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成立方式
1
作者 王华胜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2期81-85,共5页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借款合同自钱款交付时成立。这一规定使得自然人借款合同成为一种要物合同。要物合同制度渊源于罗马法。在罗马法传统中,作为要物合同的借款行为必须是无偿的、口约式的。当前,我国自然人借款合同并不具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借款合同自钱款交付时成立。这一规定使得自然人借款合同成为一种要物合同。要物合同制度渊源于罗马法。在罗马法传统中,作为要物合同的借款行为必须是无偿的、口约式的。当前,我国自然人借款合同并不具有这样的属性,所以民法典将其规定为要物合同缺乏理论依据。为了使现行法律规定具有合理性,就需要对民法典第679条进行限制性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人借款 要物合同 消费借贷 罗马法
下载PDF
从高利贷禁令到例外原则——论中世纪西欧消费借贷的差别化管理 被引量:3
2
作者 徐浩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28-137,共10页
中世纪早期西欧的有偿借贷以生活性的消费借贷为主。为保护穷人,教会和世俗国家对有偿消费借贷即高利贷分别采取禁止和限制政策,从查理曼开始世俗国家第一次将高利贷禁令用于普通人。中世纪中期商业革命兴起,在传统生活性消费借贷的基... 中世纪早期西欧的有偿借贷以生活性的消费借贷为主。为保护穷人,教会和世俗国家对有偿消费借贷即高利贷分别采取禁止和限制政策,从查理曼开始世俗国家第一次将高利贷禁令用于普通人。中世纪中期商业革命兴起,在传统生活性消费借贷的基础上商业性和生产性消费借贷日益增加。为了管理这两类不同性质的消费借贷,教会一方面将高利贷法系统化,继续禁止生活性的有偿借贷;另一方面又将生产性和商业性的消费借贷视为高利贷法的例外情况,允许其有偿借贷或利息合法化。罗马法研究的复兴使世俗国家获取有关保护债权的理念和债法的法律知识,普通法中的债务立法和司法救助应运而生。就此,中世纪中晚期西欧形成了生活性和生产性、商业性消费借贷的差别化管理模式,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世纪西欧 消费借贷 高利贷 差别化 管理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