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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恶势力司法认定的困境与出路——基于同质解释规则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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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寅辉 《宜宾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65-75,共11页
互联网时代,网络恶势力呈现组织结构松散化、犯罪手段软暴力化、危害范围虚拟化等特点,以至于传统的概念化思维无法指导司法实践妥当认定网络恶势力。为兼顾法益保护与罪刑法定原则,司法机关可考虑转用同质解释规则,即在法益保护原则的... 互联网时代,网络恶势力呈现组织结构松散化、犯罪手段软暴力化、危害范围虚拟化等特点,以至于传统的概念化思维无法指导司法实践妥当认定网络恶势力。为兼顾法益保护与罪刑法定原则,司法机关可考虑转用同质解释规则,即在法益保护原则的要求下,强调构成要件的类型化,立足危害范围的“公共性”、恶势力的“共犯性”以及软暴力的实质危害性,精准界定网络恶势力的构成特征,为实践认定难题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恶势力 同质解释 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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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视角下妨害国(边)境管理罪适用问题研究
2
作者 吕昶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39-45,共7页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数量的增加要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以遏制犯罪势头的增长。2022年6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与2012年12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数量的增加要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以遏制犯罪势头的增长。2022年6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与2012年12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比,在责任主体方面,将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增加确立为发布者;在适用对象方面,将国内外犯罪组织均囊括其中;在犯罪认定方面,阐述了有关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的共同犯罪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未来,针对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的规制,要细化相关规范,构建信息网络,建立专职警务,为深入研究中国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的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理论支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解释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偷越国(边)境罪 边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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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谦抑视角下的信息网络犯罪司法解释研究
3
作者 吴富丽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5期32-37,共6页
刑法谦抑作为现代刑法的基本理念具有重要价值,在司法解释中应当得到贯彻和遵行。我国现行信息网络犯罪司法解释文本进行谦抑,在罪质解释条文中存在着超越解释权限、立法思维突出、概念型解释偏多、扩张型解释占比高等问题。为践行刑法... 刑法谦抑作为现代刑法的基本理念具有重要价值,在司法解释中应当得到贯彻和遵行。我国现行信息网络犯罪司法解释文本进行谦抑,在罪质解释条文中存在着超越解释权限、立法思维突出、概念型解释偏多、扩张型解释占比高等问题。为践行刑法谦抑理念,应当通过明晰司法解释权限、强化类型思维、审慎进行扩张解释等措施对信息网络犯罪罪质司法解释加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谦抑 信息网络犯罪 司法解释 罪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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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添加类食品安全犯罪刑事规制体系的不足与完善——以法释〔2021〕24号司法解释为视角 被引量:5
4
作者 魏麟 李春雷 《食品科学》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1期269-280,共12页
非法添加历来是食品安全犯罪治理中的疑难点。当前非法添加类犯罪案件具有案发数量高、危害对象广泛、添加物质种类繁杂的特点。按照非法添加行为的表现形式与危害性质,可将其划分为“禁止添加类”与“限制添加类”两类。法释〔2021〕2... 非法添加历来是食品安全犯罪治理中的疑难点。当前非法添加类犯罪案件具有案发数量高、危害对象广泛、添加物质种类繁杂的特点。按照非法添加行为的表现形式与危害性质,可将其划分为“禁止添加类”与“限制添加类”两类。法释〔2021〕24号司法解释对非法添加类犯罪刑事规制体系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传递出科学规制、精准打击的理念。但当前非法添加类犯罪刑事规制体系仍然存在刑事入罪标准不明、罪名适用规则不统一的问题。对此,在行政与刑事规制之间,应当打破科技标准与法律规范的壁垒,参鉴科学研究作出法律拟制,在当前司法解释仅定性的基础上以定量方式明确划定行政与刑事规制的界限;在刑事规制界域内,应基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一百四十三条和一百四十四条之间的层次性、竞合性与包容性,进一步明确“限制添加类”“禁止添加类”及“所涉非法添加物毒害性尚不明确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逻辑与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添加 司法解释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刑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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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中的但书规范:性质、识别方法与完善思路 被引量:4
5
作者 刘科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81-96,共16页
但书规定的行为,由于达不到不法或责任的程度、不符合犯罪构成而出罪。但书出罪既不同于达不到不法或责任程度因而不符合犯罪构成的“不是犯罪”型的出罪,也不同于具备不法和责任的性质与程度、已符合犯罪构成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书规定的行为,由于达不到不法或责任的程度、不符合犯罪构成而出罪。但书出罪既不同于达不到不法或责任程度因而不符合犯罪构成的“不是犯罪”型的出罪,也不同于具备不法和责任的性质与程度、已符合犯罪构成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归为无罪”型的出罪。判断司法解释中的出罪规范是否属于但书,应以但书出罪的性质为依据,以出罪事由是否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实质内涵为标准,而不需考虑是否采取了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相同或相似的表述。完善司法解释中但书规范的基本思路是,剔除疑似的但书规范、规范真正的但书表述、拆分混杂的但书条款、增设必要的但书规定,从而建构多元化、开放性的但书出罪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解释 但书 体系内出罪 疑似但书 但书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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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地位:从定性到比较 被引量:1
6
作者 马光泽 《社会科学论坛》 2023年第2期137-147,共11页
效力地位是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得到肯定之后面临的又一重要问题,它既关涉指导性案例是否属于法源这一基础问题,还涉及指导性案例与其他法规范之司法适用的优先性问题。从法源概念来看,绝对的法源肯定论与否定论都过于武断。为契合学术及... 效力地位是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得到肯定之后面临的又一重要问题,它既关涉指导性案例是否属于法源这一基础问题,还涉及指导性案例与其他法规范之司法适用的优先性问题。从法源概念来看,绝对的法源肯定论与否定论都过于武断。为契合学术及实践的现实状况,应在坚持获得立法承认之前提下允许语用论的存在。基于此,指导性案例在法源属性上便有广义与狭义之分。而进一步从具体层面比较分析,指导性案例不属于司法解释,且其效力地位要低于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与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虽然均是作为裁判理由而非裁判依据存在的,但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地位要高于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导性案例 效力地位 法源 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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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量刑数额标准的司法适用分析
7
作者 殷诗渊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3年第1期67-72,共6页
保险诈骗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正处于新旧更迭之际,在结合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尝试构建保险诈骗罪定罪量刑的司法适用路径:或遵循现有的生效法律文本及司法解释保守认定,通过提高从轻减轻的幅度以达到罪刑平衡的目的;又或充分发... 保险诈骗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正处于新旧更迭之际,在结合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尝试构建保险诈骗罪定罪量刑的司法适用路径:或遵循现有的生效法律文本及司法解释保守认定,通过提高从轻减轻的幅度以达到罪刑平衡的目的;又或充分发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坚持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兼顾诈骗犯罪的立法传统和近几年的司法实践,将犯罪金额5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诈骗罪 量刑数额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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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司法解释的纰缪及规范性重构 被引量:62
8
作者 陈洪兵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87-100,共14页
有关“情节严重”的司法解释普遍存在将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反映特殊预防必要性大小的预防刑情节作为责任刑情节对待,将导致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自杀、自残、精神失常之类的小概率事件,将事前、事后的超出本来构成要件评价范畴或者... 有关“情节严重”的司法解释普遍存在将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反映特殊预防必要性大小的预防刑情节作为责任刑情节对待,将导致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自杀、自残、精神失常之类的小概率事件,将事前、事后的超出本来构成要件评价范畴或者不具有期待可能性的事实,将不能反映法益侵害程度的违法所得数额,将不能为违法性提供根据的国家工作人员等特殊身份,将极具偶然性和不确定性的所谓“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认定为“情节严重”的现象。“情节严重”在阶层犯罪构成体系中,应属于违法性要素,不应包括有责性以及反映特殊预防必要性大小的预防刑要素。应从个罪所保护的法益、所属的犯罪类型以及罪刑是否相适应等方面,准确认定“情节严重”。“数额+情节”模式,可能是未来刑法立法的方向,应根据数额与情节在个罪法益侵害程度评价意义上的差异,具体厘定数额与情节的关系,避免造成“一刀切”以及罪刑失衡的结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节严重 司法解释 法益 犯罪类型 罪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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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贪污受贿犯罪死刑适用标准的合理确定 被引量:5
9
作者 赵远 商浩文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41-149,共9页
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立法规范的嬗变进行系统梳理可以看出,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适用应当采取"数额+情节"的二元标准,刑法立法在确立贪污受贿犯罪死刑适用数额标准时应以概括数额为宜,并且摒弃绝对确定死刑的... 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立法规范的嬗变进行系统梳理可以看出,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适用应当采取"数额+情节"的二元标准,刑法立法在确立贪污受贿犯罪死刑适用数额标准时应以概括数额为宜,并且摒弃绝对确定死刑的立法模式。2016年"两高"制定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刑法修正案(九)》的基础上确立了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具体适用标准。基于严格控制和限制适用死刑之精神,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的确定,应当在参考司法审判经验的基础上,确定死刑适用的数额基点;"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定主要考虑行为造成的物质性、经济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之认定,主要是对死刑适用总体标准的强调性规定,以体现死刑适用的慎重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则主要从贪污受贿主体、发生领域等角度考虑行为给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贪污受贿犯罪 司法解释 死刑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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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公民个人信息”的法益属性与入罪边界 被引量:113
10
作者 于冲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5-25,共11页
在我国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长期的附属保护模式,加之"刑先民后"的立法现状,使得"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外延以及法益属性未能得到清晰的界定,不利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适用和"公民个人信息"... 在我国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长期的附属保护模式,加之"刑先民后"的立法现状,使得"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外延以及法益属性未能得到清晰的界定,不利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适用和"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有必要立足于现有的刑法框架和司法解释,对当前"公民个人信息"的规范概念进行系统解读,进而明确"公民个人信息"的法益属性和刑法保护边界。刑法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思路应当是,在确认其人身属性、财产属性和相关法益依附属性的基础上,赋予其新型的权利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益 个人信息权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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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交通肇事罪的若干问题——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为中心 被引量:47
11
作者 黎宏 《法律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124-128,F003,共6页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修改了现行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的成立要件。交通肇事罪中,具有共同犯罪的形式;责任的认定,应从刑法处罚的立场出发;"交通肇事后逃逸"不仅是定罪情节,也是量刑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中,包括对...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修改了现行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的成立要件。交通肇事罪中,具有共同犯罪的形式;责任的认定,应从刑法处罚的立场出发;"交通肇事后逃逸"不仅是定罪情节,也是量刑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中,包括对他人死亡有认识的情况;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现场的行为是作为形式的故意杀人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 犯罪构成 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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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当然解释略论 被引量:5
12
作者 欧阳竹筠 杨方泉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150-153,共4页
刑法中的当然解释面对的是法律对某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场合,如果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则无当然解释的必要;当然解释包括有利于被告的当然解释与不利于被告的当然解释,在刑法上有重要研究价值的是不利于被告的当然解释;当然解释的当然依据... 刑法中的当然解释面对的是法律对某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场合,如果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则无当然解释的必要;当然解释包括有利于被告的当然解释与不利于被告的当然解释,在刑法上有重要研究价值的是不利于被告的当然解释;当然解释的当然依据是法律规范宗旨的预测可能性,其具体判断标准是事物属性及人的理性;当然解释的推理过程为三段论式的演绎推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法律解释 罪刑法定原则 刑事司法 解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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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寻衅滋事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19
13
作者 曾粤兴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39-146,共8页
网络寻衅滋事是新的司法解释确认的寻衅滋事罪在网络领域的表现形式。针对寻衅滋事罪,司法机关分别在2013年7月和9月发布了两个不同的解释,其相互之间存在并列关系而非取代关系;将网络寻衅滋事侵犯的法益一概界定为公共场所秩序具有不... 网络寻衅滋事是新的司法解释确认的寻衅滋事罪在网络领域的表现形式。针对寻衅滋事罪,司法机关分别在2013年7月和9月发布了两个不同的解释,其相互之间存在并列关系而非取代关系;将网络寻衅滋事侵犯的法益一概界定为公共场所秩序具有不合理性;以网络为手段的寻衅滋事与在网络上进行的寻衅滋事的举证焦点和举证难度不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寻衅滋事 网络犯罪 司法解释 语义解释 目的解释 体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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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益与环境犯罪司法解释之应然立场 被引量:31
14
作者 钱小平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8期96-105,共10页
污染环境罪中"严重污染环境"之立法修正,使"环境"本身成为了犯罪的对象,标志着环境法益成为了中国环境刑法立法的基石。然而,2013年司法解释未能把握立法修正的核心变化,仍然混淆了环境法益与其他法益之关系,将解... 污染环境罪中"严重污染环境"之立法修正,使"环境"本身成为了犯罪的对象,标志着环境法益成为了中国环境刑法立法的基石。然而,2013年司法解释未能把握立法修正的核心变化,仍然混淆了环境法益与其他法益之关系,将解释立场定位于保护个人法益及社会管理秩序,缺乏对环境法益的独立诉求,造成解释内容在合目的性、合理性及合法性上产生诸多问题。据此,有必要在保护环境法益的基本理念指导下,针对污染行为的宽严尺度、主观罪过类型、既遂判断标准及刑罚处罚幅度等问题进行重新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污染环境罪 环境法益 问题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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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经济犯罪司法解释共犯之规定——以中立行为的帮助理论为视角 被引量:14
15
作者 陈洪兵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0年第3期103-109,共7页
经济犯罪条文中的共犯规定是注意规定,不是法律拟制;经济犯罪司法解释中关于共犯处罚的若干规定,是把中立行为的帮助等同于一般的帮助犯对待,而不具有合理性;根据刑法目的、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及实质的违法性论,可以认为法益侵害或者危... 经济犯罪条文中的共犯规定是注意规定,不是法律拟制;经济犯罪司法解释中关于共犯处罚的若干规定,是把中立行为的帮助等同于一般的帮助犯对待,而不具有合理性;根据刑法目的、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及实质的违法性论,可以认为法益侵害或者危险没有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为不是规范意义上的帮助行为;即便明知对方从事经济犯罪的意图,为其提供贷款、运输、仓储、保管、邮寄、房屋租赁或向其归还款物的,都没有制造不被允许的危险,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帮助行为,不成立帮助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犯罪 司法解释 共犯规定 中立行为 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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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6条的规范目的:如何解读、如何适用? 被引量:42
16
作者 施天涛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11-126,共16页
对《公司法》第16条的理解和适用历来纷争不止,根源在于将其视为“公司担保”的规定,并以之作为公司担保合同效力的评判依据。为正本清源,本文回归《公司法》自身的性质与功能,追朔公司法本来的立法目的,认为公司法主要体现为管理法性质... 对《公司法》第16条的理解和适用历来纷争不止,根源在于将其视为“公司担保”的规定,并以之作为公司担保合同效力的评判依据。为正本清源,本文回归《公司法》自身的性质与功能,追朔公司法本来的立法目的,认为公司法主要体现为管理法性质,是关于公司治理中内部权力安排与分配的规范;《公司法》第16条是关于“公司担保决议机制”的规定,其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权力归属与行使的正当性与程序性要求。有鉴于此,在处理违反《公司法》第16条的法律后果时,应遵循“两步走规则”:第一步自然应依据《公司法》的治理规则和救济措施判定担保决议自身的效力和责任,包括因公司担保决议实质和程序违法、违规和违章而导入《公司法》第22条的适用。在对公司决议形成了确定性司法裁决后再启动第二步,考察其对公司担保合同的效力影响。当公司担保决议经司法裁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由此牵连出《合同法》《担保法》的介入和适用,担保合同可能发生无效的后果。本文坚持的原则是,公司有权机构做出的担保决议非经司法裁判为无效或被撤销,不能以违反《公司法》第16条作为判定担保合同效力的直接依据,《合同法》《担保法》不能“穿透”《公司法》第16条径行决定担保合同的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法》第16条 公司法的性质与功能 目的解释 司法适用 “两步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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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法定刑设置失衡与解决路径 被引量:1
17
作者 刘宪权 袁野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29-138,207,共11页
组织卖淫罪基本犯法定刑设置过重,存在刑罚处罚严重程度与犯罪危害程度不协调的情况,有违罪刑相当原则,与刑法中其他基本犯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的社会危害性无法匹配。组织卖淫罪的司法适用面临困境,现有的司法解释不足以解... 组织卖淫罪基本犯法定刑设置过重,存在刑罚处罚严重程度与犯罪危害程度不协调的情况,有违罪刑相当原则,与刑法中其他基本犯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的社会危害性无法匹配。组织卖淫罪的司法适用面临困境,现有的司法解释不足以解决罪刑失衡问题。为解决该罪法定刑设置过重的问题,应坚持罪刑相当原则,重新制定组织卖淫罪的司法解释。新的司法解释应提高该罪主客观方面的构罪标准并提高入罪门槛,对某些行为作出罪处理;新的司法解释应明确组织卖淫罪的组织属性和管理控制属性,将不具备该两种属性的组织卖淫行为依法以相关犯罪论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组织卖淫罪 罪刑相当 法定刑失衡 司法困境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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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司法解释的效力问题——以走私犯罪司法解释中的“禁止”为分析重点 被引量:4
18
作者 蔡道通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7-26,共10页
在中国的立法语境与刑法理论话语体系下,讨论刑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似乎不仅是政治不正确的伪命题,而且也是得不到理论与实践支持的假议题。但如果正视司法解释的现实状况,我们会发现,司法解释的法律续造现象非常普遍。司法解释中... 在中国的立法语境与刑法理论话语体系下,讨论刑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似乎不仅是政治不正确的伪命题,而且也是得不到理论与实践支持的假议题。但如果正视司法解释的现实状况,我们会发现,司法解释的法律续造现象非常普遍。司法解释中将走私犯罪中的“禁止”解释为“包括绝对禁止与相对禁止”就是法律续造情形的体现,有越权解释的嫌疑。走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中的“禁止”是“相对允许”。对于实际上具有法律续造性质的刑事司法解释而言,承认其刑法渊源地位,明确其在不利于行为人时不可以溯及既往,既符合实际又不违法理,也能最大限度地守住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解释 溯及力 走私犯罪 绝对禁止 相对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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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利息给付中的民法自然债及其处理 被引量:3
19
作者 覃远春 王建平 《四川文理学院学报》 2015年第6期24-29,共6页
2015年《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利息之债采取了多元化定性及处理,除无效债、完全债以外,尚有易受忽略的自然债。自然债是符合一般道德观念要求的法律没有强制力但维护其自愿履行后果,故给付人不得请求返还,受... 2015年《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利息之债采取了多元化定性及处理,除无效债、完全债以外,尚有易受忽略的自然债。自然债是符合一般道德观念要求的法律没有强制力但维护其自愿履行后果,故给付人不得请求返还,受领人有权受领并保有给付的债,它也是民法上债的有机组成部分。利息给付之债的民法规制为自然债保留了空间,自然债主要存在于民间借贷多种情况下的利息给付中。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无疑会使民法自然债这一独特范畴彰显其存在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利息给付 民法自然债 民间借贷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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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犯罪定罪量刑数额提升的法治反思——以最新刑事立法与司法解释为中心 被引量:5
20
作者 何荣功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32-140,共9页
严峻的贪腐违法犯罪形势和国民对贪腐的感知适应,是"两高"最新颁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升贪腐犯罪定罪量刑数额的现实和社会心理原因。《解释》提升贪腐犯罪定罪量刑数额虽然有助于缓解... 严峻的贪腐违法犯罪形势和国民对贪腐的感知适应,是"两高"最新颁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升贪腐犯罪定罪量刑数额的现实和社会心理原因。《解释》提升贪腐犯罪定罪量刑数额虽然有助于缓解眼下实践办案的难题,但却面临更为根本性的法治疑问。提升贪腐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意味着国家"严惩腐败"刑事政策和法治立场的让步。刑法对贪腐犯罪治理意义原本就相当有限,《解释》的做法具有导致国民反腐意识进一步钝化和刑法反腐功能进一步衰退的风险。反腐必须坚守法治理性,倚重刑法反腐已走到尽头,国家反腐刑事政策的法治转型迫在眉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贪污贿赂罪 司法解释 感知适应 刑法功能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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