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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一般给付判决适用之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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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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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湘潭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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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第3期92-98,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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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正确适用一般给付判决的关键在于"依法"和"给付义务"的厘清,前者涉及行政相对人的给付请求权来源,后者涉及给付义务的客体范围。2018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用不完全列举的例式性规定对给付义务客体范围予以规定,但并没有对给付请求权来源予以释明。通过分析法院适用一般给付判决的情况可知,给付请求权来源并不限于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还源于行政协议、行政允诺等规定,给付义务的客体范围突破了《司法解释》所明确列举的三类以及与其他判决类型适用混乱。为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全面保障,有必要对一般给付判决的适用进一步厘清。就给付请求权的来源而言,不仅应包括法规范的明确规定,也应包括法规范所认可的义务;对于给付义务的客体范围应包括财产给付、事实行为给付以及预防性不作为给付,而应排除履行法定职责给付、行政协议给付、颁布规范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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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一般给付判决
给付请求权来源
给付义务客体范围
适用之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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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general performance judgment
source of the right to claim performance
object scope of the of performance obligation
clarification of the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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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8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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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责任型领导与员工绩效:社会学习还是戏剧表演?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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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生敏
刘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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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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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23-30,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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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员工为何偏好支持性建言:上下级关系及其差异
员工建言与职业成长"(15YJC630078)
+3 种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变革环境下中国企业领导行为研究"(7143200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情境下谦虚领导影响效应作用机制的多层验证:基于社会信息加工理论"(71502045)
上海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16M601605)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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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信息化与全球化的趋势促进了组织内外利益网络快速连接,迫使领导者需要从战略视角审视利益相关者间的联系,并在各个群体之间履行社会责任,平衡各方权益。这种背景下,责任型领导呼之欲出。以社会学习理论和戏剧理论为基础,本研究致力于打开责任型领导与员工绩效之间的黑匣子。采用结构方程模型对320份上下级配对数据进行分析,结果显示:责任型领导对员工客观绩效和领导评价绩效均有积极预测作用,员工责任感知在责任型领导和客观绩效之间起完全中介作用,下属迎合行为在责任型领导与领导评价绩效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本研究结果能够为员工绩效的提升提供理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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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责任型领导
责任感知
迎合行为
客观绩效
评价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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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esponsible Leadership
Felt obligation
Cater Behavior
objective performance
Appraisal perform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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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72.91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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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检察官客观义务的履行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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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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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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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47-59,173,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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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作者主持的中国法学会课题"检察机关客观义务作用机制的实证研究"[CLS(2013)D19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北京市教委北京高校青年英才项目"刑事诉讼教学
科研与实证一体化研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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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实证研究表明,检察官客观义务被检察官所普遍认同,但执法偏差与胜诉心态还在一定程度上功利性地存在。检察一体目前是保障检察官客观义务启动的重要方式,但在外围制度缺位的情况下,检察官客观义务在我国无法发挥太大的实效。应该在保留并改造检察官考评体制的基础上,促进检察官客观义务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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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检察官客观义务
实证研究
检察一体
检察独立
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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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rosecutor's objective obligation
Empirical Study
Procuratorial Integration
Procuratorial Independence
performance Acces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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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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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适用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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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曲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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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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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2009年第1期126-137,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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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是大陆法系民法买卖合同中的一项特有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历经两千多年而不衰,并被大陆法系国家所继承和发展。2002年德国债法改革将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推上了变革的浪头。在我国,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在立法上不明确、不全面、不成体系,在理论上争议不断,直接导致了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地位尴尬,因此对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显得极为迫切和重要。本文将在系统阐述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一般理论和中国现状的基础上,对我国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司法适用中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等进行相对系统和深入的探讨,并对其与产品责任、加害给付、附随义务之违反等法律制度进行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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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物的瑕疵担保
瑕疵
加害瑕疵给付
附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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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iability for warrant of defects on the objects
defects injuring performance with defects
collateral obl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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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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