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763篇文章
< 1 2 39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有限责任公司“人”的特征重构--基于人合性的反思
1
作者 沈云樵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45-57,156,157,共15页
人合性是被我国公司法理论和实务界广泛认可的有限责任公司特征。“人合性”三字虽未明确入法,但是我国《公司法》在1993年制定之初即创设了相关制度,三十年来对人合性的肯定立场没有根本改变,2023年新《公司法》赓续传统,未有突破。在... 人合性是被我国公司法理论和实务界广泛认可的有限责任公司特征。“人合性”三字虽未明确入法,但是我国《公司法》在1993年制定之初即创设了相关制度,三十年来对人合性的肯定立场没有根本改变,2023年新《公司法》赓续传统,未有突破。在有限公司股东资格认定、股权转让等司法实务中,人合性已经成为司法审判的依据,影响深远。观诸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并无将有限公司列为人合性公司的立法例,而我国公司法上对人合性制度的立法论和解释论皆付诸阙如。实则,有限公司并无先验的所谓人合性特征,其应为契约性和法人实体的二合一。将来《公司法》再修订,应彻底废除有限公司人合性及其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有限责任公司 人合性 契约 有限责任 法人实体
下载PDF
关联企业混同用工的法律规制研究
2
作者 何小勇 《工会理论研究》 2024年第2期30-45,共16页
在劳动法中引入关联企业概念,目的是赋予裁判机构审查认定关联企业混同用工行为是否存在规避劳动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适用法人格否认规则,目的是在个案裁判中将关联企业视为联合雇主,要求其共同向劳动者承担用人单位法律义务。劳... 在劳动法中引入关联企业概念,目的是赋予裁判机构审查认定关联企业混同用工行为是否存在规避劳动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适用法人格否认规则,目的是在个案裁判中将关联企业视为联合雇主,要求其共同向劳动者承担用人单位法律义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安排至关联企业工作的,劳动关系的归属以合同为判断标准;关联企业采取轮流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交替用工的,应当认定劳动者与后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应以实际用工为考察依据判定劳动关系的归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联企业 法人格否认规则 劳动合同变更 连带责任
下载PDF
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难题与纾解之道——以《民法典》第996条为中心
3
作者 周锦宇 丁洁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24年第8期67-70,共4页
《民法典》第996条对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令我国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构建实现了突破性的进展。以《民法典》第996条为中心,对其在学界和实践中的争议进行研究,发现该条存在责任属性不明确、对人格权外的精神利益保障不够完备以... 《民法典》第996条对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令我国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构建实现了突破性的进展。以《民法典》第996条为中心,对其在学界和实践中的争议进行研究,发现该条存在责任属性不明确、对人格权外的精神利益保障不够完备以及相关标准界定模糊导致司法实践中难以适用等问题。以责任竞合规则界定本条款有利于第996条与第186条的互相协调,对该条的“人格权”所包含的精神利益的范围予以适当扩大,能够使守约方的精神利益得到更全面的保障,对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细化,能够使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实践中更易于适用,也能使该制度更加完善具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人格权 责任竞合 违约责任
下载PDF
绿色原则一般条款对违约后果的限制研究
4
作者 王超俊 《特区经济》 2024年第10期143-146,共4页
绿色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对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发挥着必要的指引功能。同时,在司法实践中,绿色原则一般条款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限制功能,特别是对违约后果的限制。具体而言,包括绿色原则一般条款对合同能否解除、解除时间、... 绿色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对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发挥着必要的指引功能。同时,在司法实践中,绿色原则一般条款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限制功能,特别是对违约后果的限制。具体而言,包括绿色原则一般条款对合同能否解除、解除时间、解除后果的限制,以及对当事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为何的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绿色原则 合同解除 违约责任 比例原则
下载PDF
高校教师服务期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制
5
作者 董储超 刘旭东 《黑龙江高教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34-40,共7页
高校教师服务期违约责任缺乏人事立法明确规定,导致司法裁判标准不一,加剧了教师与高校的利益博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6条从而严格依照该法第22条审理此类纠纷,将导致高校教师服务期违约责任的虚置。实际上,该法第96条之“依照”实... 高校教师服务期违约责任缺乏人事立法明确规定,导致司法裁判标准不一,加剧了教师与高校的利益博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6条从而严格依照该法第22条审理此类纠纷,将导致高校教师服务期违约责任的虚置。实际上,该法第96条之“依照”实为“参照适用”,属于目的性评价,由此,高校教师服务期违约责任因与该法第22条之规定目的一致故而获具了正当性。依据目的解释,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公费支持教师攻读更高学位或脱产进修、安排落户或子女入学应属合理的服务期协议事由,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则不宜作为协议事由。应依据损害填补原则确定违约金总额,并根据总额明确服务期期限;确立按比例返还的违约金支付方式;明确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择一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服务期违约责任 司法裁判 《劳动合同法》 参照适用 目的解释
下载PDF
报批义务条款的解释论思考
6
作者 金荣婧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6期97-109,共13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对报批义务条款进行解释,但关于报批义务的性质、违反报批义务的责任及如何承担等的疑问仍未消减,尚需解释论进行问题澄清和空白填补。未报批合同处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对报批义务条款进行解释,但关于报批义务的性质、违反报批义务的责任及如何承担等的疑问仍未消减,尚需解释论进行问题澄清和空白填补。未报批合同处于合同成立与生效之间的特殊地带,但报批义务已独立生效,义务人不履行该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当违反报批义务致使合同未生效时,应区分该义务是否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考量救济方式。违反报批义务但合同能继续履行的,救济方式应为继续履行和赔偿报批义务履行前的直接损失;违反报批义务且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扩张违反该义务的违约责任,损失计算延及合同其他未履行部分。该种赔偿请求是基于违反报批义务产生的损失,而非缔约过失。这既有实证考量,亦有法学方法的论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报批义务 违约责任区分配置
下载PDF
预约独立性反思
7
作者 姜旭 《嘉兴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105-115,共11页
预约的应然效力为应当缔约,一方可归责地导致本约最终未订立即构成预约的违反,但应当缔约的效力并不与继续履行、强制订立本约这一违约救济方式产生必然联系。基于意思自治之维护与实际操作的可能性,预约的违约救济不包括继续履行,仅包... 预约的应然效力为应当缔约,一方可归责地导致本约最终未订立即构成预约的违反,但应当缔约的效力并不与继续履行、强制订立本约这一违约救济方式产生必然联系。基于意思自治之维护与实际操作的可能性,预约的违约救济不包括继续履行,仅包括损害赔偿。就损害赔偿的范围而言,应依《民法典》第584条,根据预约的完整程度在本约的信赖利益与本约的履行利益之间确定。就归责原则而言,预约责任之“无正当理由”与缔约过失责任之“过错”均需个案进行具体判断;就损害赔偿的范围而言,二者均介于本约的信赖利益与本约的履行利益之间。因此,预约欠缺独立于缔约过失责任的必要性。由于独立的预约制度导致说理与思维负担加重,且为当事人投机或规避本约之特别要件的规范目的留有空间,故而其在欠缺独立的必要性之余,亦欠缺独立的正当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约 应当缔约说 缔约过失责任 损害赔偿 独立性
下载PDF
论违反报批义务的责任认定——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为中心
8
作者 张恩祥 《经贸法律评论》 2024年第2期37-54,共18页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12条对于违反报批义务的责任规定存在以给付障碍类型决定责任形式,以“二次诉讼”程序扩张赔偿范围的内外体系混乱现状,这源于对既往立法模式的错误继承以及对待批准生效合同的约束力规范来源认识不清。当事...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12条对于违反报批义务的责任规定存在以给付障碍类型决定责任形式,以“二次诉讼”程序扩张赔偿范围的内外体系混乱现状,这源于对既往立法模式的错误继承以及对待批准生效合同的约束力规范来源认识不清。当事人受自己意思约束的一般原则赋予了待批准生效合同的一般约束力,而须经批准生效合同的限定约束力来源于诚实信用原则。对于违反报批义务的责任认定,合同阶段区分标准存在方法论的曲折复杂和忽视公法强制规定意旨的弊端,而行政批准溯及生效标准为参照适用的法技术提供了理据支持,即当行政批准允许合同溯及生效且报批义务对主给付义务具有决定性甚至攸关合同目的实现之时,适用参照违约责任,反之则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报批义务 行政批准 溯及力 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
下载PDF
论快递代收的法律属性及责任研究
9
作者 李娇纯 《物流科技》 2024年第12期44-47,共4页
物流行业正在朝着智能化、全域化发展。作为物流行业降本增效的新模式,快递代收纠纷不断,需要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制。文章从快递代收的法律性质出发分析各模式的法律责任,针对分析强制代收和风险转移问题,探讨损害赔偿责任的划分。通... 物流行业正在朝着智能化、全域化发展。作为物流行业降本增效的新模式,快递代收纠纷不断,需要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制。文章从快递代收的法律性质出发分析各模式的法律责任,针对分析强制代收和风险转移问题,探讨损害赔偿责任的划分。通过有无代收约定的划分,进一步探讨司法实践中快递代收的损害赔偿责任,总结了快递代收中赔偿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尊重自主选择权、合理限制保价条款和完善举证责任制度等措施,以期维护物流行业的正常市场秩序,明确快递代收纠纷的赔偿责任划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快递代收合同 保价条款 赔偿责任
下载PDF
数字经济下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责任认定与风险应对
10
作者 韩珑泷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23-29,共7页
在数字经济的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委托处理个人信息导致权益受损时,行为主体的责任认定类型与赔偿范围尚无明确规定。基于类型化思维对委托处理信息的行为进行分析,以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为视角关注侵权责任中过错的规范效果与... 在数字经济的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委托处理个人信息导致权益受损时,行为主体的责任认定类型与赔偿范围尚无明确规定。基于类型化思维对委托处理信息的行为进行分析,以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为视角关注侵权责任中过错的规范效果与因果关系的判断依据,为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提供责任认定依据,进而在涉及法定义务的保护性规范、信息委托合同的正当性判断、惩罚性赔偿规则的适用方面提出规制进路,以实现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信息主体的权利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权 委托合同 责任认定 保护性规范
下载PDF
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中抵押人法律责任探究——基于相关规范之比较视角
11
作者 崔凯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69-73,共5页
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中抵押人责任实质为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担保制度解释”第46条与《民法典》第593条之规定相冲突。若认定抵押人应承担补充责任,则意味抵押人通过违约取得了先诉抗辩权,较之抵押权有效设立状态下的责... 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中抵押人责任实质为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担保制度解释”第46条与《民法典》第593条之规定相冲突。若认定抵押人应承担补充责任,则意味抵押人通过违约取得了先诉抗辩权,较之抵押权有效设立状态下的责任反而有所减轻,侵害了守约方之权益;若直接认定抵押人承担连带责任又无法律规定及当事人约定之依据。在不突破现有违约规则,又避免抵押人仅承担补充责任对债权人之损害,可考虑基于违约补救规则,以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案例明确债权人可请求抵押人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予以补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九民纪要” 担保制度 指导案例 无过错责任 连带清偿责任 违约损害赔偿
下载PDF
论合同解除后返还清算与违约责任之衔接——以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为分析对象
12
作者 张宇倩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148-160,共13页
要合同因违约解除后,标的物的变化在逻辑上可分为利益维持型、利益增量型与利益损耗型。增益的分配与损耗的承担皆需要实质理由。由于《民法典》第566条第1款在文义上未体现任何评价因素,该款本身无法提供分配增益或承担损耗的实质理由... 要合同因违约解除后,标的物的变化在逻辑上可分为利益维持型、利益增量型与利益损耗型。增益的分配与损耗的承担皆需要实质理由。由于《民法典》第566条第1款在文义上未体现任何评价因素,该款本身无法提供分配增益或承担损耗的实质理由。又因为返还清算的法效果对称发生,双方的返还皆等价对应,不妨限缩返还清算的法效果,故将分配增益与承担损耗的重任交与足够考虑合同履行情况的违约责任规范。这样一来,恢复原状的法效果仅为请求对方返还已方的给付,且该返还以能够返还者为限。恢复原状的独立意义在于为守约方提供了一个反悔至合同缔结前的机会。增量利益的分配需交由履行利益标准判断。无法返还者皆纳入价值偿还的范畴。在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下,价值偿还的基准应采主观说。判断价值偿还的思维方法是先进行价值偿还,进而依《民法典》第584条检验,考察已方的价值偿还是否由对方违约所致。若是,则已方的价值偿还之债便可与对方的违约损害赔偿之债相互抵销,意味着已方的价值偿还责任相应全部或部分免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返还清算 恢复原状 价值偿还 违约责任 损害赔偿
下载PDF
Effect of contract choice on upstream 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 considering carbon taxation 被引量:1
13
作者 Yu Wei Han Ruizhu 《Journal of Southeast University(English Edition)》 EI CAS 2019年第1期135-141,共7页
In order to curb the manufacturer’s product carbon emission levels, the leading retailer usually offers three contracts to the manufacturer, i.e., wholesale-price contract(WC), cost-sharing contract(CC) and revenue-s... In order to curb the manufacturer’s product carbon emission levels, the leading retailer usually offers three contracts to the manufacturer, i.e., wholesale-price contract(WC), cost-sharing contract(CC) and revenue-sharing contract(RC). The results of implementing the three contracts are discussed and compared. The results reveal that as long as the government levies carbon taxations, all the three contracts can effectively stimulate the manufacturer to invest in 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 Among the three contracts, RC can achieve the highest level of 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 of products and the maximum profits for both the manufacturer and retailer in a supply chain. However, the RC fails to reach the level of the centralized supply chain(CSC), thus it cannot coordinate the supply chain. The supply chain members’ contract choices are consistent. Both members prefer RC to the other two contracts.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reduce the manufacturer’s carbon emission levels, the government should impose the highest carbon taxation level under RC, the medium carbon taxation level under CC, the lowest carbon taxation level under WC, and the same carbon taxation level as RC under the CSC.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arbon taxation wholesale price contract cost-sharing contract revenue-sharing contract first-mover advantage
下载PDF
唐代借贷契约违约条款论析
14
作者 张丽霞 张韦华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3年第1期80-83,共4页
借贷契约是唐代契约中的重要类型,其中违约条款又是借贷契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通过分析68件唐代借贷契约的特殊违约形态和违约责任形式,首先得出延迟履行是唐代借贷契约的主要违约形态且具体存在履行期限约定明确和不明确两种类型... 借贷契约是唐代契约中的重要类型,其中违约条款又是借贷契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通过分析68件唐代借贷契约的特殊违约形态和违约责任形式,首先得出延迟履行是唐代借贷契约的主要违约形态且具体存在履行期限约定明确和不明确两种类型;其次通过对比唐代律法规制和契约文本约定,可知唐代借贷契约违约条款在唐代律法规制的框架之下发展,但在其具体运作过程中,逐渐形成许多的民间惯例,从而使得唐代契约违约条款的内容不断得到充实和丰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借贷契约 违约条款 违约责任 唐代契约
下载PDF
碳排放权交易违约罚则与履约责任优化路径
15
作者 王世进 杨琳 《山东财经大学学报》 2023年第1期112-120,F0003,共10页
碳排放权交易违约罚则与责任规制具有预防碳排放管控单位拒不履约风险和弥补违法履约不利后果的意义。现行碳排放权交易违约罚则与责任规制存在违约处罚标准模糊,履约责任方式限度狭隘,对违约罚则标准限度、责任规制成本及履约目标实现... 碳排放权交易违约罚则与责任规制具有预防碳排放管控单位拒不履约风险和弥补违法履约不利后果的意义。现行碳排放权交易违约罚则与责任规制存在违约处罚标准模糊,履约责任方式限度狭隘,对违约罚则标准限度、责任规制成本及履约目标实现水平三者关系考量不周,以及忽视按日计罚制度与企业激励制度的协同效用等问题。从理论上对违约处罚标准及责任方式限度、责任规制成本与履约目标实现水平的衡平条件予以证成,进而实现对违约罚则与履约责任的设计优化。借鉴域外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罚则制度在惩罚标准、方式限度及分级累进等方面的经验及优势,建议渐增未达履约目标企业之的违约成本并设置合理的罚则限度,推行“组合式”惩罚模式,严格碳排权交易中违约责任之执行,在实操细则中参考借鉴分级累进制度和企业激励政策,完善配套辅助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排放权交易 违约罚则 责任制度 优化路径
下载PDF
不同权力结构下基于产品责任的供应链质量激励策略 被引量:3
16
作者 范建昌 万娜娜 +1 位作者 李余辉 倪得兵 《系统管理学报》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438-462,共25页
在供应链下游企业承担由上游企业质量缺陷引致的产品责任背景下,基于不同权力结构,考虑了责任成本分担、收益分享以及由两者构成的组合契约,研究了不同质量激励策略对上游企业产品质量改进以及供应链企业业绩的影响。结果表明:上游企业... 在供应链下游企业承担由上游企业质量缺陷引致的产品责任背景下,基于不同权力结构,考虑了责任成本分担、收益分享以及由两者构成的组合契约,研究了不同质量激励策略对上游企业产品质量改进以及供应链企业业绩的影响。结果表明:上游企业为领导者时,责任成本分担契约不具有激励效果,而收益分享与组合契约的激励效果相同,均有助于产品质量和供应链系统利润的提升;下游企业为领导者时,收益分享与组合契约虽然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升,但却存在使供应链企业利润受损的可能,而责任成本分担契约可同时激励产品质量和供应链企业利润的增加,并在一定条件下可达到最高水平;在收益分享契约下,上游企业为领导者时的产品质量和供应链系统利润均高于下游企业为领导者情形,但是在责任成本分担与组合契约下,若责任成本分担比例足够大,则两者在下游企业为领导者时反而相对较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质量激励 产品责任 权力结构 责任成本分担契约 收益分享契约
下载PDF
《民法典》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条款的司法适用——基于《民法典》生效后202个案例的实证考察 被引量:7
17
作者 许素敏 《财经法学》 CSSCI 2023年第1期92-105,共14页
《民法典》第996条系真正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条款,该条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属于违约责任,守约方可直接在违约之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而无需再绕道侵权之诉。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不以守约方的人格权遭受侵害为前提条件,也适用于其他可能导... 《民法典》第996条系真正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条款,该条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属于违约责任,守约方可直接在违约之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而无需再绕道侵权之诉。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不以守约方的人格权遭受侵害为前提条件,也适用于其他可能导致合同当事人精神利益受损的情形。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合同类型应以可预见性规则作为判断标准,从“合同目的与当事人精神利益紧密相关”“合同标的物具有情感价值”“合同与人身安全密切相关”三个维度判断具体合同纠纷是否可以适用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违约责任 精神利益 人格权
下载PDF
第三人缔约过失的责任性质及规则适用 被引量:3
18
作者 孙娟 《财经法学》 CSSCI 2023年第5期161-176,共16页
为调整第三人缔约过失行为,《民法典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6条新增“合同订立中的第三人责任”,但其性质、与侵权责任的关系存疑,影响归责方式的认定。与此相关,实践中法院的相关判决中也存在归责方式混乱、责任主体范围模糊、可... 为调整第三人缔约过失行为,《民法典合同编解释(征求意见稿)》第6条新增“合同订立中的第三人责任”,但其性质、与侵权责任的关系存疑,影响归责方式的认定。与此相关,实践中法院的相关判决中也存在归责方式混乱、责任主体范围模糊、可归责行为认定标准模糊、责任形态存疑等问题。事实上,“合同订立中的第三人责任”不同于德国法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其主要发挥界定第三人缔约过失行为之内涵的作用。该项责任并不独立于侵权责任而存在,但在具体认定时应当注意,以所从事法律行为中获得的信赖为交易安全提供担保而获得相对人特别信赖者,方可成为此责任主体。另外,对第三人的责任认定而言,第三人客观上须介入缔约过程并实施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主观上须意识到其行为将对他人产生影响,因果关系的认定应以“信赖”联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缔约过失 合同订立中的第三人责任 侵权责任
下载PDF
受损型用人者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论 被引量:1
19
作者 曹险峰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36-51,共16页
《民法典》仅从侵权责任角度规定了受损型用人者责任,明确适用过错责任,这一规定需要从合同责任角度进行反思。从《民法典》第930条可以推知,用人者风险分配型合同责任采无过错责任,并与用人者违约责任产生竞合。无论是用人者风险分配... 《民法典》仅从侵权责任角度规定了受损型用人者责任,明确适用过错责任,这一规定需要从合同责任角度进行反思。从《民法典》第930条可以推知,用人者风险分配型合同责任采无过错责任,并与用人者违约责任产生竞合。无论是用人者风险分配型合同责任,还是用人者违约责任,皆系无过错责任,这与受损型用人者过错侵权责任发生了抵牾。解释论层面下合同责任之无过错责任与侵权责任之过错责任各有其法理基础、历史背景与配置逻辑,从单一视角来看,二者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受损型用人者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发生竞合的情况下,几种调整路径各有不同优势,解释论上应肯定几者的竞合。立法论上,受损型用人者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规则应予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用人者责任 雇佣合同 雇主责任 委托人责任 责任竞合
下载PDF
预约合同的认定及其违约责任——基于《民法典》的体系化构建 被引量:3
20
作者 郑天祥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6期93-106,共14页
《民法典》的重要价值之一是体系效益,为体系释法奠定了重要基础。预约合同作为一种灵活的法律工具,在日益复杂的交易过程中可发挥更大功能,预约合同规则体系的建构需要以更大限度的应用为导向。拘束意思、内容确定性、缔约意图是判定... 《民法典》的重要价值之一是体系效益,为体系释法奠定了重要基础。预约合同作为一种灵活的法律工具,在日益复杂的交易过程中可发挥更大功能,预约合同规则体系的建构需要以更大限度的应用为导向。拘束意思、内容确定性、缔约意图是判定预约合同成立的标准,三者之间呈现一定的顺位性与层次性,以此标准将意向书、预约合同、本约合同作出清晰界分。基于预约合同内容确定性,预约合同可分为简单预约、主观障碍型预约、客观障碍型预约和完全预约。通过对预约合同的类型区分,完成对预约合同的体系建构。从请求权规范的整体视角看,《民法典》第495条预约制度和第500条缔约过失制度并不存在竞合问题,只存在适用衔接问题,可经由类型化进路,确定不同类型预约合同的具体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约合同 效力层次 违约责任 强制履行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39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