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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吉同钧清律讲义透视陕派律学的近代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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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时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4年第5期157-166,共10页
随着晚清变法修律活动的展开,新式法律教育也随之兴起。陕派律学代表人物吉同钧兼任京师法律学堂、京师法政学堂、律学馆以及大理院讲习所四处教习,主讲《大清律例》科。由于《大清律例》剧变为《大清现行刑律》及《大清新刑律》,吉同... 随着晚清变法修律活动的展开,新式法律教育也随之兴起。陕派律学代表人物吉同钧兼任京师法律学堂、京师法政学堂、律学馆以及大理院讲习所四处教习,主讲《大清律例》科。由于《大清律例》剧变为《大清现行刑律》及《大清新刑律》,吉同钧遂三易讲义,后称“清律讲义三部曲”。讲义揭示了吉同钧在近代法律转变中的核心观点,即坚守中国传统法律国粹,同时采辑西律之法。他不仅继承陕派律学创始人薛允升的律学研究成果,还打破传统律学同一法系之间横向比较的局限,开创性地将比较视野扩展到不同法系之间,提出“尽用西法”“参用西法”“西法万不能行而仍宜遵守中法”“中律过重亟应改易”四种比较中西律方案。这一中西法律比较分析框架,是近代法律转型的一大突破,也为当前看待中西律之差异提供理论背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末变法修律 清律讲义 吉同钧 陕派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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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修律期间袁世凯与法理派关系探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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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昕恬 刘方现 《西部学刊》 2024年第7期67-70,共4页
在清末变法修律的过程中,法理派和礼教派就《大清新刑律》的制定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法理派主张司法独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分离并剔除封建礼教,礼教派认为应当维护地方督抚的裁判权、实体法为体诉讼法为用以及“因伦制礼,准理制刑”。袁... 在清末变法修律的过程中,法理派和礼教派就《大清新刑律》的制定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法理派主张司法独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分离并剔除封建礼教,礼教派认为应当维护地方督抚的裁判权、实体法为体诉讼法为用以及“因伦制礼,准理制刑”。袁世凯在此次礼法之争中对法理派给予强有力的支持,法理派在人数远少于礼教派的情况下取得了胜利。袁世凯法制改革思想与沈家本相通之处颇多,支持法理派与其对“西学”“西法”的认同密不可分。但是,袁世凯成为法理派的同盟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他担心慈禧去世后对其不满的满洲贵族会借机报复,支持法理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皇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袁世凯 清末法制改革 礼法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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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豫派律学及其法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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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翟文豪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15-23,共9页
晚清时期,刑部形成了豫派律学和陕派律学。豫派律学家既是传统士子,亦是律学专家,躬耕刑部多载,在法律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相较于陕派律学的丰富历史遗产,豫派律学囿于史料的缺乏,在学界影响较小。豫派律学家的作品主要集中于诗歌、随笔... 晚清时期,刑部形成了豫派律学和陕派律学。豫派律学家既是传统士子,亦是律学专家,躬耕刑部多载,在法律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相较于陕派律学的丰富历史遗产,豫派律学囿于史料的缺乏,在学界影响较小。豫派律学家的作品主要集中于诗歌、随笔,专门的律学著作较少。晚清朝廷的政治氛围、豫派群体的同科士子之情,以及豫派对豫省的关心和扶持,是促进豫派律学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原因。豫派律学家修己率身、公正司法,讲求法理的灵活运用,面对近代西方法律的冲击,作为传统法律的坚守者,其给出了时代的思考,对于把握近代法律转型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晚清 豫派律学 陕派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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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在中国的流变与体认:从晚清到民国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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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宇 《边界与海洋研究》 2023年第2期3-27,共25页
19世纪以前的中国没有国际法,也没有海洋法。以《万国公法》为代表的国际法传入中国后,对古老中国产生了缓慢的影响。尽管列强强加于清廷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仍然主导着中外关系,但晚清的一些官员开始体认国际法和海洋法,清廷也在中外交... 19世纪以前的中国没有国际法,也没有海洋法。以《万国公法》为代表的国际法传入中国后,对古老中国产生了缓慢的影响。尽管列强强加于清廷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仍然主导着中外关系,但晚清的一些官员开始体认国际法和海洋法,清廷也在中外交涉中尝试运用。民国时期,政府开展了建立领海制度、设立海洋缉私区、加强海洋立法等较多的海洋法实践,一定程度上取得了维护海洋权益的成效。以政府行为划设和公布南海断续线、签署关于北极的国际条约等有先见之明的善举,既是海洋法本土化的实践,也不失为维护和拓展中华民族海洋权益的历史功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法 海洋法 晚清 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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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与清末新政法律改革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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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建胜 张礼恒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96-100,共5页
 伍廷芳精通中外法律,是近代著名法制改革家。在清末担任修订法律大臣时,主持并参与修订法律工作,把近代西方法律思想与实践引入修律的整个活动中,对中国传统法律体系进行了全面删改与创新,进而改变了中国传统法制的固有面貌,在一定意...  伍廷芳精通中外法律,是近代著名法制改革家。在清末担任修订法律大臣时,主持并参与修订法律工作,把近代西方法律思想与实践引入修律的整个活动中,对中国传统法律体系进行了全面删改与创新,进而改变了中国传统法制的固有面貌,在一定意义上宣告了传统法制体系的历史性终结,推动中华法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伍廷芳 清朝末年 法律改革 新政 法律思想 法律结构 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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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赴日法政留学教育及其影响 被引量:7
6
作者 姚琦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138-142,共5页
在清末赴日留学浪潮中,法政留学教育尤其突出,从1896年至1911年中国共有数千人赴日学习法政。清末赴日法政留学教育对中国近代民主革命运动,清末乃至民国中国社会政治发展和中国法制近代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于特殊的基本国情和历史条... 在清末赴日留学浪潮中,法政留学教育尤其突出,从1896年至1911年中国共有数千人赴日学习法政。清末赴日法政留学教育对中国近代民主革命运动,清末乃至民国中国社会政治发展和中国法制近代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于特殊的基本国情和历史条件,其负面影响和局限也是明显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留学教育 影响 清朝未期 日本 法政教育 法律教育 留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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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育仁的法制思想 被引量:2
7
作者 刘菊素 黄宗凯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5期84-88,共5页
清末法制改革奠定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基础,因而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清末变法修律的大潮中,宋育仁顺应形势,就法的起源、法的依据、法的功能等方面结合中西文化进行了有价值的探讨,为中国法制思想由传统走向近代化做出了贡献。
关键词 宋育仁 法制思想 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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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法制改革的现代化特征 被引量:4
8
作者 周金恋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5期100-103,共4页
清末法制改革是 2 0世纪中国法制史极其重要的一页。它所表现出来的现代化特征主要有 :初步树立了“变法图强”、“以法为治”的现代化法律观念 ;确立了立宪法、开议院、伸民权 ,建设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基本原则 ;建立了体系较为完备的现... 清末法制改革是 2 0世纪中国法制史极其重要的一页。它所表现出来的现代化特征主要有 :初步树立了“变法图强”、“以法为治”的现代化法律观念 ;确立了立宪法、开议院、伸民权 ,建设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基本原则 ;建立了体系较为完备的现代化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开创了司法制度和法律操作程序现代化的先河。清末法制改革的成果影响了整个 2 0世纪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朝末期 法制史 法制改革 法律观念 法律体系 司法制度 现代化 宪法 议院 君主立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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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与清末的法政教育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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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翟海涛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7期135-144,共10页
法政大学是清末培养中国法政人才最多的日本学校,在国人留日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法政大学速成科因中国留学生而起,亦因之而衰。其毕业生是中国较早接受西方近代法政教育的知识人群体。他们不仅遍布清末的政、法界,在教育界同样广泛存在,... 法政大学是清末培养中国法政人才最多的日本学校,在国人留日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法政大学速成科因中国留学生而起,亦因之而衰。其毕业生是中国较早接受西方近代法政教育的知识人群体。他们不仅遍布清末的政、法界,在教育界同样广泛存在,对清末各法政学堂的创建以及法政人才的培养等方面贡献良多,是清末法政教育的主要力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政大学速成科 清末 法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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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的言论结社集会自由 被引量:6
10
作者 侯宜杰 《史学集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52-60,共9页
清末预备立宪以后,为了约束人民的言论与政治活动,清政府颁布了《结社集会律》和《报律》。人民强烈反对某些规定,清政府和资政院又加以修改。有的官僚往往封杀报纸或解散社团,摧残与维护言论结社集会自由的斗争时有发生。但从实际情况... 清末预备立宪以后,为了约束人民的言论与政治活动,清政府颁布了《结社集会律》和《报律》。人民强烈反对某些规定,清政府和资政院又加以修改。有的官僚往往封杀报纸或解散社团,摧残与维护言论结社集会自由的斗争时有发生。但从实际情况看,《报律》为国人办报创造了较为宽松的社会政治环境。其明显突出的表现,一为注册登记手续极其简单,二为言论相当自由。《结社集会律》打破了严禁结社集会的禁网,只要不是以武力推翻清王朝为目的的革命党和秘密组织,一切公开的政党和团体均取得了合法存在的权利。对人数的限制也被突破。不过,一旦民众的行动超越了执政者的容忍极限,他们就下令禁止。皇族内阁更加专制暴虐,违法剥夺民权,结果引起辛亥革命,葬送了清王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末 结社集会律 报律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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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国际法研究回顾与前瞻 被引量:8
11
作者 张卫明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4期92-96,共5页
晚清国际法研究是近二十年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研究领域。学界主要就国际法传入中国的时间、林则徐翻译国际法、丁韪良与国际法汉译、晚清知识分子对国际法的认识与态度、国际法对晚清外交的影响等专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取得了可喜的学术... 晚清国际法研究是近二十年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研究领域。学界主要就国际法传入中国的时间、林则徐翻译国际法、丁韪良与国际法汉译、晚清知识分子对国际法的认识与态度、国际法对晚清外交的影响等专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取得了可喜的学术成果。文章对这些研究的主要观点进行了介绍,同时指出本领域的研究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改进和深化之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晚清 近代国际法 回顾与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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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轺指掌》与晚清外交的近代化 被引量:7
12
作者 傅德元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74-81,共8页
《星轺指掌》是晚清刊印的第一部专门介绍西方外交制度的国际法译作,影响深远。但关于它的外文原书及其作者情况,中文版最早刊行年代,以及对当时中国外交事务究竟有何作用等,还不甚清楚。以中、英、法文材料经考证而知,翻译时依据的外... 《星轺指掌》是晚清刊印的第一部专门介绍西方外交制度的国际法译作,影响深远。但关于它的外文原书及其作者情况,中文版最早刊行年代,以及对当时中国外交事务究竟有何作用等,还不甚清楚。以中、英、法文材料经考证而知,翻译时依据的外文原书为德国查尔斯.马顿斯所著法文版《外交指南》,中文版最早刊行于1876年,由同文馆学员联芳、庆常翻译初稿,贵荣、杜法孟稍加润色,最后经总教习、美国传教士丁韪良校核定稿。此书首次将西方近代外交制度系统地介绍到中国,包括国际关系准则,各国外交机构、使臣、礼仪规范等,还介绍了西方民主思想和政治制度。无庸讳言,其中有宣扬领事裁判权的消极内容,但从总体上看,毕竟填补了晚清国际法及外交学著作的空白,许多内容对当时中国外交的近代化,特别是在派遣驻外使臣、处理外交事务等方面起到了推动作用,对先进中国人思想观念的开放,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丁韪良 《星轺指掌》 国际法 晚清外交近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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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国际法的输入对晚清外交近代化的影响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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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胜 柳宾 《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4期77-80,共4页
 国际法的输入是中国外交史上的一件大事,它对于晚清外交产生了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它适应了当时中国对外交知识的渴求,改变了晚清官员不悉西例的状况,促进了中国近代外交体制的确立和近代外交观念的产生,极大推动了中国走向世界的进程。
关键词 国际法 晚清 外交近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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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的新闻出版法 被引量:2
14
作者 殷莉 何秋红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3期128-134,共7页
清末民初的新闻出版法中有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也有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报章应守规则》属于越权所立之法,法律规则也不完备。《报馆暂行条规》没有规定法律适用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之间缺少一一对应关系,不符合... 清末民初的新闻出版法中有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也有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报章应守规则》属于越权所立之法,法律规则也不完备。《报馆暂行条规》没有规定法律适用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之间缺少一一对应关系,不符合法应明确、肯定的要求,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闻法律规范。《大清报律》《钦定报律》是符合立法主体和立法程序的法律,《民国暂行报律》属于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越权所立之法,《报纸条例》《修正报纸条例》《出版法》是不符合行政立法程序的行政法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闻法 立法 清末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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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1905—1936)法律辞书的编纂与出版 被引量:7
15
作者 屈文生 《辞书研究》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70-81,94,共12页
清朝末年,随着变法修律运动的展开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法学术语的大规模传入,近代中国第一批法律辞书应时而生;它们多与邻国日本有关。民国头二十年,由中国人自主编纂的几批法律辞书(约十五部)陆续出版,及至1936年商务印书馆《法律大... 清朝末年,随着变法修律运动的展开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法学术语的大规模传入,近代中国第一批法律辞书应时而生;它们多与邻国日本有关。民国头二十年,由中国人自主编纂的几批法律辞书(约十五部)陆续出版,及至1936年商务印书馆《法律大辞书》出版,近代法律辞书的编纂与出版事业达到顶峰。梳理近代法律辞书编纂与出版对研究近代法律词语的生成、变迁与传播具有实质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辞书 清末民初 《法律大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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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甘南藏族聚居区的法与社会秩序——基于光绪年间黑错与买吾的冲突为个案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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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阮兴 《青海民族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5-20,共6页
清末甘南藏族聚居区,番例、寺规、官谕与评议等适用于当地的、广泛意义上的"法",都不足以获得一种稳定的社会秩序或规范的共有状态。当地社会秩序具有极大的流动性。它的形成实际上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倡首者提出某种标准或方案... 清末甘南藏族聚居区,番例、寺规、官谕与评议等适用于当地的、广泛意义上的"法",都不足以获得一种稳定的社会秩序或规范的共有状态。当地社会秩序具有极大的流动性。它的形成实际上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倡首者提出某种标准或方案,围绕这些标准或方案反复展开首唱与唱和,通过这种运动或尝试不断达成而又解体行为规范的共有状态。这种地域性社会秩序实际上是通过部落、寺院、官府及乡老等不同的组织或主体围绕"约"的行动,而呈现出一种对抗与整合的动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末 甘南藏族聚居区 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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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法异域:1874年台湾漂民案中的国际法话语建构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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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卫明 《台湾研究集刊》 CSSCI 2014年第1期31-40,共10页
在1874年台湾漂民案中,知识精英和东南督宪借助奏折、照会和报刊等介质,首次在晚清外交中构建起国际法话语圈。论者广泛援引万国公法,形成诸如强调领土不容侵越、属地原则下番地自治、指责日本踞台及索赔、禁止局外对日援助、保护在日... 在1874年台湾漂民案中,知识精英和东南督宪借助奏折、照会和报刊等介质,首次在晚清外交中构建起国际法话语圈。论者广泛援引万国公法,形成诸如强调领土不容侵越、属地原则下番地自治、指责日本踞台及索赔、禁止局外对日援助、保护在日华侨、请求国际仲裁之类的观点和建议。公法舆论不仅迎合了清政府"或谕以情理,或示以兵威"的对日交涉策略,而且呼应甚或引导政府决策与军事外交。以天下体系为圭臬,晚清中国对国际法采取选择性采择,内在地削减了由"实效管辖论"所造成的国际公法与天下体系之间的紧张与张力,展现了东西方国际秩序之间的对话与沟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晚清 台湾地区 天下体系 国际公法 主权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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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学博士与清末新政——以交往、舆论与制度转型为视角 被引量:4
18
作者 史洪智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75-83,共9页
梳理庚子国变至辛亥革命十余年间的历史事实,中日两国关系呈现复杂的三重面相:第一,中日两国政府高层、精英人物之间有着十分频繁的、或公开或私密的交往;第二,国内各地报刊大量翻译和刊载日本政府高层、精英人物围绕清末各项改革事业... 梳理庚子国变至辛亥革命十余年间的历史事实,中日两国关系呈现复杂的三重面相:第一,中日两国政府高层、精英人物之间有着十分频繁的、或公开或私密的交往;第二,国内各地报刊大量翻译和刊载日本政府高层、精英人物围绕清末各项改革事业的言论主张;第三,大量留日学生归国后进入政府各部院,参与地方事务,全面主导了中国社会的变革。特别是日本法学博士在清末新政中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和推动了近代中国知识与制度的转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日本法学博士 清末新政 中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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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末修律的局限性看中国对西方法律的借鉴 被引量:3
19
作者 傅建奇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1年第1期45-50,共6页
190 2~ 1911年间 ,清政府进行修律 ,制订了大批新式法典并由此建立起中国近代的法律体系 ,对后世的立法与司法活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于当时主客观条件的限制 ,这次变革实质是以资产阶级法律形式掩盖封建法律的内容 ,故存在很多缺陷... 190 2~ 1911年间 ,清政府进行修律 ,制订了大批新式法典并由此建立起中国近代的法律体系 ,对后世的立法与司法活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于当时主客观条件的限制 ,这次变革实质是以资产阶级法律形式掩盖封建法律的内容 ,故存在很多缺陷。文章根据法律移植理论 ,对清末修律的局限性进行了分析 ,并探讨当前我国的法治建设对西方法律的借鉴及对中国传统法律的继承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末 修律 局限性 西方法律 借鉴 法律 普适性 地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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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海船法草案》述评 被引量:3
20
作者 顾荣新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7年第1期101-106,共6页
清末《海船法草案》是清末变法修律,编纂商法典时的产物,也是中国近代第一部专门、完整的海商法草案。该草案在体例和内容上广泛吸收日、德等国的海商立法,与当时世界各国海商法相比也不失其先进性。《海船法草案》虽未经审议和颁行,仍... 清末《海船法草案》是清末变法修律,编纂商法典时的产物,也是中国近代第一部专门、完整的海商法草案。该草案在体例和内容上广泛吸收日、德等国的海商立法,与当时世界各国海商法相比也不失其先进性。《海船法草案》虽未经审议和颁行,仍在中国海商法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其价值也通过影响民国海商立法得以体现。北洋政府时期,将《海船法草案》简单修改后定名《海船法案》颁布实施。南京国民政府的海商立法也将《海船法草案》作为重要的立法参考。因而,清末《海船法草案》是研究中国近代海商法的重要文本,在中国海商法史上具有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末 《海船法草案》 《海船法案》 海商法 法律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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