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转基因生物标识立法:价值、经验及改进
被引量:5
- 1
-
-
作者
闫海
燕晓静
-
机构
辽宁大学法学院
-
出处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6期91-96,共6页
-
文摘
目前,域外转基因生物标识立法存在自愿标识和强制标识两种类型,我国立法属于后者。我国已建立起转基因生物标识的规范体系,但需要从扩大转基因生物物种的标识区间,细化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准确度,加强转基因生物负标识使用规范,以及健全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体系等角度予以进一步完善。
-
关键词
转基因生物标识立法
域外经验
制度完善
-
Keywords
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 Label legislation
Overseas Experience
system Perfection
-
分类号
D922.17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
题名用改革的精神推动立法破解代码标识制度面临的难题
被引量:2
- 2
-
-
作者
孟魁荣
-
机构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
出处
《标准科学》
2014年第9期91-96,共6页
-
文摘
本文回顾了我国组织机构代码标识制度的创建历史,肯定了代码系统在我国数字化管理与监督、电子政务与商务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国务院应急救灾指挥决策等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分析了在理解和执行国务院关于代码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定精神方面出现了分歧和误区,提出了贯彻三中全会精神,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用改革的精神推动立法,做好改革顶层设计,破解代码标识制度面临的难题的具体建议。
-
关键词
组织机构代码
立法
标识制度
-
Keywords
organization code,legislation,labeling system
-
分类号
F203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
-
题名论《民法总则》中的行政权
被引量:3
- 3
-
-
作者
申惠文
-
机构
郑州大学法学院
-
出处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8年第6期45-55,共11页
-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0批特别资助项目"民法典规范表达立法技术研究"(2017T100141)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民法典中行政权运行规范研究"(15SFB3026)
-
文摘
《民法总则》对行政立法权限的规定,缺乏科学的体系安排,存在表述不一致、表述不清、表达赘述等问题。应当进一步弱化民事主体登记的管制功能,更多将核准登记转变为备案登记,非营利组织登记业务范围要逐步实行负面清单模式。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认定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申请指定法人清算组成员、请求撤销捐助法人决定等诉权,属于行政权行使方式的重大创新,凸显国家治理新理念。学术界应当更多采取"政治-法学"的研究范式,将民法典编纂提升到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推动民法政治学学科体系的形成。
-
关键词
民法典
行政立法权
行政登记权
行政机关诉权
民法政治学
-
Keywords
Civil code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ve Power
Administrative Registration Power
Administrative Organs' Right of Action
Civil Law Politics
-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
-
题名组织机构代码立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 4
-
-
作者
闫和平
张克勇
刘岩峰
崔岗峰
-
机构
吉林省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
-
出处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
1998年第11期27-29,共3页
-
文摘
阐述了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立法的必要性,并对立法中涉及的若干关键问题进行了探讨。强调组织机构代码必须由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在各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中强制应用以及实施年检等。
-
关键词
组织机构代码
立法
管理
强制实施
代码
-
Keywords
organization code, legislation, administer unified, implement by force
-
分类号
F203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
-
题名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管理的改革困境与立法化解
被引量:2
- 5
-
-
作者
孙聪聪
耿卓
-
机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
-
出处
《农业经济问题》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124-134,共11页
-
基金
广东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科研创新团队“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编号:2018WCXTD)。
-
文摘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导向提倡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形成的股份实行静态管理,但改革中存在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难以有效区分、劳动积累贡献不足以成为股份静态管理的依据、非成员股东持有股份正当性合理性存疑等理论和实践困境。《民法典》坚守保障成员生存的集体所有权,明确集体所有权的本质属性是体现成员公有的民事权利,成员随特定事实而变动是其固有特征,作为特别法人的集体资产量化股份有别于营利法人股份,从而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构了私法逻辑。为实现与《民法典》私法秩序融贯协调,凝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成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应当将全部集体资产及其收益予以股份量化,以成员身份为前提设置个人股,股份随集体成员身份得丧而变动,如此方能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向深入,并真正实现集体所有权。
-
关键词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民法典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
成员股
动态管理
-
Keywords
Reform of rural collective property rights system
Civil code
legislation on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Membership shares
Dynamic management
-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F321.32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