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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ign Strategic Investment and China’s Financial Security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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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盈盈 曾勇 +1 位作者 李平 何佳 《China Economist》 2008年第5期46-60,共15页
We analyze the background, status quo and characteristics of introducing foreign strategic investors into Chinese banks, and summarize various arguments on this issue. Our conclusions are as follows: introducing forei... We analyze the background, status quo and characteristics of introducing foreign strategic investors into Chinese banks, and summarize various arguments on this issue. Our conclusions are as follows: introducing foreign strategic investors into Chinese banks is a necessary step in the reform and opening of China’s banking sector, and is encouraged by the regulatory authorities; introducing foreign strategic investors into Chinese banks has presented some unique featur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ntrol of financial resources, under the current institutional and legal regimes, introducing foreign strategic investors will not threaten China’s financial security; there is no convincing evidence that Chinese banks have been sold short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foreign strategic investors; the results of strategic investment remain to be seen.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hinese BANKS OVERSEAS STRATEGIC investORS STRATEGIC investment STATUS quo and dispu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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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nciliation of Overseas Economic and Trade Disputes in China
2
《China's Foreign Trade》 1996年第1期16-16,共1页
In case a dispute arises during economicand trade activities or invested enterprisesin China,reconciliation is one way toresolve problems,in addition to arbitrationand law suit. Reconciliation has the advantage ofbein... In case a dispute arises during economicand trade activities or invested enterprisesin China,reconciliation is one way toresolve problems,in addition to arbitrationand law suit. Reconciliation has the advantage ofbeing easy,time-,energy- and money-conserving and harmony preserving,andreconciliation through mutual understandingand mutual compromise can be reached onthe basis of respecting the opinions of 展开更多
关键词 mutual preserving COMPROMISE RECONCILIATION dispute invested HARMONY Ningbo MONEY Shan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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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ritique of Investment Protection of China’s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in Host ASEAN Nations – A Survey of the Legal Requisites for Foreign Investors of Guangdong Corporations in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3
作者 Jingjia Ke 《Proceedings of Business and Economic Studies》 2019年第1期1-10,共10页
As a result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One Belt One Road”and“Stepping-out”strategy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China’s outward directed investments have grown rapidly.During the transformation period from a capi... As a result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One Belt One Road”and“Stepping-out”strategy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China’s outward directed investments have grown rapidly.During the transformation period from a capital-importing country to a capital-exporting country,issues of insufficient investment protection laws on China’s outward investment have surfaced.To examine major investment risks,investment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s,and legal barriers of China’s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in ASEAN States,this study selects typical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private companies among 300 Guangdong businesses,which invested in ASEAN via data analyses,surveys,and field studies.The findings of this research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investment protection and for the launching of investment litigation of these Chinese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whenever it is required. 展开更多
关键词 investment ASEAN features and implications dispute SETTLEMENT promotion and FACILI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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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投资争端调解机制的构建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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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德翠 伍剑威 《国际贸易》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64-71,96,共9页
因“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经济、法律及文化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一带一路”建设中产生的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间的投资争端显得尤为复杂。调解作为一种替代性争端解决方式,具有其他争端解决方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推... 因“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经济、法律及文化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一带一路”建设中产生的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间的投资争端显得尤为复杂。调解作为一种替代性争端解决方式,具有其他争端解决方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推广调解机制具有可行性,但同时也面临一定的现实困境。文章在借鉴其他国际调解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一带一路”建设的特殊性,从常设机构的设置、调解介入时间、调解员的资格及选任、调解的时限、调解保密及例外规定、调解的执行等方面构建了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投资争端调解机制,以期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行稳致远,同时助力推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多元化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带一路” 投资争端 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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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强制调解于“一带一路”投资争端解决的适用
5
作者 牛哲莉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54-63,78,共11页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十年间,沿线国直接投资数额显著增加、投资结构持续多元化,但也有若干项目由于投资者和当地政府矛盾而被迫中断。“一带一路”是和平之路、合作共赢之路,可以效仿国内法中的强制调解制度,通过引入程序上的强制性来...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十年间,沿线国直接投资数额显著增加、投资结构持续多元化,但也有若干项目由于投资者和当地政府矛盾而被迫中断。“一带一路”是和平之路、合作共赢之路,可以效仿国内法中的强制调解制度,通过引入程序上的强制性来扩大调解在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中的适用,发挥其比投资仲裁更为经济、灵活、有助于合作关系修复的优势。强制调解制度并不会改变调解作为ADR自愿性的本质特征,和解协议的达成仍取决于双方同意。“一带一路”投资争端解决引入强制调解制度时,应该选择适当的路径,明确适用范围,综合考虑磋商、仲裁、东道国法院诉讼等其他争端解决方式的优劣,通过程序规则衔接,着眼于一整套高效、灵活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制调解 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一带一路”倡议 适用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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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争端预防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改革路径及其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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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子婧 《经贸法律评论》 2024年第3期24-45,共22页
从介入纠纷的时机和目标上看,可以将ISDS机制改革分为“争端解决”与“争端预防”两种面向。以往的改革倡议主要集中于争端解决面向,聚焦于对国际投资条约仲裁的制度修补和程序再造,但随着改革迈入深水区,该路径日渐陷入僵持,暴露出制... 从介入纠纷的时机和目标上看,可以将ISDS机制改革分为“争端解决”与“争端预防”两种面向。以往的改革倡议主要集中于争端解决面向,聚焦于对国际投资条约仲裁的制度修补和程序再造,但随着改革迈入深水区,该路径日渐陷入僵持,暴露出制度变迁成本高昂、利益分配与再平衡困难、强调对抗而非合作的局限。面向争端预防的ISDS改革路径有望成为未来新出口,该路径以DPMMs为圆心,强调提前预防、及早介入和降级化解投资争端。近年来,面向争端预防的改革机制日益受到东道国关注,我国外商投资投诉制度的勃兴也印证了这一趋势。为因应此现实,应当纳入面向争端预防的DPMMs作为改革新措施,采取全生命周期式的治理思维促进外商投资,预防和管理投资争端。冷静期条款、监察专员和投诉机制为改革提供了具体制度供给,有望为处于窗口期的ISDS改革提供中国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ISDS改革 争端预防 争端解决 外商投资投诉 国际投资条约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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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争议诱发因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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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智豪 《建筑经济》 2024年第5期100-104,共5页
竣工结算是确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经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评审的竣工结算是工程尾款拨付的重要依据。在竣工结算环节,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会产生许多纷争,这些纷争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对竣工结算的质效有很... 竣工结算是确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经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评审的竣工结算是工程尾款拨付的重要依据。在竣工结算环节,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会产生许多纷争,这些纷争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对竣工结算的质效有很大的影响。本文以广州空港经济区政府投资项目为研究对象,通过案例分析、专家访谈、构建DEMATEL模型等方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争议诱发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得出诱发争议的关键因素。针对关键影响因素,基于建设单位视角,提出减少竣工结算争议发生的建议,以期为顺利推进竣工结算、提高竣工结算质效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投资项目 竣工结算 争议诱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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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ISDS上诉机制改革的上诉审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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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莹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64-69,共6页
通过分析“美式”双边投资条约、欧盟投资法院体系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三工作组对上诉机制改革草案中的上诉审查范围,提出现有上诉审查范围存在上诉审查范围的宽泛、标准模糊、上诉程序与撤销程序的关系不明的问题,并通过明确上... 通过分析“美式”双边投资条约、欧盟投资法院体系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三工作组对上诉机制改革草案中的上诉审查范围,提出现有上诉审查范围存在上诉审查范围的宽泛、标准模糊、上诉程序与撤销程序的关系不明的问题,并通过明确上诉机制的权能加以解决。最后,立足于我国国情,提出我国在ISDS上诉机制改革中的态度,以及在签订双边投资协定中,纳入上诉机制条款,为后续投资者-国家间的投资争端改革奠定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上诉机制 投资争端 上诉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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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争端解决视阈下卡尔沃主义的复兴及影响
9
作者 汪炜晨 《地方立法研究》 2024年第2期31-49,共19页
现代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结构体系,始终伴随着东道国、投资母国和投资者这三方关系在“公”“私”两个维度上的互动而发生着变化,构成一个“三方二维”结构。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中,国家究竟是将争端解决的权利向外让渡还是收回,... 现代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结构体系,始终伴随着东道国、投资母国和投资者这三方关系在“公”“私”两个维度上的互动而发生着变化,构成一个“三方二维”结构。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中,国家究竟是将争端解决的权利向外让渡还是收回,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构建的重心是向国家远离还是回归,卡尔沃主义从诞生、发展、沉寂到复兴的过程给出了答案。随着卡尔沃主义的复兴,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采取积极的应对模式与改革措施,对原有的国际投资仲裁机制进行修正并向国家回归。坚持和维护国家主权的利益将构成未来一段时期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变革的重要主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卡尔沃主义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 外交保护 用尽当地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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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对企业劳动投资效率的影响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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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傅超 刘雨欣 王文姣 《华东经济管理》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106-117,共12页
文章基于2008—2020年沪深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数据,探究营商环境与企业劳动投资效率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提高企业劳动投资效率,缓解企业劳动投资不足现象,这种改善效果在企业劳动密集程度较低、内部控制质量较差... 文章基于2008—2020年沪深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数据,探究营商环境与企业劳动投资效率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提高企业劳动投资效率,缓解企业劳动投资不足现象,这种改善效果在企业劳动密集程度较低、内部控制质量较差的情况下更为明显;进一步路径研究显示,降低企业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加劳动纠纷风险、减少非生产性支出是营商环境发挥治理效应的作用机制;拓展性检验发现,营商环境的优化有助于改善企业人力资源配置结构。研究结论为更好发挥营商环境的治理效应、改善企业劳动投资效率提供了政策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营商环境 劳动投资效率 环境不确定性 劳动纠纷风险 非生产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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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的测度——基于行业维度投资争端案件的测度方法
11
作者 陆建明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4期100-114,共15页
近年来,中国已经成为重要的国际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流出国,东道国政治风险是影响中国企业高水平走出去的重要因素。对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的评价目前主要基于国别维度,缺乏行业维度,这严重制约了对相关问题的深入研... 近年来,中国已经成为重要的国际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流出国,东道国政治风险是影响中国企业高水平走出去的重要因素。对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的评价目前主要基于国别维度,缺乏行业维度,这严重制约了对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在上述背景下,本文基于投资争端案件的累计数量和FDI存量,构建了从行业维度评价FDI政治风险水平的基础指标。在此基础上,引入投资壁垒强度作为调节变量,对基础指标进行了横向修正,解决了基础指标低估高风险行业风险水平的问题;引入历史案件影响力衰减系数和国际投资协定覆盖率修正系数,对基础指标进行了纵向修正,解决了其高估近期风险水平的问题;同时,还利用美国数据重新计算了行业FDI风险指标,解决了全球数据行业统计口径粗糙和样本时间较短的问题。针对指标可能存在的缺陷,本文还提出了在应用该指标进行经验研究时需注意的问题及其解决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对外直接投资 政治风险 国际投资争端 投资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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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便利化框架下“争端前机制”的发展进路及中国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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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毕莹 俎文天 《国际贸易》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64-74,共11页
在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ISDS机制)面临正当性危机的背景下,侧重于“争端发生后”阶段的争端解决面临诸多困境,ISDS机制改革进程陷入瓶颈。与之不同,以可持续发展为内涵的投资便利化议题的兴起,为投资争端的处理提供了崭新思路。... 在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ISDS机制)面临正当性危机的背景下,侧重于“争端发生后”阶段的争端解决面临诸多困境,ISDS机制改革进程陷入瓶颈。与之不同,以可持续发展为内涵的投资便利化议题的兴起,为投资争端的处理提供了崭新思路。投资便利化试图通过“争端发生前”阶段的投资争端预防,构建起一套“争端前机制”,不仅运用一系列投资政策、投资工具以及投资程序的制定与优化,加强对于东道国规制及服务投资的能力建设,而且通过构建投资争端预防机制,处理投资者意见及申诉,以减少潜在的投资争端。中国应当顺时而动,在ISDS机制改革受阻的当下,将投资争端处理思路从“争端后”转向“争端前”,通过投资便利化下的能力建设与预防机制构建,以更为平衡的方式妥善处理与外商投资的互动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便利化 ISDS 机制 能力建设 争端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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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非洲投资的环境法律争端:预防与化解
13
作者 张小虎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79-83,共5页
中非合作全面深化,建筑业和采矿业长期位居对非投资前列,其环境影响性和资源依赖性,导致企业屡陷环境法律争端。因此,构建对非投资环境法律争端的预防与化解机制尤为必要。建议以环境法律风险预防原则为前提,在投资审查和融资信贷过程... 中非合作全面深化,建筑业和采矿业长期位居对非投资前列,其环境影响性和资源依赖性,导致企业屡陷环境法律争端。因此,构建对非投资环境法律争端的预防与化解机制尤为必要。建议以环境法律风险预防原则为前提,在投资审查和融资信贷过程中坚持绿色原则,提前规避争端;以替代性争议解决为手段,依托国际调解和仲裁机制,加强第三方争端解决的执行力;谨慎使用当地司法救济解决环境法律争端,合理承担责任,有效保障权益;尝试构建国际环境法庭,积极参与中非环境治理,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对非投资 环境法律风险 预防原则 法律争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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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全面投资协定》ISDS机制:欧盟方案与中国选择 被引量:5
14
作者 桑远棵 《国际贸易》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66-73,共8页
2020年年末,中国和欧盟完成了《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谈判进程,但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还有待后续谈判。欧盟的ISDS机制立场已经十分清晰,即以具有公法化属性的常设性、两审制的投资法庭机制替代传统的国际投资仲裁,旨在保障... 2020年年末,中国和欧盟完成了《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谈判进程,但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还有待后续谈判。欧盟的ISDS机制立场已经十分清晰,即以具有公法化属性的常设性、两审制的投资法庭机制替代传统的国际投资仲裁,旨在保障欧盟及其成员国的规制权与推动ISDS机制的欧洲化改造,最终提升欧盟在国际投资治理领域的话语权。有别于欧盟,中国在ISDS机制上的基本立场应更加侧重于对本国投资者在欧盟投资利益的保护,因此在ISDS机制的具体设计上不宜照搬欧盟的投资法庭机制,一方面应对其部分组成事项进行优化,另一方面也应适当保留国际投资仲裁的部分要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 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投资法庭机制 国际投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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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复合型产品的定性与监管转型:美国变额年金的借鉴与启示 被引量:2
15
作者 李游 《经贸法律评论》 2023年第1期89-109,共21页
我国金融复合型产品监管政出多门,要求不一,并存有明显的适法错位和缺位情形。美国法对变额年金的定性及监管争议,各州、SEC立场分明:应确为保险,由州法监管;或以“投资”重要性程度定为证券,由SEC监管。美国联邦法院通过VALIC等案,依... 我国金融复合型产品监管政出多门,要求不一,并存有明显的适法错位和缺位情形。美国法对变额年金的定性及监管争议,各州、SEC立场分明:应确为保险,由州法监管;或以“投资”重要性程度定为证券,由SEC监管。美国联邦法院通过VALIC等案,依“投资风险承担”的主导性因素,判定该产品为证券,引向证券法规范方向,且形成共同监管及其各有规范侧重的格局。为强化投资权益保护,美国法对复合型产品监管不断修正,已由法律形式之争转向了实质规范进路。我国法对金融复合型产品监管,不应囿于法律属性的形式归类,而应遵循实质规范思路。时下兴起的穿透式监管是功能监管在我国金融领域一种探索性的实践方法或手段,不能为证监会依证券法对金融复合型产品跨业监管提供应然性基础,或未能为银保监会依证券法对投连险等产品监管提供合理性依据。监管转型上,仍应以功能监管为导向,并有赖于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机构协作;现有“联席机制”等“软法”倡导性机制应转向基本法“硬法”层面的“协作制度”,正视产品证券属性及其信息披露,以此实现投资者权益保护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复合型产品 定性争议 投资保护 实质规范 监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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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仲裁中的税收措施与征收
16
作者 吕宁宁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3年第4期134-148,共15页
东道国税收措施是否属于可仲裁范围,国际投资条约中的征收条款是否适用于东道国税收措施,条款适用时所引发的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的冲突应如何协调,这些问题是目前国际投资仲裁中探讨的热点。由于涉及东道国监管行为,税收问题在国际投资... 东道国税收措施是否属于可仲裁范围,国际投资条约中的征收条款是否适用于东道国税收措施,条款适用时所引发的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的冲突应如何协调,这些问题是目前国际投资仲裁中探讨的热点。由于涉及东道国监管行为,税收问题在国际投资仲裁中应区别对待。首先应明确税收是东道国监管的一部分,其次要区别恶意的税收行为与正常的税收行为。另外,在尊重东道国税收主权监管的前提下,应当要求东道国税收行为的透明度,并利用国际司法机构或准司法机构对透明度问题进行监督。同时,还应在国际投资条约中明确税收问题在何种情况下作为可仲裁事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征收与税收 国际投资仲裁 税收例外条款 国家税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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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ID管辖权的扩大及应对——以“一带一路”战略为视角 被引量:8
17
作者 贺旭红 郭翠萍 《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7-12,共6页
"一带一路"战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积极寻求同沿线国家发展战略的对接,在此过程中,中国既是资本输出国又是资本输入国。ICSID是专门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争端的机构,在国际社会具有广泛的影响力,目前,ICSID仲裁庭存在着扩大... "一带一路"战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积极寻求同沿线国家发展战略的对接,在此过程中,中国既是资本输出国又是资本输入国。ICSID是专门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争端的机构,在国际社会具有广泛的影响力,目前,ICSID仲裁庭存在着扩大管辖权的倾向,这种倾向对中国具有有利及不利双重影响。中国应根据本国及东道国的具体国情,在同沿线国家的双边投资协定中,确定接受ICSID管辖的具体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ICSID管辖权 投资争端 双边投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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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中亚直接投资所面临的法律及其风险探讨——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为例 被引量:8
18
作者 王晓峰 王林彬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13-119,共7页
中国在中亚国家的直接投资正逐年扩大,随着投资的日益增加,投资争议问题也越来越多。哈萨克斯坦是中亚代表性国家,哈国解决投资争议的现行法律规则以单边、双边、区域、多边层次法律规范体系形式存在。目前中资在哈国面临投资壁垒较多,... 中国在中亚国家的直接投资正逐年扩大,随着投资的日益增加,投资争议问题也越来越多。哈萨克斯坦是中亚代表性国家,哈国解决投资争议的现行法律规则以单边、双边、区域、多边层次法律规范体系形式存在。目前中资在哈国面临投资壁垒较多,法规修改频繁,政策多变,连续性和稳定性较差,政府腐败比较普遍,利用政府强权干预市场等多种投资风险。中国政府应推动两国修订双边投资协定,扩大对投资的界定,对投资争议全面接受ICSID仲裁管辖权。中资企业应掌握并运用哈国的投资争议解决机制,维护其合法的投资权益。以哈萨克斯坦为例,分析中亚国家的投资争议解决制度及投资的法律风险,对于中资应对投资争议及保护其合法权益将大有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亚 哈萨克斯坦 国际直接投资 投资争议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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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与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创新——亚投行的角色与作用 被引量:15
19
作者 张卫彬 许俊伟 《南洋问题研究》 CSSCI 2017年第4期71-81,共11页
"一带一路"战略正深人推进,投资争端引发的矛盾也日益凸显。面对新形势,固有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的弊端已完全暴露,无法满足"一带一路"建设的实际要求。同时,亚洲已成为全球直接投资的首选区域,但中国在"一... "一带一路"战略正深人推进,投资争端引发的矛盾也日益凸显。面对新形势,固有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的弊端已完全暴露,无法满足"一带一路"建设的实际要求。同时,亚洲已成为全球直接投资的首选区域,但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却出现了大量失败的投资项目。基于此,为妥善解决可能由"一带一路"项目投资争端引发的争议,应尽快建立以亚投行为主体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在该机制的实体规则构建中,需要充分考虑沿线国家的司法体制与环境,物化命运共同体理念,将沿线区域内我国国有企业与东道国之间发生的投资争端作为解决突破点,以期增强各方合作信任感,提升国际投资领域的话语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有企业 投资争端 解决机制 亚投行 一带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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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自由主义与国际投资仲裁改革的中国立场分析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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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单文华 王鹏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20-28,共9页
国际投资法体系经历了从外部均衡到内部均衡的演化历程,均衡自由主义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但是投资者权利和东道国监管权的最佳平衡点可能因国、因时、因人而变。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以商事仲裁为本,公法控制机制缺位,总体上对... 国际投资法体系经历了从外部均衡到内部均衡的演化历程,均衡自由主义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但是投资者权利和东道国监管权的最佳平衡点可能因国、因时、因人而变。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以商事仲裁为本,公法控制机制缺位,总体上对资本输出、治理水平较高、法律队伍发达的国家有利。中国是一个治理水平相对较高、法律队伍不够发达的资本输出国,并且是投资双向流动大国、具有高风险投资结构、处于高风险投资时期,应坚持均衡自由主义进路,维护并完善ISDS机制,推动其朝着有利于中国利益与国际公益的方向演进。中国应考虑在投资者诉权、仲裁员任命权、仲裁裁决执行等方面坚持传统ISDS机制,并以多边程序改革为契机,完善ISDS机制的公法化制度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仲裁 国际投资法 均衡自由主义 ISDS机制 多边改革 中国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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