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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责令重作决定的反思与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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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福俊 崔梦豪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19年第3期35-45,共11页
从当前有关行政复议的法律规范可知,责令重作决定附随于撤销决定或者确认违法决定,复议机关对是否作出责令重作决定拥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关于责令重作决定的规定比较简单,但44部有关行政复议的地方... 从当前有关行政复议的法律规范可知,责令重作决定附随于撤销决定或者确认违法决定,复议机关对是否作出责令重作决定拥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关于责令重作决定的规定比较简单,但44部有关行政复议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就此作出了很多创新性规定,使其趋于完善。分析有关责令重作决定的相关理论和典型案例可知,责令重作决定只能附随于撤销决定,同时在复议机关因被申请人未提供证据而作出撤销决定时依旧有适用的空间。复议机关在决定是否作出责令重作决定时的考量因素是被复议行为与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其具体的四种关系中只有一种情形下复议机关才拥有裁量权。为了在行政复议中彻底解决行政争议,复议机关有权力也有义务对重新作出的行为进行主动审查,审查其是否合法合理以及是否违反责令重作决定中的限制性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 责令重作 必要性 法规范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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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行政诉讼之责令重作判决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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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庆菊 《行政与法》 2010年第4期95-97,共3页
责令重做判决是撤销判决的一种附带形式,立法上存在适用条件过于宽泛;缺乏对重作内容、期限的明确规定;对违法重作行为、拖延重作行为的约束和制裁措施缺乏力度等弊端。建议把一般性规定改为例外性规定,并对其适用加以严格限制。包括明... 责令重做判决是撤销判决的一种附带形式,立法上存在适用条件过于宽泛;缺乏对重作内容、期限的明确规定;对违法重作行为、拖延重作行为的约束和制裁措施缺乏力度等弊端。建议把一般性规定改为例外性规定,并对其适用加以严格限制。包括明确规定适用重作判决的标准和情形、限定重作的内容和期限、加大对逾期重作和违法重作行为的规制力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 责令重作判决 撤销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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