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4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水污染防治法》中的环境行政责令行为 被引量:2
1
作者 王清军 薛梦洁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8年第5期62-68,共7页
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中有11种关于责令的表述,共21个条文规定了责令的相关内容。其中不乏环境行政责令行为与行政处罚并用的情况,有"重处罚、轻改正"的嫌疑。其主要症结在于行政责令行为的理论未明确,忽视了补救性与纠... 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中有11种关于责令的表述,共21个条文规定了责令的相关内容。其中不乏环境行政责令行为与行政处罚并用的情况,有"重处罚、轻改正"的嫌疑。其主要症结在于行政责令行为的理论未明确,忽视了补救性与纠正性。应在制度层面明确环境行政责令行为的主要法律理念,规范环境行政责令行为的表述,合理适用环境行政责令行为的规范结构,扩充完善环境行政责令行为的救济保障措施,并在程序层面完善决定—告知—送达—实施等四个环节的相关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行政责令 行政命令 行政处罚 水污染防治 责令改正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下载PDF
论一事不再罚原则之同一个违法行为的认定 被引量:1
2
作者 陈盼盼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第3期100-103,共4页
自《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以来,"一事不再罚"原则一直是行政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在学术界,对这一原则的理解存在诸多分歧,最为突出的是对"同一个违法行为"的认定问题;在实践中,不同地区对同样情况多进行不... 自《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以来,"一事不再罚"原则一直是行政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在学术界,对这一原则的理解存在诸多分歧,最为突出的是对"同一个违法行为"的认定问题;在实践中,不同地区对同样情况多进行不同处理。事实证明,对"事实上的一行为"与"法律上的一行为"的多元化理解以及相关立法的缺失导致了该原则在执法领域中的不统一,从而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交通管理秩序得不到有效改善。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该现象每况愈下。运用一事不再罚原则、比例原则、法律保留原则等有关法学理论,并结合北京地区、台湾地区的具体实践,对一事不再罚原则之"同一个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进行分析,为完善我国相关制度提出一己之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事不再罚原则 同一个违法行为 比例原则 法律保留原则 立法裁量
下载PDF
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扩张及其限制 被引量:2
3
作者 门中敬 陈方政 《齐鲁学刊》 CSSCI 2023年第3期75-87,共13页
目前关于补充设定权条款的解释,主要存在限缩解释和扩张解释两种解释路径。限缩解释者认为补充设定行政处罚仅限于“上位法对已规定的违法行为没有规定具体处罚措施”;扩张解释者认为补充设定行政处罚并不限于上述类型,还包括“下位法... 目前关于补充设定权条款的解释,主要存在限缩解释和扩张解释两种解释路径。限缩解释者认为补充设定行政处罚仅限于“上位法对已规定的违法行为没有规定具体处罚措施”;扩张解释者认为补充设定行政处罚并不限于上述类型,还包括“下位法认定违法行为”及“设定行政处罚”。围绕这两种不同的解释路径,理论和实务界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但至今仍未达成共识。通过解析补充设定权条款的含义,可以发现补充设定权条款的限缩解释虽然有助于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但并不符合该条款的规范意旨,亦不符合该条款“合理配置立法权、调动地方立法积极性和规范失信联合惩戒”的功能预期。不过,为避免重演《行政处罚法》颁行之前各地乱设处罚的历史,在承认下位法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扩张的同时,还应对下位法补充设定行政处罚进行事项限制和比例原则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补充设定权 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 范围扩张 比例原则
下载PDF
“择一重处罚”的正当性及其限度 被引量:3
4
作者 尹培培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2年第1期86-96,共11页
在同位法竞合问题上,立法法第92条明确了“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规范冲突适用规则。但从最高人民法院第139号指导案例确立的裁判要旨来看,其并未受到这一规则的约束,而是明确行政机关可以选择适用对当事人更为不利的法律... 在同位法竞合问题上,立法法第92条明确了“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规范冲突适用规则。但从最高人民法院第139号指导案例确立的裁判要旨来看,其并未受到这一规则的约束,而是明确行政机关可以选择适用对当事人更为不利的法律进而作出较重的处罚决定,从而在立法法第92条之外另行确立了同位法竞合的“可择重处罚”规则。新行政处罚法从立法上明确了“择一重处罚”规则,同时规定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就既延续了指导案例第139号的裁判要旨,又消解了其与“有利于相对人”原则之间的紧张关系。基于公共利益保护与“有利于当事人”原则的平衡,“择一重处罚”具有充分的正当性,但其适用亦是有限度的。只有在立法对行政相对人采取“弱保护”立场时,在遵循正当程序原则、过罚相当原则的基础上,方能对行政相对人“择一重处罚”。此外,“择一重处罚”规则的适用应当排除仅仅具有事实关联性的集合性违法行为、涉及多个主体的共同违法行为以及侵犯其他民事权益的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同位法竞合 行政处罚法 “可择重处罚” “择一重处罚” “一事不二罚”
下载PDF
论地方性法规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界限 被引量:4
5
作者 陈科任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第6期82-88,共7页
新《行政处罚法》第12条第3款创制了“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权”,在已经制定上位法的行政管理领域扩大了地方性法规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这一权限扩张到何种程度,关键在于如何界定第12条第3款中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为... 新《行政处罚法》第12条第3款创制了“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权”,在已经制定上位法的行政管理领域扩大了地方性法规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这一权限扩张到何种程度,关键在于如何界定第12条第3款中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为提升地方治理的有效性,对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权条款的解释可采取宽松立场,将违法行为的范围扩大至有碍于实现上位法立法宗旨的行为,而不局限于上位法已经具体规定的违法行为,既符合上位法的精神,又给地方留下广阔的立法空间。为防止这一权力被滥用而不当减损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地方仍须注意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限度,现实中可以从合目的性、必要性、均衡性三个维度对拟补充设定的行政处罚进行适当性衡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性法规 违法行为 补充设定行政处罚 权力界限
下载PDF
论海关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被引量:2
6
作者 王丽英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22年第4期94-103,共10页
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理论和实务界对此概括表述为“一事不再罚”。法律... 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理论和实务界对此概括表述为“一事不再罚”。法律设定“一事不再罚”,其目的是防止处罚机关滥用职权对行政相对人同一违法行为以同一事实理由处以几次行政处罚,进而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侵犯。在海关执法实践中,出现同一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触犯不同法律规范,或违法行为处于持续或连续状态,或同一当事人的同一批货物既构成违规又构成走私,或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监管规定的现象时,海关如何认定违法行为“事数”,就成为了判断是否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关键点,而“违法事数”确定的前提是梳理“违法形态”。因此,对“一事”“不再罚”等法律概念内涵外延的研究显得非常有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事不再罚 违法事数 海关行政处罚
下载PDF
"一事不再罚"原则在税务行政处罚中的运用
7
作者 温建军 《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1期43-46,共4页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处罚的一项重要原则。在我国《行政处罚法》中,"一事不再罚"原则有其特殊的内涵;借鉴 刑法罪数形态理论,可将"同一个税务违法行为"(即"一事")分为五类;不同种类的税务...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处罚的一项重要原则。在我国《行政处罚法》中,"一事不再罚"原则有其特殊的内涵;借鉴 刑法罪数形态理论,可将"同一个税务违法行为"(即"一事")分为五类;不同种类的税务违法行为应适用不同的税务行政处罚;"一 事不再罚"原则适用也有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事不再罚”原则 税务违法行为 税务行政处罚 罪数形态理论 适用 例外 《行政处罚法》 借鉴 中国 内涵
下载PDF
“准绑架罪”问题研究及解决思路
8
作者 李雪健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40-45,共6页
相比较外国刑法和其他地区,掳人后另起勒索意图的行为评价不一,多利用相关立法以绑架罪一罪或并合犯论处。我国实践中以数罪论处,但存在双重评价疑问,如"陈孝玉拐卖儿童、绑架案"一案以吸收犯理论进而以绑架罪一罪处理更为合... 相比较外国刑法和其他地区,掳人后另起勒索意图的行为评价不一,多利用相关立法以绑架罪一罪或并合犯论处。我国实践中以数罪论处,但存在双重评价疑问,如"陈孝玉拐卖儿童、绑架案"一案以吸收犯理论进而以绑架罪一罪处理更为合理。对于这种情况,绑架罪既遂标准为向第三人实施勒赎行为。同时,该种绑架罪要受到绑架罪的体系限制,应对绑架罪做实质性理解以限缩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 吸收犯 非法拘禁行为 另起犯意 单一法益单一行为说 利用事前状态型
下载PDF
国外对海底电缆管道违法行为处罚对我国的启示——以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为例
9
作者 李彦平 李晨钰 +1 位作者 徐艺玮 刘大海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9年第3期3-9,共7页
近年来,随着海洋油气资源的大规模开发以及跨海电力和通信需求的增加,我国海底电缆管道建设得到迅速发展,近海海底电缆管道分布愈来愈密集,同时与之相关的违法行为也日益增多。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海底电缆管道保护法,现有的处罚规定较为... 近年来,随着海洋油气资源的大规模开发以及跨海电力和通信需求的增加,我国海底电缆管道建设得到迅速发展,近海海底电缆管道分布愈来愈密集,同时与之相关的违法行为也日益增多。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海底电缆管道保护法,现有的处罚规定较为分散、模糊,且处罚力度小,甚至处罚规定之间存在混乱和矛盾的问题,导致难以对海底电缆管道违法行为实施有效打击。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作为海洋管理经验相对成熟的国家,对海底电缆管道的法律保护较为成熟,其中对海底电缆管道违法行为的处罚分类和方式等,有诸多值得我国学习之处。基于此,文章从违法行为处罚角度深入分析我国海底电缆管道管理与保护的相关制度现状,介绍新西兰和澳大利亚海底电缆管道法律制度概况及处罚规定的特点并与我国进行比较,为完善我国海底电缆管道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和今后的海底电缆管道立法提出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破坏海底电缆管道罪;制定《海底电缆管道法》等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底电缆管道违法行为 处罚规定 澳大利亚 新西兰 法律制度
下载PDF
新法实施下航道采砂管理分析
10
作者 吴志华 严桂强 《西部交通科技》 2015年第7期98-101,共4页
依法治航是航道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是"依法治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文章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出台给航道采砂管理所带来的作用,同时分析了该法实施后航道采砂治理工作将面临的新问题和新困难,提出了应对的策略。
关键词 航道法 采砂管理 行政处罚 非法采砂
下载PDF
查处“私对公行贿”违法行为面临的困境及其破解——兼论监察法规相关规定的修改方向
11
作者 金鸿浩 《廉政文化研究》 2024年第5期65-76,共12页
在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监察机关作为行使国家监察权的专责机关,应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败工作原则,建立完善集中高效的反腐败体制机制。针对当前非公职人员向公职人员“私对公行贿”违法行为追责的法律漏洞,... 在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监察机关作为行使国家监察权的专责机关,应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败工作原则,建立完善集中高效的反腐败体制机制。针对当前非公职人员向公职人员“私对公行贿”违法行为追责的法律漏洞,应当将其明确纳入监察机关的职权范围和监察法规修改完善的方向。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监察调查权,优化行贿违法行为的调查程序,对非公职人员的行贿人等涉案人员参考被调查人的调查程序进行立案调查,但对只涉嫌违法不涉嫌犯罪的非公职人员原则上不应采取留置措施。另一方面,对监察处置权进行必要扩展,应当通过法律或监察法规等形式增设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的监察处罚权,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207条已经规定的对行贿人名誉罚外,还应当科学设置罚款等财产罚,并明确罚款规则,以增加行贿行为的经济违法成本,最大限度遏制行贿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对公行贿” 违法行为 监察调查 监察处罚
下载PDF
行政罚款适用规则的体系性解释——基于《行政处罚法》第29条展开的分析 被引量:14
12
作者 章剑生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8-28,共11页
1996年《行政处罚法》第24条确立了“一事一罚”的行政罚款适用规则,但如何适用却是争议不断。2021年修改的《行政处罚法》第29条增加了“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一句,确立了“... 1996年《行政处罚法》第24条确立了“一事一罚”的行政罚款适用规则,但如何适用却是争议不断。2021年修改的《行政处罚法》第29条增加了“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一句,确立了“择一重罚”的行政罚款适用规则。“一事一罚”中的“一事”是同一个违法行为,应以构成要件为认定标准,“一罚”是“罚款”,分别有基本模式、法条竞合和想像竞合三种适用情形;“择一重罚”中“择一”是在多个法律规范中选择其中一个适用,“重罚”是最高额罚款。“择一重罚”仅适用于想像竞合情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处罚 一事一罚 择一重罚 法条竞合 想像竞合
原文传递
论单个应受行政处罚行为及其处罚规则 被引量:7
13
作者 林沈节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79-86,共8页
一事不再罚原则已经得到广泛认可,但实践中对于"一事"的界定以及处罚仍然十分混乱。"一事",也即单个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包括自然单个行为和法律上单个行为,而法律上单个行为的认定和处罚争议最大。借鉴刑法理论,... 一事不再罚原则已经得到广泛认可,但实践中对于"一事"的界定以及处罚仍然十分混乱。"一事",也即单个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包括自然单个行为和法律上单个行为,而法律上单个行为的认定和处罚争议最大。借鉴刑法理论,可以将法律上单个行为分为牵连行为、连续行为和吸收行为,以确立不同的处罚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个应受行政处罚行为 自然单个行为 法律上单个行为 一事不再罚
原文传递
一事不再罚原则在行政处罚领域的适用 被引量:4
14
作者 林俊贤 张晓雪 《中国卫生法制》 2016年第6期7-11,17,共6页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有限引入,使得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需要准确界定何为"同一个违法行为"。"同一个违法行为"的界定应当在违法构成要件异同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判断,...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有限引入,使得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需要准确界定何为"同一个违法行为"。"同一个违法行为"的界定应当在违法构成要件异同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判断,即原则上符合同种违法构成要件的视为"一事",符合异种违法构成要件的视为"数事"。其中,符合同种违法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可能因为突破时空边界而形成"数事"。在准确界定违法行为数的基础上,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一事一罚、数事数罚的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处罚 构成要件 一事不再罚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