌市、浙江省绍兴市共4个地区进行问卷调查,共选取25家养老机构老年人1106名。通过SERVQUAL模型构建包含可靠性、及时性、保障性、规范性、移情性5个维度和15项二级指标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熵权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分别计算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评分并进行比较。结果公办、民办养老机构老年人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满意度综合评价值分别为41.66、38.82分,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5项二级指标评分均在40.00分以上,民办养老机构13项二级指标评分在40.00分以下。结论公办与民办养老机构老年人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满意度综合评价结果存在一定差异,其中规范性、移情性维度评分差异较大,可靠性、及时性、保障性维度评分差异较小,这为发现不同维度下医养结合服务存在的问题、促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提供了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卫生保健质量 获取和评价 卫生保健差异 卫生系统机构 医养结合服务 公办机构 民办机构 卫生设施 私立 SERVQUAL模型 熵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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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惩罚性赔偿在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场域中的适用 被引量:4
15
作者 彭中遥 《内蒙古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12-121,共10页
我国《民法典》第1232条所创设的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典型的功利主义色彩与实用主义考量,其能否适用于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场域在学理上存在较大争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印发的《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 我国《民法典》第1232条所创设的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典型的功利主义色彩与实用主义考量,其能否适用于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场域在学理上存在较大争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印发的《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该项制度主要适用于环境侵权私益损害填补场域,如有必要,方可参照适用于生态环境公益损害救济场域。但从我国环境司法实践情况看,惩罚性赔偿却呈现出“重公益、轻私益”的重心颠倒之态,且存在过度威慑行为人、规制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基于惩罚性赔偿公法私法化的法律性质,以及作为公法规制补充手段的基本定位,宜从主观故意、行为违法、后果严重三个维度合理限缩其在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场域中的适用空间。因此,有必要依照“严格审慎”的基本态度,酌情计算相关惩罚性赔偿金的数额,具体应以期间损害、永久性损害为基数,采用2倍以内的“倍率封顶式”计算方式。最后,为实现“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还应妥善处理好惩罚性赔偿与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等金钱类环境法律责任的关系,以确保相关制度能够发挥合力而非干扰排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 惩罚性赔偿 公法私法化 公法规制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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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私权视角论我国《商标法》的结构与重构 被引量:1
16
作者 金海军 《知识产权》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3-20,共18页
我国《商标法》四十余年的发展进程,既反映了从商标管理向商标权保护的转向,也是商标法向民法回归的过程。面对我国商标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商标法》的修改不仅需要就具体的条文加以改进,更有必要进行结构性改革。新一轮的《商标法》... 我国《商标法》四十余年的发展进程,既反映了从商标管理向商标权保护的转向,也是商标法向民法回归的过程。面对我国商标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商标法》的修改不仅需要就具体的条文加以改进,更有必要进行结构性改革。新一轮的《商标法》修订应当遵循《民法典》所确立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和精神,突出商标法的私权保护目标。通过梳理我国商标制度的历史演变,可以发现我国《商标法》虽经多次修改,但由于实行以商标管理为优先的宗旨,故其仍然具有明显的公法色彩,整体呈现为程序性公法规范较强而私法规范薄弱的特点。选择法国、德国、日本、英国和美国的商标法文本进行比较研究,详细分析它们的条文安排与结构特征,可从中归纳出不同的模式,根据“私法为体、公法为用”的原则,参酌国外立法模式,探讨我国《商标法》进行结构调整的可能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法 商标管理 商标权 私权 公法 法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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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领域划分下的网络暴力刑法治理 被引量:1
17
作者 许钟灵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13-124,共12页
对于侵犯私人领域的网络暴力,刑法的限制较少。在网络社会,个体不仅无力抵抗公权力主体的侵害,而且无力抵抗私权力主体的侵害。为了确保公权力始终在法律的边界内行使,应当区分刑法介入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程度。刑法应当积极介入严重... 对于侵犯私人领域的网络暴力,刑法的限制较少。在网络社会,个体不仅无力抵抗公权力主体的侵害,而且无力抵抗私权力主体的侵害。为了确保公权力始终在法律的边界内行使,应当区分刑法介入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程度。刑法应当积极介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私人领域的网络暴力,并且适用公诉程序。对涉及公众人物公共性的网络暴力,应当谨慎适用刑法;对涉及公众人物私人性的网络暴力,有必要强化刑法的保护。“受害者脆弱论”和“受害者不完美论”都是对于网络暴力关注的失焦。网络诽谤“情节严重”的认定过程应是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的实质判断过程,其中,精神损害是判断因素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领域 私人领域 网络暴力 刑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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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经济权力法律治理的现代转向 被引量:1
18
作者 胡丽文 《交大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30-145,共16页
数字时代下数据、算法和平台等现象的涌现表征着社会权力的兴起。在以国家和个体二元划分为基础的传统范式中,权力来源限定于国家,维持着“公权力—私权利”对峙的基本格局。但是,现代社会内部冲突和分化的结果在事实层面已经产生了以... 数字时代下数据、算法和平台等现象的涌现表征着社会权力的兴起。在以国家和个体二元划分为基础的传统范式中,权力来源限定于国家,维持着“公权力—私权利”对峙的基本格局。但是,现代社会内部冲突和分化的结果在事实层面已经产生了以经济权力为代表的社会权力。经济权力以资本运行和增殖为基础,同时通过组织和技术实现权力的支配和宰制效应。然而,传统法律框架忽视了经济权力治理的现实意义,以及对蕴含于其中的资本和技术予以规制的必要。经济权力的治理应以三元融合的社会结构为基础,具体治理路径需要以规制经济势力为核心的反垄断法来主导建构,同时坚持公法和私法融合的协同规制,最终实现对经济权力结构中技术和资本的共同治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权力 公私融合 倾斜保护 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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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监管规则的司法考量
19
作者 苏盼 《交大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96-111,共16页
金融纠纷的审理需要裁判者考量金融监管规则是否以及如何影响私人自治。金融监管规则包含大量代表公共权力行使的公法规范,司法考量监管规则的场域主要是民商事案件裁判。基于公私法秩序交融的必要性,司法裁判可遵循利益分析框架,查明... 金融纠纷的审理需要裁判者考量金融监管规则是否以及如何影响私人自治。金融监管规则包含大量代表公共权力行使的公法规范,司法考量监管规则的场域主要是民商事案件裁判。基于公私法秩序交融的必要性,司法裁判可遵循利益分析框架,查明监管规范目的,综合考量规范目的重要性、司法认定是否有违规范目的、交易本身违法程度、民事否定评价必要性等因素做出最终认定。以争议较大的违法合同效力认定为例,合同无效的实质认定要件是严重损害公序良俗。在形式认定要件方面,如果低位阶金融监管规则获得明确上位法授权、属于上位法规则的具体化要求、提供效力认定的技术标准,这些规则也可以成为合同无效的说理依据。裁判者应慎重对待金融监管规则在民商事案件中的适用,以调和国家管制与私人自治之间的抵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监管 金融司法 公私法接轨 违法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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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支撑引领强国建设的法治保障:国际经验与中国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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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荣 《重庆高教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42-54,共13页
构建与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相匹配的国家治理体制与法律制度体系,推动高等教育的良法善治,成为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核心要义。在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公法视野下的大学法范式顺应了小科学时代学术创新的基本规律。与此相比,... 构建与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相匹配的国家治理体制与法律制度体系,推动高等教育的良法善治,成为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核心要义。在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公法视野下的大学法范式顺应了小科学时代学术创新的基本规律。与此相比,私法视野下的英美大学法范式更加契合大科学时代学术创业的价值诉求。法治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表明,当高等教育法律制度体系与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的阶段性特征相契合时,国家高等教育与科学研究的实力将会产生实质性跃升。世界高等教育中心、科技中心、人才中心转移的背后,离不开高等教育法律制度优势的作用发挥。对于中国而言,促进高等教育支撑引领强国建设,呼唤更加健全的法律制度保障:一方面,要明确国家与大学之间的法理关系,厘清高校依法自主办学这一法律制度的内涵,明晰公法与民法两种语境下高校法人的权利能力及其责任;另一方面,要激发高校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活力,明晰高校教师作为特殊劳动者的法律地位,摒弃高权管制框架对教师知识产权与创新自由的束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等教育强国 学术自由 公私法合作理论 高校法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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